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盗窃案有哪些? 山东滨州3人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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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受害人怎么索赔
盗窃案赔偿受害人应当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
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告人盗窃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具体来说: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参照有关规定,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3)入户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
(4)携带凶器盗窃。
对于携带凶器的目的的非法性,必须是为了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等目的,否则,若只是为了实施盗窃方便,为顺利实施盗窃创造条件而携带剪刀、钳子等工具,只是一般的作案工具,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若查明携带的器具确实不是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则更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扒窃。
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山东滨州六旬夫妇家中遭遇入室抢劫,该案件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山东滨州一对六旬夫妇遭遇不测,在家中被犯罪嫌疑人杀害。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现场也被保护起来,相信通过案发蛛丝马迹,警方能够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他捉拿归案。
据知情人称,六旬夫妇疑似遭到入室抢劫,当时他们的孩子打电话无人接听,于是便来到家中查看,但看到的却是父母遇害的场景,其中遇害妻子在屋内被烧,而其丈夫死在院子里被捅了数刀,可见犯罪嫌疑人手段之残忍。
该案件还存在很多疑点没有解开,值得我们关注
案件发生后,网友们也展开了讨论,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是怎么进入室内,期间夫妇俩又经历了怎样悲惨遭遇?而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又拿走了多少赃物?
目前警方还没有公布更多细节,不过通过这件事也给我们带来思考和教训。生活中独自在家或进入家门后,记得千万要锁好家门,特别是成员少的情况下,同时也可以安装摄像头,随时监控家中情况。
像这起案件,家中只有年迈的老人,可想而知,遇到这种情况很难有能力与犯罪嫌疑人对抗,所以生活中尽量锁好大门,还有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么生活中真的遇到入室抢劫的事情,要如何自救呢?
1.尽量满足要求
一般来说,小偷入室抢劫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这个时候需要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不要激怒对方。这时候在生命面前,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了可以再赚,但生命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2.报警求助
如果有机会打电话,记得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且保持冷静思维,从而协助警方办案。当然这个前提是,要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所谓“防范于未然”,生活中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防范避免类似事件呢?
切勿给陌生人开门
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陌生人敲门的情况,比如自称推销者,物业,维修人员等等,而这时候我们要多留一个心眼,如果自己之前并没有打电话告知维修,是对方突然找上门,就要询问清楚再开门。
切勿暴露独居状态
女孩子或男孩子独自在外打拼,如果是一个人独居的情况,也要多加小心,尽量不要暴露自己是独居。可以在家门口摆放男士鞋子,或者放一些男士衣服用品,透露出家人居住的状态。
提高安全意识很重要
除此之外,家里的门窗也要保护好,防盗门,防盗窗都要安装,出门前也要锁好门窗,不让小偷有空子可钻。同时自己也要提高安全意识,以防被尾随闯入家中。
写到最后
发现这种事情无疑是遗憾和悲痛的,两个原本鲜活生命就离家人而去,不过悲痛过后给我们留下的思考也是深刻的,值得我们每个人提高安全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
当然,最希望的还是,社会上少些犯罪,多一些和谐,这样每个人都能安心生活在社会上,做一个守法公民。
山东男子外地溺亡 支付宝7.5万被女友盗转是怎么回事?
据沂蒙晚报报道,2014年,临沂莒南县小伙小徐在外地工作时因溺水身亡,家人发现小徐去世不久,其支付宝内的7.5万余元被人盗走了。莒南警方接到小徐家人的报警后,先后奔赴多地,最终查清原是小徐的女友张某盗走了这笔资金。2月21日早晨,小徐的家人来到莒南县公安局,将一面锦旗送给办案民警表达谢意。
由于嫌疑人张某长期躲避在外,直至今年才落网,将盗走已逝男友的7.5万余元全部退还。莒南县的小徐大学毕业后留在滨州工作,2014年7月16日,小徐在滨州不慎溺水身亡。家人处理完后事,其母亲突然回忆到,儿子喜欢网上购物,曾跟她聊起过,有不少钱存在网络上。
对网络一知半解的小徐母亲赶紧找人帮忙上网查看,结果发现小徐去世没几天,其支付宝内的7.5万余元被人分多次盗走了,只剩下了0.44元。儿子去世了,是谁在使用儿子的支付宝呢?一家人思来想去,认为儿子生前的女友张某应该知情。小徐的父母多次到儿子生前工作的单位了解情况,得知张某今年28岁,是夏津县人。
可他们无法从张某处了解到实情,不甘心的老夫妻俩为了寻找儿子去世后这笔巨款的去向,多次致电杭州阿里巴巴客服,数日过去了,最终没能了解到款项的去处。想想儿子早逝,巨款又被盗,无奈的老夫妻俩于2014年年底走进莒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求助。
莒南警方网安民警了解情况后,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当事人小徐去世给取证又带来了极大难度,网安大队和法制大队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多次派民警到滨州,得知张某生活在青岛,民警又多次赶赴青岛,可张某一直离家,始终没有露面。
为了核实情况,民警又多次赶赴杭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到杭州阿里巴巴总部查询相关信息,最终获知,小徐去世后的第四天,就有人登录他的支付宝,随后试探性地向一男子汇款100元,后来又分8次共将7.5万余元转入了张某的账号。后经核实,此收款男子是张某的哥哥。掌握到大量证据后,警方对张某进行了追踪,今年春节前夕,民警获知张某出现在青岛市崂山区,立即赶到将张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她和死者小徐是恋人关系,小徐溺水身亡后,她拍下了小徐的身份证,采取非法途径私自登录已故男友的支付宝账户,共分9次将该账户内7.5万余元盗走,然后分多次从ATM机提现并据为己有。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警方通过做工作,张某的家人将这笔款项全部退还给了小徐的父母。1月21日,老徐夫妻俩来到莒南县公安局,送上锦旗向办案民警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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