峭岐发展 峭岐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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峭岐发展 峭岐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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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项目征迁难题应对措施?

城市建设项目对城市管理有着重大影响,合理的城市建设项目有利于对城市经济布局的管理,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目前,土地征迁问题是影响城市项目建设的主要因素,解决城市建设项目征迁难题必须提上日程。本文将简要介绍城市建设,主要阐述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征迁难题以及相关的应对措施,希望本文对城市建设项目的征迁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引言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建设项目也在快速发展,同样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发展也在一方面促进城市化的发展。城市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城市建设用地的增长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中对土地征迁的处理就是一大重要影响因素,它关系建设项目是否能顺利进行、对城市经济发展是否有积极作用。对土地房屋的征迁若处理的好,可以推动城市建设项目的提速增效,促进城市化的发展;若是处理不好,会引起民事纠纷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2城市建设概述

城市建设水平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衡量标准,城市建设是促进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城市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对城市进行规划,不仅体现在居民居住环境的改造,还在于对城市内部基础设施等物质设施的建设。良好的城市建设项目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从而促进城市的合理布局和规划,最终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可以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城市建设具有过程性和周期性的特点,城市建设可以为城市发展创造效益,属于经济工作的范畴。城市经过规划和建设后,可以充分发挥其为社会服务的作用,对城市建设项目的合理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城市化的发展,保障社会稳定。

3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征迁难题

城市建设项目中征迁问题存在的最根本原因是政治、文化与社会的经济发展不符。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但是政府的管理没有跟上经济的发展步伐,尤其是相关法律相对来说落后,而且老一代的思想文化与现在的时代发展也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说明在城市建设中是存在一定的矛盾的,就形成了城市建设项目的征迁难题。

3.1对征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认识不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具体工作事宜主要由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但是由于城市建设发展快,城市用地的需求量大,政府的工作量也会加大,为了减轻工作量,政府部门可能会把自己的工作交一部分给其他部门做,再加上,征迁工作对某些人来说有利可图,征迁工作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城市建设项目的质量。不利于城市经济发展。

3.2征迁政策不合理

在征迁过程中,征迁政策部分可能会出现问题,诸如征迁政策没有及时颁布、政策内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亦或是补偿安置不到位等各种问题。征迁政策可以很好的指导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征迁政策没有及时颁布,征迁工作可能会处于混乱状态,征迁工作的混乱会影响城市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如果征迁政策里面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被征迁户得到的补偿不一致,可能会引发被征迁户之间的纠纷,不利于城市内部的社会稳定,而且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建设单位可能会进行暗箱操作,从中获利,不顾人们的利益,征迁纠纷的发生也会影响城市项目的建设。另外,正常来说,补偿费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如果征迁补偿标准太低,拆迁户就会闹事。在城市建设项目的征迁过程中,有的征迁补偿费没有按期到位,有的征迁后所住的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在拆迁中,大部分人是通过租房过渡,每个月的过渡费都是一大笔支出,如果不能按期拿到征迁补偿费,拆迁户的正常生活就会受到影响,这会引发拆迁户的不满情绪,造成拆迁户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由于是安置房,部分人员想从中获利,安置房的质量本来就是一个大的问题,再加上,征迁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定期检修,房屋的质量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拆迁户与政府的矛盾也会增加。

3.3拆迁户的综合素质不高

在征迁政策这方面,部分拆迁户的文化水平不高,又或者,征迁政策内的专业性内容太多,不能充分理解征迁政策。还有部分拆迁户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取赔偿,有去相关政府部门闹事的,也有少数成为“钉子户”的,若给这些“钉子户”单独额外的赔偿,就会出现不平等赔偿的情况,同样也有在征迁前抢种、抢建等情况,这就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这都是拆迁户的综合素质不高引起的问题。

3.4征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对于城市建设项目的征迁政策,群众拥有知情权,尤其是拆迁户,征迁政策对于他们应该都是透明的。征迁政策中有一些专业性、理论性强的内容,没有那么通俗易懂,为减少这种由于内容出现误解的情况,征迁政策是需要加以宣传解释的。目前存在的情况是,征迁工作把重点放在了拆迁实务上,不重视甚至是轻视征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还有就是,人们没有专门的渠道了解征迁政策。这就导致人们对征迁政策的不理解或者是误解,从而影响征迁工作的进行,不利于城市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4城市建设项目征迁难题的应对措施

城市建设项目征迁难题的应对措施主要在于,政府的主体作用,市场的导向作用,以及社会法律和保障体系。下面将针对上文提到的难题,提出应对措施。

4.1发挥地方政府在征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征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在城市建设项目的征迁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一般可以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指挥部。所以,在征迁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政府用正确的思想安排好征迁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征迁工作。建设单位需要摆正工作的态度,把人们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支持政府的工作,在遇到问题时,也要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交流意见,做到征迁工作更好的完成。

4.2完善城市建设项目的征迁政策

征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都需要在征迁政策中进行完善,尽量把解决措施进行规范化。城市建设项目确定时,就需要提前制定合适的征迁政策,检验征迁政策,如果符合实际情况,及时颁布征迁政策,用来指导征迁工作的实际操作。完善征迁政策,需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对土地的使用权给出明确的指示,另外还需要确认征迁政策的透明化、合法化。征迁政策中应该包含明确并且合理的补偿标准,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建设单位,亦或是普通群众,都需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有的拆迁户,减少或者是避免补偿不均的情况,明确的补偿标准也可以减少那些为了获得高的补偿费用而钻空子的情况。

4.3提高拆迁户的综合素质

拆迁户综合素质不高是拆迁纠纷的一个重大的原因。因此,政府和建设单位需要对拆迁户进行宣传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介绍征迁政策,做到让拆迁户了解征迁政策,支持征迁政策的实行。同时,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人,坚持赔偿的原则,减少政府额外的赔偿支出。对法律的敬畏可以有利于对群众进行管理,推动征迁政策的科学实行,减少拆迁户方面的阻力,促进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4.4加强征迁政策的宣传力度

加强对征迁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对征迁政策进行解释,减少群众对征迁政策的疑惑,征迁政策的公开有利于人们对政策内容的了解,推动政策的顺利实施。征迁工作不仅要重视拆迁实务,还要重视征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完善的信访协调机制,对征迁工作的实行进行跟踪,实时掌握征迁的实施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赔偿费的按期到款以及安置房的质量,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加大对政府征地拆迁权利的约束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政府的权利过大,从而进行暗箱操作,从群众身上获取利益,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征迁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促进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5总结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项目征迁难题主要体现在政府主体和拆迁户各自的问题以及两者的矛盾,征迁政策的实施和宣传也是城市建设项目的难题。因此不管是政府还是拆迁户都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缓解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矛盾,遵守自己的责任,共同完善征迁政策,并对其进行宣传解释。从而促进城市建设项目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八排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怀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怀政办〔2019〕14号)等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八排楼地块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项目具体征迁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单位

受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荆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征迁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安置方式

实行货币化补偿、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人先签约搬迁腾空交付房屋先后顺序的原则确定选号顺序。

五、安置房位置

安置在 禹泽园 安置区。

六、签约期限及过渡期限

签约期限:30天(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签约日期为准)。

七、补偿安置标准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1. 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按征收确认的合法房屋面积就近靠档选择安置房,安置房按下列方式结算差价:

(1)有合法产权证件的房屋或1999年地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等面积部分用安置房的建安造价减去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旧房建安评估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付差价的40%;超面积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该地块综合成本价确定,超出2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该地块市场销售价计算。在征收期限内主动搬迁的,超出住宅征收安置面积5%以内的面积按建安价结算。

(2)无合法产权证件且1999年地籍图上无标注,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在征收期限内积极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也可进行安置,等面积部分用安置房的建安造价减去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旧房建安评估价)结算差价;超面积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该地块综合成本价确定,超2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该地块市场销售价计算。在征收期限内主动搬迁的,超出住宅征收安置面积5%以内的面积按建安价结算。

(3)持有国有居住用地使用合法证件且独立院落的住宅户,其实际居住房屋面积 容积率 小于1.0的,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面积按容积率1.0计算予以安置,按容积率1.0计算补足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建安价结算差价。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等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结构差价,超出面积部分按上述规定结算结构差价。

2.货币补偿。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补偿金额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房地产 评估机构评估按照国家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可以选择根据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的市场指导价格结算,合法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结算单价为市场指导价减去按产权调换方式安置应付的结构差价。

(二)非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或1999年地籍图标注的房屋,在征收公告发布时,已经取得与其经营地址相符的营业执照,并正在从事与营业执照相符的经营3年以上,可以认定为非住宅,沿路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10米以内的部分可认定为一层商业经营房(门面)。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1. 产权调换。等面积部分用安置房的建安造价减去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旧房建安评估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付差价的60%;超出安置面积以外的部分按该地块市场销售价计算。也可以按照比例置换住宅安置房。

2. 货币补偿。

对非住宅房屋价值补偿金额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也可以选择根据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的市场指导价格减去按产权调换方式安置应付的结构差价结算。

(三)附属物的补偿按县政府文件执行。

(四)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标准:每平方米9元。

(五)过渡费补助标准1. 实行产权调换的,现房安置,不享受过渡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过渡费和支付一次搬迁费。

2. 非住宅的支付一次性搬迁费和6个月的停业损失费,停业损失费标准:有合法产权证件的一层用于商业经营的每平方米每月补偿25元,有合法产权证件其他用于经营的每平方米每月补偿15元,符合条件的住改营的房屋,一层用于经营的每平方米每月补偿20元,有合法产权证件其他用于经营的每平方米每月补偿12元。

八、奖励和补助

九、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无合法产权证件且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上无标注的房屋,在征收期限内积极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可按评估残值价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经过批准的临时建筑,按评估残值价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1999年以后无合法审批手续、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上有标注但不配合征收的房屋或征收公告发布后抢建的房屋,按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的,不予补偿。

(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按照抵押权的法律法规解决;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处。

(六)本方案仅适用八排楼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七)本方案由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一、建安价:

二、综合成本价:

(一)6层以下(含6层)安置房3580元/㎡(二)7层以上(含7层)安置房3780元/㎡

三、市场指导价:

(一)货币化补偿住宅市场指导价:4500元/㎡

(二)货币化补偿经营房市场指导价:4850元/㎡

(三)货币化补偿一层商业经营房市场指导价:7500元/㎡

(四)禹泽园住宅安置房市场指导价:5600元/㎡

(五)禹泽园非住宅安置房(沿坝下路)市场指导价:7500元/㎡

四、置换住房比例

(一)一层商业经营房(门面)1:1.6

(二)经营房1:1.1

六横佛渡捕南村要征迁吗

不征迁。征迁也就是拆迁,拆迁是土地规划发展的一种,经查六横佛渡捕南村并无拆迁计划,所以六横佛渡捕南村不拆迁。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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