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专卖收入在宋朝财政收入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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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专卖收入在宋朝财政收入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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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专卖收入在宋朝财政收入的地位

自唐代以来,为了增加税收,酒水的贩卖都是政府专卖。而由于宋朝自始至终实行榷酒政策,即使全国通行官监酒务、特许酒户和买扑坊场,激励酿造销售,民间只要向官府买曲,就可以自行酿酒。所以宋代的官府是“惟恐人不饮酒”。因而宋代酿酒业,比前朝发展得更为繁盛。酒课收入是当时重要的税务收入。

北宋初年酒课只有一百八十五万余贯,大约是当时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天禧年间达到九百万贯,大约是当时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了庆历年间一千七百一十万贯,几近全国税收总量的五分之二。之后又逐年下降,一直到南宋一千余万贯,可以占到当时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可见当时的酒课一门税收,对宋的财政是多么重要。

据《胜饮编》中的记载,宋朝的酒经是中国历代王朝最多的一个朝代。比如《东坡酒经》、《新丰酒经》、《北山酒经》三卷、《续北山酒经》、《酒谱》、《桂海酒志》等等。酒在当时是十分重要的饮料,主要分为黄酒、果酒、配制酒和白酒四种。

黄酒生产的历史十分悠久,但是其名称大致始见于宋代和西夏文献。黄酒以谷类为原料酿制,《北山酒经》记载的宋代黄酒生产的十三道工序,即卧浆、淘米、煎浆、汤米、蒸醋麋、用曲、合酵、酴米、蒸甜麋、酒器、上槽、收酒、煮酒等步骤。“凡酝用粳、糯、粟、黍、麦等及曲法酒式,皆从水土所宜。”在中唐以前,酿酒的主要原料还依旧是黍和粟,而到了宋代,由于稻米的普及,糯稻作为原料来酿酒已经不是鲜见的事情了。

果酒包括葡萄酒、蜜酒、黄柑酒、椰子酒、梨酒、荔枝酒、枣酒等,但是宋代的果酒质量不算太好,基本都是自然发酵而成的,所以喝的人也不算太多,

配制酒就是用酿好的好酒加上花果药材和调味品浸泡、蒸馏而成的。比如酴酒和模楂花酒,就是泡出来的,《文吕杂录》言:“京师贵家多以酴醵渍酒,独有芳香而已,近年方以模楂花悬酒中,不惟馥郁可爱。”其他配制酒还有菊花酒、海桐皮酒、蝮蛇酒、地黄酒、枸杞酒、麝香酒等等。

白酒是我国独有的一种蒸馏酒,当时的称呼是蒸酒、烧酒、酒露等等。不过宋代即使出现了烧酒,其酿制技术也不会太高,所以酒鬼们若是到了那里,铁定十分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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