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花费3月付款怎么记账的 2月付款 3月才收到发票 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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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支付了货款金额的40%,但是这月收到的发票
当月购买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下月提的。2月份做账: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3月收到发票,3月份认证,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贷:预付账款(把2月份的冲掉)贷:银行存款/现金(余额付清)。仅供参考!
跨年度的发票如何做帐
例:企业2021年度发生费用支出15万元,因为未及时支付货款,2021年1月份付款后才取得正式发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预提费用 /暂估成本
借:管理费用 (红字)
贷:应付账款 预提费用 /暂估成本 (红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去年取得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如果是今年才发现去年未入账的发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当前,企业因为拖欠款项或债务纠纷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情况比比皆是,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相关税法已经给出了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极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一般纳税人 3月2日销售商品发出货物 3月25日收到货款 4月10日开出销项...
3.月2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3月25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4月10日: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从你的业务来看,你应该不是采用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所以你无须计入预收帐款,你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都应该在3月2日,4月10日开票是人为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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