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那些对于“死”的别称(讳称)
在古代,"死"的别称不但众多,而且从中能够窥见等级观念、心理活动以及情感色彩。
天子之死叫"崩","驾崩"的意思是皇帝的车驾崩坏了,诸侯或相当于诸侯的封国国君、封爵王侯,以及贵妃、公卿大臣之死称"薨",大夫之死叫"卒",这从西周一直到唐宋以前都是如此。唐宋以后,普通百姓死,才敢称"卒",古时只有平民之死,才直言不讳地通称"死"。
受佛教轮回观念的影响,"死"的别称上,出现了诸如归天、厌世、下世、上仙、归净土、入冥,甚至直言下地狱、见阎王、上西天等。
革命志士、爱国忠臣、民族英雄,白刃横于前而宁死不屈,为国家赴汤蹈火,其死堪称英烈,人们用殒(殉)国、殉难、殉节、殉命、殉身、捐躯等来称誉他们。对于那些死于非命的奸臣、祸孽、恶人、盗匪贼寇等,往往称其死为毙命、毙、绝、灰灭等。
古代人未及15岁而死,称夭,未成年而死,称殇,此外还有短折、夭折等别称。至于杀、诛、戮、醢、战亡、病没、弃市、伏诛、伏法、就义、正典刑、正法、凌迟、戮首、腰斩、寻短见、自经、自缢、自溺、遇害、遇难、牺牲等,都属于死的不同方法,不能视为死的别称。
对于"死"的别称,数量最多的还是如下这些大众化的中性别称,诸如亡、殁、没、丧、终、故、逝、殒、不起、绝命、弃手足、弃堂帐、捐馆、捐馆舍、物故、溘逝、弃养、亡躯、作古、谢世、弃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