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感人的90后爱情故事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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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人的90后爱情故事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一)

挺长的,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和芬芳,《萌芽》上看到的

知更鸟女孩

很久以前,在我还很年轻时,我遇到过一个知更鸟女孩,这是真的。那时我对未来还有很多憧憬,那憧憬又有很大一部分是憧憬在女孩身上的,和漂亮女孩约会对我来说便是人生梦想的一部分。

但我不知道对方是知更鸟女孩,真的,我不知道。如果知道了,我断断然是不会去约会她的,更不会在约会之后喜欢上她,从而落入糟糕透顶的恋爱悲剧里----或许我喜欢看悲剧小说,但如果称为了悲剧小说里的人物,那是很骄傲的事。尤其是,还仅仅身为一个配角的时候。

我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遇见她的。那段时间,去学院的图书馆是我每天必做的工科。虽然是这样,但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她。我大学已经读了两年,图书馆至少已经去过两百次,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她,这真实一件奇怪的事。

这是三月的一天,忘了是星期几了,但肯定不是周末,周末很少有女生回来看书,我也很少来。总之是个平平淡淡的日子,除了她以外,简直不无挂齿。

好像当时我正捧着一本德国古典哲学书在看,要么就是一本和哲学家有关的传记。记得里面有尼采和莎乐美的事情-----整本书也就这么点可读的东西。所以当我读完了这段八卦以后,就失去了继续阅读的兴趣。我合起书本,先是仰头,视线无目的的落在天花板的古老吊灯上。这吊灯从来没有见它亮过,如果不是因为学校吝啬电费,那就是本来就是坏的,仿佛只是一个纯粹的装饰品。从它那犹如破落贵族的古老情趣上,我推测它大致是三四十年代的产物,有一种离乱岁月中才会得以体现的哀伤感。不过,也可能是我的推测都是错误的,这个吊灯仅仅是几年前装上去的,只不过是常年无人打扫积尘而显得陈旧。

我对一个脏兮兮的吊灯浮想联翩,可见我确实是感到了无聊。我自己也很明白。然后,我低头,视线随机落在了桌子的斜对面。那一瞬间,我的头脑变得一片空白,视线无法在任何目标上聚焦。耳朵听不到一点声音,却又迷迷糊糊觉得有人在远处哼着歌曲。我得了最迅速和最致命的心脏病,它缩成一团,然后像铁锤一样从身体里重重捶打胸腔。

我看见了一个女孩。

女孩很简单地坐在那里,是一种其他女孩无法模仿的简单,身体微微前倾,头略略地倾向一边,左手放在书本的页面上,右手轻轻捧着脸。她身上有柔和的光,不过这应该是我的错觉,是傍晚的光线、图书馆的安静一起导致的错觉。女孩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深灰色的绒线大衣。也许是最简单的搭配,但即便到了现在,我也没能再次看见如此简单又如此让人难忘的装扮。她的头低着,耳轮很动人,头发在脑后随便系了马尾,我还没见过她的面孔,但我似乎已经知道了她的样子,我也不明白为什么。

那一刻,也许我看见的是自己的悲剧。

她是个清秀的女孩。可能不是所有人都觉得她漂亮。但漂亮是一种很含糊的概念。她的清秀是那种罕见的,只有很少的女性在很年轻的时候才会显露的清澈,只有这么一刻短短的时间。而我就看见了这个时候的她。

实际上也没法不注意到她,因为我所在的长桌在图书馆的角落,桌边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可为什么直到现在我才感觉到她的存在呢?我想了想,记得在自己坐下时对面确实没有人的。她是在我读书以后才来到这里的。

她换了一个坐姿,改为右手翻页,左手支着脸颊。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她的头发和皮肤都成了金黄色。女孩大概感觉到了光照,所以抬起右手遮住了右边的面孔。右腕的衬衫袖口沾了一点蓝色的钢笔痕迹。我想她应该是个用工读书的女孩。

正当我猜测对方看的是什么书的时候,忽然察觉她的身体在轻轻颤动,从头发到肩膀,再到遮着脸的双手,都在不规则的颤动着。我不明白她怎么了。后来,当我听见眼泪滴在书页上的声音的时候,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她在哭泣。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人遇到过我正在遇到的事。在一个寂静到仿佛其他人都不存在的地方,看见一个你一见就为之心动的女孩,但那个女孩却显然在哭泣,那种不出任何声音的哭的方式。

她安静地在书桌那边流着眼泪,双手合起来遮住面孔,眼泪从腮边滑下,她用手背擦掉过一次,过了一会又擦掉一次,然后低下头,两只手垂下去伸进口袋里,但什么也没有拿出来,最后还是抬起手背抹拭脸颊。

我默默地坐在椅子上,想了很久,才从外套口袋里翻出条白色手帕。我没有带手帕的习惯。男生带手帕出门总让人觉得蛮古怪的。可能我那天正好是个古怪的人,带的还是条足以当飞行员颈巾的白色手帕。

我把手帕从桌面上递过去,放在女孩的书边,然后低头看书。她似乎感觉到了,身体有那么一下短短的僵硬,迟疑了片刻后,她还是把手帕拿了起来,用它擦掉泪痕。又过了一回,她显然止住了眼泪。后来她就一直把手帕紧紧攥在手里,继续读她的那本东西。

我翻了很长时间的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实际上头脑空白一片,眼镜里什么也都没有看见。等到天花板上的日光灯跳亮了起来,我才站起身。

女孩有点不知所措。她握着白手帕,可能是不知道应该还给我还是继续留着,于是抬起面孔看着我。她的眼睛戴着一丝不安,让我想起受惊的小鸟,很明亮,有一种我熟悉的东西在里面。可我一时还不明白。

“我去还书,不想看了。”我说,“你还要继续?”

她想了想,也摇了摇头,随机合起书本,随我站了起来。她的性格似乎也很随和。

还书时,我留意看了看她的那本书。埃里奇-西格尔的《爱情故事》。银行家的儿子在大学里爱上了面包师的女儿,不过没有哭就是了--------有谁会为了一个爱情故事哭泣呢,而且还是远在美国,七十年代的古老故事。

我和她走出图书馆,两个人都是默默的,毕竟都不认识。我们一直走到了门口。在门口,她停了下来,可能想和我说再会什么的,然后各走各的。但我不想这样。就在她开口前,我鼓起勇气先开了口。

“你留着好了。”我解释了一下,“手帕。”

“谢谢......”她小声说。

“其实不用谢。”我说,“你请我吃晚饭好吗?”

我话说的很快,她一开始很可能没有听清楚。但过了两三秒钟、从她多少戴着惊异的表情来看,虽然她完全听明白了我的话,但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我只能低声再重复了一遍。

“请我吃饭好吗?”

“为什么啊?”她多少反应了过来。

“我饿了,饭卡里没钱了。”我说,“在图书馆等了一下午,没有碰到认识的人。”

我知道这个理由牵强到犹如火星人入侵地球,可实在想不出别的借口。女孩看了看我,表情多少有点莫名。接着耸了耸肩膀,表示可以。她确实是个随和的姑娘,而且显然很善良。

接着我们就去了食堂,现在就晚餐稍微早了点,但也别无他法。中途我们直说了两句话。她问我吃什么,我说和你一样吧。结果她打了两份同样的套餐。

吃饭时也没怎么说话。她有些闷闷不乐,饭也只吃了一小半。由于相处同等气氛里,于是我闷闷地吃光了自己的那份饭。

“你的那份,可以么?”我搭话问。

她点了点头。于是我又吃光了她的那半份。实际上这已经超出了我的饭量。我并非饭桶,此举纯粹是为了拖延时间。我暗暗希望她没有看出来。

“我也读过《爱情故事》。”我说。

“哦。”

“中学时候读的。”

“嗯。”

我有些泄气,于是闭口不说了。女孩好像自己觉得态度过于冷淡,有点抱歉的看了看我。

“我不太适应......”她轻轻解释了句,“......和不熟悉的人说话。”

我默然点头,表示理解。

“我也不太适应,蹭陌生同学的饭。”

她偏了下头,笑起来,脑后的马尾辫也调侃似的跳了一下。之后她整个人仿佛放松了很多。

我好容易对付完了晚餐。接着两个人去退了餐具。

“我说,你没看过电影吧?”

“电影?”

“阿瑟-希勒导演的,女主角艾尔丽-麦孤傲还得了金球奖。编剧倒还是埃里奇-西格尔。”

“哦,小说改编的么?”她摇了摇头,“是没看过。”

“嗯......那么......”我犹豫了一会,问,“等下你有事情么?”

她从旁边看了我一样。我专注地望着前面的地面。

“事情倒是没有,不过,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学校的电影厅正在放这个片子,所以,我......想请你看这个电影,晚上。”

她有一阵没说话。我不敢去看她的表情,只能继续专注于地面。

“我没听错吧,你是要请我看电影?”

“原则上是这个意思。”

女孩叹了口气。

“这位同学,我们不是很熟吧?”

“不是不熟,而是根本不认识。”

“那为什么你要?”

“为了报答刚才的晚餐。”我勉强回答说,为了加强说服力,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你又刚看过小说。”

“。。。。。。”

“电影拍得不错。1970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音乐奖,音乐很动人。咖啡店里经常播放。”

“知道的蛮多的么。”女孩漠然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问个问题,你不是没钱了么,还要我带你吃晚饭,怎么还能请我看电影的?”

“这个。。。管理放映厅的是我朋友,所以很好办。”

“是么?”她瞥了我一眼,语气很难说是相信。

“是的。”我硬撑着肯定。

“可是,我。。。”

女孩发了会怔,似乎足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我觉得这一分钟里我随时都会因心脏病发作倒地死掉。

一分钟后,她再次轻微地叹了气。

“那么,电影什么时候开始?”她问。

我觉得她真的是随和而善良的姑娘。

说电影放映员是朋友,倒也并非完全是谎话。我算是个电影迷,在大学前两年时间里是电影放映室的常客,有时会在那里混到半夜,如此就和管理员混熟了。半夜我们常在一起泡面。遇到难得一见的片源,对方也会主动告知,就是这样的交情。

实际这天晚上本来不是放《爱情故事》,但因为有这样的交情存在,所以我们来到放映室后,看的就是这部七十年代美国著名的爱情电影。放映厅没几个人,大概大家对老片子并不感兴趣。其实是非常好看的,始终有一股淡淡的哀伤感。伤感的爱情才感人。

电影仿佛是在哭哭啼啼中进行的。尽管身边是我这个陌生人,尽管她看过了小说,但当那句著名的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出现时,她已经泣不成声。

我知道她一定会哭的,很久前我第一次看时也很狼狈。我条件反射似的伸手入外套口袋,找了一会,采集的手帕已经给了她。女孩大概也响了起来,于是从口袋里拿了出来,抹消脸上的泪水。

在她擦去泪水的时候,我在旁边一直纳闷,感觉就好象从前某天,也曾带她来看过电影,就是这部《爱情故事》,而且,她那时也哭了。我对她就有这样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们默默坐在座位上,在伤感的结尾曲中看着片尾英文的演职员字幕一页一页翻过。知道音乐结束很久后,我们仍然没有离开。

“你是不是想。。。。再看下去?”我问。

她摇头。

外面天已经全部黑了下来,学生们或去教室自习,或者已经离开教室回家,天气有点偏冷,路上有点冷清。我把手插在裤兜里,慢慢陪她往前方行走,内心惆怅,因为觉得她随时可能告别离开。

“你好像无动于衷的样子,”女孩说,“刚才看电影的时候。”

“看了很多遍了。”我回答,“第一次看时最难过,后来就习惯了。”

“你看过很多次,那为什么还要带我去看?”她有些疑惑。

“每一次和不同的人去看时,觉得都像是一部新的电影。”

“经常带女生去看?”

“大学里你是第一个。”我说,“另外去年带同寝室的一个男生去看过,情人节的时候。”

“男生?”

“哭得太厉害了。我假装不认识他。那天他失恋。”

女孩笑了起,但很快就不笑了,低下头去。

“你有事么?”她轻声问,“陪我走一段好么?”

我点头。这正是我祈祷的。

我们绕着学校的操场行走操场旁的篮球场仍然有男生在打三对三篮球。旁边有几个女生坐在栏杆上看着,脚下有一堆书包,有一个女生在抽烟,黑夜里烟头伴着篮球排挤的节奏一亮一亮的。走狗篮球场便来到了河边。这是条人工河,一直通往校外的湖泊。我们从拱形石桥上走到河的另一边。夏天河边是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常被很多情侣占据。不过现在春寒料峭,路灯又远又暗,天黑后也没什么学生在河边背外语单词。倒是有些微微的风掠过河面,一些水草样的植物不时拂动。

她慢慢走到河边,立在那里望向对面有灯光的地方。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很简单的白运动鞋,裹着灰色外套的身子显得很单薄。后来,我们在河岸上坐了下来,就坐在岸边的木椅上。木椅旁的灌木抽着绿芽。女孩把手插在大一口袋里,稍稍弯腰,仿佛在自习看着河水下面的景色,眼神茫然。

“在想电影?”我问。

“不,不是。”她说,“今天心情不好。”

“哦。”

我默然。

“看了电影反而好多了。”隔了很大一会,她说,“问你个事情可以么?”

“可以啊。”

“嗯。。。。你失恋过没有?”

“。。。。。。当然。”我说,“经常还没有开始就失恋了。”

“。。。。。。”

“每次对方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就想起那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 ”,可惜一直没用上。。。。”

我忽然感觉有点异样,转过去看她时,发觉她的眼圈已经发红了。

“对不起,我只是在开玩笑。。。。。”

“没什么,不关你的事。”

她抽出手捂在眼睛上。很弱的吸气声。我则看着河面上月亮的倒影,倒影模模糊糊的。

“不想再哭了。一天两次已经足够多了。”

“。。。。。。三次也可以的。”

“。。。。。。图书馆里的时候你就看见了吧。。。。。”

“那时我以为你在看悲剧小说。觉得女孩看《爱情故事》流泪是正常的。”我停了一下,问,“是因为感情问题?”

女孩很安静地点了点头。她安静了好一会。

“其实是昨天收到的分手信。不过之前已经冷淡了很久了。晚上睡觉还没觉得什么,可是今天在图书馆里,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难过。觉得太委屈了。怎么会这样呢。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呢?之前那些喜欢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我会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图书馆里呢?”

我不知道她是在问我,还是在自言自语。但我觉得我的心同样裂了开来。一个中意的女孩在谈论让她伤心的恋人,而我只是个听众。那些话好像冰水一样灌入我心脏的裂口。

“原因是什么?性格不和?”我平静地问。

“我不知道。他提出来的。”女孩想了想,“应该不是性格不合的原因。我们认识很久了。小学就在同一个学校,中学也是。虽然后来文理不同班,但始终很合拍,几乎没有谁对谁表白过,就自然走在了一起。家里住得也近,高中最后两年我常去他家复习工科的。性格上,他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却很照顾我。”

“那为什么分手?”

“大概上了不同的大学吧。他喜欢北方,而我高考却要回到这个城市。因为父母说总要回来的。于是我就考了回来。从小城市回到这里,感觉都不适应了。。。。。。”

她还没有说完,可是一下子我全都明白过来了,他们为什么分手,我又为什么觉得她熟悉。我早就该知道这种感觉,早在看见她的那一刻就应应该知道。

“你是知更鸟的孩子吧?”我轻声说、

她怔了一下,脸向我转了过来,眼睛里带着些以后。但那疑惑很快就消退了,她几乎立刻明白了这个称呼,眼睛都名来给你了起来。

“是的,我是知更鸟的孩子。”女孩说,“我是知更鸟女孩。”

也只有知更鸟的后代能这么块理解这个名字的含义。她确实是的。她是知更鸟女孩。二十多年前,她的父母接受某种上天的启示,接受了某种命运,离开了我现在所处的这个城市,背井离乡,迁徙去了别的什么地方,并在那些地方留下来,生活,组成家庭,生育后代。他们称为了第一代的知更鸟。而他们的后代,就称为了标准的知更鸟的孩子。这些孩子又接受了自身的命运,在长大后,总有一天会离开那些地方,迁徙回原来的陌生的故乡。

“你怎么知道我是的?”她问。

“我有朋友也是知更鸟的孩子。”我解释说,“知更鸟的孩子感觉都很像。”

“很像?”

“说话的方式,看东西的眼神,对待人的态度,总之是气场吧。”

“是么?”她看了我一会,转回脸去,“那么,你理解怎么会分手了的吧?”

“能够理解的。”我说,“我来说吧,如果不对你再补充。”

她点点头。

“你们原来是在一个小城市,从小在一起,互相熟悉,互有好感,所以自然而然的称为了恋人。那时,你没有意识到自己知更鸟孩子的身份,也许你们以为这点并不重要可这恰恰是最关键的。有一天,你会从那个小地方回到这个城市,这是命运的安排,你根本无法抗拒。如果他可以接受这一点,那他也许会跟随你的迁徙。可是,他有自己的飞行方向,和你的恰恰相反。即便你们可以忽略遥远的距离,两地奔波,一起度过大学的几年时间。两人最终还是会分隔开,这是气候,生活习性,对栖息地的适应所决定的。谁都没有过错,就是无法违抗。总之是,爱情敌不过距离,哪怕你会飞行----------更何况不是距离这么简单。”

知更鸟女孩一动不动坐在我旁边,感觉像极了收拢翅膀的小鸟。

“是的,就是这样的。你全说对了。”她轻轻叹息,“本来我很难过的。可是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平静极了。就是很孤单,从小一直就孤单极了。”

“可能是累了吧。”

“可能。看电影时哭累了。”

我们不再说话,默默地看着河面。河面被风吹起了涟漪,一圈圈地漾开。夜里有点冷,她身体都蜷缩了起来。

“你真的和很多人看过那部电影。”

“也不是很多。”

她微微一笑,把头靠在我肩膀上。也许她真的觉得疲倦了。我很像抱一下她,可我动都动不了,连个手指头都抬不起来。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就靠一下,可以么?”

“当然。”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你很亲切。”她悄声说,“可是我们明明才认识。”

“。。。。。。”

她闭上了眼睛。我觉得她像是快要睡着了。可是感觉只过了一小会,她就睁开了雅静。而且坐直了身体,不再靠着我。我怅然若失。

“我在想你的话,确实,我是知更鸟女孩。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找一个知更鸟男孩才是最合适的呢?”

“。。。。。我不知道,也许吧。”我说。

女孩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

“已经很晚了,我想我要回去了。”

“哦,好的。”

“谢谢你的电影,哦,对了,“还有手帕。”

她把手帕从口袋里取出,勾在手指头上。这时,正好有风吹过,手帕飞了起来,很缓慢地飘落下来,覆盖上了喝水。我和她目送手帕像白色的水鸟一样漂向远处。

“啊,对不起。。。。。。”

“这是我唯一的一条手帕。。。。。。”

“你又在开玩笑,是吧?”她看了看我,微笑起来。“我会送还你一条的,放心。”

“手帕没关系。”不过,我说,“我还能见到你么?”

“当然。”

女孩站起身,整理下衣服。

“明天图书馆见吧。我还你一条手帕。”

“图书馆?”

“我不太去那里,不过明天我会去的。”她说,“那么,再见。”

“不用我送了?”

“不用了我不住学校里,家住的挺远的。”

“哦,好的,再见。”

“明天见。”

她向我扬了扬手,转身走了。

我坐在木椅上看着她走远了。直到她苗条的身影小时以后,我才意识到,我居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连她学什么专业的都不知道。不过,既然明天约好了在图书馆见,那就明天再问她好了。

然而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当天晚上我因为急性阑尾炎发作进医院动了手术,一个星期后才出院。

出院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图书馆找她,但她不在那里。我在图书馆守候了一个月,却始终没有见到她的身影。

之后两年也是同样。

直到我毕业为止,我再也没有在学校里见过她。就好象她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或者是,仅仅存在过那么一个下午晚上,正好被我看见了。

我只遇见过她那么一次。

我想再次遇见她,我有一些话想对她说。我后悔那天晚上我没有告诉她。如果告诉她了,也许一切就都不易牙膏了。也许她也就会一直在图书馆等着我了。

是的,我想告诉那个偶然遇见的女孩:你是知更鸟女孩,而我也是知更鸟的孩子。我很抱歉没有在那天晚上告诉你。因为我一直小心地掩饰自己的身份。连我自己都忘了,但看见你,我才想起来了。

事实上,《爱情故事》我只看了三遍。第一遍是中学时在初恋女友的家里看的。看完了电影后,我有了第一次接吻的经历。我和初恋的女孩都以为只要相爱就不会有悲剧。但两人都忘记了一件事-------我是知更鸟的后代。在我必须迁徙回到现在这个城市的时候,她一遍又一遍地问我为什么离开她。她是很柔弱的鸟类品种,离开出生地就无法存活。而我却不能不迁徙。没有为什么。我对她说,因为我是知更鸟的孩子,所以无法留下。

我害怕迁徙,害怕离别,害怕那汇总撕扯内心的东西。我害怕自己的命运。别人也许不能ijie。可是你一定能理解的吧。因为你是知更鸟女孩,背负了同样的东西。我们都是知更鸟的孩子,知更鸟的孩子在一起会相亲相爱的。应该是这样的吧。

可是我再也没有遇见她。

时间渐渐过去,我毕业,工作,去了别的地方,又离开别的地方,回到了这个城市。在旅途中,我也遇到过另一些知更鸟的孩子。我们在茫茫人海中认出了对方,然后擦肩而过。孩子之间很容易就互相认出对方。但我们都学会了掩饰自己,不轻易表漏自己的真实身份。

奇怪的是,越是时间流逝,我就越是想念那个在图书馆里哭泣的女孩。可我已经记不得她的羊毛,智能回想起那依稀的清秀。那种清秀非常罕见。

只有一次,我在看一部日本片时,在里面那个不怎么有名的演员脸上发现了它。

我收集了所有能找到的几乎所有这名演员的影片。

有一天,我的新女友在电脑里发现了这些电影,怎么都是一个人的啊,也太发威了吧,她笑我说。

不,你不明白的。我喃喃地回答她。

因为你不是知更鸟的孩子。

是的,我现在的女优并非和我一样是知更鸟的后代。她生长在这个城市,普普通通地长大,普普通通地生活。在我看来,她是普通鸟类抚育出来的普通小鸟。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我喜欢和她在一起的安详和轻松,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我已经在天空飞行了很久,一个人飞行是很累的。我想降落在她身边。如果可能的话,以后我也不想离开她到别的什么地方去。

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始终有翅膀扇动的声音,它提醒我,自己和别人不同。

我还是会经常想起那个知更鸟女孩,但那已经跟爱情无关。

我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在某处和她再次相遇。然后告诉她,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像我们一样的知更鸟的孩子。我们并不是孤单的。

我们四处迁徙,我们随遇而安。我们从一个地方飞到另外一个地方,在熟悉的城市里,在不熟悉的城市,有一天,当我们飞累了,我们便会降落在某处,把翅膀收拢起来。但我们的信永远都在别处,在这里,在那里,在每个地方,在我们的心里。

如果你也是知更鸟的孩子。


希望你们永远永远都在一起。


女孩很漂亮,男孩是学校的小混混,整天游手好闲,缘分让他们相爱了。。。那年她才十六岁,她把她的第一次给了男孩,因为男孩真的狠爱狠爱她,女孩也知道。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情书,她狠爱男孩,怕他生气,于是藏了起来,结果被男孩看到了、男孩很生气,找了一些人打了那个男孩,女孩知道后很是懊恼!不过她懂!男孩很在乎她。。。幸福的日子,终究会糟到老天的嫉妒。。。男孩跟女孩的关系被学校知道后,通知了双方的家长…男孩为此跟家人吵了起来,他明白女孩不能没有他,明白女孩离不开她了,女孩转了学,但他们之间的爱还是那么的刻骨铭新。。。新学校里追求女孩的人很多,但他不忘跟男孩的约定,约定永远不分开,虽然现在彼此分阁两地,爱情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回想着往日跟男孩在一起的时候,女孩嘴角总扬起幸福的微笑,笑得那么甜,那么迷人,男孩的生日到了,女孩想去看看男孩,她没有对男孩说,因为她想给他一个惊喜,提前买了男孩喜欢的礼物,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在了女孩的面前,男孩跟着一位漂亮的女生搂在一起,在她看开他们是那么的配,女孩二话没说上去给了男孩一耳光,走了,男孩还没反应过来,回头看时,才发现是女孩,他并没有去追,还对着面前的女生说,“哪来的神经病”我们分手吧!男孩发来的短信,女孩没回,她哭了,哭得那么伤心,窗外下起了大雨、、、女孩绝望了!这是男孩吗?不是说好的不分手吗?为何对我说过的诺言,都做不到呢?男孩望着大雨,是那么可怕,想到了女孩,他怕女孩会做傻事。决定去找女孩!来到女孩家门口,男孩播了女孩的电话,对不起!你播的电话以关机……男孩心猛得抖了一下,她一向不关机的阿!今天怎么!男孩胡思乱想起来……突然、!他想起了对女孩发过誓的地方,在那里他们曾经种下了爱情的花朵!男孩飞跑了过去…女孩果然在,男孩愣了,眼前的是女孩吗?雨水跟累水黏在了一起,头发散乱让人担心又可爱,男孩走了过去,女孩大叫起来:站住!雷声和雨水,使黑夜那么的可怕,突然一道闪电滑落时,男孩发现了女孩手中拿着的刀,那是男孩保护女孩用的刀,男孩的心都凉了,“你要做什么?”男孩问!“呵呵!还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吗?你说过要用这把刀保护我一辈子的,而如今你的心已经没有我了,我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呢?”“宝贝,冷静点好吗?听我解释”“不!我不听”尽管雨下的那么大,男孩还是清楚的看到了女孩眼中滑落的泪水,男孩后悔了,可他还能怎么做呢?现在只有使女孩冷静!“还记得,那朵花吗?”女孩问!“蒽!记得…”“是嘛!我把它踩死了,代表你我现在已经没了关系,所以我的事!你也不会有一丝在意。”“别傻了,好吗?难道就不能好好活下去吗?”女孩笑了笑……倒在了雨水中,雨下的更大了,男孩用尽力气在雨中吼叫,可…这一切,早已注定!男孩清楚的明白,女孩对他的爱。早已跟男孩熔为一体!他在也没有理由活下去了,让我的生命和血把我们之间的爱,紧紧相连吧!男孩哭着走了…他们还是走在了一起!可有什么用呢?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为什么要用鲜血来鉴证真爱呢?……努力珍惜身体的人,他她是真的狠爱你,已离不开!形同莫路………『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爱就在眼前,何必不去把握!

最感人的90后爱情故事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二)

初中,他们同校,她。是个不良少女,他。是个胆小不被注意的平凡小男孩, 高中。他们同班,她。是与世无争的黑色精灵,沉浸在颓废的文章和高雅艺术之中。独自沦落。。。 他。脱去幼稚。成为德才兼备的佼佼者。身边的倾慕者越来越多 高三他们相爱了。他说,是她那双淡紫的眼睛里的神秘吸引了他,她无言。 她逃课和他去看电影。他被感动了。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嫁给别人?把我忘记?” “不会!你死~`我死~!” 他激动的把她拥在怀里。他太小,不理解这样的诺言。 而她清楚的知道~这诺言的含义…… “如果~你没有死~我却成为一个有残缺的人呢?” “别胡说,你会有什么样的残缺?” “比如……比如……我的眼睛要是瞎了,你会不会不要我?~” “不会~我会做你一辈子的眼睛……” 她的泪打湿了他的肩。她知道这只是冲动时的话,不会成为现实。她依旧被感动了。 大学,他们同校不同系。 他很忙。忙的没有时间去陪她。校园里,她像一枝怪异的植物吸引了很多陌生的目光。 她的心却长在他的身上,流星雨那天。是他第一次骗她。她约他去看流星,他说要查寝。 她失望的放下了电话,在江边,烟火在空中放亮,她看到了他,和他身边的漂亮女孩…… 她看到了最亮的流星~划过~很美,她的笑颜在流星划过绽放出最美的光彩~她没有和他说话。离开了江边。 第二天她和他通了电话 “昨天是我的星座流星雨~” “……对不起……我……”他内疚了 “没关系的……我们下次一起看啊~” "三十三年啊~!人生有多少个三十三年啊?……”他好后悔 “没关系的,别难过,有你,多少个三十三年我都可以等……” 他无言。她泪流满面。 一个月过去了。他忙着考试。忽略了她。 她寝室的伙伴们都在忙。忙着自己的生日。 这时她才发现,原来她的脑海里只有一个人的生日。他的,他的生日。她用打工赚来的钱为他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个用翡翠做的鱼骨,这是独一无二的,她设计的,她在他的寝室楼下等他~四个小时过去了~教学楼的灯已经熄了。 雨越下越大。她没有伞。也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她已经没有了温度。 他回来了,在那个漂亮女孩的伞下……他喝了好多的酒……看到她了~ "你怎么来了?……这么晚你还在这干什么?”他没有预想的那么高兴。 “……生日快乐~~``~……”她把那件翡翠递给他。 他触到她冰冷的手和温的翡翠。 “……石头都被我感动了……”看到他的差异她开玩笑的说。 “你……” “……晚安……我回去了!” “等一下!……”他脱下衣服要披在她的肩上。 她拒绝了。他看到她眼中没有怨恨的绝望。她消失在他视线中。他忽然觉得失落。 一个月,她拒绝一切和他有关的东西。 当她站在校园歌手选拔赛的唱台上,坐在评委台上的他讶异了。 她忧郁的眼睛里没有的任何的色彩。 “今天我站在这里是临时决定的,我在今天以前还没有勇气站在台上,现在我想把愚人码头送给我深爱的人~”。 当愚人码头结束,她知道他们已经结束了,看到他脖子上的翡翠是她最大的安慰。 “也许彻底的伤心才会彻底的绝望。我已经再无余力爱你了……在你生日我转身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彻底绝望了……我们分手吧!……我~……放你走~`”。 她把麦克给了别人,没有看他一眼离开了他的视线,他拒绝了漂亮女孩。虽然他知道已经没有意义。 她的腿折了。她看到漂亮女孩眼睛里的幽怨。她不怨她,受伤的日子只有妹妹可以接近她,她拒绝他的所有。甚至吝啬到拒绝和他说话。 他发现,她的亲人好象只有她的妹妹。 大学四年结束,他带着对她的愧疚过了四年。 他留言给她:四年,四年的时间我们已经荒废。你吝啬到不给我一句话。当你走下唱台我发现失去你,我的生命便不会再有任何的色彩,我不求你回到我身边,只求你原谅我。你的腿是我今生最大的痛,虽然它已经痊愈,可在我心里,那是我欠你的……我即将离开,如果你愿意原谅我,就到车站来送我……’。 火车站里,他等到最后。她没有出现他失望的离开了。在上车的最后他发现了自己脸上的泪,而她在角落里一直注视着他~流泪到火车流出她的视线…… 四年。她没有放过他。可她又何尝放过自己?…… 三年。心刑期满。他回来了。在家里人的安排下与一个拥有明亮眼睛的女孩结了婚。他已经不在年轻。错过的始终是错过了。珍惜眼前人。何况这个拥有阳光。拥有明亮眼睛的女孩要和他走过好长的一段路呢。 听说她已经硕士毕业,即将离开这个城市,进入外企。 他的婚礼,他和他的小妻子收到了整整一大筐的漫天星,当他签字的时候,他发现了一行小字:“我把所有的流星和希望留在了相逢的日子,等到的却是白色的婚纱穿在别人的身上……” 他震惊了。她在等他。他知道了,却是在这样的场合。他们都无法后退。本已淡忘的所有都涌了出来。他已经没有再拥有她的资格。只能完成这个婚礼…… 婚后,他成为一个顾家的好男人。沉浸在婚后的快乐时光。暂时忘记了她的音容笑貌。 一次意外打碎了他的幸福……他失去了光明……医生说只要找到眼角膜的捐献者他就有复员的机会。他和他的小妻子充满希望的等待。知道一切的希望在时间的消磨中待尽。 他的小妻子开始厌倦这样的生活,在一次争吵中她大声的喊出:我不要和一个瞎子过一辈子!他心寒了,“我们……离婚!……”他决心已下,痛苦的说。 他完美的婚姻在他签字的时候划下了句号。他的妻子决然而去。没有回头。 他沮丧到了极点。甚至没有勇气面对这黑暗的一切。可脑中总回旋着她的话“你死!我死!~”,那是何等的神圣,需要何等的勇气? “他……瞎了……”妹妹边削苹果边告诉病床上的她。 “……我,想把眼睛给他~……”她说 “不行!……你马上就要动手术了……” “我存活的几率是多少?……我想在死前看到他幸福……” 她没有进入外企,而是游山玩水的过了一年。一年前她的心脏诊断有问题,存活的机会根本不大。手术的几率是7%。也就是说她的生命将走到最后了……如果说她有什么后悔的,那就是那年的火车站,她没有出现,让他失望的离开了…… 他曾经说过,如果她瞎了,他做她一辈子的眼睛…… “姐!你不会死!不会!”妹妹趴在她的身上泪流满面。 她拂着妹妹的头,向窗外看去……天原来是那么的蓝…… 医生说有适合的眼角膜给他了。他终于等到了……黑色的日子过去了…… 手术台上,她一便一便的看着他。她知道他快要重见光明了。她让医生为她保守秘密。为了守着那个诺言。那个让她感动的诺言。她付出的何止是青春…… 一个月,他看见了。他又拥有了光明。他寻找过光明的来源。可是没有人告诉他。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他进了父亲创办的一家公司。开始新的生活。忘记过去。忘记她和那个和他有过一年婚姻的小妻子。可不知为什么。他的眼睛总是在想她的时候流泪…… 直到她的妹妹来找他。 “你得去看看我姐姐……她快死了……” “……”他沉默“我不能去……我用了好长时间把过去的生活忘记……” “我姐姐的手术失败了……她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她眼圈里含着泪。 “对不起……”他没有见她的勇气。 “……啪……”他的脸上一片紫红。 “……放心,她已经看不见了,你没有什么不能面对她的……她昨天的手术失败了…”。 他明白了大半。她在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 医院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他坐在她身旁。看着她。很虚弱的样子。 往事历历在目。他们错过了整个恋爱的季节。 “谁?……”她感觉到了。有人。陌生而又熟悉的气息……她知道她快熬不过去了。 “……”他心疼、感动、泪水迷蒙了眼睛、亏欠…… “……是你?……是吗?”她问。 他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她感觉到了他的温度。 “记得我们年轻时候的诺言吗?……别难过……”她虚弱的声音扎在他的心上。 “……记得……”他的声音哽咽了。 “……你说过,如果我瞎了……你就当我一辈子的眼睛……”她知道她没有多少时间了。 “对!~我……说过~……”他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我想吃……芒果……你可不可以帮我买回来……?” “我……这就去……你等我!~”他起身跑了出去。 她知道她不会等到他回来了~听着他的脚步声越去越远~她又一次的在心底哭泣…… 也许他们都是在漂泊的人。 等待了一千年才遇到,为了诺言又分开…… 他拥有了光明。事业。相信他的能力在不久的将来会拥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幸福的家…… 她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机器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他买完芒果着急的跑回医院…… 他见到的是蒙上白布的她。冰冷的她。曾经给他温暖。给他光明的她…… 他的世界崩塌了…… 芒果掉在地上…… 神圣的诺言、可贵的生命、无情的灾难、可悲的恋情……、错过…… 他的影子在医院的长廊里渐渐拉长。渐渐消失…… 他的心却遗失在那青春年华……有她的笑容。有她的泪水……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男孩和女孩是高中同学,他们是邻桌,女孩非常漂亮,有多个追求者。男孩却总是很孤僻。

女孩非常好奇,有时会在远处观察男孩,只见男孩一直用笔在纸上算着什么,鼻头微微冒着汗珠。女孩很想知道男孩在想些什么。当然。男孩有时也会和女孩讨论题目,但仅是就题讨题,不多说一句话。尽管这样女孩还是观察出一些端倪:每次考试前,男孩总是会借女孩的铅笔,还给女孩时,铅笔头总是被削的光光滑滑的,女孩握在手里十分感动。

有一次,男孩将铅笔还回来,女孩发现铅笔没有削,铅笔盒里还多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对你的爱净重21g”,女孩有些不高兴,心想才21克,这是她收到的情书中最差的一封。本想问男孩。但却因为高傲打消了念头。

没过几天,学校要进行大考,为防止学生作弊,将考场分了多个,男孩被分到了外班,女孩则留在了本班。考数学的那天早晨,男孩走过本班教室的窗口,看见女孩正在和前排的男生聊天,女孩低头给那男生稿纸时发现了站在窗口的男孩,男孩有些不知所措,女孩故意想气那男孩,便热情地问前排男生要多少稿纸。这时男孩也走进教室,轻轻地问女孩可不可以给他些,女孩却赌气地说:“我为什么要给你啊?”男孩静静的走开了。

等成绩出来后,大家吃惊地发现,一向成绩优秀的男孩竟然不及格,数学老师更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严厉批评了男孩。女孩这时觉得很内疚,想对男孩道歉,可又怕丢面子,就想着等几天再说吧。

第二天,男孩没来上课,第三天也没有来。后来得知男孩转学了。女孩有些生气,她想这么脆弱的男孩不要也罢。渐渐地,她便淡忘了男孩。

上了大学之后,女孩更是吸引了众多追求者,有一天。她收到一首特别优美的诗,深深地打动了她,于是她和写诗的男孩相恋了。

一段时间之后,女孩发现那首诗是抄的,很生气。和男友吵了一架,但是在男友甜言蜜语的哄骗下,她原谅了他,并在心中告诉自己:男友是因为喜欢她才这样做的。既然命中注定的结果,就不要管开始如何。

有一天下课后,女孩对男友说:“晚上陪我去看电影吧。”可男友却说:“晚上有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我要看球赛。”女孩很不高兴地说:“是足球重要还是我重要?”男友不语。女孩狠狠地说:“你不要后悔啊!”正好,旁边有一长发男生走过,女孩过去拉住那男生的手:“同学,你陪我去看电影吧。”那男生望着这么漂亮的女生,满怀欣喜地说:“好啊!”男友赶快跑过去,粗鲁地推开那男生,一把拉过女孩:“你不许去。”女孩冷笑:“你是谁啊?凭什么管我?”男友的脸色特别难看,重重地打了女孩一个耳光。两人对视着,刹那空气好象都凝固了。女孩紧咬嘴唇,同时也还了男友一记耳光,说:“这下咱俩谁也不欠谁的了!”然后,女孩哭着跑回宿舍,紧接着大病了一场。

也许是最后的话说的太绝了,男友再也没找过女孩。

大概一个月后,女孩病刚好,路过电影院,便走了进去。电影在演什么,女孩并不知道。只是呆呆地坐在那。无意地听到了后排一对情侣的谈话。女生轻声地问:“为什么他对她的爱只有21克啊?”男生假装生气的捏了女生的鼻子一下,说:“傻瓜。21克是灵魂的重量,传说人死后,身体的重量会减少21克,就是少了灵魂的重量。我对你的爱也只有21克。”女生甜甜地笑了,投进男生的怀里。

这时,做在前排的女孩的心像被针刺了一样的疼,双手捂住了眼睛,任凭眼泪肆意的流淌。高中的生活一幕幕的呈现在眼前,那孤僻的男孩的微笑、那男孩的忧伤、那南海的样子......而这时,那男孩却在哪里呢?女孩后悔不已,由于自己的高傲,伤了男孩的心,更错过了男孩. ````````````

最感人的90后爱情故事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三)

男孩与他的妹妹相依为命。父母早逝,她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男孩爱妹妹胜过爱自己。然而灾难再一次降临在这两个不幸的孩子身上。妹妹染上重病,需要输血。但医院的血液太昂贵,男孩没有钱支付任何费用,尽管医院已免去了手术费,但不输血妹妹仍会死去。作为妹妹惟一的亲人,男孩的血型和妹妹相符。医生问男孩是否勇敢,是否有勇气承受抽血时的疼痛。男孩开始犹豫,10岁的大脑经过一番思考,终于点了点头。抽血时,男孩安静地不发出一丝声响,只是向着邻床上的妹妹微笑。抽血完毕后,男孩声音颤抖地问:“医生,我还能活多长时间?”医生正想笑男孩的无知,但转念间又被男孩的勇敢震撼了:在男孩10岁的大脑中,他认为输血会失去生命,但他仍然肯输血给妹妹。在那一瞬间,男孩所作出的决定是付出了一生的勇敢,并下定了死亡的决心。医生的手心渗出汗,他紧握着男孩的手说:“放心吧,你不会死的。输血不会丢掉生命。”男孩眼中放出了光彩:“真的?那我还能活多少年?”医生微笑着,充满爱心地说:“你能活到100岁,小伙子,你很健康!”男孩高兴得又蹦又跳。他确认自己真的没事时,就又挽起胳膊——刚才被抽血的胳膊,昂起头,郑重其事地对医生说:“那就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吧,我们两个每人活50年!”所有的人都震惊了,这不是孩子无心的承诺,这是人类最无私最纯真的诺言 .


鱼哭了,水知道。我哭了,谁知道? 鱼哭了,水知道。我哭了,谁知道?在心灵的最深,最柔软的一处总会有一方空间温柔的存放着这些往事,这些不曾也不愿忘却的快乐与成长那就够了。有时候哭泣不是因为难过。 有一些东西错过了,就一辈子错过了。人是会变的,守住一个不变的承诺,却守不住一颗善变的心。 有时候执着是一种负担,放弃是一种解脱,人没有完美,幸福没有一百分,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一次拥有那么多,也没有权要求那么多,否则苦了自己,也为难了对方。 一颗心属于一个人,爱情里什么是公平?爱的深,伤的深,爱情里没有不公平。爱上不该爱的人,是永无天日的叹息,爱了不爱你的人,是眼泪决堤的开始。 承诺是一张白纸,再厚的剧本也有了结局,我想我知道眼泪的味道,就算付出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不曾想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恒久的幸福,只有瞬间的惬意和安适。 如果你把我的感情,当成一场游戏,我玩不起,更输不起,花言巧语,谁知道我微笑背后的痛苦,爱由一个微笑开始,一个吻成长,最终由一滴眼泪结束,受了伤,结了疤,最终还是留下痕迹,强迫自己忘了你,但爱过才知道,原来我并不能左右一切,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安慰,也许回忆是最好的结局,傻瓜也都一样,都逃不过悲伤,因为有梦在心上,所以甘心流浪。 有些缘分注定要失去,有些缘分注定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他,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去好好爱他,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不要因为没有阳光,而走不进春天 不要因为没有歌声,而放弃自己的追求 不要因为没有掌声,而丢掉自己的理想 其实每一条都通往阳光的大道,都充满坎坷。 每一条通向理想的途径,都充满了艰辛与汗水! 很多事情的发展注定它有个结束,好好享受美丽的过程,擦身而过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会遗忘,放声的笑一回,大胆哭一场,抬头望一望,一片灿烂的阳光,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不要轻易让自己掉眼泪. 春有春的风情,冬有冬的雅致,人生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潇洒,你笑,全世界跟着你笑。你哭,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哭。当不能拥有时,唯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有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漫漫尘烟里我看不清前方的路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开始畏惧,畏惧生命。也畏惧比生命更为神秘的东西。 日子凋零著,无论是繁华复美还是平淡如水,都这麽寂然漫过。 生命永恒著,一天天从丰腴走向枯萎。 总是觉得生命的本质,应该是一场悲剧。 漫漫尘烟裏,我们看不到前路,可是亦回不到过去。 只有顺从的一路走下去。 其实常常羡慕黄昏的路上,挽手搀扶蹒跚散步在海边的老夫妇。 总觉得他们是走在永恒的路上。 可笑的是很早便不再相信永恒,却一直在用第三只眼睛去搜罗。 人啊。 复杂而矛盾的动物。 天,忽然冷了 今天早上被寒风叫醒,不禁打了个寒颤,迷蒙中在想,是冬天又到了么?昨天还是艳阳高照,可一觉醒来却发现四周寒冷刺骨。这里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不过,南宁的天气似乎一直都是这样,我也早就习惯了吧。习惯了这样的忽冷忽热,这样的毫无预兆。 早上有课,临出门时特意加了一件外套,希望这样能暖和些,可是,为什么仍是通体彻凉?感觉不到一丝身上厚重的衣物所产生的温暖。真的不知道老天爷是在开什么玩笑,要在这样的日子把寒冷送来。 记得有一首歌里唱道:“分手总在下雨天”。我不明白,那只是因为凑巧,还是因为每当有离别,上帝也会忍不住落泪呢?我猜想,是后者吧,因为我更愿意上帝也是会有感情,也是会不忍看到分离的。 天气的骤变,我的心情也忽然跌入底谷。是因为上帝也感觉到了我的伤心么?总觉得只有这时,上帝才会眷顾到我,每次在我失落的时候总会有无边的寒冷和雨水。是的,我是敏感而又易伤感的。这世间的一丝细微的变化都会让我感触良久。一轮东升的旭日,一珠晨曦里的露水,一片飘落的枯叶,一夜悄无声息的细雨。这一切在我眼里都是那么的不普通。是的,我们不该忽略这平淡,虽然它们是这么的不起眼。可正是因为这无奇的平淡,构成了幸福。 我依稀听到窗外那凌厉的寒风夹杂着雨丝冲击着窗户的声音。心中莫名的涌起一阵阵的心酸与惆怅。仿佛忽然之间,我失去了一些什么。是错觉吧,我告诉自己。因为我知道,在风雨过后,总会出现那斜挂在蔚蓝天空中的美丽七彩虹。一定会的。

最感人的90后爱情故事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四)

抢救人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是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透过那一堆废墟的的间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些 象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的变形了,看上去有些诡异。救援人员从废墟的空隙伸手进去确认了她已经死亡,又在冲着废墟喊了几声,用撬棍在在砖头上敲了几下,里面没有任何 回应。当人群走到下一个建筑物的时候,救援队长忽然往回跑,边跑变喊“快过来”。他又来到她的尸体前,费力的把手伸进女人的身子底下摸索,他摸了几下高声的喊“有人,有个 孩子 ,还活着”。

经过一番努力,人们小心的把挡着她的废墟清理开,在她的身体下面躺着她的孩子,包在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3、4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着,他毫发未伤,抱出 来的时候,他还安静的睡着,他熟睡的脸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到很温暖。随行的医生过来解开被子准备做些检查,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医生下意识的看了下手机屏幕,发现屏幕上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 爱你”,看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却在这一刻落泪了,手机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4356842.html?si=1

最感人的90后爱情故事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五)

鲁迅珍惜时间的故事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还有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鲁迅13岁的那一年因祖父下狱,他和弟弟被安插到离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庄大舅父的家中避难。

鲁迅这次来到舅父家中,景况和从前完全不同了,自此免不了要受一些冷淡。但是,劳动者和他们的孩子们却到处都是一样,他们依然是那么热烈,那么殷勤,前来接待从远道来避难的小客人。乡下的春天依然是美好的,罱泥船停满了河面,河两岸是青青的麦田,田埂上长着绿油油的罗汉豆。白天,大人们都到河里和田间工作去了,鲁迅就和孩子们一同玩耍,或是钓鱼,或是剥着罗汉豆。在皇甫庄和小皋埠这一带的农民主要的副业就是捕鱼。深夜,鱼儿都游出来了,吃食的吃食,游动的游动,捕鱼的人也在这时出动。二更以后,虾子也开始出来了。捉虾的人就划着小船,带着海兜去捞虾。天亮后,他们才吃一点冷饭团,到镇上去卖鱼虾,卖完了鱼虾才回来睡觉。但凡有一点闲时间,他们也不歇下来,而是筹划着演戏,在做戏时一显他们出色的本领。

在当时绍兴一带农村里,演戏的日子,简直多到数不清。正月的初九、初十是“灯头戏”;三月里,有“东岳大帝”生日,至迟不过二十八日就要演戏;五月十六日“王爷(土地)菩萨生日”,六月十七日“包爷爷生日”,都要演戏。七月十六日,“刘猛将军”的生日,农民们说他是“刘备的儿子”,因为到田间捉虾蜢跌死的,更要演戏。八月里,九月里,一直到年底,还要演出不少的戏。演戏和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分不开的。其实,他们演戏的目的倒不尽是为了给菩萨看的,不过是借此以表示自己的愿望:人口和牲畜的平安,五谷丰收,安居乐业的和平生活;——虽然,现实的生活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那样。农民们总在迎神赛会这个属于自己的狂欢和示威的节日里显示才能、智慧和力量。队伍接连排成好几里路长,人群像滚滚的浪潮,席卷过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在队伍的上空招展着红的,绿的,黄的,以及各种颜色的旗幡。在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里,人人都像生龙活虎一般:有耍狮子的,有玩龙船的,有踩高跷的,有的抬着抬闩阁,有的敲着锣鼓,有的扛着荷花铳,轰,轰,对着天空放它几响的。

最壮观、最辉煌的要算是目连戏了。或许借此来纪念那些在历史上曾经被封建统治阶级称为“叛贼”的英灵,和近代的参加太平天国武装革命斗争中牺牲了的英雄们,以及其他的一些死于非命的横死者吧,在皇甫庄,戏台就搭在村子里一块叫做“火烧场”的地方。这里据说就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之后反动地主阶级残杀农民的屠场。这戏从头一天的下午就做起,一直要做到第二天天亮。“ 起殇”是在太阳落尽的时候举行,台上吹起悲壮的喇叭,薄暮中,十几匹马,放在台下,一个演戏的人扮做鬼王,手执钢叉,此外还需要十几名鬼卒,普通的孩子们都可以应募。他们爬上台去,说明志愿,脸上涂沫几笔彩色,手拿钢叉,待人聚齐,就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那些无主的孤坟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责任这才完结,洗脸下台。举行了这一种仪式,就意味着那些孤魂厉鬼,已经跟着鬼王和鬼卒,前来一同看戏了。“起殇”仪式进去之后,戏文就接着开场,徐徐进行。一到“跳吊”时候,人们立刻紧张起来。台上吹起凄凉的喇叭,台中央横梁上放下一团布。看客们都屏住气,台上忽然闯出一个不穿衣裤,只有一条犊鼻裈,脸上涂了几笔粉墨的男人,这叫做“男吊”。他一登台,径奔悬布,像蜘蛛死守着蛛丝,又好像在结网,在这上面钻,挂。这之后,是“跳女吊”。台上又吹起凄凉的喇叭,不一会儿,门幕一掀,女吊——一个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低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了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然后,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们这才看清她的面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奴本是杨家女,呵呀,苦呀,天哪!.. “这之后的下文讲她做童养媳时备受虐待,终于只有投环自尽了。唱完,就听到远处的哭声,也是一个女人,在含冤悲泣,准备自杀。她惊喜万分,要去“讨替代”了,却不断突然跳出“男吊”来,主张应该他去讨,由争论而至动武,“女吊”当然敌不过他,幸而台上另有一个神——王灵官在这时出现了,一鞭打退“男吊”,放“女吊”独自去活动。鲁迅的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这一幕,其他的场面当然也不少。从幼年时一直到后来,他记忆尤深。鲁迅认为:这个复仇性最强的“女吊”,这个最美丽的最坚强的灵魂,也就是被压迫者的复仇意志的化身。

乡村大自然的景色、与闰土等“野孩子”的生活,以及民间文艺和绘图的书,引起了鲁迅极大的兴趣与爱好,这些兴趣与爱好,看似平行,实则互相联系,都影响着他的生活与性格,以后日渐发展,都服务于他那伟大的理想。日后从事文学,表现农村的贫困,深刻揭发社会的矛盾,以及研究汉画、造像,提倡木刻,都与此相关。至于批评的眼力,也在童年开始萌芽。而从家族得来的那种公正、刚强,持之以恒的精神,在他后来与逆境战斗时,又得到了发展。以上所叙述的鲁迅童年生活这一段,在鲁迅的一生中,也可以说是较为幸福的吧。这使他日后回忆起来,往往起一种美的感觉,一种向往的心情,并常从此获得创作的灵感。


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还有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鲁迅13岁的那一年因祖父下狱,他和弟弟被安插到离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庄大舅父的家中避难。 鲁迅这次来到舅父家中,景况和从前完全不同了,自此免不了要受一些冷淡。但是,劳动者和他们的孩子们却到处都是一样,他们依然是那么热烈,那么殷勤,前来接待从远道来避难的小客人。乡下的春天依然是美好的,罱泥船停满了河面,河两岸是青青的麦田,田埂上长着绿油油的罗汉豆。白天,大人们都到河里和田间工作去了,鲁迅就和孩子们一同玩耍,或是钓鱼,或是剥着罗汉豆。在皇甫庄和小皋埠这一带的农民主要的副业就是捕鱼。深夜,鱼儿都游出来了,吃食的吃食,游动的游动,捕鱼的人也在这时出动。二更以后,虾子也开始出来了。捉虾的人就划着小船,带着海兜去捞虾。天亮后,他们才吃一点冷饭团,到镇上去卖鱼虾,卖完了鱼虾才回来睡觉。但凡有一点闲时间,他们也不歇下来,而是筹划着演戏,在做戏时一显他们出色的本领。 在当时绍兴一带农村里,演戏的日子,简直多到数不清。正月的初九、初十是“灯头戏”;三月里,有“东岳大帝”生日,至迟不过二十八日就要演戏;五月十六日“王爷(土地)菩萨生日”,六月十七日“包爷爷生日”,都要演戏。七月十六日,“刘猛将军”的生日,农民们说他是“刘备的儿子”,因为到田间捉虾蜢跌死的,更要演戏。八月里,九月里,一直到年底,还要演出不少的戏。演戏和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分不开的。其实,他们演戏的目的倒不尽是为了给菩萨看的,不过是借此以表示自己的愿望:人口和牲畜的平安,五谷丰收,安居乐业的和平生活;——虽然,现实的生活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那样。农民们总在迎神赛会这个属于自己的狂欢和示威的节日里显示才能、智慧和力量。队伍接连排成好几里路长,人群像滚滚的浪潮,席卷过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在队伍的上空招展着红的,绿的,黄的,以及各种颜色的旗幡。在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里,人人都像生龙活虎一般:有耍狮子的,有玩龙船的,有踩高跷的,有的抬着抬闩阁,有的敲着锣鼓,有的扛着荷花铳,轰,轰,对着天空放它几响的。 最壮观、最辉煌的要算是目连戏了。或许借此来纪念那些在历史上曾经被封建统治阶级称为“叛贼”的英灵,和近代的参加太平天国武装革命斗争中牺牲了的英雄们,以及其他的一些死于非命的横死者吧,在皇甫庄,戏台就搭在村子里一块叫做“火烧场”的地方。这里据说就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之后反动地主阶级残杀农民的屠场。这戏从头一天的下午就做起,一直要做到第二天天亮。“ 起殇”是在太阳落尽的时候举行,台上吹起悲壮的喇叭,薄暮中,十几匹马,放在台下,一个演戏的人扮做鬼王,手执钢叉,此外还需要十几名鬼卒,普通的孩子们都可以应募。他们爬上台去,说明志愿,脸上涂沫几笔彩色,手拿钢叉,待人聚齐,就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那些无主的孤坟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责任这才完结,洗脸下台。举行了这一种仪式,就意味着那些孤魂厉鬼,已经跟着鬼王和鬼卒,前来一同看戏了。“起殇”仪式进去之后,戏文就接着开场,徐徐进行。一到“跳吊”时候,人们立刻紧张起来。台上吹起凄凉的喇叭,台中央横梁上放下一团布。看客们都屏住气,台上忽然闯出一个不穿衣裤,只有一条犊鼻裈,脸上涂了几笔粉墨的男人,这叫做“男吊”。他一登台,径奔悬布,像蜘蛛死守着蛛丝,又好像在结网,在这上面钻,挂。这之后,是“跳女吊”。台上又吹起凄凉的喇叭,不一会儿,门幕一掀,女吊——一个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低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了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然后,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们这才看清她的面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奴本是杨家女,呵呀,苦呀,天哪!.. “这之后的下文讲她做童养媳时备受虐待,终于只有投环自尽了。唱完,就听到远处的哭声,也是一个女人,在含冤悲泣,准备自杀。她惊喜万分,要去“讨替代”了,却不断突然跳出“男吊”来,主张应该他去讨,由争论而至动武,“女吊”当然敌不过他,幸而台上另有一个神——王灵官在这时出现了,一鞭打退“男吊”,放“女吊”独自去活动。鲁迅的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这一幕,其他的场面当然也不少。从幼年时一直到后来,他记忆尤深。鲁迅认为:这个复仇性最强的“女吊”,这个最美丽的最坚强的灵魂,也就是被压迫者的复仇意志的化身。 乡村大自然的景色、与闰土等“野孩子”的生活,以及民间文艺和绘图的书,引起了鲁迅极大的兴趣与爱好,这些兴趣与爱好,看似平行,实则互相联系,都影响着他的生活与性格,以后日渐发展,都服务于他那伟大的理想。日后从事文学,表现农村的贫困,深刻揭发社会的矛盾,以及研究汉画、造像,提倡木刻,都与此相关。至于批评的眼力,也在童年开始萌芽。而从家族得来的那种公正、刚强,持之以恒的精神,在他后来与逆境战斗时,又得到了发展。以上所叙述的鲁迅童年生活这一段,在鲁迅的一生中,也可以说是较为幸福的吧。这使他日后回忆起来,往往起一种美的感觉,一种向往的心情,并常从此获得创作的灵感。 可是,从13岁起,鲁迅更开始和社会有了接触,要亲自尝受人世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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