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10月份考试 保定10月30日考什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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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河北自学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河北10月自学考试时间在10月28-29日,报名时间在2023年6月10日-15日,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选择想要报考的专业和院校,在规帆搭定报名期间进行报名和缴费工作。自学考试含金量很高,考生可以放心报名。
10月河北自学考试什么时候开考河北10月考试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5日,每梁轿掘天 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15 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自学考试时间在10月28-29日,在此期间,各位考生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准考橡核证等相关证件前往考场进行考试,在考前,考生需要完成备考工作。
河北自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以下为河北2023年10月自学考试的部分开考科目,具体信息,请各位考生查看考试院了解。
自学考试多少分及格自考理论课程的合格分数为60分,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试计划中要求全部考试科目在60分或更高,这还包括了加考和选考的科目。自学考试的专业课与普通课程的合格分数线相同,均为60分。
河北自学考试的考试成绩以60分为标准计算,不过,大家要知道,自考实践课的考核方式跟理论课程的成绩有很大的不同,考核的成绩评定并非是单纯的打分。当然了,这只是对于那些已经通过了考试的学生来说,有些学生想要获得本科学位,光靠60分是远远不够的。
本文为2023年10月河北自学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相关内容,想要提升学历、选择专业、了解院校的考生可以通过下方填写相关信息,会有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学历最佳提升方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3〕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槐裂报考人员铅物闭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蚂纤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告知许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许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许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9日前完成注册,8月24日9时-31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
2023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栏搜索“专业评估(认证)”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16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3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23〕278号和冀价行费[202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2023年10月有什么考试 2023年10月考试时间表
导读:在一年中我们将见识到各种各样的考试,它们分列在每个月份,需要获得的人们根据报考条件和时间进行报名,然后进行考试,等待成绩结果进而取得证书。那么,2023年10月有什么考试?2023年10月考试时间表去哪看呢?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2023年10月有什么考试
2023年10月考试有:雅思,出版(初级、中级),通信(初级、中级),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注册城乡规划师,矿业权评估师,托业,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拍卖师(纸笔作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0月考试时间表
10月8、13、22、29日:雅思
10月15日:出版(初级、中级),通信(初级、中级)
10月16日: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
10月22、23日:注册城乡规划师,矿业权评估师
10月23日:托业
10月29日: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0月29、30日:拍卖师(纸笔作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10月30日: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初级统计师考试报名有什么要求
报名条件:
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旁袭的报考条件比较低,只要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就可报名参加考试,对于工作经历并没有限制。
考试科目:
初级统计师的考试科目有《凯启谨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成绩是不保留的,考生需要一次性让2个科目全部合格才能够取得初级证书。每一年都会组织一次考试。
合格标准:
初级统计师单科卷子满分为120分,及格分数线为72分,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初级统计师和初级盯基经济师的考试难度差不多,想早点领证的崽崽可以考一个。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继续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报考政策。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法考报考政策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
二是针对专业学历条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是“新人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则是“老人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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