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律学校毕业论文范文
这是一篇法律学校毕业论文,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为大家强烈推荐一篇法律学校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优秀法律学校毕业论文范文第一篇第一章 数字出版与数字出版行业数字出版已经成为出版行业发展的方向,也成为行业竞争的高地。其是对传统出版活动的革新,也给传统出版制度带来了挑战。在本文的开始,笔者希望通过对数字出版含义的界定以及数字出版行业现状的分析,为下文对于数字出版法律问题的剖析提供语境。一、数字出版的概述(一)数字出版的定义与特征数字出版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出版;行为,应当具备出版;的本质特征。出版是数字出版的上位概念,对出版;这个概念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数字出版;概念的理解。出版;一词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使用,较之版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为更多的人所熟知和应用。图书报刊的出版是人们对出版概念最为传统和直观的应用和认识。经学者考证,出版;并非来源于中文原词,而是借自日本语,是日本人用了汉语中的‘出和‘版组成‘出版一词来翻译了英文中的‘publish,然后中国人又借用过来。;Publish;在释义中往往具有印刷;、向公众发行或出售;的含义,因此出版;应当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出版物的印刷、二是出版物的流通。出版界对于出版;有很多不同的认识,目前较为普遍的是编辑复制发行;说。编辑;、复制;和发行;这是出版最基本的三种方式,任何新兴的出版形式都是源于对上述三个环节的创新。因此,数字出版;可以认为是将数字化手段应用于出版的编辑;、复制;、发行;等环节的一种新型出版形式。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出版;是指作品的复制、发行;这种复合行为,具体应包括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复制行为与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发行行为的结合。因此,出版;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将作品制作成为一定数量的复制品,并提供给公众的行为。其所形成的权利应当是一项复合型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这两种财产权。2、数字出版的定义近几年来,数字技术手段和技术环境的迅猛发展催生了数字出版;这个全新的概念。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完善,数字出版概念本身的含义和外延也在不断地调整。由于数字出版行业尚处于初创和发展阶段,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给出精确的概念,尚存不同的看法。大体而言有如下几种观点:一是,数字介质说。该学说从强调数字出版所需要凭借的载体和介质出发来定义数字出版的概念,强调数字出版必须由数字化设备作为载体,出版物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存在。如,数字出版,是指在出版的整个过程中,从编辑、制作到发行,所有信息都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磁等介质中,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必须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来进行的一种出版形式。;二是,数字传播说。该学说从强调数字出版传播所借助的通道或途径出发来定义数字出版的概念,强调数字出版物的传播需要通过网络环境或其他数字化的通道实现。如,数字出版是指以互联网为流通渠道以数字内容为流通介质,以网上支付为主要交易手段的出版和发行方式;。三是,综合过程说。该学说将数字出版定位为一个过程性的概念,而非单纯以出版介质或出版手段来定义数字出版,认为数字出版是一个综合运用数字手段实现出版目的的过程,包括了数字化的内容、数字化的传播、数字化的应用等全过程。如,数字出版从广义上说,只要是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对出版的任何环节进行的操作,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它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的数字化和阅读消费的数字化。数字出版在这里强调的不只是介质,还包括出版流程。;新闻出版总署在《对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指出,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这是目前为止官方对数字出版;概念最为全面和完整的阐述。我们看到,国家对于数字出版的界定主要采纳了综合过程说;的观点,该定义不仅涉及了对技术、内容、传播渠道的限定,而且突出了出版物的主要形态和特征,为数字出版划定了较为清晰的范围,较好地统一了国内对数字出版的认知。但是,笔者认为,将数字出版的传播手段仅仅限定于网络传播;是值得商榷的。技术手段日新月异带来的传播渠道的多样化,有可能出现网络以外的传播途径实现资源的传递。而且,数字出版之所以区别于网络出版,即是突出其传播途径的多样化和开放性。因此,上述概念还值得进一步商榷。第二章 国内外数字出版法律现状数字出版法律制度脱胎于传统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和出版法律制度,对于国内外数字出版法律现状的分析,笔者主要从数字版权许可制度、数字版权转让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版权交易配套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考察。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尚未针对数字出版做出特殊的制度安排,但是其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和出版制度能够很好的包容数字出版的发展,因此在本部分笔者也对这些制度一并予以介绍。一、数字版权许可制度(一) 国内数字版权许可制度本文探讨的内容许可制度主要是指数字版权人与数字出版商之间建立许可关系所设立的制度,该类著作权内容许可制度在我国主要涉及著作权授权许可和著作权法定许可这两种形式。著作权授权许可主要是由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建立合同关系实现的。我国《著作权法》第三章专章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的内容,其中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又对许可使用合同订立情形、权利性质和订立方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这些针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订立制度所作的规范,从合同履行程序、合同内容范围和合同签订的特定情形等方面,确立了我国主要以合同为主要方式的著作权授权许可制度。第三章 我国数字出版现存法律问题................... 32-38 一、 数字版权交易制度层面存在的法律问题................... 32-34 (一) 数字版权立法滞后...................32 (二) 数字授权模式单一...................32-33 (三) 传统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衔接数字...................-34 二、 数字版权交易操作层面存在的法律问题................... 34-38 (一) 版权交易决策时存在的法律问题 ...................34-35 (二) 版权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问题................... 35-38第四章 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的思考................... 38-49 一、 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 38-39 (一) 实现数字出版各方利益的平衡................... 38-39 (二) 实现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协调................... 39 二、 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的具体提议................... 39-49 (一) 完善数字出版基本法律制度................... 39-41 (二) 完善数字版权许可制度 ...................41-46 (三) 完善数字版权转让制度................... 46-49结论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着力推进软实力建设和文化输出的过程中,数字出版不仅成为出版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和利润增长点,而且已经成为当前一个时期政策关注的焦点。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数字出版是一项复杂的出版行为,其全过程将会面临相当多的法律风险、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当前我国尚未针对数字出版行为对传统的著作权法和出版法律制度进行修改,一些传统的著作权理论尚未针对数字出版行为的特性而得以突破,因此,当前有必要通过对数字出版行为所面临的现状分析,剖析出版过程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规避法律风险、促进制度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尤其是借助《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契机,推进数字出版领域法律制度的完善,以推进我国出版行业在数字条件下健康、快速的发展。笔者认为,当前数字出版行业的困境主要集中在数字出版法律关系的亟需梳理和技术发展与法律制度亟待协调等方面,作为数字出版法律问题频现的数字版权交易环节尤其需要重视,以数字版权交易为切入点来研究数字出版法律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解决法律制度构建问题和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以数字版权交易为视角,我们在解决数字出版发展的困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予以完善:首先,数字出版基本制度层面的完善,包括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以及关于数字出版的专门性条例订立过程中,增加对数字出版;概念和数字出版物;概念的界定性条款,明确数字出版者在数字出版过程中的权利范围,有效关注作者权利和传播者权利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在数字出版条件下的发展。其次,数字版权许可制度的完善,包括完善准法定许可制度、倡导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赋予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权等。主要从法律上赋予使用者和管理者更大的自由使用权利,同时严格保障权利人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和取得收益权等经济性权利,以助于解决现有内容授权模式和内容管理模式的局限性以及对数字出版产业的掣肘。最后,数字版权转让制度的完善,包括推进版权转让公共服务市场化、信息化以及搭建转让平台,延伸服务的环节和层次等。笔者相信,数字出版是出版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数字出版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和数字出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因此,通过本文,笔者希望为我国数字出版行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思路,尤其是数字版权交易相关的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有益的意见和提议。参 考 文 献[1] 来小鹏著:《版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9 年 7 月版。[2] 来小鹏著:《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9 月版。[3] 冯晓青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2 月版。[4]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5] 李明德、许超著:《著作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2009 年 7 月版。[6] 李明德等著:《欧盟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2021 年 5 月版。[7] 刘春田主编:《十二国著作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2021 年 6 月版。[8] 江平、沈仁干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讲析》,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 年版。[9] 陈生明编著:《数字出版理论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 年 6 月版。[10]谢新洲著:《数字出版技术》,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 1 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