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女性名称的使用局限性
旧时妇女社会地位的低下,反映在一个很重要的侧面就是,她们被禁锢在很小的天地里。由于活动空间极其狭窄,她们的名称也只是在很小范围之内使用。故女性的名称称为闺名、闻名,只在闺间之间流行,越不出家庭的墙垣。
按照儒家的礼仪典则,关于妇女的内容有很重要的两条,即“男女有别”和“内外有别”。《礼记•曲礼》记载早期儒家的妇女行为规范,禁止家庭中妇女与男子随便坐在一起,不许妇女的衣服和男子的挂在同—个衣架上,男女不能使用同一块巾帕或同一把梳子,不得手接手地递东西。叔嫂之间不答话。男子在外做事,回家中不与妇女谈论,母亲、妻子、女儿也不得过问,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阃指“门限”,今人称为门槛,是说门里、门外要隔绝,内外是两个世界,女人的世界只在门里面。《内则》中规定:“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女子出门要把脸遮住,只露出眼睛看路,则类似于今日某些阿拉伯国家
的风俗。
实际上可能做不到这么严格,尤其在唐朝,社会风气还是相当开放的,妇女也有很大自由。
到了宋代,儒学复兴,对妇女的禁锢再次提上议事日程,传统礼仪的规定重新受到重视。如司马光在他撰写的《书仪》中这样规定: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身出,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之言,传致内外之物。
这个时期的妇女不但要被禁锢在家庭的范围内,而且在家庭里还要闭锁在中门之内,实质上不啻于囚徒!你看,一座院子一分为二,中间设一道中门,门上还装有门铃,内院的妇女如果需要传言索物,门铃那儿专门有个老仆侍候。这个老仆很像个狱卒,主要是看守中门里面的妇女们。这当然是大户人家才能有的排场,也只是最理想、最标准的规范,事实上可能会宽松一些,各个社会阶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但是,这种礼仪规范毕竟是一定社会现实的反映,由这种极端禁锢的状况不难想象封建社会妇女的生活处境。
了解妇女的活动范围以后,她们的名称在使用上的局限性也就十分清楚了。更何况,妇女出嫁到夫家以后,她们的名称就更少使用了。出嫁以后的妇女一般只称姓,称某氏,或再冠以夫家的姓,称某某氏;也有称某妻的,完全成了丈夫的附属品。日常生活中邻里间的称呼也往往是随其夫家,如鲁迅小说中的祥林嫂、豆腐西施杨二嫂等,并没有她们自己的名称,这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因此,历史上只有极少数的杰出女性留下了名称,但如史学家班昭(《汉书》作者班固之妹),好多人还不愿意称她的名,而要称曹大家,因为她嫁到了曹家。封建卫道士们极力鼓吹妇女要守贞节,但许多妇女做了牺牲品以后,事迹见于正史,却没能留下名称,如《宋史•列女传》记载四十位列女,却只有三位有名称,其余或称某氏,或称某某妻、某某妇,或称某某女,青史留名的倒是她们的父亲和丈夫。还有不少受人称道的妇女,她们只是和儿子的名称联系在一起,就像《三字经》中“昔孟母,择邻处”,这个精于教子的贤母并无名称,我们只知道她的儿子叫孟轲。还有脍炙人口的文学形象徐母、岳母,小说家都无意为她们杜撰一个名称,可见歧视妇女的文化传统是多么顽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