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渔家女特有的风俗习惯
在祖国辽阔壮丽的海疆上,北到浙江舟山群岛,上海港和江苏南通海域,东到台湾和澎湖列岛渔场,南到广东海南岛和广西北部湾海面,凡是厦门渔船经过的地方,都曾出现过厦门渔家女矫健的身影。她们不但在渔船上担负着煮饭菜、洗衣服、刷甲板等许多繁重的任务,也能象男渔民一样,下舢板,撑竹排,起网收网,样样在行。
因此,提起厦门的渔家女,许多沿海省市兄弟渔区的渔民总要竖起大拇指,称赞她们是渔船上的多面手,海上巾帼女英豪。
妇女随船出外海捕鱼,是厦门渔民的独有传统习惯,这在全国沿海渔区,堪称得上是一大特色。厦门渔家女所以会有这种风俗习惯,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厦门渔港是明末清初形成的。
当时,从九龙江流域转移到厦门的大部分都是内河的夫妻船和连家船,初在簧笃港一带集结,然后逐步沿着鹭江向外海开拓发展。清代统治者把渔民列为下贱的“渔族”,规定不准渔民在陆上定居,禁止海陆通婚,因而渔家女只好长期生活在渔船上。加上厦门渔港处于城市一隅,形成了群众性纯渔业生产基地,除了下船出海,没有别的活路,因此渔家女参加渔业生产就成为辈辈相传的习惯了。
厦门的渔家女有着与众不同的头饰和服装。她们以完婚划分界线,未婚的称为渔姑,婚后即为渔妇。渔姑的头饰以盘在头上的红绒作为标志,俗称“烟筒箍”。据说早期是为了海上作业的方便,把辫子盘在头上,后来嫌色彩过于单调,就在发辫接上红绒线盘箍在头上,远远望去,犹如蓝天碧海中开出了一朵朵艳丽的红花,这不能不说是渔家姑娘的一种美的追求和创造,渔姑出嫁时,就得把头发挽在后脑梳成大髻发。渔姑和渔妇都穿汉装,衣服的边角镶着许多花边。
逢年过节,渔家女头插缎花,脚穿珠拖鞋,衣服上的花边更是精心刺绣的,十分引人注目。随着厦门城市的发展,今天的渔家女的服饰与陆上妇女的服装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过去,厦门渔家女虽是海上生产的重要劳力,但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渔家女更是深受种种欺凌压迫。她们不敢轻易上岸,若是上岸就得三五成群,还得穿上三条以上的裤子,谨防地痞流氓侮辱。在船上男女同工不同酬。渔家姑娘只能吃三餐,不能得分红,渔妇最强的劳力,也只能分到男劳力的百分之七十五。船上还有许多清规戒律,如规定渔家女不能跳过船,不能跨过船上祭神的“斗头”,不准在船上生孩子……凡是船上发生了不吉利的事,往往归罪于渔家女。这种种不平等的待遇,不但剥夺了渔家女的人身自由,而且坑害了不少无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