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看待“福”与“祸”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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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福”与“祸”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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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福”与“祸”的辩证关系

福与祸是相对而言的,二者也是可以转化的。培根就说过:“幸运并非没有许多的恐惧与烦恼,厄运并非没有许多的安慰与希望”。生命总是充斥着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得与失、乐与苦、顺与逆、安宁与恼怒、光明与黑暗、生存与死亡……而这种种吉福与凶祸,又总是在矛盾中发生运动与转化,这种运动与转化的关键,就看你能否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否自己主宰自己,能否竭尽全力地努力奋斗。

人总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每个人都是自己幸福的建筑师,要获得幸福,要生活得有意义,要想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就必须克服“生命由命不由自己”的宿命论观点和“幸福靠天不在人”的错误认识,以英勇无畏的气概来战胜命运的挑战,做到面对“凶祸”、身处“灾难”,能认清命运所在,及时把握时机,摆脱困难,化凶为吉,拥抱幸福。

我们说,福有大小之分,多少之别。然作为独自一人享受幸福之大小、多少,那是相对而言的。历史的经验告诫人们的是:享福知足,更不可“生在福中不知福。”

对于这个观点,先哲多有论诫:“福莫大于无祸。”(《淮南子•诠言》)“祸莫大于不知足。”(《老子》)。若论幸福,没有比无灾祸更大的了。人们应明白“欲不过节”的道理,努力克制个人要求和欲望,不仅是对己无害,而且其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邹韬奋先生说得好:“独自一人光溜溜的到这个世界来,最后光溜溜的离开这个世界而去,彻底想起来,名利都是身外物,只有尽独自一人的心力,使社会上的人多得他工作的裨益,是生命最愉快的事情。”“不知足者之忧,终身不解。”贪得无厌的人总是无时无刻,事无巨细地为自己盘算,所以不得不在忧虑与患得患失中过日子,而且一辈子都无法消除与摆脱。如此终日累月、年复一年不得康宁,何以言福呢?

人们知道,欲望无止境的人,不仅仅是忧虑,往往还在名利争夺中会无事生非,招灾惹祸,甚至弄到败家丧命的地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走路知道适时休息,身体就不会疲惫。知足而止,就会避免羞辱、不吉。求福之心,人皆有之,享福之欲,人亦不绝。但要从心理情绪到外在行为,都能做到恰如其分,不能超越自己应该和可能的范围。

面对着“福”,人应当一方面要求自己“节欲知足”,另一方面则是努力做到“惠分于人”,不贪不占,勿抢勿夺,肯分福让福于他人——父母、伯叔、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同事邻居……集体、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

人类最大的幸福,莫不是人与人的亲爱与友谊,人人都为他人谋福造福。这样整个人世间都充斥着了吉祥,也就时时事事处处都有幸福,大家都生活幸福美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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