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儒家思想中的“德福一致”幸福观
先秦时期的儒家对《尚书•洪范》的幸福观提出了新的理解,儒家把寿命、富贵等幸福的要素看成是外在的,是由上天或命运决定的,唯有“攸好德”是人自身可以把握的,能够通过人的努力而获得。
古代伟大思想家孔子把幸福看作是高于任何物质生活和境遇本身、超越富贵贫贱之上的一种心理体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吃粗粮,喝生水,弯曲着胳膊当枕头,乐在其中,不正当的财富和官职就像过眼烟云。在孔子看来,幸福与物质的丰裕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采取“不义”即不道德的方法获得富贵,那不是真正的幸福,是不值得人去追求的。
传统儒家幸福观主张德福一致,认为道德与幸福内在融于一起。儒家强调美德对于幸福的重要性,认为独自一人如果没有美德,就不可能获得幸福,生命的幸福体现在个人的善行之中,人不断提升个人美德的过程就是追求幸福的过程。
而为了修炼美德,就不能执着于物质生活的享乐之中,即便是“一箪食,一瓢饮”,只要能够修得高尚的品德,这样的苦行精神也是值得赞颂的。在儒家那里,幸福只是道德的伴随物或附属物,并不具有完全独立的意义,独自一人有了美德,幸福也就随之产生。
传统儒家幸福观主张仁爱幸福。这一观点与德福一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为美德要求人们不能只注重个人的幸福,而应当将个人的幸福融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整体之中。
仁爱是儒家伦理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仁就是恩及四海,就是博爱,它要求人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要对他人施与善心,尽可能多地帮助他人,在他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要提供支持。
仁爱幸福体现的是“自我独乐不如与民同乐”的幸福境界,实行仁爱的方法是“能近取譬”,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最终实现普天下人的共同幸福。
由于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占有主导的重要地位,所以,尽管出现了如道家、墨家这样的与儒家不同的幸福观流派,但是,儒家所倡导的幸福观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占有统治地位,对中国人追求幸福生活的影响最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