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投资促进机构运行特点与启示
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投资促进机构运行特点分析( 一) 国际 IPA 职能有所整合与调整,但大体同中有异为适应国际投资发展新形势,各国都相继整合和扩大了 IPA 职能,概括为: 投资促进管理、政策研究与制定、投资推介、对外交流与合作、国内外/地区资源整合与应用等,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但因各国/地区情况不同,其职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例如:英国贸易投资署 ( U Trade and Investment - U-TI) 是由英国贸工部和外交部联合成立,其职能是促进投资和贸易,前者主要是引进 FDI 宏观管理、做好综合性投资服务、给出投资项目指导列表、帮助投资企业熟悉英国市场和满足客户其他信息要求等。爱尔兰工业发展署 ( Industry Development Agency - IDA)只负责吸引外资促进服务; 爱尔兰企业发展局只负责对外投资促进服务。德国投资促进总署 ( Invest inGermany) 是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下属国家级政府IPA,不直接管理、审批外资流入,无税收优惠批准权,但间接提供政府补助。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隶属于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主要职能是推动企业开展海外经济合作业务,拥有较大自主权,有经营上的一定独立性,这同我国部属事业单位有相似之处。加拿大投资局是加拿大的政府 IPA,它拥有其前身联邦投资审议署 ( FIRA) 组织架构、类似职能,负责审批投资项目、金额等。印度尼西亚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印度尼西亚的政府 IPA,目前直接对共和国总统负责( 原为政府机构之一) ,其职能比较综合,主要包括投资以及投资促进活动的日常管理协调、制定国家投资 ( 促进) 政策及评估,提供全方位、便捷的投资服务,现在在审批有高风险和高难度的战略科技项目方面有更大的权利。苏格兰的政府 IPA 主要是苏格兰投资局 ( SDI) ,由苏格兰工业部和苏格兰发展署( SDA) 合营成立,同时拥有这两个组织的权力和职能。
目前,国际服务外包正以每年 30 - 40% 的速度加速发展,为吸引更多服务外包业务,各国 IPA 不断调整政策、完善制度、健全体制、理顺机制,服务外包接包竞争更加激烈。印度、菲律宾、中国、东盟、爱尔兰、东欧、巴西等竞相承接美、日、西欧等外包业务,一些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也加入了接包竞争的行列。( 四) 国际 IPA 更加强化投资服务且各具特色投资服务是投资促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服务是第一投资环境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投资服务的优劣成为投资促进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国 IPA 更加注重强化投资服务工作,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包括前、中、后期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投资促进服务模式。其中,瑞典的 立体式投资服务模式;堪称典范,即为来瑞典投资的企业提供整过程、全方位的服务,除做投资前考察访问协助、投资环境推介外,还帮助企业做好选址建厂、雇佣工人、开拓市场以及解决投资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包括子女就学、医疗服务、法律服务、税收服务等,同时,对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此外,柏林投资促进局的 柏林欢迎您;前期套餐服务;,爱尔兰工业发展署的 宣传投资市场,做好项目推介;,荷兰外商投资局的物流合作、组织市场实际考察;,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 泰国省级投资之窗;,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 登门拜访;,澳大利亚投资局发送电子通讯出版物 《流入》,等等,都颇具特色。( 五) 国际 IPA 着力开展投资促进绩效评估工作,提高投资促进有效性投资促进有效性是投资促进宏观有效性和微观有效性的统一体,通过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扎实做好投资促进工作,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双赢。投资促进绩效评估是衡量投资促进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各国更多开展投资促进绩效评估工作,旨在通过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提升客户和公众满意度,进而提升自身竞争优势。投资促进绩效评估重点一般是投资环境、投资促进方式、引进投资、对外投资和投资服务等; 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IPA 职责、资源分配和客户等。各国还根据自身特点形成适宜本国国情的投资促进绩效评估机制,例如,荷兰外商投资局主要从十二个方面做出评价,即国际发展形势、政治环境、基础设施、经济实力、金融贷款、财政支持、政府对投资者满意度、立法与法制环境、劳动力质量与数量、地方市场情况、区域商务设施和地方生活幸福指数等。伦敦投资促进局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其主要内容是检查前半年工作是否完成政府目标并确定下半年工作方案与重点,同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