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加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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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加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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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加纳

鳄鱼加纳(一)

非洲中部有个国家叫扎伊尔。扎伊尔境内有条开赛河,河西有座重镇叫伊莱博。镇外有许多小村庄,其中有个村子的人,大都以打鱼为生。有个渔夫叫卢巴苏库,因小时候曾遭蟒蛇袭击,一只腿被缠断,落下终身残疾。如今四十几岁了,仍单身一人。

一天,卢巴苏库划着小船,沿着开赛河的浅滩,一路寻找鱼群,准备撤网。这时,他看到河滩上有条小鳄鱼在缓缓地爬动着。看样子,这小家伙出世还不到一年。它是跟它的妈妈走散了,还是自个儿独立生活,出来寻食吃的?卢巴苏库猜不准。他只是觉得,这小家伙顶可爱的。

成年鳄鱼,形像丑陋,性情凶恶,要是惹了它,它连大象也敢攻击,连人也敢吃。而这只小鳄鱼,模样儿虽丑,但丑得可爱。平时,渔民们见到鳄鱼都敬而远之,而今天,卢巴苏库见了这只小鳄鱼,竟想把它捉回家养养,作个伴儿,说不定,养大了能像狗一样听使唤呢。

卢巴苏库将渔船轻轻划过去。他两眼警惕地在河滩后的草丛中搜寻着,防备鳄鱼妈妈窜出来。那样会送命的。

小鳄鱼正摇头摆尾地嬉水,忽然,河滩上的草丛一阵摇晃,还发出“沙沙沙”的响声。随即,一条六米多长,足有小伙子大腿那么粗的水蟒昂起头,一口叼住了小鳄鱼的尾部。小鳄鱼使劲晃着头,扭动四肢,但怎么也挣不脱水蟒的嘴巴。水蟒昂着头,缓缓地转过身去,准备找个地方去享用这美味的小鳄鱼了。

卢巴苏库被这可怕的场面吓呆了。他本可掉转船头,划到对岸去。可他不知为什么,他喜欢那条小鳄鱼,他要救出那条小鳄鱼。他虽然恨蟒蛇,但他也怕蟒蛇,他不敢冲上河滩去跟水蟒搏斗,他只是“呵——呵——”地吼叫着,想吓唬水蟒,要它丢下鳄鱼。但水蟒不理会他那一套。它充耳不闻,依然慢悠悠地转着身子,将长长的尾部舒展开,头已转了过去。这时,卢巴苏库急中生智。他举起船头的一根鱼叉,投标枪般地猛掷出去,正巧,刺中水蟒的尾巴。水蟒身子一缩,它丢下嘴里的鳄鱼,反转身用牙咬那刺中尾巴的鱼叉。它一口拔下鱼叉,狼狠地咬了一口。鱼叉的木头柄儿当然是淡而无味的。水蟒吐出鱼叉,带着受伤的尾巴游走了。那被咬伤尾部的小鳄鱼趴在泥坑里索索地抖着,不知它是疼痛,还是害怕,反正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卢巴苏库冒着被水蟒和巨鳄袭击的危险,跳下渔船,快步奔过去,一手拾起鱼叉,一手拎着小鳄鱼,飞快地返回小渔船上。他将小鳄鱼放在脚边,划起双浆,赶回家去了。

小鳄鱼伤势不重,小船一靠岸,它竟自个儿爬出船舱,跳到岸上。卢巴苏库觉得奇怪,看它究竟想往哪儿爬。——怪事儿发生了,这小鳄鱼趴着不动。呆了一会,它竟仰起头,转动着小眼晴,看了看卢巴苏库。卢巴苏库笑笑,朝茅屋走去。小鳄鱼拨动四肢,紧紧地跟了上去。卢巴苏库进屋,它也爬过门槛进了屋。卢巴苏库坐在矮凳上,小鳄鱼就乖乖地伏在他脚边,仰头看看,还快乐地甩了甩尾巴。

卢巴苏库觉得,这小生灵颇通人性,就将它当小狗般地养起来,并给它起了个动听的名字叫“恩加纳”。

卢巴苏库每次出去打鱼,就将恩加纳放在船舱里。捕到小鱼小虾就扔给它。后来,恩加纳不愿呆在船舱里了。它喜欢趴在船头,盯着水面看。若是见到鱼群,它会“刷”地蹿下水,自个儿捉鱼吃。等吃得饱饱的,再游到渔船旁,伸出一只前肢,让卢巴苏库将它拖上船。就这样,没过多久,恩加纳就能自食其力了。

恩加纳不仅跟卢巴苏库作伴儿,还帮他看家守院呢。卢巴苏库在院子里掘了个水池,池子里放满清水。这儿,既是恩加纳的住房,也是它看门的岗哨。它整个身子埋在水里,只将眼睛和鼻孔露出水面,它不易被人或别的动物发现。而它却很容易看出敢于接近小屋的人或动物。恩加纳是只温和的鳄鱼,它从不主动攻击人或咬别的动物,但当它“哗啦”一声,从水里蹿出来时,就将任何接近小屋的人或动物吓得灵魂出窍了。

鳄鱼加纳(二)

比姆生下来就被人家从窝里扔出去,准备丢到河里溺死。原因不是别的,只因为它生了一只黑耳朵,浑身却是白的,这样的毛色会被人认为是劣种狗的标志。

其实,它是由纯种塞特犬生的,它的双亲有着长长的家谱,每一位祖先都有自己的证书。但问题是,塞特犬从来没有这种毛色,因此,比姆就注定一生下来就被从狗窝里扔出去。幸亏伊凡·伊凡内奇及时收养了它,否则,它连眼睛还没睁开就一命呜呼了。

伊凡·伊凡内奇是个作家,一位孤独的老人。早年,他曾当过兵,胸腔里还有一块战争年代留下的弹片。这是个和善的老人。他喜欢比姆的这种毛色,说真的,要让一只白狗长出一只黑耳朵来,还不容易哩。他给小狗起了“比姆”这个名字。当它刚睁开漂亮、机灵的眼晴,就“比姆、比姆”地叫起它来。过了一个星期,小狗也明白“比姆”就是自己的名字了。

伊凡·伊凡内奇用牛奶喂养比姆,但牛奶总比不上母狗的奶水。更何况,小狗需要母狗的爱,那是无法办到的。每当他看见小狗在屋里笨拙地打转,到处寻找妈妈,哀叫不止时,他就把它抱到膝上,把奶嘴塞到它嘴里。渐渐地,比姆开始喜欢伊凡内奇跟它讲话了,它听得懂两个词:“比姆”和“不许”。它特别喜欢望着老人银白色的头发从额上披散下来,用温暖、爱抚的手指轻轻触摸自己的皮毛,和善的厚嘴唇颤动着跟自己说话。

直到快两个月的时候,小狗比姆才看清屋子里有很高的写字台,墙壁上挂着猎枪、猎袋和女人的相片。第二面墙实际上是书架,主人随时在那儿把东西抽出放进。四个月时,比姆已经会用后腿直立,于是它也去抽出一本书,把一页纸撕成碎片。

这时,它明白了“不许”的确切意义,还有“痛”是什么感觉。不过,伊凡内奇没有把它弄得很痛恨痛,只是轻轻揪了一下它的黑耳朵,叫道:“不许撕书!不许撕书!”

比姆马上明白了,自己是主人的宠物,书也是主人的宠物,它应该和书交朋友。后来,它就会根据主人的需要,到书架上去把厚一点或薄一点的书挑出来,衔在嘴里交给他了。

孤独的主人有时要生病,躺在那里不能动弹,比姆就常到书架那儿去给他取书,有时还带着他写的纸条钻出门去,请人来照顾生病的主人。这时候,比姆就显得非常焦虑,跑前跑后地,怀疑地盯着来人给自己的主人吃各种药片,似乎他们冷不防要把自己的主人抢走似的。

伊凡内奇在写作的时候,比姆就乖乖蹲在一旁,或者蜷作一团卧在窝里。

但当伊凡内奇用双肘支在桌上,双手捂住脸时,比姆立刻就明白他身上有点不自在,马上来到他身边,把生着两只不同毛色耳朵的头埋在他膝上。很快,伊凡内奇感激地说:“谢谢,亲爱的,谢谢,比姆。”

随后,伊凡内奇又在纸上沙沙写了起来。

在家里,小狗比姆和老作家伊凡内奇就是这么相处的。

一到草地上就不同了,他俩忘掉一切,躺躺,打打滚,蹦蹦跳跳、追蝴蝶,什么都可以,伊凡内奇身上带着糖,只要比姆按照他的命令卧下或跑出去寻回什么东西,就能得到奖赏。有一次,比姆在草地上闻到一股特别诱人的鸟的气味,它激动得血都沸腾起来,回头望望伊凡内奇,他却什么也没发现。比姆拖着皮带,把主人领向它发现的那个神秘猎物。终于,主人领会了它的意思,跟着它蹑手蹑脚朝前走。

气味越来越强烈,突然,主人厉声命令:“前进!”

比姆扑上前去。一只鹌鹑“扑扑扑”飞了起来,朝灌木丛飞去。比姆立刻用尽全身力气,拼命追赶。

主人却在后面叫道:“回——来!”

比姆好像耳朵也没长,兴奋地直朝前冲,一直奔跑到看不见鹌鹑。回到主人身边后,它觉得主人的话很严厉。伊凡内奇说:“要当好猎犬,得学会听从命令,如果我开枪,你却朝前冲,子弹会打着谁呢?”

原来根本不用去追,只要找到鸟,把它惊起来就可以了。不久,比姆又惊起一只鹌鹑,马上听从命令卧下,一声枪响,鹌鹑就像被开水烫了似地掉下来!

打猎就是这么回事,比姆用嗅觉,主人用猎枪,他们是各有各的本领的一对好伙伴。

鳄鱼加纳(三)

“黔驴技穷”这个成语故事,尽人皆知。这一成语对驴子的名誉大有损害。由此人们知道驴子是蠢货,它就那么点本事,一点也不中用。

可是,天下所有的驴子都那么蠢笨吗?

不见得!七十多年前,在东北与内蒙交界的大山里,就流传着一匹驴斗胜过一头虎的故事。

那是一头野驴。为了讲故事方便,我们给它取个名儿叫“阿克非”吧。

阿克非有一身灰褐色的细毛,油光水滑;两只尖尖的小耳朵,不时机警地竖起,一对明亮发光的眼睛,那眸子绿油油的,像两颗有生命的绿珍珠,嘴巴尖尖的,两排牙齿十分锐利;四条腿强健有力,走起路来“的笃的笃”响,显得很有风度。

从长相看,它跟家驴没有多大的区别,但以气质而论,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它比家驴显得更加精明能干,体魄更为健壮。

这天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山头。阿克非尽管蹲伏在树荫下,可是,仍觉得热不可耐,一个劲地呼哧呼哧喘粗气。现在,它真想去喝些水,再痛痛快快地洗个澡,好把一身暑气洗掉。于是,它爬起来,打量一下四周,然后不紧不慢地走着,去寻找水潭。

谁知,它走过一处草丛时,被隐藏在那里的一只老虎看见了。而阿克非呢,却没发现敌情。

老虎很”鬼”。它不马上出击,而是悄悄地盯上猎物,以寻找最适当的机会,来个突然袭击。

阿克非七转八弯,来到一个水潭边上。这地方,它是再熟悉不过了,几乎天天来。

水潭在一堵绝壁下面,水面平静得就像一块玻璃镜子。

阿克非朝四处张望了一阵,看看没有什么可疑的动静,就小心翼翼地走到潭边,咕嘟咕嘟地饮起水来。水冰凉冰凉的,真是解渴!

阿克非舔舔舌头,摇摇耳朵,甩甩尾巴,觉得舒坦极了。

这时,在它后面盯梢的老虎,以为时机到了,就一步步向阿克非逼近。

阿克非的两只尖耳朵,是时时开动着的雷达。它耸耳一听,察觉到了什么,回头一看,见是一只吊睛大虎,便慌忙夺路而逃。老虎大吼一声,三窜两跳,追赶上去。就这样,一场赛跑开始了。

阿克非跑得快如旋风。而老虎跑得更快,简直像一道闪电。不一会儿,它们之间就只相距几十米了。阿克非扭头一看,见老虎离自己这么近,急得“昂”地嘶叫了一声。

老虎一楞,但马上镇定下来,仍然风驰电掣般地追赶猎物。

怎么,难道阿克非吓昏了头?前面明明有路,它为什么偏偏朝一个绝壁冲去?这当儿,老虎离驴子只有十几米远了。它后腿一蹬,腾空而起,以泰山压顶之势朝阿克非的身上猛地扑过去。然而,阿克非可不是一头蠢驴,它是故意朝绝壁下跑的,它想让老虎上个小小的当。驴子有驴子的智慧,有它自己的计谋。

此时,驴子离绝壁只有几米远了。当从绝壁上的投影看到老虎已经腾起,阿克非便猛地一个“急刹车”,同时,前足迅速跪下,就势向前滑了一、二米,然后又侧身一翻,朝右方一连打了几个滚。它的这一系列动作,既漂亮又敏捷,娴熟得如同训练有素的技巧运动员。

本来,老虎的第一捕捉点是阿克非的前肩,可是,阿克非突然一跪,前肩部位骤然下降,便使它扑了个空。这样,老虎身体的重心失掉了。紧接着,它的肚子后部,又被阿克非的臀部向上顶了一下,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重重地撞到了绝壁上。“扑通!”老虎脊背被岩石的棱角拉开一条长长的缝儿,鲜血顿时飞溅出来,痛得它乱叫乱吼,在地上打滚。

鳄鱼加纳(四)

这里讲的,是一只狼和一个小男孩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 1882 年前后,地点在加拿大北部的威尼佩格,那么,我们就把这只狼称为威尼佩格狼。

要说威尼佩格狼,就得先说说提琴师保罗,因为是他把这只狼从狼窝里带到城市里来,尔后才有这段故事的。

保罗是个漂亮的、不务正业的混血儿。他不喜欢工作,但是挺爱好打猎。

1880 年 6 月里,有一天,他在基尔道南附近布满森林的红河沿岸上,带着枪荡来荡去。他看见岸边的一个地洞里,跑出来一只大灰狼,就怀着碰碰运气的念头,随便开了一枪。说来也真巧,那只狼被他打死了。他叫他的狗跑去搜寻一下,确实弄清那儿没有别的大狼以后,他才爬进地洞去。不料,地洞里还有八只小狼。这真叫他又惊又喜,连大带小,一共九只,每只值十元。

一共值多少?这笔钱的确很可观了。他使劲地舞动棍子,加上那只黄狗的帮忙,把那些小狼一下子全打死了,只剩下一只活的。当地有这么一种迷信,说是把一窝动物杀得一只不留,是会给自己带来厄运的。因此,保罗就带着一只大死狼、七只小死狼,还有一只最后没被打死的小狼进城去了。

死狼换来的那些钱,全掉进了酒吧间老板霍冈的腰包里。

接着,那只活着的小狼,也落到了他的手里。这只小狼是被拴在一根链条上成长起来的。可是它的胸脯和嘴巴,却长得非常壮实和凶狠,全城的猎狗,就没一只比得上它。霍冈把它拴在院子里,让顾客们观赏玩乐。他们常常叫它跟狗咬来咬去逗着玩儿。有好几次,小家伙被狗狠狠地咬伤了,差点儿送掉了性命。但它还是恢复过来了。而且随着时间一月月地过去,愿意跟它对阵的狗也越来越少了。它当时过的日子,真是要说多苦就有多苦。在它的全部生活中,只有一点点温暖的光芒,那就是它和吉姆——酒吧间老板的儿子的友谊一天天地深厚起来。

吉姆是个顽皮的小捣蛋,他一直喂小狼吃东西,同时还非常宠爱它。小狼呢,为了报答他的这种友谊,就让他随便地和自己闹着玩儿,除了他以外,别人是谁也不敢碰它的。

吉姆的爸爸不是个模范的父亲,他常常纵容他的儿子。可是有时候,又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大发脾气,把孩子痛打一顿。后来,那个孩子很快就摸到了规律,他父亲打他,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事,而是因为他惹火了父亲。

所以,只要在父亲人气未消的时候躲开一些,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一天,他在被父亲追赶的时候,窜进了狼窝。他的那位狼朋友,被他冒冒失失地弄醒以后,转身跑到窝门口,露着两排白白的獠牙,好像是在直截了当地对孩子的爸爸说:看你敢碰他一碰?!

霍冈也怕这龇牙裂嘴的小家伙,只好作罢。打这以后,小吉姆一遇到什么危险,就总是朝狼窝里钻。有时候,别人看见他溜到那只野兽后页,总觉得这孩子耍的是玩命的把戏。

一天,霍冈外出有急事儿,店里就吉姆在照应,反正来喝酒的都是熟人,不偷、不抢,也不会欺骗小吉姆。可是,当霍冈走了没一会儿,在家喝得醉醺醺的保罗,摇摇晃晃地来到酒店,使劲拧吉姆的耳朵,要他给他倒杯酒。

吉姆被拧疼了,用头使劲撞了一下保罗,将他撞了个四脚朝天。这下保罗火了,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发音非要吉姆的命不可。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已经溜到后门口,一转眼又跑到狼窝里躲起来了。

保罗看见小家伙找到了保护者,就拿起长棍,站在对方够不着的地方,狠狠打起狼来。这一下,把那只拴在铁链上的灰狼惹火了。它虽然咬住了保罗的长棍,躲过了几下沉重的打击,可还是吃了不少苦头。这时候,保罗发现吉姆一面嘴里骂着,一面用发抖的手指,瞎摸乱弄地解着铁链,并且已经快要把它解开了。真的,要不是那只狼狠命往前直扑,把铁链绷得紧紧的,吉姆早就把它解掉了。

鳄鱼加纳(五)

英国国王乔治二世,是个身材魁梧的人。他两眼湛蓝,肤色绯红,鼻子略大。他对历史和本族的家系很有研究,对古典文学也很有基础。他的法语、意大利语和英语都说得相当好。

乔治二世继位前,封号是威尔士亲王。他长期仇恨父王乔治一世。这种仇恨是有原因的。他的母亲多萝西娅对丈夫感到厌恶,爱上了瑞典龙骑兵的一位上校。为此,乔治一世不但和多萝西娅离婚,还把她终身监禁在阿尔登城堡中。多萝西娅当时只有 28 岁,到死一共监禁了 32 年。

乔治二世十来岁的时候,得知母亲的不幸遭遇,他曾经试图游过阿尔登城堡的护城河,前去探望生母,结果在上岸前被卫兵抓住,父王得知后,叫人将他狠狠地揍了一顿。

乔治二世的父王,不肯授予他任何卑微的官职。他随父王征战,非常勇敢,在奥德纳德之战中有战功,但父王却一直贬低他的战功。长期的压抑使他变得脾气暴躁,行事傲慢,他把身边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看作自己一时高兴愿踢打就踢打、愿亲吻就亲吻的奴隶。

1714 年时,乔治二世已经 30 岁了,他与卡罗琳结婚已经 8 年。卡罗琳身材修长,一头金发,极为美丽而又聪明灵活。乔治二世非常爱她。卡罗琳非常懂得体贴丈夫并且施行自己的政治影响,慎言谨行地主宰着自己的丈夫。

不久,乔治二世和卡罗琳建立起一个与父王并驾齐驱的“宫廷”,那里的宫廷比死气沉沉的父王的皇宫有趣得多。卡罗琳常邀请王公贵族们来跳舞、下棋。跳舞总是通宵达旦。牌桌上的赌注比国王宫廷中的还要高。卡罗琳还是一个自以为有文化修养的人。她的书房里藏有许多书籍,她在当姑娘时就曾与哲学家莱布尼兹作过一次长谈。菜布尼兹是德国数学家、哲学家、微分的发现者、柏林科学院创始人。

然而,乔治二世夫妇并不完全逍遥自在。多年来,他们只是在给孩子施洗礼时才能见到父王。有一次,施洗礼完毕,国王下令把王子逮捕起来。两名御前侍卫立即冲上前来,不由分说扭住了乔治二世的胳膊,王子大声喊道:“我犯有何罪,父王要下令逮捕我?”父王冷笑一声说:“你犯的罪自己心中有数!”原来,是在一次酒醉后,王于曾扬言要杀害国王的宠臣纽卡斯尔公爵。经卡罗琳再三跪下求情,父王才下令放了王子。

乔治一世身为英国国王,喜欢长期住在汉诺威而不住首都伦敦。尽管如此,国王仍拒绝王子拥有摄政王称号,而只是授与他“王国监护人”的头衔。

这“王国监护人”,实际上没有任何实权。王子甚至连父王驾崩都不敢相信,当大臣告诉他他已继位成为国王时,他还以为大臣在搞阴谋。那是 1727 年 6月 14 日傍晚,大臣沃波尔把乔治一世驾崩、他已被立为国王的消息告诉了他,他竟勃然大怒地说:“这是一个弥天大谎。”

与昏君父王不一样,乔治二世即位时,对英国政治情况了如指掌。新国王 44 岁,后来又活了 33 年。他有机会和时间把朝政安排得有条有理。很多人期待他一反其父的所作所为。乔治二世即位后,要他的朋友康普顿爵士接管政府。但康普顿爵士泪流满面,说他担当不了这个重任。乔治二世见康普顿不肯就任,正束手无策时,王后卡罗琳向他建议,让原来的大臣沃波尔担任首相。乔治二世采纳了王后的建议。他知道沃波尔处事不动声色,那种人情练达、玩世不恭的态度,恰好与王后不谋而合。王后告诉乔治二世,沃波尔是唯一能通过议会大量增加皇室薪俸的人。精明的沃波尔很赞赏卡罗琳,认为只有她才能左右国王。他得意地对人说:“我没看错人。”

乔治二世当上国王,变得越来越同以前的父王一般。宫廷生活不再那么活跃了。原先常出入王子府第和王子、王妃一道寻欢作乐的男男女女,一个个销声匿迹了。新国王严格遵守宫廷礼仪和绝对准时。他还号召人民崇尚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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