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闻信息报道 3月15日新闻信息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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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新闻信息报道 3月15日新闻信息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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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新闻信息报道 3月15日新闻信息发布会

新冠疫苗接种最新情况发布会,公布了哪些消息?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并且有众多专家、院士介绍并推进新冠疫苗问题,到3月14日为止一共有6498万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虽然不是特别多,到也有人愿意接种疫苗;而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这次会上也说明了目前全国各地正在井然有序的进行接种疫苗工作,尤其是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提高接种新冠疫苗人群覆盖率,这样能有避免新冠病毒再次突然席卷中国,虽然疫苗还在研究阶段。

在这次会上说明了那些人群应该进行接种新冠疫苗,以及一些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要求,就是要与其他疫苗间隔两周以上避免一些意外发生,还有就是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说了疫苗成功的关键标准有哪些,如果出现这些就说明新冠疫苗研制成功,这也是世界上首个成功研制出疫苗的国家,这样也算是成功打败新冠病毒,人们就可以完全正常生活,而全球也可以开始步入正常轨道当中;最后还说明了关于疫苗生产问题,提出要建立疫苗生产供需动态保障平衡机制。

其实关于新冠疫苗是否能够接种问题,大众一直存在疑虑,大家都在考虑是否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之后是否会对自身身体有一定影响,虽然专家表示可能会有一部分人有不良反应,但是这也是个人体质问题,所以是否接种新冠疫苗这还是得看自己是否需要接种,比如工作需要接触很多人,涉及到你工作的特殊性就可以去接种新冠疫苗。

原则上就是如果没有必要接种疫苗就尽量不要接种疫苗,虽然国家对于接种疫苗是全免费,并且支持人们去接种疫苗,但是疫苗还没有研究成功,作为普通老百姓如果每天不会大量接触可能会存在新冠病毒的工作或者其他事情,就不需要接种疫苗。

西安3月份疫情什么时候开始的

3月5日。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3月15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2022年3月5日0时至14日24时,西安市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77例,其中轻型51例、普通型26例,均已及时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截止2022年9月1日,经过抗疫人员与当地居民的不懈努力,西安市所有高风险区都已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不变,西安市已无高风险地区。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简报,简报是简要的调查报告,简要的情况报告,简要的工作报告,简要的消息报道等。你写简报时总是没有新意?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1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维权和普法意识,3月14日上午,六郎镇政府组织计生、民政、社保、农业、妇联等多部门在集镇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镇综治办派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并现场免费接受咨询;镇民政、社保等部门积极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民政、新农保的相关政策;镇农业办现场向群众解说如何辨别假农药、假农机零件、如何选择优良水稻的相关小知识;镇计生办现场向群众派发免费计生用品。

据统计,现场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更多“打假”常识,进一步增强了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增强了辨别真假产品的`能力,提高了法律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2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市质监局从3月6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全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3.15”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开展宣贯《纲要》的主题活动

1.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深入宣传《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大力宣传《纲要》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等内容,使《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在局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纲要》学习宣传专栏,解读《纲要》,刊登学习宣传《纲要》的体会文章和动态信息。组织在《中国质量报》、《天津日报》和《渤海早报》刊登质监部门学习贯彻《纲要》的理论文章。

3.组织开展《纲要》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宣传质监系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措施和成效

1.宣传天津市“放心奶”工程

通过组织走进直播间、企业现场承诺、市民代表看企业、监督检查和权威发布、企业形象展示,安排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跟踪“放心奶”工程全过程采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天津市“放心奶”工程的宣传力度,让“放心奶”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深入人心。

2.宣传全系统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

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局内刊开设专栏,以信息简报的形式集中报道全系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大项目,开展惠民生等动态信息。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调惠上”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并组织记者深入企业和基层单位现场采访报道。组织撰写质监部门开展“调惠上”活动理论专题文章,并在《天津日报》刊发。

3.开展丰富多彩的“3.15”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与今晚报联合开展“消费安全——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特别报道”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走进天津质检院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零距离观看饮料、乳制品、粮油、冷食、茶、糕点、肉制品、粮食、水产品、方便食品、酒类等28大类食品的检测过程,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与消费者的沟通交流,展示食品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能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是与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联合开展《3.15我们在行动——辨真识假》特别节目。通过记者与质检人员生动交流,质监人员与消费者互动的形式,将事件的信息、法律信息、服务信息展示给消费广大消费者。

三是继续参与天津电视台3.15主题晚会活动。通过案例短片、嘉宾访谈、现场连线、观众互动等手段,完成大型直播节目。

4.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题宣传

一是“3.15”期间,在农资产品销售量较多的乡镇集市现场设置检测服务台、咨询服务台、12365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台,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参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摆放宣传画版等形式宣传质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新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由有农业的各区县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选择辖区内5-10个重点农业行政村(特别是从未开展过“农资打假下乡”的边远乡村)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为农民开展免费检测,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农资打假工作。

三是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以狠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针对复混(合)肥、尿素、农药等重点产品,重点打击故意降低化肥产品养分含量、化肥产品虚假标注坑农害农、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农机等违法行为。

四是邀请农业专家为农业、养殖大户至少举办1期“真假农资产品识别讲座”,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农资打假行动中提信心、增能力、得实惠。

5.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3.15”期间,集中组织对与民生密切联系的产品进行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媒体发布专项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结果。监督抽查的对象是衣(服装)、食(食品)、住(家装材料)、行(汽油、柴油)产品,3c认证产品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3.15”期间,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气瓶充装站和人口比较集中的车站、机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区域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公园、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场)内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期间,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监督抽查信息,发布今年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充分展示质监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3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4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5

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21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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