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治政方略——霸王道杂之
汉宣帝刘询一天吃饭的时候,太子刘爽对父皇提意见:“您持刑太深,应当多用儒生!”刘询本来高高兴兴,一听这话立时变脸,斥责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历来是“霸道”与“王道”兼杂着用,礼法并重,怎样可以只用周政德教呢?这话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霸道”指法家,“王道”指儒家。对于法家,顾立雅阐释:“之所以称之为法家,是因为他们强调了法律在治世中的作用。不过,更能说明问题的称呼可能是把他们称为极权主义者,因为他们倡导最强有力的集权管理,并希望使个人完全从属于国家。”
相关专家学者认为,“霸王道杂之”主要表述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王霸结合,即儒法结合,礼法、德刑结合。这种结合可以表述为政治指导思想与法律制度的结合、道德伦理与法律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政治家与思想家的结合等等。二是在王霸结合为主的前提下,或确立王霸结合这个多面体之后,再对道、墨、名、阴阳等凡是符合巩固、完善封建大一统帝国政治秩序和长治久安的所有学术思想,
“杂”而采之,兼而用之。这里的“杂”,包含对具有不同政治文化色彩的思想广为吸纳、兼容并蓄、为我所用的意思。
而法家,也不是“纯任”的!针对商鞅,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就说:那是被儒家改良过的法家。
中国人言行不一,伪君子长盛不衰,“儒表法里”之后愈发严重。《中国盛世》中感慨:看中国历史,常觉得困惑:统治者满口仁义道德,怎样动不动就诛人九族甚至十族,而且还要凌迟――千刀万剐?又为什么那么多人会人格分裂,说一套做一套,对自己孩子也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听听“霸王道杂之”之说,便可以恍然大悟!
《炎黄春秋》总缡吴思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发现支配中国封建统治集团的东西,常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
吴思还一针见血揭露:它们说的那些很漂亮的东西,“假如当真行得通,我们的文明肯定有资格征服世界――无须花那些冤枉的钱搞大选、维持议会和最高法院,统治集团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慈爱,像圣贤一样英明。”所谓“外儒内法”、“内圣外王”,也就是吴思所说的“潜规则”吧,在中国潜行数千年。
从这个角度看,秦始皇显然逊色一筹。有人评论说:“秦兴也,法家;秦亡也,亦法家。”秦氏是靠商鞅、韩非等法家思想发展壮大的,他们那一套十分适宜“马上得天下”。然而,在统一六国如此巨变的新形势之下,秦始皇却依然赤裸裸用那一套强硬的统治招数,而不知华丽转身,加以改革,笼络人心。当然,秦始皇统一后也想过重用儒生。试想,如果他真能保持那种“天下之士斐然乡风”,可能暴亡吗?秦始皇之败,成全了儒家,而将法家的名声败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