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北南丹县白裤瑶的小型民间组织-“油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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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北南丹县白裤瑶的小型民间组织-“油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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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北南丹县白裤瑶的小型民间组织-“油锅”

“油锅”是桂北之南丹县白裤瑶的小型民间组织,白裤瑶语称“卜破”,为同族同宗者的联合体,其旨意是“同锅吃饭,有事互帮”。油锅组织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最少的为两户联合体。异姓或同姓不同宗的户如果要求加入,必须备办酒席请该油锅全体成员会餐一次,获得同意之后,便成为该油锅成员,被视为兄弟。

油锅组织的名称按该组织负责人的名称命名。负责人多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能说会道、热心公益事业的中青年人担任的。油锅通常在每年春、冬两季召开会议,安排全年生产,解决组织内需要解决的问题。各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利,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果成员不履行义务,便要被革出油锅,从而孤立。

油锅体现小团体主义的精神,主要表现在:

(1)油锅成员遇到组内人家死人,必须打铜鼓前往祭祀。

(2)油锅成员需变卖房屋田地者,必须先征询组内诸成员,倘组内无人承受,方可变卖给组外的人。

(3)油锅成员无嗣而领养继子,必须征得组内成员会议的同意。

(4)油锅成员姑家丧葬砍牛,所分得的牛肉,必须分一部分给组内每户成员。

(5)油锅成员生病请师公问卜祭鬼,其他成员必须备米、酒、鸡资助他,并在作法事的当晚禁忌砍柴、磨米、舂米、行房事。

(6)油锅成员兄弟分家,必须请其他成员商议后,再进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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