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

国学论文经济论文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

秦洪道围观:℉更新时间:12-19 10:52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

第 1 章 绪论

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在理论上,自然垄断行业是指具有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以及成本劣加性特征的行业。在现实中,自然垄断行业通常具有资产专用性强、沉淀成本大等固有经济特点。且大部分自然垄断行业涉及一个国家的国计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长期以来,自然垄断行业都要受到各国政府的管制。二战以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渐摒弃经济自由主义,转而奉行凯恩斯(eynes)的国家干预主义,加强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其中,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是各国政府微观经济管制中的重要内容。在此期间,各国政府纷纷将自然垄断行业收归国有,利用行政手段为自然垄断行业设置了极高的进入壁垒,以维持该行业规模经济的效率,形成了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相结合的双重垄断局面。在自然垄断行业国有化的几十年时间里,随着对自然垄断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持续扩大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行业间替代竞争加剧,自然垄断行业的边界也逐渐发生变化,国有垄断经营的市场结构已经无法适应该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和持续大幅度的亏损导致各国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加之管制俘虏;等管制失灵问题愈发严重,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对自然垄断行业管制的依据已无法立足,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改革已迫在眉睫。20 世纪 70 年代末由石油危机引发的经济滞涨;,使西方各国对国家干预主义产生了质疑。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成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倡导依靠竞争性的自由市场原理可以重新实现经济活动的效率和公正,其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各种管制的放松和废除以及贸易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等政策措施。

..

1.2相关文献综述

自然垄断行业是产业经济学研究的重点领域,而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问题则是产业经济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国外对自然垄断问题以及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问题研究较早,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有很多具有重要意义的方法和意见值得借鉴。对自然垄断问题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约翰•穆勒(ohnMill)在 1848 年出版的著作《政治经济学原理》。在著作中,穆勒第一次使用自然垄断;一词,并提出地租是自然垄断的结果;。①但穆勒对自然垄断的认识仅局限于自然资源的分布特性阻碍了竞争;,其所认为的自然垄断;含义与今天我们所说的自然垄断;含义相差甚远。在穆勒之后,国外学者们对自然垄断问题的研究逐渐增多,对自然垄断理论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亨利•卡特•亚当斯(Henry Carter Adams,1887)最早以规模经济的特征定义了自然垄断行业,并认为自然垄断行业应该由政府进行管制,以维护社会福利。同亚当斯一样,法勒(Farrer,1902)、埃利(Ely,1937)等学者也同样是将自然垄断定义为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然而,新古典经济学派认为,只有按照边际成本定价才能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资源配置最有效率。而规模经济的存在显然导致边际成本定价失效:采用边际成本定价企业将亏损,而高于边际成本定价将损失社会福利。因此,具有规模经济的自然垄断行业被认为是一种市场失灵而要受到政府管制,政府应该也必须对亏损的自然垄断企业进行补贴。正如美国统计学家霍特林(Hotelling)在 1938 年发表的论文《关于税收问题和铁路公用事业价格问题的一般福利》中所认为的那样:即使对于成本持续下降的行业,也应使用边际成本定价法来实现帕累托最优。在论文中,他以铁路和大桥为例,认为即使企业因为无法补偿固定成本而造成长期亏损,也应坚持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法,并由政府对亏损企业进行补偿。②继霍特林之后,仍有一些学者利用边际成本定价对其本国的自然垄断行业进行分析,法国等国家的一些自然垄断行业还使用了边际成本定价来指导实践。但学术界对自然垄断行业边际成本定价的批评一直没有停止过。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范围界定

2.1 相关理论基础

自然垄断理论(natural monopoly)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学者们主要以规模经济来定义自然垄断,使整个自然垄断理论建立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但这一阶段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研究只停留在单一产品的生产领域。在第二阶段,对自然垄断的认识上升到了多产品生产领域,其标志是范围经济特征的发现,从而使自然垄断理论建立在普适性更强的整个产业经济的基础上。在第三阶段,成本劣加性概念的提出,使得自然垄断理论更为成熟稳重和严谨。早期的学者对自然垄断的认识是源于对规模经济(economics of scale)的发现。规模经济是指随着产量的增加,长期平均成本出现不断下降的情况。如图 2.1 所示。在图 2.1 中,曲线 LMC 和 LAC 分别代表企业的长期边际成本和长期平均成本。假设企业在某一时刻的产量水平为q *,那么当 q* q时,长期平均成本处于下降中,说明在此区间,企业存在规模经济;相反,当 q* q时,长期平均成本处于上升中,说明在此区间,企业存在规模不经济。因此,图 2.1中的产量水平q便是该企业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的临界点。在规模经济的产量范围内,企业的产量越大,成本越低。

2.2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范围界定

根据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理论,边际成本定价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早期研究自然垄断问题的学者们将规模经济视为自然垄断最鲜明的特征。在他们看来,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具有规模经济,其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逐渐降低,这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成本先下降后上升的情况。而如果这种存在规模经济的企业按照边际成本定价,则将导致亏损,使经营难以为继。如果采用边际成本定价,自然垄断企业将会出现亏损,无法收回巨额的固定资本投资,最终将退出市场。如图 2.3 所示,矩形 RTSP1的面积就是自然垄断企业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所造成的亏损。以规模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自然垄断理论认为,如果某行业存在规模经济,那么当市场只有一家企业来提供产品最有效率,然而,采用边际成本定价导致亏损,而若由企业自主定价,其将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定价。若如此做,虽然企业不会亏损,但却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这便是自然垄断行业的边际成本定价矛盾,需要政府的管制来进行社会福利与企业利润的权衡取舍。

..

第 3 章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自然垄断........... 41

3.1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无需管制的条件.......41

3.1.1 完全可竞争市场.............41

3.1.2 完全契约...........46

3.2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理论模型.......48

3.2.1 拉姆齐定价..............48

3.2.2 两部定价法..............50

3.3 本章小结..........52

第 4 章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进一步拓展分析.....53

4.1 对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反思..... 53

4.2 影响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制度因素......56

4.3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再反思...........66

4.4 本章小结..........68

第 5 章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演变及现状.....69

5.1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演变.......69

5.2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现状.......77

5.3 本章小结..........79

第 8 章 完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政策提议

8.1 转变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传统思维理念

对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来说,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确切的说,是界定好政府管制的范围与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可见,当前我国对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功能的认识是客观和深刻的。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虽然收获了很大的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改革还不彻底,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政府的管制和干预过多,导致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法有效的起到资源配置的作用。虽然我国已经摒弃了政府是全能的,市场是无效的;的基本信条,也转变了政府并非全能但基本有效,在政府管不了的地方需要市场作补充;的传统观念,但当前的思维依然停留在市场能管好的由市场管,市场管不好的由政府管;阶段。可见,我国一直以来的改革都是采用了市场-政府;简易两分法。而实际上,市场和政府都会失灵。市场失灵仅仅是政府管制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正如张维迎所说,政府往往比市场更不完善,政府在消除市场缺陷;同时常常创造出更大的缺陷。①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之间,还存在制度因素,制度因素对整个经济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完善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不仅能够克服市场失灵,还能够克服政府失灵。

..

结论

通过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来研究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问题,在现实中往往得不到理想的效果。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假设前提过于苛刻,在现实中无法满足,因而造成了理论与现实的脱节。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反思可以发现,新古典经济学方法将制度视为外生变量,而实际上,制度因素(交易成本、产权结构以及委托-代理关系)在现实中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将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问题纳入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中来分析是有必要的。

第二,制度因素(交易成本、产权结构以及委托-代理关系)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具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交易成本、低效的产权结构以及代理成本能够导致自然垄断企业总成本的上升,从而造成自然垄断企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管制机构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成本信息,导致管制价格偏高或偏低;另一方面,这些因素也能够对管制机构产生影响,从而降低了管制机构在定价管制过程中的效率。综合这两方面的影响,便能够为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失灵提供一种解释,即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受到了制度因素的干扰,使得最终的管制价格偏离了实际成本。

............

参考文献(略)

标题: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

链接:http://m.zhaichaow.cn/lunwen/jingji/432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