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观后感以法律角度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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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观后有感范文五篇
影片中的 故事 发生在中国的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下面是的我为你们整理的 文章 ,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秋菊打官司 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打官司这一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陕西某农村的一农妇秋菊,在其丈夫被村长打伤后,为了“讨个说法”而层层向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复议,并在最终行政复议讨不到令自己满意的说法后,通过行政诉讼,通过打官司,得到了和原行政决议不同的“法说”。当我们看到秋菊带着迷茫和不解的眼神远远地眺望着带走村长的警车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背景是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不久,具有明显的民告官色彩。但与其说是其对行政诉讼法宣传有重要意义,还不如说是其在某全角度上反映出了中国行政法制建设所面临的情境。
情境指的是政治所发生的环境。它由一个国家的 文化 、社会结构、人口因素以及历史经历所构成。(《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美]劳伦斯.迈耶、约翰.伯内特、苏珊.奥格登 著,罗飞、胡永浩等译 华夏出版社)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中封建社会占了绝大部分时期,因此长期历史经历给中国文化和人文精神积淀了一种官本位、权本位及等级思想。中国缺少西方海洋文明那种平等、独立的契约精神,加入中国的近代文明进程远远比西方短,而且充满欺辱和斗争,所以虽然中国告别封建制度已经有了百来年,但封建的某些思想仍根深蒂固,在广大国民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文化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人民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面临着一个极为不利的情境。这一点,我们从“秋菊打官司”中也可以充分的体现出来。秋菊在讨“个说法”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是村长,他打两下,咱也没话说,可以他该往哪个地方踢呀,那可是个要命的地方……。可见,在秋菊的眼中,村长(官)仍是要比民高一等,而不是平等的关系,之所以要讨个“说法”是因为村长打得太重了,而且
事后没有道歉。此外,电影的其他方面,也能够充分说明秋菊等人的法律等素质不高的国情,如秋菊丈夫说的话,对公务员的称谓等等。
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要想取得重大的进展就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努力改善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的情境,为中国行政法制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对情境的定义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情境是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有些是长期形成的,非一时所能解决,但多数还是能够通过政府和社会一起努力而能得到改善的。以下笔者想结合“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所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简单的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 加强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为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行政法制建设是中国政治民主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没有行政法制,也实际上谈政治民主也是不可能的。从另一个方面讲,单进行行政法制建设也是不行的,它需要融入到整个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中,需要政治民主化的其他方 面相 应的配套改革来支持。比如,加大民选官的范围和力度,加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宣传力,加强对公务员的多方面、多 渠道 监督等。村长王善喜为什么会打人?仅仅是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吗?我相,其中实际包括着工作态度和理念的问题,如他所说,他是公家人,辛辛苦苦为公家干了几十年,公家不偏他还偏谁?可见,在村长的头脑里,他是在为公家服务而非为村民服务。这种态度和理念固然有其个人素质的因素,但与中国选官制度无不关系。试想,如果他是由村民自由选举出来的,又怎么能不考虑到村民的态度和意见呢?又怎会只知道上头文件,而漠视村民的利益和意见。当然,这不仅仅是选官制的问题,这与我们没有一个良好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有关的,试想,如果不是秋菊要坚持“讨个说法”,又有谁会指责王善喜呢?可见加强政治民主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制度,是我们进行行政法制建设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 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在“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中,非常鲜明的体现出了行政相对人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薄弱的实情。即使是秋菊,她所谓的“讨个说法”也并不是因为他意识到了村长行政行为的失当,更不是追求西方那种“契约”式的平等和人权,而仅仅是基于一种意识种的“不该”和“尊重”思想,即你不能往人要命的地方踢,只要你承认错误,表示对我们的尊重就行了。正是为了这种尊重,秋菊才坚持要个“说法”,而且她所要的“说法”也并非法律上的正义,而仅仅是争取中国传统的“一口气”而已。因此,我们有高兴中国农民有勇气告官时,也不能忽视中国农民素质不高这一点。
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行政相对人的素质。结合中国的国情,笔者对于提高行政相对人的素质提几点自己的见解。
1、加大中国城镇化进程,减少中国农民的比重;
2、强化中国基础 教育 中的法律教育;
3、加大政策的透明度,加强国家政策和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
5、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对行政的监督,和对行政不当行为的报道和评论等。
《秋菊打官司》观后有感
每一部电影背后或多或少都在讲述着一个广为人知或者是闻所未闻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有可能震撼人心,也有可能只是蜻蜓点水。《秋菊打官司》,顾名思义,影片主角就是秋菊,为何打官司、怎样打官司、以及最后结局如何,这一系列想法应该会浮在一个对该片一无所知的看客脑海里。
中国大西北某个偏远山村是个很好的故事背景,一个身怀六甲的村妇,穿着红色棉袄搭着一条绿围巾,当然有时她也把围巾当成头巾,典型的红配绿装扮显得格外的耀眼,下半身是典型的黑棉裤和一双褐色的棉布鞋。说起话来不自觉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挺着个肚子到处走动着,她叫秋菊(巩俐饰演)。他的丈夫王庆来(刘佩琦饰演),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由于家里想在庄稼地上盖个辣子屋村长说上面有“红头文件”不能批准,后来在争执中骂了想要男孩却连生四个女孩的村长,被村长踢了命根子,到镇上看了“兽医”,只得整日整日躺在炕上动弹不得。庆来算是病得挺重,但村长还是无丝毫表示,秋菊看不过去找村长理论,村长不理会甚至恶语相向。秋菊为了讨个说法找到乡政府,经过乡政府李公安调解后,村长答应赔偿200元,然而当秋菊到把医药费发票拿到村长家,村长却把钞票扔在地上,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秋菊感觉被侮辱了,彻底被激怒,一定要找个给说法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姑子到了县城公安局、市公安局,最后到了法院经过了一审败诉、又经过了上诉,最后村长被行政拘留了。她是要了“说法”了,但不知道这个“说法”是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个说法。
影片中有几个细节很好地表现了秋菊打官司的不易。从秋菊所在的小村庄通往乡里、县里、市里,都必经一条尘土飞扬的山路,第一次是小姑子骑着自行车驮着秋菊和她腹中的孩儿,看到这个画面想必很多人都是很揪心,想着要是一不小心摔了可咋办。骑自行车走了一段路后,就搭上过路的 拖拉机 ,那时的拖拉机可以说是比较洋气的交通工具了,可对于一个孕妇来说山路的颠簸也是够不容易。第二次去县里,秋菊不得不先和小姑子拉上一板车辣子,卖了122块钱,舍不得坐贵点的舒服的车只好搭上最便宜的车到了县里。可为了打官司,秋菊还是花了20块钱让人写了个“活告”材料,片里头解释的所谓的“活告”就是给留条活路的告法,秋菊选择了这种告法,她只是想要个说法,并不想把村长怎么的。之后再到市里复议、起诉、上诉,秋菊还是不得不先卖上一车辣子。从经济赔偿与秋菊打官司所花费的进行对比,她真的不是在乎村长赔偿多少,她要的是个“理”。后来去市里复议,也是百般艰难,刚开始坐三轮车被带着绕弯弯,多要了二十五块钱;为了省钱只能住在便宜的旅馆;在去找局长的途中还差点把妹妹给丢了。幸好一路上还碰上了不少好人,看车的老太太告诉她坐三轮车被骗了钱,为了不再被骗,让秋菊换身行头,果真她和小姑子买了件新衣服。其实,即使套上了新装,但典型的农妇形象还是印刻在秋菊的身上。旅馆的老板也算是帮了秋菊不小的忙,给了她市公安局局长的地址,让秋菊求救有门。市局长在片中是一个人民公仆的形象,位高人却不高调,非但没收秋菊送的礼还让车顺道送秋菊回到住的地方,在第二次见秋菊在门口等他许久时,带着她们先去吃了饭,还给秋菊介绍了个律师。在秋菊眼中,局长是个好人,在观众看来,局长确实是个好人,甚至会怀疑这样的好人在当今社会还存在多少。
这样的一个好人,当在法庭上,站在秋菊的对立面时,秋菊不敢告了,她拒绝和局长打官司,担心局长要是输了会对局长造成不利的影响。作为秋菊,她的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她很想讨回说法,但另一面她又不想让局长难堪。这样的两难局面终于在局长和律师的劝说下想通了。于一个农妇,法律对她来讲很陌生,她不明白什么是全权代理,对律师能给她个说法表示很惊奇也很惊喜,正如那时许多村里人,法律还不普及,他们没办法理解什么是告和被告。旅馆老板作为城里某一层次的人群代表,对法律有所了解,在秋菊打官司时,他说秋菊这官司肯定得赢,原因在于《行政诉讼法》颁布了,迫切需要有个“民告官”的官司,让群众相信民真的能告得了当官的。秋菊也以为自己赢定了,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也许旅馆老板说得对,当一部新的法律颁布,要树立权威性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公正的案件判决。秋菊败诉了,又上诉了。
市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到了秋菊家去调查案子,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走基层办案,这样的办案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方便当事人,但目前来看,法院的工作人员每天要面对大量的案件,恐怕抽身出来下到基层实地调查有一定的难度,但不是不可能,需要很大的人力财力。中级法院让庆来去做了个鉴定,也正是这个鉴定结果,把村长送入了拘留所。而村长在片中也是个响当当的角儿,他觉得自己为了国家卖命,辛辛苦苦一辈子,国家不会忘记他,不会因为这件事对他这样。再加上他的倔强脾气,他是赔了钱也不会认错的,事实上处于他那个位置的“父母官”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连秋菊都觉得村长打两下骂两下算不得什么,只是不能往那命根子踢。村长会有做错事天不怕地不怕的想法不能全怪他,当时国家没对这类同志好好教育,老百姓也极力维护着村长的权威,秋菊不断告村长在老百姓眼中就是秋菊的不是,连自己的老公——受害者庆来都劝媳妇这事就这么了结好了,甚至因为秋菊想继续讨说法,而秋菊闹不愉快。从人情的角度来讲,秋菊有时候确实是倔过头了,但也正因为有这样倔强的人,白和黑才能分得那么清楚;也正因为有这样倔强的人,作恶的人才会受到处罚;但也正因为有这样倔强的人,人与人之间的最淳朴的情感是有可能被摧毁的。我从来不否认权力需要被约束,也只有被约束,不管何人处于何位置才能受到约束。
整个影片的高潮应该在秋菊临产并且难产的时候,村里人看戏去了,叫不动人抬秋菊到医院,其实从这可以看得出秋菊一家人估计和村里人关系处得不是很好,遇上事了,别人也不愿意主动搭把手。最后还是是村长飞快骑着自行车叫来人,抬着秋菊到了医院。孩子顺利生下来了,大人也平安,村长告诉庆来他在村里抬人到医院生孩子也不是头一回了,不用往心里去,告他的该告还是得告,告下来算他的,告不下算庆来他家的。那时,我瞬间觉得村长在我心中的形象上升了。也许可以说村长是在其位谋其职,村民有难村长必须帮,而村长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一码事归一码,后来也赢得了秋菊一家人的感激,秋菊抱着孩子到村长家特别邀请村长一定要去喝孩子的满月酒,村长推脱着不去,但从他抱了秋菊孩子的那一刻起,应该也算是冰释前嫌了。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满月酒那天,秋菊一家满心期待村长的到来,看到村长夫人带着礼物先来了,并告诉秋菊村长刮胡子打扮一番才准备出门呢,没想到这时乡里的李公安来了,告诉秋菊上头给了她说法了,村长现在被抓走了,秋菊撒开腿追着警车跑,但只看到了警车留下的背影。对于村长被抓走,秋菊心中应该也是非常忐忑,甚至内心会有所愧疚,她只是想要个说法,没想到把人给送进去了。一个小老百姓,在情与理之中,不断要求着理,但当有理了,情这关有时却过不了。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过去的20年以来,甚至在未来的20年以内,秋菊打官司可能是我遇到的最能反映中国人情关系文化和外来西 方法 制文明冲突的影片。 机缘源于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很有名气的北大教授写的论文直接引用这部电影讲述的故事作为法律案例。他的核心是这样的一句话:我就是要个说法。
在1980年代的中国关中地区的某个农村,一个笑话引发了一场刑事案件,随后受害人的家属秋菊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结果引发了整个村落对于秋菊的“公愤”和“鄙视”,虽然最后她赢了官司但是却彻底的输了人情,她被看作一个另类的人。
秋菊的丈夫因为嘲笑村长媳妇只会生女孩子,结果遭到村长的拳打脚踢,被踢到了命根子。故事开始了,秋菊(巩俐饰演)带着家人一起给丈夫诊断,结果发现伤势严重。秋菊回村后马上找到村长要求道歉和赔偿。村长认为自己是村长,又是长辈对于胡言乱语的后辈有权用拳打脚踢来教育一番,拒绝赔偿更拒绝道歉。秋菊于是开始第一次申张公义的上访,他来到了乡派出所的李干事,李干事在问明了情况后马上找到了村长,对双方的事情进行了调解处理,要求村长赔偿200元。秋菊去拿钱却遭到了村长的无理对待,村长从长辈角度让秋菊给自己道歉。秋菊愤怒开始第二次的奔波,他到了县里公安局,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和乡公安局一样,并同时让李干事转达,李干事为了息事宁人大事化了,自己购置了礼品谎称是村长对于秋菊的赔礼道歉,结果被秋菊识破,秋菊不服开始了再一次的投诉,市公安局的领导亲自接见了秋菊,并进行了处理,结果和前两次相差无几,但是由于办事人员疏忽,直接把给秋菊的处理结果寄发到了村长家里,秋菊怀疑并且不服。这个时候市公安局领导告诉她要找律师开始打官司,直接对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秋菊却因为被告方是对自己有恩的市公安局领导而不愿意对簿公堂。律师和公安局长一起说服了她,案件审理的结果是败诉,维持了市公安局的判决。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这部电影反映的两个主题:一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群众已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描写一个传统概念中的弱者(怀孕的农村妇女)对抗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踢伤人死不道歉的村长)的坚强意志和不出精神。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在我们看来她也确实获得了正义。但实际上最后她能获得什么呢,也许这对于秋菊来说更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她获得的大概也只能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互助互爱的,这也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成百上千年来形成的良好道德传统。比如秋菊丈夫与村长发生矛盾后,在秋菊生孩子时还得到了村长村民们的帮助。而秋菊希望通过诉讼讨“说法”的做法,却把曾经帮助过她的村长送进了监狱,在村民们甚至她的家人看来秋菊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而且笔者坚信在农村,像秋菊这号人物是永远也的不到人们的认同的,她肯定会遭到遭到村民们的唾弃,而像秋菊这样子带来的新的法律观念将使得农村里面邻里互敬互助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甚至是瓦解。相信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秋菊今后也许再也不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面对这样的法治,还有几个人敢上诉呢?
秋菊把村长送进监狱也许又是我国的法治的进步的一个体现,但是试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秋菊希望得到的结果呢?也许这就是法律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的冲突,这更是法治的无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也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既不是全部社会规范,也不能代替其他社会规范。而就道德来说,它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准则,它不仅关乎人的行为,而且连接人的内心。法治要想离开道德而独自存在,那只是一种空想。法治不仅不会排斥道德,而且还是以道德的存在与作用的发挥作为社会基础的。法治如果超出自己的范围而要将其他社会规范所取代,那就只能是空想,就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可以说秋菊打官司的结局就是法治的无奈,而法治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无情的法治只能使人望而生畏,避而远之。法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才更有威信。但在法庭庭审中法官也只能就事论事,根据当时人的诉讼请求来依法作出判决,一旦法官在判决中作出一些人性化的判决内容(比如按照传统的道德观,顺从秋菊以及大部分人的想法,只判决该村长向秋菊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不追究其他责任),其马上就有可能被怀疑是否有受贿的嫌疑,而且社会也有可能会因此而乱了套。所以也只能把这归咎为法治的无奈,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理论的发展人们慢慢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对我国的法律制度现状,我要说的是,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而且确实对我国人民的和谐生活功不可没,也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在新颁布的众多法律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们国家虽然说起步比较晚,94年开始全面建立,但是我们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应该说是比较快的。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而且在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普遍上都建立了,据了解,每年实施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几十万件,应该说帮助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了权利、讨回了公道。但同时,我们也应该 反思 的是,国家在通过法律实现其权威时,如何在个人愿望、社会效果和刚性的法律之间实现一种平衡,不再让秋菊那样虽然讨得了说法,却陷于茫然失落之中。
就目前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状况来看,应该说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举个例子说吧,现在老百姓遇到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在这里面应当有什么权利,应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观念就能看出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确实是提高了。再一个,大家遇到了纠纷,想到的都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这也表明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了。当然,我们国家由于幅员辽阔,各地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城市里面的市民法律意识高一点,偏远地区的人受法律宣传教育条件的限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总体来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逐渐提高,这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进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这种尴尬其实也是两种体系的冲突尴尬。
现实就是这样,比如法律很少能改变杀人犯的嗜血,很少能唤醒抢劫者的觉悟。
但是不能否认法律在规范现实社会时所起到的强有力的作用,没有法律,世界将乱成一团。
但是,乡土社会的规范又该怎么办?
那毕竟是已经形成了几千年的,并且一直存在着,忽略不了的。法律和乡土社会的规范,孰重孰轻,作何取舍,这实在不是我所能作出判断的。我只是知道,这两样有不重合的地方,它们两常常会出现矛盾的碰撞。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这部电影反映的两个主题:一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群众已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描写一个传统概念中的弱者(怀孕的农村妇女)对抗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踢伤人死不道歉的村长)的坚强意志和不出精神。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在我们看来她也确实获得了正义。但实际上最后她能获得什么呢,也许这对于秋菊来说更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她获得的大概也只能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互助互爱的,这也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成百上千年来形成的良好道德传统。比如秋菊丈夫与村长发生矛盾后,在秋菊生孩子时还得到了村长村民们的帮助。而秋菊希望通过诉讼讨“说法”的做法,却把曾经帮助过她的村长送进了监狱,在村民们甚至她的家人看来秋菊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而且笔者坚信在农村,像秋菊这号人物是永远也的不到人们的认同的,她肯定会遭到遭到村民们的唾弃,而像秋菊这样子带来的新的法律观念将使得农村里面邻里互敬互助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甚至是瓦解。相信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秋菊今后也许再也不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面对这样的法治,还有几个人敢上诉呢?
秋菊把村长送进监狱也许又是我国的法治的进步的一个体现,但是试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秋菊希望得到的结果呢?也许这就是法律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的冲突,这更是法治的无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也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既不是全部社会规范,也不能代替其他社会规范。而就道德来说,它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准则,它不仅关乎人的行为,而且连接人的内心。法治要想离开道德而独自存在,那只是一种空想。法治不仅不会排斥道德,而且还是以道德的存在与作用的发挥作为社会基础的。法治如果超出自己的范围而要将其他社会规范所取代,那就只能是空想,就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可以说秋菊打官司的结局就是法治的无奈,而法治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无情的法治只能使人望而生畏,避而远之。法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才更有威信。但在法庭庭审中法官也只能就事论事,根据当时人的诉讼请求来依法作出判决,一旦法官在判决中作出一些人性化的判决内容(比如按照传统的道德观,顺从秋菊以及大部分人的想法,只判决该村长向秋菊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不追究其他责任),其马上就有可能被怀疑是否有受贿的嫌疑,而且社会也有可能会因此而乱了套。所以也只能把这归咎为法治的无奈,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理论的发展人们慢慢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对我国的法律制度现状,我要说的是,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而且确实对我国人民的和谐生活功不可没,也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在新颁布的众多法律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们国家虽然说起步比较晚,94年开始全面建立,但是我们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应该说是比较快的。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而且在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普遍上都建立了,据了解,每年实施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几十万件,应该说帮助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了权利、讨回了公道。但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的是,国家在通过法律实现其权威时,如何在个人愿望、社会效果和刚性的法律之间实现一种平衡,不再让秋菊那样虽然讨得了说法,却陷于茫然失落之中。
就目前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状况来看,应该说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举个例子说吧,现在老百姓遇到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在这里面应当有什么权利,应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观念就能看出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确实是提高了。再一个,大家遇到了纠纷,想到的都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这也表明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了。当然,我们国家由于幅员辽阔,各地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城市里面的市民法律意识高一点,偏远地区的人受法律宣传教育条件的限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总体来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逐渐提高,这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进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这种尴尬其实也是两种体系的冲突尴尬。
现实就是这样,比如法律很少能改变杀人犯的嗜血,很少能唤醒抢劫者的觉悟。
但是不能否认法律在规范现实社会时所起到的强有力的作用,没有法律,世界将乱成一团。
但是,乡土社会的规范又该怎么办?
那毕竟是已经形成了几千年的,并且一直存在着,忽略不了的。法律和乡土社会的规范,孰重孰轻,作何取舍,这实在不是我所能作出判断的。我只是知道,这两样有不重合的地方,它们两常常会出现矛盾的碰撞。
以上是我对《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感受。见解或许会片面,却也是脑海里真正产生的疑惑。
《秋菊打官司》观后有感 范文 五篇相关文章:
写《秋菊打官司》的影评,以法律和感情2方面写
《秋菊打官司》 ——所折射出的中国当时法律问题
该影片借由农村妇女秋菊为夫申诉层层上告村长王善堂踢其丈夫要害,并以此讨个说法为题材,生动刻画出了中国90年代我国行政法、实体法、程序法种种的得与失。从全局审视秋菊三次上告的过程,体现了她乡民意识中“讨说法”的情感冲动一步步转化为法律意识的启蒙。
具体看,第一次由乡里的李公安进行调节,而这种人为个体单一性的调节,使得结果并不如人意,因为人治的因素大过了法治。我认为这是由于在正式法律和民间法律之间存在差异:后者偏重于过于情感化的人情基础,而这一点在影片中也被多次提及,前者则是立足于法理基础的理性。因为这种区别,所以在首次的上告中,从实质上看李公安是抱着乡村调解纠纷的老派经验,但处理的结果并不理想。村长被要求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表面看,这符合行政法处理的基本原则中的合法性,而双方不满意的争端即在于后一个合理性。在适度性方面有所欠缺,不能更人性化的考虑处于相对弱势方的秋菊。村长的这番言论也充分暴露出了其对法律的相对偏颇的认识是建立在个人高度情感基础上的,忽视了国家公共机构中的上下级法律规范。从秋菊在被调节过程中反复出现的言论:“他是村长,我能跟他计较啥。”可见秋菊还是保有上下意识,暴露了其人情心理主导的非理性法律意识。联系两者揭露了他们作为乡民在法律意识的基础薄弱性。
第二次上告镇上,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上告中,秋菊接触了更为丰富的法理知识,为她的法律基础意识转型做了铺垫。区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39条对秋菊的纠纷进行了法理判决,而结果是维持了原判,并且复议书落在了村长手上,这一不符合规定的细节被放大,突出了在行政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弊端。 而之后第三次的再次上告市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是秋菊的一次主动应用,体现出其思想上的慢慢转型。其实,秋菊的第三次上告也体现出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其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在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相信找不到说理的地方”,这是全片秋菊屡败屡战但一路上告的信念。而从中折射出来的就是一种渐趋成熟的法律意识。这符合当时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一套诉讼制度赋予和保障公民正当的诉讼权利,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规定。而这原本是中国法制建设中可喜的一步,但是,长期积淀于国 民心中的无诉心理抗衡着这种诉讼制度的充分实现。人们总认为打官司是丢面子的事情,村里人的流言蜚语,丈夫的劝阻,怕被认作不好处的言论。都表现出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打官司的当时人民的真实想法与状态。而究其实质则是传统文化的积淀对人们法律心理的影响。而秋菊的行为从本质上看,可以界定为一个法律心理成熟,意识萌芽的过程。在这其中,必然是有所曲折的。一如在市里找律师上诉时,秋菊就曾与律师争论,自己告的对象是村长而非区公安,如果说这只是体现出法律知识的淡薄,可以通过解释来获取理解的话。那么在律师详细解释后必须层层推翻,按照规定流程,最后反诉村长,秋菊依然处于茫然不解赌气似的不肯上庭,那么这里所体现的就是一种格格不入的疏远,是一种意识上的距离,即使后来秋菊出庭了,也不能说她从本质上理解并认同了法理,她是处于一种茫然的浑浑噩噩的状态。这不仅有法律知识的缺失,更多的是长期缺乏法理普及造成的观念上的法律定势思维的偏差。
其实,电影中秋菊从镇上一直上诉至法院,其成本已远远超过了秋菊所能得到的赔偿。这些成本包括乘车去镇上、县里、市里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获取打官司的可靠信息的成本。她需要了解国家的政策、告状的程序、相关部门的地址、领导的意图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大部分都垄断在社会上层人的手中,这就更加大了难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民不能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可喜的是,《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里秋菊所遇到的官还都是好官,尤其是那个市公安局长。在这个维权难于登天的现实面前,我们所得到的启示除了依照合理的“上奏流程”等基本知识之外,更多的则是像秋菊一样的对于正义的坚决捍卫性。
因此行政法就目前看其理想状态,是立法者必须立足于实际国情,注重利用中国本土法制资源,注重中国传统的文化和实际。相关部门需加强法律意识教育,使多样化的法律意识向稳定的较为理性的法律观念转变,从而引导社会法律观念向正确积极的方向发展,为法制建设服务,而这是当前国家法治转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工作。作为应用者,在拥有既定的一些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重要的其实是一种趋向理性的法律意识。而这正是秋菊最后只想让村长道歉而不是让他被关起来的话语透露出的根本性上的问题。
总而言之,我们应对现实中的法律应用,找准理智与情感的天平,在微妙的平衡中趋向一种相对的完美。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农村法律宣传制度,让农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600字 - 观后感范文
【第1篇】
重温张艺谋导演的《秋菊打官司》。故事简单,村人的善良和法律的盲点给了观众很大的警世!秋菊执著和村长茫然给了社会一个很大的反思,官司赢了,秋菊反而茫然的不知所措。无疑是直视法律在群众中的匮乏和空白,只有宣传法律,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秋菊的丈夫因为嘲笑村长媳妇只会生女孩子,结果遭到村长的拳打脚踢,被踢到了命根子。故事开始了,秋菊(巩俐饰演)带着家人一起给丈夫诊断,结果发现伤势严重。秋菊回村后马上找到村长要求道歉和赔偿。村长认为自己是村长,又是长辈对于胡言乱语的后辈有权用拳打脚踢来教育一番,拒绝赔偿更拒绝道歉。秋菊于是开始第一次申张公义的*访,他来到了乡派出所的李干事,李干事在问明了情况后马上找到了村长,对双方的事情进行了调解处理,要求村长赔偿200元。秋菊去拿钱却遭到了村长的无理对待,村长从长辈角度让秋菊给自己道歉。秋菊愤怒开始第二次的奔波,他到了县里公安局,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和乡公安局一样,并同时让李干事转达,李干事为了息事宁人大事化了,自己购置了礼品谎称是村长对于秋菊的赔礼道歉,结果被秋菊识破,秋菊不服开始了再一次的投诉,市公安局的领导亲自接见了秋菊,并进行了处理,结果和前两次相差无几,但是由于办事人员疏忽,直接把给秋菊的处理结果寄发到了村长家里,秋菊怀疑并且不服。这个时候市公安局领导告诉她要找律师开始打官司,直接对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秋菊却因为被告方是对自己有恩的市公安局领导而不愿意对簿公堂。律师和公安局长一起说服了她,案件审理的结果是败诉,维持了市公安局的判决。
秋菊仍然不服,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二审申请,二审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公安局的处理决定是对于事实的定性不清,村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轻微伤害,撤销公安局的处理决定并建议对村长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这个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秋菊难产,整个村子又是穷乡僻壤离县医院很远,村里的人又计划全部去看秦腔。这个时候村长不计前嫌的出马了,顶风冒雪把秋菊送到了医院,秋菊产下了一个男孩子。
秋菊一家诚挚的邀请村长做客孩子的满月筵席。两家也希望以此消除不愉快,但是这个时候公安局的警车来了,带走了村长。秋菊惊愕了,她也想不到这个结果,她其实认为自己所要的不过是让村长给自己道歉而已,她一路追着警车,一路的迷惑。
【第2篇】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主要是讲述了秋菊的丈夫王庆来被村长踢伤,而村长不愿意道歉,使得秋菊为了讨一个说法,先让乡政府来调解,但秋菊对乡政府的调解不满意,而接着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对县政府的复议不满继而向市政府申诉,最后秋菊把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但秋菊败诉了,在除夕夜里发生了转折,秋菊因为难产而村长送她去了医院,及时挽救了秋菊和小孩,秋菊对此心怀感激,而村长却在小孩满月酒的时候被警察以故意伤人罪抓走了,秋菊对此感到迷惑不解,因为她只是想要说法,却并不希望村长被走。
在农村,百姓不大了解法律,产生了纠纷不懂得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纠纷产生的时候,只知道找比对方大的官来解决纠纷。秋菊只知道走行政这一条道路,与村长发生纠纷就不断地找他的上级领导,而且行政复议这条路不好走,来来回回不断地折腾,导致行政相对人的花费巨大,到最后也没有把问题解决。
行政复议存在着缺陷,行政诉讼程序有缺陷。市政府的复议书直接到达村长的手里,而不是到达秋菊的手里,显然这个程序是不合法的,反映出行政人员随心所欲,把法律置于枉然,使得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不利于国家机关的公信力的保障。同时在秋菊告市政府的官司中,秋菊是不适合的原告,原告应当是秋菊的丈夫王庆来。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的相对人,而秋菊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显然反映出行政诉讼的程序存在着问题。
在农村,当纠纷发生时,百姓寻找的救济途径单一,往往是通过政府的调解结案。纠纷产生的时候,秋菊仅想到向乡上、县上、市上去反映问题,而没有想到别的途径,而国家基层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秋菊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去解决问题,例如可以打民事官司。当然,这也与中国的国情有关,在农村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这涉及到法与情的问题。发生纠纷的时候,农村的老百姓往往是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毕竟双方都是认识的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双方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就很容易伤害到双方的感情,不利于邻里之间的感情的交往。
而且在该影片中也反映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行政人员只管调解而不管执行,这也是导致秋菊不断地向上复议的一个主要原因。如何一开始李警员做好调解就监督村长执行,那么就没有后面那么复杂的问题了。所以,行政人员在解决老百姓的纠纷的时候,特别是老百姓和当官的人的纠纷的时候,更应该监督调解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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