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小辫、女人的小脚,曾经是中国人的标记
男人的小辫、女人的小脚,曾经是中国两大落后的标记,同时也是中国人的两大耻辱,从来没有任何人利用法律形式强迫女人裹小脚。这是一种由于受封建男性社会欣赏、激励而形成的残害妇女肢体的病态“美”、丑恶“美”,也是被清王朝赞赏的落后“国粹”,世界进入现代文明阶段后,清政府居然还继续以丑为美,不知羞耻地将小脚鞋送到了万国博览会上去展览。
裹足恶习,从它产生之日起,一直被社会进步力量和有识之士所反对,所鞭挞。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独自一人以挖掘、保持所谓的风俗习惯为理由而赞扬这一度曾普及过全中国妇女界的陋习。
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赞扬那条曾被封建王朝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的全男皆梳的小辫子。
小辫儿是随着清王朝的推翻而被剪掉的。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不仅在于根除了男人留小辫子的陋习,更重要的是彻底铲除了以小辫子为代表的封建王朝的最后统治。也就是由那个时候起,所有中国人就再也没有谁怀恋过男人的辫子。张勋曾带着他的辫子兵们,把宣统又一次抬上金銮殿的龙椅上,演出了一场复辟闹剧,激起了全国人民强烈的广泛的声讨和反对。
袁世凯虽然割去了小辫,也企图踏进金銮殿,过过当皇帝的瘾,也同样遭到全国人民的声讨和反对。由此可知。人民厌恶小辫,不仅是厌恶它的拖累和不文明形式,更重要的是反对由它而代表的封建帝制和封建王朝。不管是谁,不管是拖着辫子还是不拖辫子,只要他想进金銮殿重温皇帝旧梦,都会毫无例外地遭到人民反对。
我国少数民族妇女至今还有梳小辫,而且不只梳一根的风俗习惯,像新疆、西藏女性成年以后,可以梳上几十条小辫,配合鲜艳多彩的民族服装翩翩起舞,令人赏心悦目。没有任何人评判这小辫的功与过,因为它是一个民族在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独有的风俗习惯,完全不同于历史上男人脊梁后那条被法律固定下来、沾浸过无数生灵鲜血的王朝标记。
今天,倘若有哪位男人忽然拖着一条小辫子招摇过市,他定是精神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