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税收优惠政策 4月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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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新税收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以下(含本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免增值税,超过全额按1%征收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由3%降至1%优惠政策实施到年底,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和预征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低税额,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将企业所得税降低15%,对小型和低利润企业,将分别征收5%和10%的企业所得税。检查收集政策。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核对征收情况,核算行业利润率,然后按照五级累进制度计算个人营业税。个人综合税率为0.5%-2.1%,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股利税的综合税率约为3%(现时增值税暂定为1%,具体回收时间以单据为准)。批准的征税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度发票建议不超过500万,因为一般超过500万,税务局将强制将其提升为一般纳税人。
4.财政支持政策。企业在园区内设立注册有限公司,可以是新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或搬迁公司。他们只需要在具有优惠税收政策的公园中缴税即可享受经济刺激和支持政策。具体政策是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高额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当地保留率退还60%-90%,增值税在当地保留50%。企业所得税在当地的保留率为40%,具体回扣率取决于公司的实际税收情况。公司支付的越多,退税率就越高。
四月份税收优惠政策
一大波税收优惠政策都将在四月份执行,下面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几项政策:
一、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自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相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也同步出台。
1.关于免税: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4月起至年末免征增值税(超过500万需转为一般纳税人);业务为5%的还是适用原来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2.关于开票: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免税政策的,开具免税发票;有开具专票需求的,今年4月起按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税率今年3月末截止)。
3.关于申报:业务为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4.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主要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建造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房地产;
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5、提供安全保护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也就是说,对于有5%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度15万(或季度45万)的优惠政策还是适用的,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或季度不超过45万)情况下,5%业务的部分还是可以享受免税,当然,也是不能开专票的。
当然还有其他的政策,例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社保缴费标准上调”等税收政策
另外就是关于如何合理减少税收压力的方式
有真实压力但是缺少成本票的企业该如何减少税负压力呢?咱可以利用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起,全国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免征增值税。且在不少的地区有不少都在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模式进行招商引资,以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和个人到当地纳税。
这种情况,公司就可以在有核定征收的地区成立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在当地实际办公,承接一些服务业务,例如设计服务、软件研发服务等,直接以业务额为利润进行核定,不看成本进项,一般服务服务行业核定利润率是10%。
例如有100万的设计服务,那么核定征收后的个体所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就是100万*10%后,就是10万,10万再按照国家五级累进制计算,而且加上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率在2%以内,也就是说一年500万的业务额,缴纳10万左右的税金,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
注意:合规筹划一定要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减少税负压力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误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并非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将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1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某小微企业2022年实现年度利润为250万,纳税调整额为+30万,则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2.5%+(250+30-100)×5%=6.5万。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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