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发展如何相互作用于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21 世纪,世界各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实践中已经认识到国家现有的科技发展能力已经成为支撑和引领该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科学技术对一国经济、政治、人文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作用逐步显现。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与科技发展环境,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在各类高科技领域长期保持优势地位,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革的不断深化,如何根据国内外环境发展变化的具体实践切合我国国情,加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学技术创新,适应当代以科技进步引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成为新一届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中央政府明确提出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全方位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层面理解,科技战略的规划,科技发展环境,科研项目与技术发明的创造都需要一个强大的组织力量来协调和维护。尽管,政府不能代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但是政府可以成为维护国家创新环境,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的主体;从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层面分析,一个国家或是区域的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不能离开区域科技进步的有效支撑,同时,区域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融合程度与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力度是分不开的,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度主要通过科技管理职能来实现。特别是随着政府对通过创新驱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战略目标的明确,对今后我国地方政府在科技管理职能建设中提出了新的要求。
未来区域经济与科技融合发展对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提出新的挑战,区域科技发展能力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能力的根本保障。地方政府恰好是作为引领区域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建设者,通过整合区域内的各类科技资源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特色区域产业发展结构,是未来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改革与创新的方向。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在当前国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背景下,通过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能力的提升成为评价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工作的核心问题,如何从多元化的学术视角来探索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成为我国学术界不断聚焦与讨论的课题。国内学术界结合对近年来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实践,对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探索与研究主要集中以下三个方面:地方政府科技管理人才队伍结构培养,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含义界定划分,重视对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绩效评估。
第一,重视地方政府科技管理人才结构培养。
吴涛,尹宁(2008)认为当代科技管理系统的结构日益复杂,学科门类繁多,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对当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下的地方政府在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层次要求,迫切需要政府增加各类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科技管理人才队伍的储备与培养,区域科技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大批的科技管理人才。因此,未来地方政府科技管理建设的方向应该集中到人才引进与培养上来,建立健全各类科技管理人才的引进、聘用和培养是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有效发挥的切实保障。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科技管理职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科技管理人才数量短缺,科技人才的引用、聘用、培养机制不健全,无法满足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实践需要。科技管理者在科技体制改革中结合国情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系统地探索与完善区域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内在规律成为地方政府科技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因素。
第二,强调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含义的完善与更新。
高坚强,李涛(2021)认为,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变革,我国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和过去相比要不断的更新完善。国家十分重视区域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发展要从要素发展阶段向创新驱动发展阶段转变,实际上就是强调科技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能力。因此,面对新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地方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进行必要的科技管理职能创新,科技管理职能未来的建设方向要围绕科技进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展开。具体做法应该包括统筹区域内的科技创新活动,评估区域内科技创新主体的绩效、重视科技资金投入,通过科技政策职能维护完善区域经济环境。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对区域科学技术活动参与和投入,对区域未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区域经济发展下的我国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设
我国政府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的以科技创新推动我国各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的管理与维护者,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履行职能的权限和范围在不断加大,区域内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力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推动力量。未来如何有效的管理区域内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区域经济高速增长,需要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利用职能形式加以规范和引导。
(一)我国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设的基本问题
1.我国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级别划分
根据宪法我国地方政府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县级市、自治县)、乡(镇)四级行政区域,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定义为三个等级层次,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工作、市(地)的科技工作、县(市)的科技工作。地方政府科技工作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所论述的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主要是介绍地级市的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履行科技管理职能的实际状况。
2.我国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概念与含义界定
第一、明确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概念
科技是当代支撑与引领人类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的主要动力,当代科技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具有不可排他性,其特征是社会效益大于私人效益,这一特征的决定了私人投入研发的程度必然小于社会最合适的规模,因此,需要政府通过政策与法规的介入来加以规范,维护技术进步与扩餐的社会环境;地方政府是指按照国家法律制定的行政划分是指中央政府统一管辖下的我国省(自治区)、市、县政府的行政划分;管理职能是指地方政府在权利管辖区域内的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与功能,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要按照国家的意志与法律在其管辖的区域社会事物中所应履行的管理职责,政府管理职能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科技多种职能形式,科技管理职能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分支,其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对地域的科技进步、科技环境的引领与维护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二、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含义
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作为行政管理职能的分支,在职能运行中要突出强调利用职能维护区域内经济与科技相互协调发展的社会公共环境。
(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内在联系
当前全球化所引领的知识经济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科学技术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对拉动区域经济增长起到首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要通过履行职能维护区域经济的创新环境,支持区域内科技活持续高效开展,激发区域各经济主体的创新热情,使区域内逐步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区域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
1.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给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提供了新的实践环境
当前,制约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包括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的滞后,以及科技资源与科技活动无法在区域间和区域内保持合理流动,因此特别需要区域内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利用职能优势逐步加以完善和解决。我国政府对于继续科技创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提出,为地方政府科技职能建设创新提供了全新的实践环境。今后,地方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一定要抓住区域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这个有利契机,及时调整和改革政府科技体制与机制建设,让地方政府科技职能建设与区域经济同步发展的同时,能够引领和支撑本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对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新要求
各级地方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全方位的完善和提升科技职能建设与发展,加快促进创新协调发展的科技管理行为与模式。要加快完善科技政策组织推进机制,制定科学的区域规划政策,处理好规划、监督、资源配置和利益平衡的问题;在科技职能创新中,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正确处理好科技职能创新与市场机制的关系,使科技政策能够与当地市场经济兼容协调发展,区域间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互助整合要尽快建立完善,为区域间的对口援助、项目合作、科技资源的合理化流动等问题在制度上提供保障与支撑。
三、我国地方政府履行科技管理职能的现状分析....................14
(一)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定位...............................14
1.省级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定位............................. 14
2.地级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定位........................... 14
四、国内外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设的比较分析.................20
(一)国内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情况的分析....................20
1.上海市政府履行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情况的考察................ 20
2.深圳市政府履行科技管理职能建设情况的考察................23
五、提升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对策与提议.....................30
(一)确立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创新的基本原则..................30
1.坚持地方科技软硬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30
2.坚持区域市场经济的调控原则........................ 30
五、提升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对策与提议
未来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建设能力将成为推动区域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与保障力量,地方政府科技管理工作的实质就是对区域科学技术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维护。因此,未来地方政府提升科技管理职能首先要确立几项基本原则,然后从理念与模式两个方面进行科技管理职能改革创新。
(一)确立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创新的基本原则
1.坚持地方科技软硬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区域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很大层面上取决于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设下的区域科技发展环境。区域科技发展环境包括软环境与硬环境,二者的相互协调发展是以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确立的根本保障。区域科技硬环境包括区域科技发展水平,科研人才队伍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结构组成等,软环境包括区域市场运行环境,法规制度的建设环境,投融资政策环境等。因此,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坚持区域软硬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未来确立区域科技与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
2.坚持区域市场经济的调控原则
未来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建设必须坚持与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融合。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要以间接管理调控为主,充分发挥区域市场自我调节手段实现科技与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要遵循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监管与维护职能,实现与区域市场间的优势互补。未来政府的科技职能建设要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并经过市场检验,职能管理范围逐步拓展包括计划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扶持、培育环境等方面。因此坚持在遵循市场自身调控发展规律的基本原则下,把科技管理职能与区域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达到区域经济与科技协调发展的目的。
结论
过去 30 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取得了令世界各国瞩目的成绩。随着上个世纪 90年代知识经济的兴起,通过中国参与全球化经济竞争发展的实践,我们越发的认识到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要素,科技创新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核心推动力量。以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过去 30 年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总结,地方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需要提高科技管理职能创新引领与支撑区域经济与科技协调发展的能力。
未来地方政府在积极稳妥的推进科技管理职能改革创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职能改革建设中划分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定位,高效完成职能整合提升地方政府科技管理效能,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特别要处理好区域内科技与经济的职能关系,杜绝政府科技工作改革急功近利思想。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改革创新要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目标进行综合考量与布局,不能只考虑局部的利益,放弃整体的利益,更不能注重眼前的利益,而放弃长远的利益。未来科技管理职能改革创新将成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地方政府在今后要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律,稳步、扎实的推进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创新建设。其次,未来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创新含义要延伸到科技发展理念、科技管理体制、科技发展模式与科技发展技术实践等几个重要环节,从理念、制度、技术、实践模式等不同角度探索科技管理职能模式含义与能力的提升。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未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科技职能改革创新要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只有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贯彻与推进科技管理职能改革的创新实践,才能使科技进步更好的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最终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