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古诗 商鞅这首古诗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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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 商鞅立木的全文释义
1、原文: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民信之,卒下令。
2、翻译: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商鞅文言文的解释
1. 商鞅变法文言文翻译
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译文】 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
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
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2. 卫鞅变法文言文的翻译
原文: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
……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译文: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
商君治理秦国,法令雷厉风行,公平无私。惩罚,不忌避威势强大的贵族;奖赏,不偏私关系特殊的亲信,法令实施至于太子,依法处治。
师、傅犯法,处以黥,劓之刑,一周之后,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力大大加强,诸侯个个畏惧。但刑罚严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
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传位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告老还乡。
有人游说惠王说:“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现在国内连妇女、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
这样,君反为人主,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况且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诛,想返回魏国。秦人不许他出境,说:“商君的法令很严厉。”
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无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而秦国人并不表示同情。
3. 商鞅立信(古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注:①令:指变法的命令.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4. 孝公既用卫鞅.(全篇翻译)
【原文】孝公既用卫鞅(1),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2),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3);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4).愚者暗于成事(5),知者见于未萌(6).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7).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8);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9),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10),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