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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食草节粮型畜牧业发展,培育做强全市百亿级肉牛产业链条。全文如下。

关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活牛进口口岸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补齐肉牛种群产业短板,夯实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促进食草节粮型畜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培育做强百亿级肉牛产业链条,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在潍坊市从事肉牛养殖业的法人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肉牛养殖专业户;在潍坊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肉牛产品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

第二条 支持设立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采取社会资本主导、各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肉牛产业的育种、养殖、活牛交易市场、肉品精深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及运营等全产业链建设进行股权投资。

第三条 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实行良种肉牛冻精统一管理,建立配种母牛档案、犊牛可追溯体系,完善优选优配的肉牛繁育体系。支持企业牵头建设肉牛育种技术创新中心,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引进国外肉牛优良品种,加速培育我国肉牛良种品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肉牛育种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2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对新培育的经国家认定的优质肉牛新品系,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培育企业5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 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肉牛养殖企业新增饲养从国外引进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1000头(含1000头)的,按每头8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本条政策采取先养后补方式,所有受补主体均需在本文件有效期内保有补贴对象2年以上。

第五条 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引导肉牛加工企业利用现代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开发低温牛肉食品、保健牛肉制品、医药用品等精深加工产品以及方便类、速冻类、休闲类牛肉制品,建设肉牛产品“中央厨房”。鼓励企业打造潍坊肉牛品牌,发展现代营销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第六条 支持青贮饲料利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肉牛养殖场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优先安排饲养规模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享受补贴政策。支持新建的肉牛产业园区、养殖基地建设配套粪污综合处理场,利用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绿色发展示范等政策项目优先安排肉牛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贴。

第七条 支持保障肉牛养殖场用地需求。充分发挥设施农用地的支持作用,推动肉牛养殖合理布局,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为养殖场配套齐全基础设施、饲料种植用地和国有工业用地,其他用地由地方最优惠供地。优先支持对现有养牛场进行升级改造,支持闲弃养殖用地转产肉牛养殖。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建设肉牛养殖小区,对新建占地100亩以上(含100亩)肉牛养殖小区用地当年租赁费用,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九条 支持肉牛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市级财政每人给予200万元经费资助;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

第十条 支持建立肉牛繁育推广员队伍。支持各县市区按照每1000头肉牛配备1名繁育推广员的标准建立繁育推广员队伍,做好肉牛养殖园区或规模养殖户良种繁育推广和防疫技术服务等工作。优先立足县乡畜牧兽医站挑选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工作人员,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补助;结合“乡村公益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社会化招聘繁育推广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

第十一条 支持做好肉牛产业服务。市级成立全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级畜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银保监等部门要主动做好肉牛产业项目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科技创新、环保、金融担保等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新建肉牛项目落地投产。支持肉牛全产业数字化转型,利用物联网最新技术,建立肉牛全产业链电子耳标大数据平台,建立潍坊肉牛电子身份证标签制度,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肉牛产品全链条可追溯,并将肉牛电子身份证标签作为政策支持的前提条件。鼓励县市区依规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秸秆综合利用、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肉牛产业发展。2023-2024年,对新增肉牛基础母牛累计存栏率先达到5000头的前10个乡镇(街道),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100万元,用于镇村两级发展肉牛产业。

第十二条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中涉及财政资金已明确来源的,按规定渠道执行;未明确来源的政策资金,按市、县两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本政策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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