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句子的角度和步骤 赏析句子的方法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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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句子的角度和步骤 赏析句子的方法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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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一起来赏析过渡句。

过渡句定义

在“百度百科”中对过渡句的定义是:一个句子承接或总结上面的内容,同时提示或领起下面的内容。

过渡句判断

那么在考场上,如何准确判断过渡句呢?

在一个句子中,前半句提到了上文的内容,后半句提到的是下文的内容,那么这样的句子,就是过渡句。

下面举两个例子:

1. 这座桥不但坚固,而且美观。

这句上文介绍了赵州桥的坚固,下文介绍的是赵州桥的美观,因此,用了这个句子衔接这两个部分。

2. 不管斗争多么紧张,环境多么恶劣,他仍然如饥似渴地坚持学习,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

这句上文介绍了当时紧张的斗争局势和恶劣的环境,下文介绍了主人公仍然努力学习、工作。这个句子很好地衔接了这两个部分。

过渡句赏析

解题方法:

这个句子是过渡句。句子前半部分写了……,后半部分写了……。承接/总结了上文的内容,同时提示/引领下文的内容,起到了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表达了人物……的精神/品质,表达了作者…… 的思想感情。

今天的知识点就说到这里,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可以在下方给我留言,我会努力为你解答。

如果你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遇到了难题,也欢迎你告诉我,相信你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后,就会发现,语文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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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句子(法语学习)

这是一位俄罗斯姑娘写给她法国男友的信,来看看她爱他的理由吧。

①Je t’aime parce que tu es unique.

因为你独一无二。

②Je t’aime parce que je suis heureuse quand je suis à tes c?tés.

因为在你身边,我觉得幸福。

③Je t’aime parce que tu as lu le Petit Prince pour moi.

因为你为我读过《小王子》。

④Je t’aime parce que tu viens dans mes rêves.

因为你闯入过我的梦。

⑤Je t’aime parce que tu m’as trouvée dans ce monde si immence.

因为你在这茫茫人海中找到了我。

⑥Je t’aime parce qu’on se comprend sans se dire un mot.

因为我们彼此了解,即使一个字都不说。

⑦Je t’aime parce que je pense à toi même si tu es près de moi.

因为即使你在我身边,我也思念你。

⑧Je t’aime parce que tu me connais mieux que moi-même.

因为你比我还了解我自己。

⑨Je t’aime parce que je ferme mes yeux et je vois ton visage.

因为闭上眼,我看见的是你。

⑩Je t’aime parce que c’est impossible de ne pas t’aimer.

因为不能不爱你。

描写战争的句子(骑士制度先驱)

通常而言,中世纪的骑士制度,都被放置于古罗马公民兵军团的对立面上。但在双方完成正式的交替之间,许多蛮族国家都保持过兼而有之的共存状态。只是由于情况的迅速变化、中间期的模糊记载,才会在很长时间内不被后人所注意。

本文就将通过古今名家的研究成果,悉数西哥特、伦巴第与法兰克这三大蛮族势力的兵役制度。借此对中世纪骑士制度的成形,做一个相对清洗的完整梳理。

早期西哥特王国的步骑兵比例

哥特贵族和手下的亲兵们都是骑马参加战斗,塞维利亚的伊西多尔曾在615年写道:

哥特人享受战马奔跑的感觉。不过在必要时,他们也会下马作战。骑枪是哥特人最重要的武器。士兵身着锁甲或者鳞甲,佩戴着带有装饰的头盔,其形制可能与他们的法兰克邻居相同。除此以外,他们还会携带圆盾、刀剑以及匕首。

与哥特伯爵及手下的骑兵亲兵相反,本地征召兵组成了数量庞大的步兵。他们一般没有铠甲,使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粗制滥造,而且他们并不愿意服役。这些人身上只有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哥特血脉。同时由于信仰问题,他们服役时往往敷衍了事、效率极低。

《中世纪战争艺术》--查尔斯-威廉-欧曼

伦巴第人的武装和社会结构

普罗科皮乌斯曾记载,伦巴第人为纳尔塞斯提供了2500名贵族出身的骑兵,以及,3000名作为前者家臣或者扈从的低等骑兵。虽然伦巴第人在塔吉纳会战中下马作战,但那只是依纳尔塞斯命令所为。当伦巴第人入侵意大利时,我们在史料中所读到的便是每一位国王、公爵或者英雄,都是手持长枪,、骑在战马上带领士兵冲锋陷阵。

保罗记载了伦巴第骑手拥有头盔、身甲和胫甲,最后者甚至在3个世纪后,都不曾为很多其他西方民族所采用。在另一个章节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长枪极为坚固。一位伦巴第勇士甚至曾在刺穿了拜占庭骑兵的身体后,就直接用枪尖将其从马鞍上挑起来、在空中挥舞。伦巴第人的另一种主要武器是阔剑,这也是他们时刻都会随身携带之物,而不仅是战士们准备上战场时才会佩带的武器。

此外,法律中关于马匹的规定多如牛毛。无论是关于偷马、马匹的繁殖、估价,还是诸如将人从马上摔下等人为侵犯行为,抑或是被马踢到等意外事件,以及马匹买卖,都有数不清的条例规定。

伦巴第人似乎拥有大量的中层阶级,而这正是西哥特人在西班牙所极为缺乏的。所有伦巴第自由军人都有义务响应国王的参战召唤,而通过对国王本人宣誓效忠,不少贵族和平民都成了国王的亲兵。这些人被称为“伙伴”,在骑马时与国王同行,在朝堂中也拥有一席之地。这些亲兵的首领分为总管、持盾者以及旗手。依照相似的组织方式,公爵们也拥有小规模的“伙伴”部队。不过与西哥特人在西班牙的那些伯爵不同,伦巴第公爵们从没能将公国内所有自由民都招纳成自己的亲兵。伦巴第人数量庞大的中层阶级遏制了这种可能的篡权行为。

但伦巴第人也像西哥特王国一样,缺少一个固定性的王族。带领他们入侵意大利的阿尔博因国王去世时没有留下后裔,只是各大家族的首领,也就是公爵。在这些王公的带领下,伦巴第人分裂为数个部落。其中一些进入高卢,蹂躏了勃艮第。其他部落则沿着意大利半岛继续南进,各自在斯波莱托和贝内文托建立了公国。

直到法兰克人入侵后,伦巴第人才终于在压力下再次统一,被迫拥立奥塔里作为全族的共主。不过,伦巴第王国的重新统一从没能像应有的那样稳固,斯波莱托的公爵们暗地中始终试图独立,贝内文托的公爵们则根本不承认国王的统治权。直到法兰克人征服意大利之前,利乌特普兰德才终于将贝内文托以北的所有伦巴第人整合成一个紧密团结的国家。

《中世纪战争艺术》--查尔斯-威廉-欧曼

法骑士制度的真正起源是法兰克

奥弗涅的诗人主教提及法兰克人不穿铠甲,仅扎着一条腰带,能够娴熟地使用标枪和盾牌。而且与其他民族不同,他们把战斧当作投掷兵器,而不是当作近战兵器使用。

阿伽提阿斯的记载过,法兰克人接近敌军的速度如此之快,他们看起来好像跑得比自己投出的标枪还要快。武器十分简陋,既不穿身甲,也不着胫甲,腿部仅由亚麻布条或皮条保护。虽完全没有骑兵,但步兵却勇敢而老练。他们装备着刀剑和盾牌,却从不使用投石器或者弓箭,其远程武器是飞斧和带有倒刺的标枪。法兰克人还拥有极为惊人的技巧,能够在与敌人战线接触前的一刹那投出战斧。这种战斧的高效,也使其成为最受欢迎的民族代表性武器。至于武士还会携带一面盾牌、一柄剑和一把匕首。

不过,更早的普鲁塔克和卡西乌斯都提到过,后世法兰克人的一个重要族群--巴达维亚人。说他们是特别优秀的骑兵。《百官志》也将巴达维亚人和法兰克人列为骑兵。坎宁尼法提斯人(也是后世法兰克人的分支)在铭文中得到了印中,他们经常以骑手的形象出现。

上述对于法兰克人的记载充满了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也不符合常理。因为法兰克人并不是开了次元口袋从澳洲穿越过来的民族,而是同罗马帝国打了至少200年的交道。但只要结合考古发掘和早期的社会特征,就能拼凑出一个法兰克人早期军队的。

在日德兰半岛南部伊斯布勒-莫斯,发现过公元3世纪的遗物。显示这支军队中有200人手持标枪、长矛和盾(至少有60人还佩带刀剑),还有人数不详的弓箭手(发掘出675个箭头),以及12—15人使用的更高级的装备(其中有9人骑马)。尽管这些发掘结果很可能跟法兰克人没有什么关系,但依旧可以说明。既然比法兰克人年代更早、更落后的日耳曼人,都有弓箭手和骑兵,那么在百官志里留下骑兵编制的法兰克人怎么可能没有一定数量的骑兵和弓箭手。这些描述有可能是观察者仅仅留意到比较显眼的事物。比如轻装的法兰克士兵善于掷矛(他们可能对应的是地位低一些被释奴战士),以及同时装备盾牌掷斧刀剑的凶悍步兵(可能是地位高一些的自由民战士),忽略了数量较少也可能相对并不突出的骑兵和弓手。

同样,大部分描述并未提及关于法兰克人对盔甲和马匹要求也并不难以理解。这是由于他们入侵高卢的距离并不遥远,不需要像哥特人那样进行艰苦又遥远的长距离征战。并且限于牧业水平,自由民战士阶层也没有像伦巴第人一样骑兵化。所以,法兰克人至少在克洛维时期,还拥有比较完整的自由民阶层和被释奴阶层战士。主要就是没有盔甲和马匹的步兵。这一点需要根据利普里安法典详细列出了武器和军用牲畜的价值。我们把这些数字加起来,再用等价牛数来表示武备的价值就能得出下列数字:

公元5-6世纪的重骑兵全套装备,价值42头牛,头盔锁甲盾牌和矛的价值也达到20头牛。因此,如果法兰克国王召集战士,要求所有人都必须装备盔甲及战马,那就只能招募起来一支规模很小的部队。考虑到此时装备不起盔甲的自由民和被释奴,依然斗志顽强且经验丰富,那就没必要将这些人都拒之门外。

即便到克洛维时代,法兰克骑兵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都值得怀疑。我们以影响最大的武耶之战为例。一方是西哥特国王阿拉里克二世,他似乎没有等到奥多里克大王的援军,也没有坚壁清野,而是匆忙率领西哥特军北上迎战。据说克洛维向他提出骑马单挑,并用长矛将阿拉里克二世挑于马下。西哥特王的卫兵立刻上前刺伤克洛维,但法兰克人乘胜追击,从而取得大胜。既然双方的国王骑马决斗,那么很有可能双方发生了一场非常激烈的骑兵战。同时,考虑到阿拉里克二世因仓促应战,只动员到机动性较强的骑兵。所以,此战中的西哥特步兵数量与质量都值得怀疑。

此外,16世纪的爱尔兰人,堪称部落步兵向封建骑士过渡的活化石。当时爱尔兰部落武装的中坚,往往是武器和盔甲较好、地位较高的富裕重步兵。同时还有数名使用标枪投、石梭、弓箭的轻装战士辅助。骑兵来自更为富裕的阶层,有比较好的盔甲和武器。但由于农业规模和马种等技术问题限制,整体来说规模比较小,发挥的作用也不大。通常执行的小规模突袭、骚扰和追击任务。这样的状态,无疑与黑暗时代的法兰克人有不少相通之处。

《中世纪战争艺术》--查尔斯-威廉-欧曼

至关重要的7-8世纪

从7世纪中叶起,盔甲在王公中似乎逐渐变得流行起来,之后又扩散到所有相对富裕的阶级中。萨基塔里乌斯主教在574年就被批评,说上战场时不戴神圣的十字架标志,却穿戴了世俗的胸甲和头盔。吕达斯特斯伯爵也曾惊讶于图尔主教居然身穿胸甲、头盔,腰间挂着箭囊,手中持着骑枪走进他的家里。贡特拉姆公爵的随从,甚至曾因胸甲太重而淹死在了一个水沟里。篡权者巴罗米尔也因身穿甲胄,在被标枪击中后逃过一劫。在626年的撒克逊战争中,洛塔尔二世和达戈贝特也都穿戴了头盔和胸甲。

骑马作战的流行进程,几乎与盔甲完全一致。也是自王公向下扩散,到墨洛温时代末期传遍了整个上层阶级。在7世纪末时,所有伯爵、公爵以及他们周围的亲兵都已经习惯于在马上作战。只有在遭到重压或包围时,才会像祖先们那样下马步战。我们所知的第一次马上决斗发生在公元578年,由贡特拉姆和德拉柯里努斯进行。至于567年费米努斯伯爵和584年吕迪吉索公爵,则是出动较大规模骑兵的最早例证。

不过,关于正规骑兵冲锋的首次记载,还要等到626年的撒克逊战争时期才出现。因为在整个7世纪,骑兵占墨洛温王朝军队的比重很低。例如弗雷德加里乌斯关屈尔皮希大捷的记录,即可作为一个例证。在这场被作者描述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激烈”的大规模会战中,勃艮第的休德里克击败了他的奥斯特拉西亚兄弟。似乎所有士兵都以步行参战。休德里克军在与敌军的方阵接战时,遭受了巨大压力。双方交战也极为激烈,阵亡士兵的尸体甚至都无法倒在地上,只能在拥挤之下仍然像楔子一样站立在生者之间。这种情况显然只有在步兵战斗中才会出现。

附庸制度的发端,早在墨洛温王朝建立后的第一个世纪就很明显。但在查理曼时期,普遍兵役仍然在法律和形式上存在。直到查理曼的孙辈时期,普遍兵役制才彻底消亡并完全让位于附庸制度。

《中世纪战争艺术》--查尔斯-威廉-欧曼

浅发种族视自由高过一切,在作战时勇敢无畏、大胆冲动。在他们看来,任何胆怯行为、甚至是向后撤退一小段距离,都是十分丢人的。他们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与其在白刃搏斗中表现出的凶猛互相映衬。无论在骑马作战时,还是在步行作战时都是一样。如果在骑兵交战中受到重压,只要发出一声预先安排好的信号,他们便会下马组成步战队形。即使仅有少数士兵对抗大批敌方骑兵,浅发民族也绝不会怯战。他们所使用的武器包括盾牌、骑枪以及挎在肩膀上的短剑。相对而言,他们更愿意步行作战,并通过快速冲锋来压倒对手。

无论是步行还是骑马作战,浅发民族在排列战线时,都不会依照固定的标准和阵型来部署。他们会依据互相之间的血缘关系,或者共同利益来布置各个部落。这种布置方式通常会带来一种结果,即当自己的亲朋好友在战斗中阵亡后,其余人员便赌上性命为其复仇。

《战略》--莫里斯一世

这一时期,随着征服地盘的扩大和经济发展,贵族和他们的亲兵开始普及盔甲和骑马作战。但这些人还不能称为骑士,只是有马的富裕战士。在地位和战场作用方面,也不能明显压过自由民步兵。虽然关于普瓦捷会战的资料非常有限,但按照弗雷德加里乌斯所言:北方士兵们在挥剑砍杀阿拉伯人时,如同城墙一样岿然不动,就好像是一条被紧紧冻在一起的冰雪腰带。块头巨大、拳头好像钢铁一样的奥斯特拉西亚人,英勇地战斗在最激烈的方向上,也正是他们找到并杀死了撒拉逊国王。

尽管没有提及有弓箭手或者标枪手,但基于常识和日后的征召需求,法兰克的轻步兵应当与萨拉森入侵者旗鼓相当。除非认为他们可以靠近战拿下对手,否则大可以采用轻步兵轻骑兵射击袭扰。但在会战的过程中,萨拉森人发现自己的轻步兵无法打开局面,只能通过骑兵反复试探。

《中世纪战争艺术》--查尔斯-威廉-欧曼

骑士附庸对自由民的胜利

在查理曼的时代,这两种截然相悖的军制仍然并存。尽管一系列文献的言辞似乎毫无疑义地证明,大量自由人确实--即便并非所有自由人同时承担--轮流承担军役,但其他文献证明当时上阵作战的只有附庸。就连已经成为附庸的前自由民也会被伯爵征召上阵,不从王命者要接受惩罚。文献也没有直接讲明两套制度在现实中是如何协调的。由于附庸制度在查理曼死后迅速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必须假定:两种军制之争早在紧随克洛维即位的国王那里就有了端倪,而附庸制在查理曼时代终于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征召全体自由民从军只在理论上继续存在,现实中只有个例而已,而且是由大地主执行的。

但是,普遍兵役制之所以能在形式上存续那么久,不只是因为遗留法律形式的顽强性,还有一个积极的和非常强大的动因:征兵是国家迫使日耳曼自由人服役的唯一手段,特别是要迫使其纳税(司法职能除外)。如果一部分下层武士既未转化成附庸,但也没有下沉为半自由人。这时就取消普遍兵役制,那么这部分臣民就完全不用承担公共义务了。如果一名或一组地主不是恰好天性尚武的话,那就有义务为伯爵手下的附庸武士提供装备,由附庸代替其承担兵役。对敕令的这种解释让双方都很满意。农民宁愿留在家里,伯爵想要的不只是一个拿兵器的人,而是一名素养合格、愿意打仗、服从命令的军人。

圣加尔修道院的修道士艾因哈,在《查理曼行记中》中描述国法兰克士兵装备的重量,似乎说他们全身铁甲。敕令中则只要求田产达12海得者配备锁子甲,却不提头盔和锁子甲的事情。原因在于,凡是有能力的人都愿意配备这些昂贵的装备。如果说有的地方专门提到了锁子甲,比如805年敕令的语句中那样,那么这项要求也只是针对比较富裕的人。但这项要求对这些人来说也是尤其严格,因为凡是有锁子甲但不带来的人,都要被没收全部封地加上锁子甲。

之后,那位铁王终于出现。铁盔上戴着王冠,手臂上披着铁锁制成的甲袖,宽阔的胸膛上覆盖着铠甲。他左手持着长枪,右手则握着那柄从未被征服过的长剑。大腿上也覆盖着锁甲,而手下士兵则不愿意在腿上穿甲,以便骑马时更加灵活。国王的小腿上绑着铁制胫甲,军中所有士兵在这一方面也与他相同。他的盾牌由钢铁制成,没有任何装饰。亲兵们环绕在国王四周,装备也是尽其所能地向国王看齐。铁甲布满整个平原上的所有道路,就连阳光都被铁甲折射到了其他地方。帕维亚的市民惊恐地哭喊着:铁甲、铁甲、到处都是铁甲!

查理曼对重装骑兵的重视可以说跃然纸上。这既是这一时期经济和技术发展的体现,也显示了自由民阶层的分化。可能传统的自由民战士,因地理上的限制难以及时到达战场,或者由于经济上的分化已经不能作为合格士兵。对此,查理曼的应对方法是建立了一批名为“斯卡拉”的部队协助。这是一支小规模的常备军,不是散居各地,而是蓄养于宫廷或军营之中负责保卫皇帝安全。其实力足以在没有全国征兵的增援支持下,独立执行规模较小的军事任务。

由于斯卡拉卫队大部分是年轻人,所以也被称为“新兵”和“青年”。这些部队可以在战争中弥补传统步兵的相对衰落。在这一过程中,法兰克本部的骑兵规模可能不足以满足战争需要以及后勤和交通的限。于是,强迫新附庸的民族作战就几乎成常态。其中最重要的来源,可能是伦巴第骑兵和撒克逊步兵。在公元786年的《伦巴第敕令》规定:所有住在乡村或是效力于伯爵、主教、修道院长麾下的人,以及在王室、教廷土地上耕种的佃户,所有拥有领地之人以及领主的家臣,以上人员,都必须自备马匹、武器、盾牌、长枪、刀剑和匕首前来军队服役。

查理曼手下大批的伦巴第骑兵,是对阿瓦尔人作战时最为重要的力量之一。公元790年,正是一支伦巴第部队攻入潘诺尼亚的核心地带,在野战中击败了游牧蛮族。与此同时,行动迟缓的奥斯特拉西亚步兵,却只蹂躏了远至拉布的阿瓦尔边境。几年后,由丕平和弗留利公爵埃里克的率领,伦巴第骑兵又在塞斯平原深处占领了被称为“巨环”的阿瓦尔王室大营,将对方用2个世纪抢劫到的财富全部当作战利品送回亚琛王宫。自此之后,阿瓦尔人再也没能重新崛起,最终衰落而亡。

敕令中还有两个条款,分别规定了撒克逊人和弗里斯兰人所需承担的兵役。其中,前者显然被认定为最贫穷的阶级,其提供的军队全都是步兵。在对撒拉逊人和阿瓦尔人进行远征时,提供士兵的标准为每6人提供1名士兵。在与波西米亚的斯拉夫人作战时,标准为每3人提供1名士兵。而在与他们的邻居文德人、索布人作战时,所有撒克逊适龄男性都被带上了战场。但在这种长达数十年外战反复磨合下,法兰克附庸骑兵的作战效能不断提升,这一点在查理曼死后的内战中无疑为他们取得了更多的政治上的筹码。

各种制度,包括世袭制、选举制和任命制,都没有占据主导,反而共同达成了一种现实的平衡。作为一个特殊的政治组织,教会也是如此。这些不完全的主权者们各有一定的独立军队,彼此摩擦不断。以至于后来的中世纪,就是一个发生无休止内战的阶段。但正如古希腊的小城邦一样,兵力恰恰在不断的私斗中增多了。

希罗多德曾说起,希腊城邦之所以能战胜波斯人,是因为先前雅典与埃伊纳的内战使得各城邦大造舰船。等到必须将一切力量集结起来的紧要关头时,便有可能立下奠定乾坤的大功业。事情换到后来在法兰克人头上,便是封建制度的出现,让战士阶层紧密团结在崇高的加洛林君主身边。而且至少在这一整套体系有强力王权激励的情况下,形成了强大的战斗力。附庸武士这种手段在欧洲大陆的骑兵战中达到了高峰。

《中世纪战争艺术》--查尔斯-威廉-欧曼

描写狼的句子(狼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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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天给了我们强壮的肉体,给了我们坚强的灵魂,给了我们生存的环境,给了我们空气、水、事物,给了我们一切,对此,在一生当中我们都怀着最深厚的敬意。

2、燃烧人生并不是一味地透支,即使是再强壮的身体也有疲劳的时候,劳逸结合是一种生存的策略。身体是生存的本钱,休息是狂奔的前奏。

3、没有失去就没有获得,所以,在需要我们付出的时候,我们从不犹豫。

4、短暂的争吵是为了再次握手,一时的争斗是为了永远的和平。分歧是一种个性存在的必然,但是绝对不是消极的借口。

5、在草原上,即使我们什么都没有了。至少我,还有勇气。这是我们最大的财富,有了勇气就可以得到一切。

6、被抓不可怕,挨饿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骨气,成了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7、王者与强者的区别就在于,强者只拥有强大的力量,而王者则兼具力量与智慧,凡事都准备充分,强大的力量不如万全的准备。

8、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9、尽管面对上万只的黄羊,面对凶猛的老虎,我们都毫不退缩。但是面对人类的枪口,适当的转移是明智的。我们不缺乏成功的信念,但是我们绝不是痴心妄想只会送死的傻瓜。

10、要想顺利地生存下去,不仅要有无惧危险的勇气,更要有发现危险的能力,如果你嗅不到明天的危险,那么明天也许就是你的死期。

11、一根最细小的鱼刺也可以扎破喉咙。一只麻雀大小的肉也可能挽救一条危弱的生命。生存无小事,珍惜每一口食物,把它当作救命的一口。

12、一只狼可以捕获一只羊,一百只狼却可以屠杀一万只羊。双拳难敌四手,恶虎敌不过群狼。

13、劳动光荣,劳动神圣。勤劳是华夏民族的一大优势,是未来民族复兴的雄厚资本。但是劳动不是万能的和无害的,劳动之中还有奴隶劳动,奴役性劳动,专政下的劳动,劳改式的劳动,做牛做马的劳动。这种劳动光荣神圣吗?可以赞美吗?而奴隶主,封建主最喜欢和赞美这种劳动。自己不劳动甚至剥削别人劳动的人,同样也会高唱赞美劳动的歌曲。

14、他相信小狼会教给他更多的东西:勇敢、智慧、顽强、忍耐、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永不满足、永不屈服、并藐视严酷恶劣的环境,建立起强大的自我。

15、要想能做大事,就必须要能屈能伸,只要能达到最终目的。过程可以有很多选择。

16、如果注定要承受痛苦,那么就把痛苦当作是一种磨练,既然一切不可避免,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18、没有利益的战斗我绝不参与,没有任何好处的朋友我绝不结交,只要对生存有利,哪怕是敌人,也可以成为暂时的朋友。

19、有时候,靠单纯的判断并不能确定成功的几率,与其在等待中浪费青春,不如在追求中燃烧生命。

20、狼捕猎的高效率来源于命令下达后的立即执行,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只总是找借口的狼,否则它们早就饿死了。

21、狼王是狼群的领袖,更是群体交流的纽带,一个和群体之间没有任何隔阂的狼王是永远不会失败的。

22、没有猎物我们就去寻找猎物,发现猎物我们就去追逐猎物。寻找、发现、追求、获得--这就是狼的生活要素。

23、没有猎物我们就去寻找猎物,发现猎物我们就去追逐猎物。寻找、发现、追求、获得--这就是狼的生活要素。

24、一时的忍耐是为了更广阔的自由,一时的纪律约束是为了更大的成功。

25、公平不是单一的平均分配,也不是残忍的弱肉强食。既能让强壮者分到最多的食物,又不能让弱小者忍饥挨饿,这就是公平。

26、人类属于大地,而大地不属于人类,世界上的生物都是互相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的身体各个部分联接在一起一样,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人类不过是这个网中的一根线,一个结。

27、成功就是不懈的努力加上一点点机会,努力是加法,机会是乘法,两者兼备才会得到最大的结果。

28、自然是神圣伟大的,生活在这万能自然之神的庇护下本身就需要很强的能力,如果不能改变自然,就只有适应自然。

29、生命的真谛不在于运动而在于战斗。

30、草原上的人狼战争真是残忍之极。人和狼都在用残酷攻击残酷,用残忍报复残忍,用狡猾抗击狡猾。如果这样恶恶相报,近朱者赤,近狼者势必狠了,从此变得铁石心肠,冷酷无情。

31、一个狼群就是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部队,统一行动,绝对服从,协同作战,这就是狼的纪律。

32、自然是神圣伟大的,生活在这万能自然之神的庇护下本身就需要很强的能力,如果不能改变自然。就只有适应自然。

33、软弱的民族性格是万恶之源,它将导致一系列最可耻、最不可饶恕的罪恶:不思进取,坐井观天、丧权辱国、割地赔款、叛卖投降、俯首称臣;人民被杀戮、被贩卖、被奴役、被歧视;民族被改种、改文、改姓、改身份等等。世界上无数古老农耕民族就因其性格软弱,而被残酷的世界无情淘汰。

34、同一个陷阱永远不可能抓住两只狼,犯一次错误可以原谅,但是连续犯两次错误就只能是不可救药的愚蠢。

35、伤痛不会让我消沉,只能激发我更强的斗志!

36、我的对手只有自己,要想爬得更高,只应该自己往上走,而不应该把别人往下压。

37、要想获得食物,就必须一直寻找,只有这样,才有机会。不要气馁,就算找不到肥羊,至少能找到一只兔子。

38、毫不费力就到嘴的食物,不是毒药,就是诱饵。

39、没有失去就没有获得,所以,在需要我们付出的时候,我们从不犹豫

40、斗勇更斗智,请用脑子来游戏。两点间的曲线有时候比直线更短!

41、如果“不战而全胜”是你的战略目标,那么“避实击虚”就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关键。通过集中你的资源来攻击对手的致命弱处,你就会获得成功。

42、我们绝对不会花费任何多余的时间和体力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因为我们的眼睛永远只盯着猎物。

43、威严,绝对的威严,是管好这个团队的必须手段。一个没有威严、没有统治手腕的头狼,很快就会被别的狼取代。

44、追逐猎物仅仅靠猛跑是不够的,尤其在对付大群猎物的时候,必要的准备和步骤是获得成功的基础。而谋划是实现这一切的唯一保障。

45、狼需要自己捕食的尊严,它们不想被喂养,它们想冒着死的危险去捕猎,它们是战士,如果你把它的骄傲夺走,不让它捕杀,让它学会怕死,那它还算什么战士。

46、我们残忍,但是我们从不苛求;我们贪婪,但是我们从不忘宽容!

47、对于没有到手的猎物,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把它抓住,至于口味如何,能不能吃,那是抓住以后的事情。只要有利的,绝不放过;只要无用的,坚决舍弃。

48、只看看猎物永远不会填饱肚子,天上只会下冷雨,掉馅饼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出现,只想获得猎物,唯一的方法就是靠自己的努力。

49、无自由,毋宁死!

50、生存战斗是知识的源泉。

51、一百次心动不如一次行动。

52、夜莺声音好听换不来饭吃,与其有时间嚎叫,不如去磨爪子,嚎叫如果能得到食物,那么驴一定比狼还厉害。

53、想睡安稳觉的人不是个好兵。

54、你看,狼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击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马群的战役意图。

55、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产是希望。

56、残酷的草原,重复着万年的残酷。

57、狼道:我,一生都在朝着高处攀登,不为虚幻的显赫和荣耀,只因那里没有同类的倾轧,更少天灾的侵害。我必须保持高昂的激情,不异忍辱负重,当我置身于群山之巅面对天高地阔,谁能看见我狰狞的微笑?

58、性格不仅决定个人的命运,性格也决定民族的命运。

59、草原上,谁活着都不容易,谁给谁都得留条活路。

60、天下的机会只给有耐性的人和兽,只有耐性的行家才能瞅准机会。光靠狼的狠劲还不成,还得靠狼的耐性。

61、从母狼心底深处发出的、天下最深痛的母性哀歌,呜呜咽咽,悲凉凄婉,穿透悠远的岁月,震荡在荒凉古老的原始草原上。

62、个体是群体的一部分,只有尊重个体,才能保障群体的利益。学会体贴下属,那么在必要的时候,他们就会为你、为整个群体效死。

63、没有捕捉不到的猎物,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捕;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做。

64、家乡固然值得眷恋,但是危险降临,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会选择离开。离开家乡不是逃避,是为了寻找更美好的明天。

65、燃烧人生并不是一味地透支,即使是再强壮的身体也有疲劳的时候,劳逸结合是一种生存的策略。身体是生存的本钱,休息是狂奔的前奏

66、要想能做大事,就必须能屈能伸,只要能达到最终目的。过程可以有很多选择。

67、狼道:如果我是羊,我想吃的不仅仅是草,草场也越来越少,我该怎么办?我会把我的牙齿磨尖,去寻找生肉。

68、生命如果跟时代崇高的责任联系在一起,你就会感到它永垂不朽。

69、没有固定的规则就是永恒的规则,自然界变化无常,人世间瞬息万端,只有不拘泥于过去,才能活得更好。

70、在草原和狼打交道必须明白“什么可能都会出现”,这是草原狼教给蒙古战士的最基本的军事条令。

71、没有固定的规则就是永恒的规则,自然界变化无常,人世间瞬息万端,只有不拘泥于过去,才能活的更好。

72、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今天就准备好明天的事情就永远不会饿死。

73、在狼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因为它们知道,不管经历过多少次失败,最后的成功一定是属于它们的。所以狼永远是草原上的王者。

74、最强壮的狼也有它脆弱的地方,(www.lz13.cn)要想做到最好,仅仅靠自己是不行的。只有不断地取长补短,才会不断地进步。

75、打狼就是打仗,斗体力,斗精力,斗智斗勇,三十六计除了美人计使不上,什么计都得使。

76、在这持久战争中,人与狼几乎实践了后来军事学里面的所有基本原则和信条,例如:知己知彼。兵贵神速。兵不厌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常备不懈,声东击西。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化整为零,隐避精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77、狼的最凶狠锐利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野心、雄心、耐性、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物性,统统等于零。

78、我倒是越来越欣赏二郎了,人是得有点狼性才成。我没套住那条狼,不是技术问题,是我胆气不够,手软了。而狼却不是,它珍视自由也珍爱生命,狼被俘之后照吃照睡,不仅不绝食,反而没命地吃、敞开肚皮地吃,吃饱睡足以后,便伺机逃跑,以争取新的生命和自由。

79、我们绝不会花费任何多余的时间和体力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因为我们的眼睛永远只盯着猎物。

不离不弃的句子(有一种爱叫)

我是东林夕亭,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一个人是不是真的爱你,不要听他怎么说,要看他怎么做。只有那种同时用言语和行动表达爱你的人,才是真的爱你。所谓考验一个人爱不爱,客观考验很多时候会比主观考验更准确。所谓客观考验,就是现实和时间的考验,经不起现实和时间考验的人,肯定不是真的爱你。

上午我们有一篇文章提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顺境和逆境”,顺境中的主观考验通常考验不出一个人是否爱你,因为他只需要在你顺境时投其所好就行。只有在逆境中的客观考验才能真正考验出一个人是否真的爱你。

尤其是那种事关生老病死的逆境,更是能考验出一个人是否爱你。一个只在顺境中爱你,当你身处逆境时却狠心离你而去的人,那肯定算不上爱,你内心的寒心和委屈就是最真实的答案,朋友小蔡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

在小蔡患病之前,她有个谈了五年恋爱的男朋友,两个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万事俱备之前领证结婚了。但是,似乎是上天在开玩笑,偏偏在这个时候,小蔡查出自己患了乳腺癌。

有过重病经历的人应该都知道,处在生病期的你,最需要陪伴,最需要自己最信赖的的人陪伴,这样才会让你有安全感。

于小蔡而言,她最需要的是男朋友阿强的陪伴。她天真地以为阿强会和自己一起对抗病魔,会一直对她不离不弃,可事实证明,他做不到。他只是在一开始假装好人陪了小蔡几天,之后就开始以各种借口逃避,最后干脆玩消失,等到小蔡找到他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然后丢下小蔡一人扬长而去。

当时的小蔡陷入了人生的低谷期,生病这件事已经让她足够消沉了,偏偏自己最爱的人还离开了自己。她虽然能想到阿强是怕自己拖累他,但他用如此狠心的方式离开,她难以接受。她想要去追问原因,结果却发现自己已经被阿强拉黑了。

也就是在这个小蔡最艰难的时刻,阿杰出现了,之后阿杰所做的一切,让小蔡不仅感动,而且觉得愧疚。大家可能对突然出现的阿杰感觉莫名其妙,别急,我们下面就来说说他和小蔡之间的故事。

阿杰比阿强更早认识小蔡,也比阿强更早爱上小蔡,但是,他和小蔡之间一直是一种“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状态。之后阿强出现了,横刀夺爱,完全切断了阿杰的念想。

按理说,阿杰此时应该放手,应该回归到自己的生活中。但是他没有,他虽然很不甘心,但是因为太爱小蔡,所以他尊重小蔡的选择。虽然阿强是横刀夺爱,但毕竟小蔡是自愿和他相爱的,这一点,他选择接受现实。

虽然自己爱的人和别人在一起了,但是他以及默默爱着小蔡,他不是想要捡漏,而是觉得自己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深爱的人,不应该轻易放弃,哪怕是单恋,也要坚持到底。

就这样,小蔡和阿强恋爱了五年,阿杰默默爱了她五年。五年之后,小蔡和阿强的爱情出现了变故,小蔡又深陷低谷,阿杰这时候出现,可以说是雪中送炭。

他没有趁火打劫以她男朋友自居,而是在不打扰她的状态下给予她必要的关怀和陪伴。他还告诉小蔡,“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强求你跟我恋爱,而是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的是陪伴,我不忍心让你一个人背负所有的压力。”

他的“若即若离”式的陪伴,渐渐让小蔡感受到了温暖。躺在病床上的小蔡忍不住去回想他们的曾经,她拒绝过阿杰的表白,甚至觉得他自作多情,觉得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觉得自己这辈子宁愿单身也不会和他有感情上的纠葛。可事实却证明,阿杰才是最爱她的人,比她自己选择的阿强要好太多倍了。

一个人处在低谷期时,一句简单的安慰都会让她感动良久,更别说是一种默默付出的爱了。小蔡的心理很复杂,感动中夹杂着愧疚,不知道该以何面目面对阿杰。有一天病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她鼓起勇气问阿杰,“你还爱着我,对吗?”

阿杰默认了。

她苦笑着说,“上天真的太爱捉弄人,当初你爱我的时候,我却选择爱别人。结果事实证明,我选择的人试错的,我爱的人并不爱我。我现在能明白你当时被我拒绝的感受了。可惜的是,我命不久矣,没办法补偿你什么。如果来生我们还能相遇,我一定会选你。”

阿杰说,“其实……不必等来生,你现在也可以选我,我时刻在准备着爱你。”

他的这句话像一股暖流一样流过小蔡的心田,她努力仰起头不让眼泪流出来,心里不停地问自己,“现在真的可以吗?我现在爱他,还有资格吗?他不会觉得我现在爱他是一种道德绑架吗?不觉得我会连累他吗?”

其实她心里明白,阿杰那么长时间以来对她的不离不弃,是不会介意她在什么时候选择爱他的。之后两个人虽然没有明确确定关系,但也渐渐默认了。

或许是心中的爱起了作用,小蔡的病情出现了好转的迹象,这算是上天开的另一个玩笑。小蔡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病最后能不能好,但她在生死边缘走过一遭之后,得到的远比失去的多。那场病不仅考验了人性,更考验了真爱她的人到底是谁。

小蔡曾经在跟我聊天时说,“经历了感情和身体上的重大变故之后,我对感情和真爱有了清醒的认知:爱一个人,不抛弃,不放弃,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有一种爱叫不离不弃,只有真爱你的人,才会在你低谷时一直陪你。虽然生了重病很不幸,但是因此得到了真爱,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相比身体上的病症,和错的人相爱,才是不治之症。”

?东林夕亭情感建议:

感情世界中有很多华而不实的假象,这些假象很容易迷惑一个人,使其自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但实际上并不是。虽然不是所有人都会有小蔡那种“低谷期”的经历,但逆境肯定有,在逆境之中去关注男人对你的态度,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他爱不爱你。

一个人爱不爱你,在你顺境时,你不会去过多去深究,他也可以很容易靠伪装蒙混过关。但是逆境不一样,真爱你的人会和在你顺境时一样一如既往地爱你,但不爱你的人则会表现出很明显的排斥。相由心生,他此时对你的排斥,你无法做到视而不见,你因此感受到的难过不舒服,就是他不爱你的证据。

小蔡最后的觉悟说的很好:爱一个人,不抛弃,不放弃,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所谓“不抛弃,不放弃”,不能只是暂时的,不能只是顺境时的你侬我侬,而是应该在任何处境下都应该具备的态度。一个人在你顺境时说爱你,在你遇到困难时,在你身处逆境时,在你最需要他陪伴时,他却对你不闻不问,甚至离你而去,那你其实无需难过,你应该庆幸自己认识到了不爱是一种什么样子。

当然,我们无需去刻意制造困境去深究人性的阴暗面,在爱与被爱的过程中,确保自己用心在爱,确保对方对你不离不弃,其实就已经够了,剩下的交给时间和现实,真爱你的人会一如既往爱你,不爱你的人早晚会露出马脚,你只要随时做好面对任何结局的准备就行。(文/东林夕亭,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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