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后期的社会崇尚奢华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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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后期的社会崇尚奢华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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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后期的社会崇尚奢华之风

中国古代社会是等级社会,等级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国家按照个人拥有的政治身份来规定其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这种规定也就是所谓的礼制。明中后期,不少有一定经济实力但政治身份不高的平民百姓,开始不再满足于他们按礼制规定所应享受的社会权利,纷纷违背超越这些规制。

比如,明朝制度规定,京官三品以上可以乘轿,其他官员只能骑马。但实际情况呢?江苏松江府(今属上海市)的何良俊说:明初官员离任回家,只是步行,后来开始骑马,到中期都改乘轿了。而到了明后期,尚未做官的监生也都坐起轿来了,就连无做官资格的秀才,十个里面也有三个开始乘轿。又比如,明代对人们的服饰都按等级有具体的规定,像翡翠珠冠,龙凤服饰,只有皇后王妃才能用,而戴纯金的首饰也必须是四品以上官员的夫人才行;在服装的用料上,官员才能用绫罗绸缎。

明初,不论贫富基本都能遵守国制,但到了中期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士民开始以服饰华丽相夸耀,珠翠金宝,丝绸罗绮等服饰逐渐在民间流行起来。只要有钱,不仅一般平民服用,就是一些奴仆贱役,也都穿金戴银,披红挂绿,服饰鲜艳无比,以至到了明末,服饰上已显示不出贵贱的差别了。

违礼逾制一方面说明传统的礼制已不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民总体生活水准的提高。有些人有了钱,就开始追求享受,逐渐形成竞相奢侈、追逐时髦的社会风气,这在请客宴乐、讲求排场方面有极鲜明的体现。何良俊曾讲述过他的亲身经历:他小时候见人家请客,只是五样果品、五样菜肴而已,只有在婚礼等重大的宴会上,才有虾、蟹、蛤等三四样珍品,一年中不过一两次。

但四五十年后,平常的聚会动辄就用十样菜肴,而且鸡、鸭、水鲜都有。有一人请客,仅鹅就杀了30多只,另一人席上有包括鸽子、斑鸠等野味珍品在内的的100种菜肴。不仅松江如此,别的地方也一样,比如江西永丰县,以前宴会,果肴只用四五样,到明中后期,一次聚会往往就要花去几十两银子,果肴的品类也增加到数十种。

所以有句俗语说:“富家一席,贫家三年。”意思是说,富人家一桌宴席的费用,就可供穷苦人家生活三年。在生活奢侈的同时,当时社会上的人还十分讲究时髦,喜欢标新立异。明代有一种用牛、马尾编制的帽子叫瓦楞帽,因其开始时只有有身份之人才能戴,故逐渐成了人们追逐的对象。

到明中期,还只有生员(即秀才)和富人才戴,价格比较贵,但到了万历时,不论贫富,都开始藏这种帽子,连乞丐也不例外,价钱只要几钱。在穿着打扮上,为追求出奇制胜效应,一些富家子弟喜欢穿奇装异服,如湖州的公子少爷,以穿平常妇女穿的红紫色的服装而自鸣得意,江西的赣州,富家子弟爱戴绣花的方巾,而且这还往往为人所效仿,成了一时的风尚。

明中后期这种奢华的社会风尚,既体现出了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社会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要求按经济实力而非等级身份决定个人社会生活的要求和愿望,也反映出了当时政权腐败、社会控制能力下降、社会矛盾加剧等一些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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