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族的婚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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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族的婚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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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族的婚俗习惯

女真即古肃慎,两汉时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为“勿吉”,唐时称“渤海”,到五代时,渤海为契丹所并,遂改称为“女真”,后因避契丹主宗真讳,又称为“女直”。《金史•世纪》载:“女真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所谓白山黑水是也。”女真人最初生活的这一地域,大概相当于现今的东北地区的东南部和前苏联的滨海省一带地方。后来完颜部兴起,建立了金国。

女真人的婚俗在《大金国志》卷之39中有较详细记载:“金人风俗多指腹为婚姻,既长,虽贵贱殊隔,亦不可渝。婿纳布,皆先期拜门,亲戚属谐行。以酒馔往,少者十余车,多至十倍。饮客佳酒,则以金银方亢器贮之,列于前,以百数,宾退则分饷焉。允以乌金银盏酌饮,盆者以木,酒三行,进大软脂,小软脂,如中国寒具。次进蜜糕,人各一盘,曰茶食。宴罢,富者瀹茗,留上客数人啜之,或以粗者煎乳酪。”“指腹为婚姻”,显然这是包办婚姻,这是父权制的产物,从“婿纳布”来看,已经有了礼聘的习俗,待客的习俗也很特殊,金杯敬酒,糕点款客,酒宴后还要饮“瀹茗”、“乳酪”。婚嫁习俗已越来越庄重了。

伴随着礼聘习俗的出现,买卖婚俗也就愈演愈烈了。进入到奴隶社会以后,女真族中买卖婚俗便形成了。《金史•太祖记》载:“太祖曰:‘以财杀人不可;财者,人之所致世。’遂减盗贼征偿法,为征三倍。民间多逋负,卖妻子不能偿。康宗与官属会议。太祖在外庭,以帛系杖端,麾其众令曰:‘今贫者不能自活,卖妻子以偿债,骨肉之爱,人心所同。自今三年勿征,过三年徐图之。”’由此例可见,女子已失去了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自由,成了男子的附属物,男子有权买卖女子,显然这是女真族婚俗中一个值得注意的文化现象。

标题:女真族的婚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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