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奖惩制度 体重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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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帐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
三、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三、组织拟订并执行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五、主管合作社财务工作,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六、组织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参与合作社对外各项经济往来。
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监事长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易权。
3、享有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权。
4、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正常的质询、批评和建议。
5、有权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6、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7、有权申请退出本社。
8、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二、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本社各项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2、 按本社规定认购股金,承担相应责任。
3、 严格履行与本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
4、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积极向本社反应情况,提供信息。
5、根据社内工作分工,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6、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7、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会议制度
一、本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2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四、本社每季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三日向全体理事通报会议内容。
五、本社每季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使本社财务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社员会费、社员股金、经营收益、专项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资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四、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五、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五千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五千元以上,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重大项目建设及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
六、合作社年度收益要优先计提积累,并按以下顺序分配:(1)提取公积益金;(2)提取风险金;(3)向投资者分红;(4)向社员分配。
七、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作好资金帐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帐以及合作社财务收支、帐款划转和支取。
八、合作社银行帐号、帐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未经理事长批准,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九、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合作社财务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农经部门每年的审计结论要及时向社员通报。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合作社日常生产管理制度
一、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
二、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社员需要的茶叶种子种苗、生产原料和农用物资等农业投入品,开展社员需要的运输、储藏、保鲜等服务。
四、统一组织销售社员的产品。
五、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广告发布和市场开拓。
六、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及地方名牌等,提升产业和品牌。
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保险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掌握合作社的运行情况;做好情况的综合和分析,为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和健康发展当好参谋;接待各级来客,组织社员学习参观。
二、负责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合作社文件资料的打印、收发、保管和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做好合作社形象宣传和品牌宣传等工作,提高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和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四、负责向合作社社员编发生产技术、经营动态、市场信息等资料。
五、负责合作社事务安排、日常接待、考勤考核、社员的文化、福利事业等方面工作。
六、负责本社社员的入社和退社等有关具体事宜。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08年11月7日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三、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饲养种猪5头及其以上;商品猪10头及其以上 ;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养猪户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成员,并发给《成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成员,用于按成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成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成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成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 月 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 月 日前。
十五、组织活动制度
一、成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成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本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三、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除名成员等重要决议,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30%以上的成员提议。
五、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六、理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要求,可临时召开理事会。
七、理事会所作决定,须取得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能生效。
八、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九、监事会所做决定,须有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若参会人只有三分之二的,需全票通过方能生效。
十六、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成员;
3、具有较好的生猪饲养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十七、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对象是本社理事会成员。
二、岗位目标考核的目的是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好地为本社成员服务,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三、岗位目标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一定,包括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培训次数、人数,优良本社产品品种引进情况,生猪养殖规模,本社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及成员增收金额等。
四、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年终对理事会成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惩实行与工资补贴挂钩,并对不称职者,由理事长提请成员(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二十一、社员入股退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二、饲养员岗位职责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鸭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鸭子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鸭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鸭棚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鸭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鸭群是否活泼、好动还是垂头、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料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死鸭,及时处理;病鸭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鸭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促和检查,月底上交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7、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三、无公害养鸭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鸭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鸭场内宰杀病鸭,严禁将病死鸭在养鸭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十五、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理事长、副理事长做好本社的日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本社的各种数据和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掌握本社工作动态,及时收集与本社业务工作相关的市场信息,并加以分析整理,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整理,并督促执行。
五、做好理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
二十六、上市检验制度
由专职人员对上市肉鸭进行检查,具体要求:
1、群体检查:鸭群精神状态良好,体型硕大,外观很丰满,头颈粗大,体躯工方形,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接种的基础上均处在免疫有效期限内。
2、个体检查:检查群体时发现异常的个体或每批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
3、体重:50日龄肉鸭达3000克以上,料肉比2.8~3:1。
4、对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肉鸭按GB2707标准进行分级。
5、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6、运输、运载车辆及工具必须在装车前进行清洁消毒,方可装车发运。
7、在检疫检验中检出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严格按有关兽医法规处理。
吉林省学校卫生条件标准?
A.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的卫生建设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B. 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内有关法律容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C.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二、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
(一) 体育场地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体育器材
1.小学体育器材
(1) 12个班(含12个班)以下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6-8 2 小栏架或钻圈架 付 8-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4 5 秒 表 块 2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8 山羊或跳箱 台 1 9 助跳板 块 1 10 小沙包 只 20 11 垒 球 只 20 12 实心球 只 20 13 投掷靶 只 1 14 皮 尺 卷 1 15 小体操垫 块 20 16 低单杠 付 1 17 爬竿或爬绳 付 1 18 毽子 只 40 19 短跳绳 根 40 20 长跳绳 根 8 21 小篮球 只 20 22 小篮球架 付 1 23 小足球或软式排球 只 20 24 小足球门或排球架 付 1 25 乒乓球台 张 1 26 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 付 20 27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2 28 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 只 20 29 录音机 台 1 30 肺活量测试仪 台 1 (2)13个班(含13个班)以上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8 2 小栏架(或钻圈架) 付 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8 5 秒 表 块 3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8 山 羊 台 1 9 跳 箱 付 1 10 助跳板 块 2 11 小沙包 只 20 12 垒 球 只 20 13 实心球 只 20 14 投掷靶 只 2 15 皮 尺 卷 1 16 大体操垫 块 6 17 小体操垫 块 20 18 低单杠 付 2 19 高单杠 付 1 20 肋 木 间 1 21 平 梯 架 1 22 爬竿或爬绳 付 1 23 毽子 只 40 24 短跳绳 根 40 25 长跳绳 根 8 26 小篮球 只 20 27 小篮球架 付 2 28 小足球 只 20 29 小足球门 付 1 30 软式排球 只 20 31 排球架 付 2 32 乒乓球台 张 2 33 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 付 20 34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2 35 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 只 20 36 录音机 台 1 37 肺活量测试仪 台 2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2.中学体育器材(含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
(1)12个班(含12个班)以下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8 2 跨栏架 付 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8 5 秒 表 块 2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8 山羊或跳箱 台 1 9 助跳板 块 1 10 垒 球 个 24 11 实心球 个 24 12 铅 球 个 8 13 皮 尺 卷 1 14 小体操垫 块 24 15 低单杠 付 1 16 高单杠 付 2 17 高双杠 付 1 18 剑(刀) 柄 24 20 棍 根 24 21 短跳绳 根 48 22 长跳绳 根 12 23 拔河绳 根 1 24 篮球 只 24 25 篮球架 付 2 26 足球或软式排球 只 24 27 足球门或排球架 付 1 28 排球架 付 2 29 乒乓球台 张 1 30 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 付 24 31 乒乓球或羽毛球 只 24 32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1 33 录音机 台 1 34 肺活量测试仪 台 2 (2)13个班(含13个班)以上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 注 1 接力棒 支 12 2 跨栏架 付 10 3 发令枪 支 1 4 标志杆(筒) 根 8 5 秒 表 块 3 6 跳高架 付 1 7 跳高横竿 根 2 8 山 羊 台 1 9 跳 箱 付 1 10 助跳板 块 2 11 垒 球 个 24 12 实心球 个 24 13 铅 球 个 12 14 皮 尺 卷 1 15 大体操垫 块 8 16 小体操垫 块 24 17 低单杠 付 2 18 高单杠 付 2 19 低双杠 付 2 20 高双杠 付 2 21 肋 木 间 2 22 平 梯 架 1 23 剑(刀) 柄 24 24 棍 根 24 25 短跳绳 根 48 26 长跳绳 根 12 27 拔河绳 根 1 28 篮球 只 24 29 篮球架 付 3 30 足 球 只 24 31 足球门 付 1 32 软式排球 只 24 33 排球架 付 3 34 乒乓球台 张 2 35 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 付 24 36 乒乓球或羽毛球 只 24 37 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 付 1 38 录音机 台 1 39 肺活量测试仪 台 2 注:标注“”的器材为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各中小学校都应根据学校班级的规模设置体育器材室一间。
D.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的检查标准
1.问诊:既往病史,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
2.内科检查项目:心、肺、肝、脾、血压。
3.眼科检查项目:裸眼远视力、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
4.口腔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项目:头、颈、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态指标:身高、体重。
7.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8.结核菌素试验。 1.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保健和医疗机构,经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承担中小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工作。
2.设有专门的预防性健康体检科室及辅助功能设施,具有独立于诊疗区之外的健康人群体检场所。 健康检查费用标准由省级相关部门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其他学生健康检查费用由省级 *** 制定统一的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
E. 国家规定学校医务室要配备的设备,和重要要求
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一)基本要求
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和医疗机构承担学生体检工作。
(二)健康体检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
2.内科检查项目:心、肺、肝、脾、血压。
3.眼科检查项目:裸眼远视力、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
4.口腔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项目:头、颈、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态指标:身高、体重。
7.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8.结核菌素试验。
(5)吉林省学校卫生条件标准扩展阅读
医务室管理制度
为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做到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医术精湛,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
3、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的治疗和保健工作。
4、要建立门诊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做好保存留底,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因技术和医疗设备有限而无法得到良好救治,应及时转院或送往市区医院。
5、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要在 *** 部门认可的医药单位采购,并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进货台帐。
6、药品要专人负责管理,分类摆放整齐并做好品名标识。一经发现霉变和过期失效的药品要及时停止销售并下架处理。
7、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医疗器械并按规定消毒处理。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不得随意丢弃,要集中销毁。
8、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9、做好学校各类大型考试和活动的医疗服务工作。
10、保持医务室内的清洁卫生。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南昌理工学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F.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的卫生标准
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G. 学校宿舍卫生标准
H.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是什么时候发的
2007年。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现有涉及中小学建筑、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本《标准》从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各地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时,应当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少数因特殊地理环境和特殊困难达不到本《标准》规定的部分要求的地区,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办法,确保学校体育场地的需要。
各地应当在本级人民 *** 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高于本《标准》的学校体育卫生条件标准。
I.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三、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一)教室
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
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
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
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
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
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身高体重比纳入绩效考核合法吗
普通的工作行业,把身高体重比纳入考核是不合理的,但是某些对身体(体型)有要求的行业,也可能会这么设置。
绩效考核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
绩效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有:
公平原则,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严格原则,考绩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考绩不严,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的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单头考评的原则,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即上级的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这并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并且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更有利于加强经营组织的指挥机能。
结果公开原则,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从而使考核成绩好的人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先进;也可以使考核成绩不好的人心悦诚服,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防止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结合奖惩原则,依据考绩的结果,应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不仅与精神激励相联系。而且还必须通过工资、奖金等方式同物质利益相联系,这样,才能达到考绩的真正目的。
客观考评的原则,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反馈的原则,考评的结果(评语)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考评的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等等。
差别的原则,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评评语在工资、晋升、使用等方面应体现明显差别,使考评带有刺激性,鼓励职工的上进心。
信息对称的原则,凡是信息对称,容易被监督的工作,适合用绩效考核。凡是信息不对称,不容易被监督的工作,适合用股权激励。这是经邦薛中行老师在多年的实战过程中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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