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禁止近亲完婚?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3-4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旧石器时代晚期,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意识到近亲通婚对人类体质的危害,于是不但排斥了同族长辈和晚辈之间的通婚,而且禁止兄弟姊妹之间的通婚。当时,婚姻只能在两个集团之间的男女中进行。
那么,为什么要禁止近亲完婚呢?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3-7个不良基因,这些基因都是隐性的,所以绝大多数情况均不导致遗传病。这些基因种类十分多,在普通人群中出现的频率很低,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个体中带有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无血缘关系个体间婚配,产生同时带有一对等位隐性致病基因即隐性遗传病患儿的可能性很小。
然而近亲完婚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们之间有很近的共同祖先,因此极可能从共同祖先身上获得了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所以,近亲之间的婚配产生带有一对等位隐性致病基因的机会远远高于非近亲婚配,近亲完婚不利于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