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人才项目 滁州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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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滁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64人】

为切实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加快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人才标准

1.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财教〔2016〕1805号文件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的、省级人才(见附件1)。

2.拔尖人才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拔尖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②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③获得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二类二等(前3名)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3.青年英才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省委编办批准的我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之《滁州学院人才标准》规定的条件。其中:

A类青年英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评聘本科高校副教授职称,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SCI二区以上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②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

B类青年英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②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③主持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三类(不含厅级重点项目、企业委托项目)以上科研项目;④获得二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或二等(前5名)、三等(第1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

C类青年英才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

4.行业企业人才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工作经历,并主持或参与(前5名)过本行业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或具有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5.人才团队

由三类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或行业企业人才等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三、引进待遇

见附件

四、引进方式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全职引进主要通过公开招聘、工作调动等,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的以占编方式聘用。柔性引进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自主研究聘用。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以专、兼职相结合方式引进,具体“一事一议”。

五、选聘程序

1.报名。高层次人才应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3.考核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7人)进行考核考察。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可以通过试讲、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完成,具体考察初步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功底等情况。

4.录用公示。经考核考察、用人单位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考察和审核的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5.体检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相关说明

1.本公告为预公告,引进计划和条件等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通知。

2.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列入学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首批申硕学科,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急需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可视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业绩和聘期目标任务设定等实行“一人一议”。

3.行业企业人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执行A类青年英才引进待遇;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入编条件并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按照在编、副教授待遇引进,不再享受其他特殊引进待遇。

4.人才标准中所列业绩成果,以学校研究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其前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5.聘期目标任务及考核和其他事宜按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人〔2020〕3号)等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Email:rsczp@chzu.edu.cn

网址:www.chzu.edu.cn

引进计划.docx

引进待遇.docx

领军人才标准.doc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节选).pdf

滁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办法(试行).pdf

滁州学院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度安徽滁州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47人】_百度...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人才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2020]24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以报名,聘用后在试用期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北人事与师资股(政务新区)。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岗位学科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书面等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报考人员须填写《2021年度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引进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另行采取加试方式决定。

凤阳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选岗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拟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计划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引进到凤阳工作的教育系统紧缺人才,享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享受以下补助:

2.购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凤阳购买首套住房且落户凤阳的,可以凭购房合同与票据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户籍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依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

4.引进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协议,方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服务期内辞职或因个人原因去职的,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待遇退回原补助渠道。

5.引进人才日常管理由县教体局负责。每年由县教体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续聘、奖励等依据,报县人才办备案。经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须全额退还。

六、纪律与监督

附件2:2021年度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6日

2022年度安徽滁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55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滁州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详见滁州学院校园网(www.chzu.edu.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具体条件

详见滁州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具体条件一览表(见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自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之日起启动。招聘岗位考核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采用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代码”邮件格式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格审查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1.笔试

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评分,试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实践、试讲、面试、说课及实务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实习(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中的一种或两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拟参加考核人员。

(二)心理健康测评

到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根据考核方式确定:高层次人才考核可适当简化程序,如采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考核,则以单项实际考核成绩确定为最终成绩;如采取两种方式考核,则按照笔试30%和专业能力测试7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完成,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递补1次。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校办理就业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纪委办公室0550-)。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计划若需调整,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聘期目标任务和考核及其他事宜按照学校2022年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等规定执行。

(五)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六)本公告最终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hzu.edu.cn

人事处联系方式:王老师、彭老师(0550)、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附件2:滁州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具体条件一览表

附件3:《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节选)

附件4: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滁州学院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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