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猩猩握手 黑猩猩和人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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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猩猩握手 黑猩猩和人握手(一)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一天,一位英国姑娘离开了家乡——英格兰的博恩茅斯城,奔向非洲大陆。她叫珍妮·古多尔,她要只身闯入茂密的热带雨林,长期地在那儿考察黑猩猩,她要进入黑猩猩的群落。如果她能成功,她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闯入黑猩猩社会的勇士。她自幼就立下志愿,要做这样一个勇士,为此,她作了充分的准备。在考察之前,她曾专程访问非洲的肯尼亚,拜访了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自然博物馆馆长、世界著名的人类学家利基博士。她还陪利基博士去坦桑尼亚考察了一段时间别的野生动物,积累了一些经验。经过周密思考,她这一次冒险只身考察的地点,就定在坦桑尼亚。
珍妮来到了非洲东部的这个国家,她急切地直达野生动物保护区。非洲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官员对这位千里迢迢只身从英国跑来,只是为了找黑猩猩的白人姑娘,感到不可理解。他们有责任保护她的安全。于是,他们不许她一个人呆在森林里,坚持派出了几位野生动物巡护员和珍妮作伴。一个官员还预言,不出六个星期,这个英国姑娘就会逃离野生动物保护区的。
珍妮顾不上向这些官员作过多的解释,她充满自信地踏上了危险的考察之路。这里地处赤道附近,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原始森林格外茂密,凶禽猛兽猖獗肆虐,对人类来说,这儿可以说是危机四伏,随时都有灭顶之灾。
然而,对于献身科学的勇士来说,这正是梦绕魂牵的神往之地啊!珍妮披荆斩棘,一路艰难地行进着。原始森林中的一切虽然使她留连忘返,但更强烈的愿望催促着她一路向前:黑猩猩,要找到黑猩猩!傍晚,珍妮来到了一个湖边,她观察了四周的地形,决定在这儿宿营。
她在湖岸附近的一片林中空地上支起了自己的帐篷。黑夜降临了,森林巡护队员们也休息了,珍妮却兴奋得难以入眠。她悄悄地走出自己的帐篷,躲过巡护队员们的监视,独自一人爬上了附近的一个小山。不久前,一场森林大火烧光了山坡上的荒草,使山坡变得滑溜溜的。珍妮伫立山头,遥望密林深处,仿佛已看见她朝思暮想的黑猩猩那蹒跚的身影……黑猩猩是一种大个子动物,除了手、脚和脸外,全身长满了黑色或者褐色的粗毛。一只雄性的黑猩猩站起来足有一米五高,体重能达到45至55公斤。尽管黑猩猩喜好群居,大都30到40只为一群活动,但在森林中却很难被人发现,因为它们的活动范围大大,一般在80平方公里左右,而且它们没有固定的巢穴。它们白天在树上觅食,傍晚走到哪儿,就在哪儿搭窝休息。
展现在珍妮·古多尔面前的,是茫茫的林海和这林海中踪迹难觅的灵长类动物,是荆棘路上的一个又一个危险。
几个星期的艰难的奔走、搜寻,连土生土长的巡护队员们都已经吃不消了,可珍妮却精神饱满,情绪亢奋。她终于得到了巡护队员们的理解和信任,同意她单独考察,不再干扰她的行动自由和考察计划。
6个星期过去了,英国姑娘并没有像那位官员预言的那样,逃回英格兰岛。她告别了保护兼而监视她的人们,独自踏上了充满危险和恐怖的道路。
一天,她又在密林艰难地行走着,机警地搜寻着。忽然,她停住了脚步,她似乎发现了黑猩猩的踪迹。她揉了揉眼睛,仔细地辨认起来,一下子,她激动得快要站不住了。啊,黑猩猩,这附近有黑猩猩!有,肯定有!她喘着粗气遁踪追觅着,树枝划破了她的脸,杂草割破了她的手臂,她全然不顾,只是向前走,向前追。终于,她站住了。70米外,有一个黑色的身影!她的热血沸腾起来,心脏似乎要跳出嗓子眼。那是什么?那不是黑猩猩吗?泪水一下子涌出了珍妮的双眼,他的视线模糊了……珍妮半截身子藏在青草丛中,拿出高倍望远镜,贪婪地观望起来。啊,对珍妮来说,那是怎样的一幅美丽而动人的图景啊:一只长着白胡须的黑猩猩,蹲在一个红粘土小丘旁的白蚁巢旁,聚精会神地把一根长长的茅草,伸进白蚁洞里,又慢慢地把它拉出来,舔食爬到草上的白蚁。草叶折弯了,黑猩猩把它丢到一旁,又从附近的野藤上折下一根枝条。它用手迅速一将,就把枝条上的叶子扯掉了,接着又用牙齿把它的一头咬断,用嘴把它舔湿,然后又把这个它制作的新工具伸进洞里去钓食白蚁……时间一分一秒地流淌着,汗水浸湿了珍妮的头发,恶毒的蚊虫吸吮着她的血液,但她手持望远镜,凝神观察,纹丝不动,忘记了一切。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她仍然如一尊雕塑一般,观察着,记忆着……晚上,珍妮回到帐篷,在一个帆布浴盆里洗了澡,在篝火旁吃过晚饭之后,就在微弱的煤油灯下伏案整理笔记,直到深夜。
从此,珍妮不停地跟踪着大猩猩。她每天悄悄地尾随在它们后面,用望远镜观察着,有时掏出笔记本记录着。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她发现这种半人半兽的动物,似乎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样可怕。以往所有的传说和作品,都把各种猩猩描绘成森林恶魔,杀人凶手。可珍妮面前的黑猩猩,却是一群极其机敏、一有动静立即转移的动物,不像是有着凶狠的进攻性的凶神。
珍妮已经不满足于远远地窥探黑猩猩的生活了,她急切地想接近它们。
可是,这种听觉极灵的多疑的动物,一旦发现有人闯进它们的范围,会不会大发雷霆、伤人性命呢?人们不是传说,被大猩猩咬断的猎人的枪管,堆起来比人还高吗?那么这些黑猩猩呢?珍妮眼前浮现出小时候看过的电影《人猿泰山》中的那只可怕的猿人来。但是,如果不能接近黑猩猩,那还谈什么进一步的考察呢?更不用说深入黑猩猩的群落了。珍妮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得接近黑猩猩。
珍妮一点一点地缩短她和大猩猩的距离,七十米,六十米,五十米……她知道,要接近猿类动物,得有极大的耐心。她想起了自己的导师(也就是指导她选定考察地点、方法的内罗毕自然博物馆馆长利基博士)。导师说,他认为女性更适于研究猿类动物,因为她们耐心、专往、执着。她不能辜负导师的期望。
珍妮耐心而有效地缩短了和黑猩猩的距离,然而,真正要接近它们,又谈何容易。它们的耳朵太灵了,不管珍妮怎样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向它们靠近,最终,它们总是跑得无影无踪。
晚上,珍妮躺在帐篷里,怎么也睡不着。她想,难道就无法再进一步靠近黑猩猩了吗?怎么办呢?自己历尽千辛万苦,冒着野兽侵袭、高原疾病等巨大的危险。跑到海拔几千米的热带雨林里来,难道只是为了用望远镜瞧一瞧这些猿类动物吗?夜,已经根深了,但珍妮仍然辗转反侧,心烦意乱。后半夜,珍妮终于打定了主意,她决定铤而走险了!天还没亮,珍妮爬出睡袋。她匆匆忙忙吃了一片面包,喝了一杯咖啡,就悄悄地走出了帐篷。他蹑手蹑脚地摸黑走到了白天已弄清楚了的一个黑猩猩的筑巢地附近,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动也不动。
东方发白了,各种各样的鸟儿开始欢快地鸣唱起来,森林里充满一派恬静而清新的气氛。但此刻珍妮的心却怦怦地直跳,她知道,黑猩猩要醒来了。
当它们发现面前坐着一个全发的白色动物,会怎样呢?黑猩猩们一个个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它们一眼就瞧见了珍妮。它们直瞪着珍妮,动也不动;珍妮也瞪着它们,屏往呼吸,三秒钟、五秒钟……此刻,黑猩猩变成了一个个考察者,珍妮反倒成了被研究的对象。他坚持不动,如同一尊白色的雕塑。可她的心却在翻腾:上帝保佑我吧,黑猩猩能容我坐在这儿!别说它们是扑上来把我撕了,就是它们逃之夭夭,我的考察也彻底完了——它们再也不会让我接近,我再也不能出现在它们面前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珍妮胜利了!黑猩猩既没有扑上来,也没有逃走。
以后,珍妮天天如此,巩固她的成功,但却不随便于急攻近利的事。她在笔记中写道:“由于我总是呆在老地方,从来不偷偷靠近黑猩猩,也从不突然出现在它们面前,它们终于容忍我呆在它们附近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珍妮发现,乍一看,似乎所有的黑猩猩都长得一个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珍妮已经开始能分辨出每只猩猩的特征了。她为它们一一取了适当的名字。其他科学家通常是给动物编上号码,但是珍妮却想突出每只黑猩猩独有的特征,以此为据给它们起名,不断地呼唤它们,让它们知道自己的名字,以便她接近它们,尽可能跟它们搞好关系。
珍妮开始详细地考察黑猩猩吃什么东西,怎样筑巢,白天怎样过,晚上怎样过,它们之间怎样联系,它们的叫声中包含了什么含义,它们有多少种词汇等等。她的考察在卓有成效地发展着。但她不满足。她渴望不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于是,她又开始了新的冒险,依然是冒生命的危险——第二天,一只黑猩猩在一个白蚁巢旁用草棍钓白蚁吃,它吃了很长时间,似乎是吃厌了,慢吞吞地走了。珍妮等那只黑猩猩一走远,马上跑去也抓起一根草棍,伸进蚁洞,慢慢拉出来。舔食草棍上的白蚁。一阵恶心,一阵眩晕,仿佛五脏六腑都要呕吐出来,但她还是把白蚁嚼烂,咽了下去。一个女学者在和猩猩一样吃着白蚁,这是多么催人泪下的一幕啊!勇敢坚毅的珍妮不仅没有浅尝辄止,就此罢休,反而从此给自己定下一条规定:凡是看到黑猩猩吃东西,她一定要亲口尝一尝。
经过长期考察,珍妮了解到黑猩猩的食物有200多种,包括蚂蚁、白蚁、蛴螬、水果、花、种子、树皮、叶子、甚至一些树木的干纤维。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别说吃,有的就是摸一下、闻一下,就足以使人望而生畏。然而,所有这些东西,珍妮大都吃过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献身精神、冒险精神啊!这其中可能遇到的生命危险,难道不比豺狼虎豹的威胁更可怕吗?珍妮·古多尔一年接一年地生活在密林深处,她和黑猩猩越来越融洽了,现在她可以和它们呆在一块儿了。为了更仔细地观察每一个黑猩猩的种种行为、表情和习惯,珍妮开设了一个“香蕉俱乐部”。她把运来的香蕉放在黑猩猩够得着的地方。黑猩猩为了得到这些香蕉,便来到她的营地,有时甚至走进她的帐篷。
珍妮发现黑猩猩是一种富于社会性的动物。它们喜欢群居,相遇时通过亲吻、相抱、拍背和握手等方式表示好感。它们彼此轻轻地梳理皮毛,这动作有着重要的社交功能,可以表示和睦、轻松和友好。黑猩猩社会中存在着明显的社会等级。每个群体中都有一个首领,首领还有它的心腹、帮凶。并不是每只雄黑猩猩都有当首领的野心,许多黑猩猩甘居下位。但那些企图争夺首领地位的黑猩猩,却为此煞费苦心。它们以大吼、猛扑、摇晃树枝、敲击响物等手段恫吓、征服别的黑猩猩,有时还借助兄弟、帮凶的力量来达到目的。珍妮还发现它们有组织地攻击另一群体的黑猩猩,杀死对方的幼崽,并且生吞活剥了这些幼崽!它们还集体去捕获狒狒、猴子和南非羚羊,凶残地杀死并吃了它们。珍妮处在这些有组织的食肉类动物中,不是危在旦夕吗?珍妮正是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中,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逐渐熟悉了一批黑猩猩,也成功地使一批黑猩猩熟悉了她。她和它们之间,逐渐有了一种和睦的关系。其中有一只叫“大卫”的黑猩猩,和珍妮的关系格外密切。
在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珍妮揭开了人类和黑猩猩关系上最动人的一幕:“大卫”在急冲冲地向前奔,珍妮气喘吁吁地跟着它。前面一片灌木丛,“大卫”轻松地过去了,珍妮跌跌爬爬地落在了后面。“大卫”回过头来,居然停下了脚,在等珍妮!这太使珍妮激动了!她又跟了上去。又是一片灌木丛,“大卫”又等了珍妮一次!“大卫”不时地停下来休息,而且和珍妮肩并肩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喝水。珍妮看到地上有一颗鲜红的棕榈果,就捡起来送到“大卫”面前。它看了看这个果子,把头扭开了。珍妮又小心地向前挪了挪,把果子递得更近一点。终于,“大卫”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手,用拇指和手掌夹住棕榈果,放进嘴里。然后,它轻轻地用它那结实而温暖的手握住了珍妮的手,握了至少10秒钟才松开。
这10秒钟将载入史册!
黑猩猩握手 黑猩猩和人握手(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拿茫无边际的大海来说吧,海底有高山、有深沟,海面上有暖流、有漩涡……说到漩涡,也许人们都见过:在江河湖面上,当水流浪急时,常见到那面盆大小,乃至桌面那么大的漩涡,当中深深地凹陷下去,水在一阵阵旋转,树枝杂草跟着卷进那深深凹陷的部分。待水流平稳,漩涡逐渐消失,一切又恢复平静时,杂草、树枝又浮上水面,慢慢地漂流而去。
人们常见的这种漩涡,并不稀奇。在大西洋北面,靠近挪威海湾的洋面上,曾多次出现过一个大漩涡。
这漩涡有多大?没人丈量过。据见过大漩涡的人估计,那大漩涡像只大漏斗,海平面上不停旋转的面积,足足有六百多个足球场那么大。那旋转着的漏斗底离海面有多深呢?这就要由小渔民河南森来判断了。
阿南森才十四岁,却已是个久经风浪的小渔民。他常跟着哥哥罗德尔,驾着他们的“白鸽号”小渔船,下海捕鱼。用阿南森的话来说,住在海边的挪威人,若是不会驾船捕鱼,算不上男子汉。
这年夏天的一个早晨,阿南森带足了顶包、香肠,又用塑料桶装满谈水,旋紧盖子,拎到船上。哥哥罗德尔已做好一切准备,等阿南森一上船,他就扯起风帆,驾船离开了港湾。
出了港湾,渔船向东南方向驶去。那儿有块鱼场,只要在那儿撒上几网,就能满载而归。
“白鸽号”在平静的大海上航行着,渐渐儿,浪头大了起来。罗德尔紧紧地掌着舵,尽量使船行得平稳些。但愈是向前,舵似乎愈不听使唤,船头总是偏离罗德尔预定的航向,有时竟使他明显地感到,般身在朝着左面倾斜,船头朝西北方向拐过去……罗德尔以为碰到了海里的一股向西北方向的暖流。他弯下腰,摸摸海水,并不见得怎样暖热。他又以为碰上了一股急流,想待会儿再说,看这股急流把船带到什么地方。
“白鸽号”顺着急流远远地兜了个大圈子,船头又掉过来,向着东南方向,航行了一阵,又转向西北方向……站在船头的阿南森提醒哥哥:“看样子,我们刚刚是兜了个大圈子!”罗德尔忧心忡忡地说:“我看也是。天哪,千万别碰上老人们说的大漩涡呀!”阿南森不知大漩涡的底细,他双手叉腰,满不在乎地说:“大漩涡它敢把我们怎么样?我倒要看看什么叫大漩涡呢。”阿南森正说着,身子一歪。差点跌倒在船舱里。这时,“白鸽号”明显地越航越快,兜的圈子也越来越小了。
罗德尔惊叫道:“河南森,不好,我们真的碰上大游涡了!”阿南森四面望望,奇怪地问:“在哪儿?你说的大漩涡在哪儿?”罗德尔指着远处那一大片黑色的海水说:“喏,那儿!那儿是漩涡的中心,瞧,那片黑色的海水,说不定是个大洞!”“洞?”阿南森惊奇得睁大眼睛,盯着罗德尔问,“你说海面上有个洞?你说在水面上钻个洞?”罗德尔紧紧地盯着那片黑色的海水说:“是的,是个洞。啊,那不如说是口井,很深很深的一口井!”“井,”阿南森更加惊奇了。他走近罗德尔身边问:“你是说海面上有口井?很深的井?”罗德尔没有回答他,只是紧紧地握着舵,想把渔船驶向东南方向去。可是船儿却像着了魔似的,拼命地侧过身子,向西北方向转过去,转过去,而且越转越快……罗德尔临危不惧。他扯下风帆,免得船在侧着身子转弯时倾翻。
帆一落下,小船行驶得更快,离那片黑色的海面也更近了。阿南森抱着桅杆看过去,啊,那片黑色的海水——不,那不是海水变成了黑色,那确实是个洞,是个很大、很大的圆洞,从洞里发出“轰隆隆——轰隆隆——”可怕的响声。
阿南森惊恐地望着哥哥,想从哥哥身上得到安慰。哥哥是个好样的!他拍拍阿南森的头,顶轻松他说:“别怕,有我呢!来,咱们使劲划桨!”罗德尔递给阿南森一枝桨,弟兄俩一左一右,使劲划了起来,可任凭他们怎样用力,小船仍像脱缰的野马,在一个劲儿地向那黑洞旋转过去。船身渐渐儿向左倾斜,罗德尔觉得连身子也坐不直了,总是歪向左边。
罗德尔发觉弟弟坐在左边太危险,他将弟弟拉过来,跟他换了个位置,又使劲划桨,但一切努力,都无济干事。这时,罗德尔觉得大难临头了。他放下桨,盯着弟弟看着。他什么也没说,拎起塑料桶,旋开瓶盖子,将水倒光,又旋紧盖子。他又摇摇晃晃,一下子扑到桅杆上,掏出小刀,割下一段长长的棕绳,再踉酿跄跄地走向阿南森。阿南森明白了,哥哥想用这空塑料桶,绑到他身上,为他做个救生衣……阿南森叫喊道:“不,罗德尔,我们要死死在一块儿!”“过来!”罗德尔吼道。他想走过来拉阿南森,不料,船身猛的一个转弯,罗德尔身于一晃,掉进海里,随着一声惨叫,他很快随着急流,被卷进那黑洞里,一眨眼就不见了。
阿南森被眼前这景象吓呆了。他紧紧地抱住桅杆,看着船被一圈一圈地旋近那黑洞口。
“白鸽号”在大漩涡的边缘上旋转着,阿南森已经感觉到,船在漩涡中渐渐儿下沉,还不时发出“咯吱——咯吱——”的破裂声。
船,越转越快,越沉越深,就好像在一寸一寸往井底降下去一样。阿南森觉得,原先阳光灿烂,可现在天色越来越暗,只有头顶上方见得到亮光。
阿南森起先死死地闭着眼睛,什么也不敢看。他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哗哗作响的流水声;脚底下,轰隆隆轰隆隆的好似在打雷……这些又迫使他睁开眼睛,想看看周围究竟是什么情景。他微微地睁开眼睛,看到了黑油油的海水,在他四周围成了一堵圆墙,散发出一股又腥又咸的潮气。
阿南森借着头顶射下来的一束亮光,朝脚底下一看,啊,从他这儿看下去,至少有三百米。他的船,正在一圈又一圈地旋转着,朝着三百米深的底部降下去……阿南森看着眼前可怕的情景,不由问自己:我就这样等死吗?不,我要活着逃出这大漩涡!——但他能从哪儿逃出去呢?如若是在陆地上的井底,也许能凭借臂力,攀着井壁爬上去,而现在这井壁是海水呀!阿南森正感到绝望,他忽然发现,他头顶上有样白色的东西在旋转。他仔细一看,啊,那是块被撕破的白色帆布。再一看,在他头顶上旋转的还有断裂的木桨,塑料板……它们在原地旋转着,而不像他乘着的这艘船,在渐渐下沉。阿南森明白了:轻的东西,只会在原地旋转,而重的东西,会越转越往下沉。
阿南森抱着一线求生的希望,将哥哥剪断的那段棕绳绕在塑料桶上,然后又将塑料桶绑在自己身上。他看准机会,像攀登井壁似的,扑向海里……阿南森在漩涡里一圈又一圈地转着,不时有海水呛进他鼻孔里,他就张大嘴巴,一口一口地吸着气。他用不着划动,飞速旋转的急流,载着他一圈又一圈地转着……阿南森记不清究竟转了多少圈。他发觉,自己一直在原来的地方旋转,而他的“白鸽号”呢,已被漩涡拖到了海底,看不见影几了。
过了好一会,河南森发觉自己越转越慢,那深不见底的井底,这会儿也慢慢地向上移动,变成一口浅井了。又过了一会,漩涡渐渐消失,塑料桶带着阿南森慢慢升上海面,接着,一阵阵海浪涌来,将精疲力尽的阿南森推上了海滩。
阿南森从大漩涡里逃生了。他把自己的这番经历,详细地告诉了研究海洋的科学家。经科学家们考察,发现这儿的地形和水流,很容易形成漩涡,每当涨潮落潮时,海水从东向西滚动,使漩涡逐渐扩大,只有到海水改变流向时大漩涡寸逐渐消失。
大漩涡容易造成船毁人亡,于是,当地人在附近的岸上安置了几座信号灯,告诉过往船只,远离那可怕的容易产生大旋涡的地方。
黑猩猩握手 黑猩猩和人握手(三)
故事发生在英国的一座中等城市里。
这是星期四上午大约9点钟光景,利尼·班克斯和他的伙伴们在学校里赛完足球,便急急忙忙地骑上自行车,绕近路赶厕家去。他身子向前倾在车把上,轻松地在狭窄、僻静的小巷里穿行,那些商店和餐厅的后门像走马灯似的在他眼前一闪而过。
突然,“哗啦”一声,一家商店的后门被人给撞开了,紧接着一个瘦高的男人从里面冲了出来。他边跑边拉下套在脸上的尼龙滑雪面罩,神情显得十分慌乱,险些撞在利尼的车子上,利尼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差点叫出声来。他猛地刹住车子。就在这一瞬间,利尼发现那人的左胳膊下,从紧夹着的航空包里,露出了一支乌黑锃亮的手枪。
那人十分惊恐地抬起头来,本能地伸手去抓航空包里的那支手枪,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喷射出凶残、冷酷的目光,虎视眈眈地逼视着面前的这个年仅14岁的孩子,好像立刻就要把他吞下肚里似的。利尼害怕极了,他急忙避开那可怕的目光,慌慌张张地跨上车,飞快地向前骑去。
那人突然叫了起来:“嗨!小孩,回来!”
利尼回头一看,只见那人竟从后面大步追了上来。他使劲踩着自行车,竭力想摆脱这个家伙。可是,在极度慌乱之中,他连人带车几乎跌进了路旁的排水沟里,一直绑在利尼腰间的尼龙外套也掉在了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衣服,逃命似地爬起来,重又跨上自行车。
那人在后面喊着:“站住!”
利尼使出全身的力气,像一只被野兽追赶着的兔子,拼命踩着自行车,直到拐过街角来到闹市,他才松了一口气。他确信,他已经甩掉了那个恶魔似的人。
当利尼踏进家门,电话铃正巧响了。他想这一定是他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来的电话,他拿起话筒兴奋地问:“爸爸,是您吗?”
电话里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在喘气:“利尼·班克斯,还记得我吗?”利尼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是谁,便问道:“你是谁?”
那低沉的声音说:“我是一个刚才捡到你衣服的人。你的学生证就装在尼龙外套里,想起来了吗,小孩?”
利尼大吃一惊!坏了,正是刚才那个恶魔似的人。现在那家伙不仅知道了他上学的地方,而且还知道了他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这些学生证上都写得清清楚楚。利尼突然感到脖子后面冒出一阵冷汗,连喘气都很艰难,他拿着话筒不知所措地站着,双腿也微微发颤。
那声音又在电话里响起来了:“利尼,现在你好好听着!当我干活的时候没有人看见我的脸,你是唯一能够认出我的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所以,我现在必须警告你,别去报警,否则……”
还没等利尼说一句话,对方就把电话“咔嚓”一声给挂上了。利尼慢慢放下话筒,预感到将有一场可怕的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他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乱糟糟的。他默默地想:要是妈妈在家就好了,也许她能帮上自己的忙;或者,到晚上妈妈回来,再告诉她?也许现在就应该去报告警察局,他们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如果警察一旦贴出有描述那家伙相貌的通缉令,那么那他一定知道是谁告的密,一定会冒险闯进他家来。用枪对准自己……利尼不敢再想下去了,他闭上眼睛,仿佛自己挨了一枪已经死去,他的父亲和伙伴们都哭着,来为他送葬。葬札很隆重,墓碑上还刻着几个大字:优秀的公民——利尼·班克斯……。想到这儿,他又感到有些羞愧,发觉自己是个胆小鬼。他睁开眼睛,起身走到窗子前,看着玻璃上自己的影子,暗自嘲笑自己的怯弱。他觉得自己应该做一个优秀的公民,真正的男子汉。他下定决心,鼓起勇气,毅然走出了家门。
他急匆匆来到了警察局门口,锁上自行车,快步跑上台阶,推开了警察局的门。坐在桌子后面的一个警察,看着满头大汗的利尼,便隔着一堆案情报告问道:“亲爱的公民,可以为你效力吗?”
利尼由于过于紧张,竟把事先想好的话都给忘了,他语无伦次地说:“我想报告,我看见了……今天早晨……我们踢足球……有个人打电话……”
那警察温和地对他说:“别急,慢慢说。”
突然,利尼发现警察的那双眼睛也是蓝色的,这使他禁不住又想起了那个人和那双凶残、冷酷的眼睛。他又一次犹豫起来。“我……我想……”利尼感到自己的舌头变得僵硬了,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另一个警察从门外走了进来,他将一迭“丢失报告”推到了“蓝眼睛”警察的面前,抱怨地说:“瞧!又送来这么多,平均每三分钟就有一桩案子发生,真要命!”利尼听了,灵机一动。他抬起头赶忙说:“我想报告的是我丢了一个钱包,里面装有45元钱,可以吗?”“蓝眼睛”警察说:“当然可以。”说着,顺手抽出一张“丢失报告”来递给利尼,让他认真填写。
利尼填写好“丢失报告”,从警察局出来,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感到自己欺骗了警察,干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他觉得街上的行人似乎都在注视他,指责他的这种行为。他的心里乱极了。突然,他发现有一辆绿色的小轿车总是跟在他的身后,他走得快,车子也驶得快,他走得慢,车子也驶得慢,就像幽灵一样始终不离开他,利尼顿时意识到了什么,感到一阵恐惧,心咚咚”狂跳。他想了想,猛地骑车拐进了一条很窄的街道。
这条街道平时一般没有人来往,利尼一边加快了骑车的速度,一边注意身后的动静。忽然,那辆绿色的轿车无声地冲了过来,“嘎吱”一声停在了利尼的面前,那张熟悉的狰狞的面孔从车里钻出来。利尼害怕地望着他,慢慢地往后退缩着,突然,他丢下自行车转身就要跑,但晚了,他被那人扑上来牢牢抓住了。
那人咆哮着说:“我告诉过你,不要去报告警察局,可你还是报告了!”利尼脸色苍白地解释道:“没有,先生。我没报告,真的,我没有!我只是报告我丢了个钱包,我……”
那人更加疯狂地揪住利尼的衣襟,几乎要把他提起来。他使劲摇扯着利尼,恶狠狠地说:“不要试图让我相信你,你这个小流氓、小杂种,我今天非杀死你不可!”利尼喘着粗气说:“真的,我没告你,我有证明,你看一看我衬衣口袋里的那张纸条,你就会明白的。”
那人一只手抓着利尼,另一只手从利尼的衬衣口袋里翻出那张复印的“丢失报告”,他很快地看了一遍,然后又塞回到利尼的口袋里。他逼视着利尼,威胁道:“好,你还算老实。不准你再耍什么花招,不然的话,咱们走着瞧!”说完,他猛地把利尼推倒在路旁的水沟里,钻进汽车,一溜烟地开走了。
整个白天,利尼一直坐立不安。吃晚饭的时候,利尼的妈妈看着心事重重的儿子问道:“你怎么了,亲爱的,是哪儿不舒服吗?”利尼叹了口气,身上的疼痛和内心的恐惧使他不敢对妈妈说出白天所发生的事情。他说:“妈妈,没什么,我只是太累了,我想早点休息。”说完,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利尼斜卧在床上,独自寻思着:假如告诉了警察自己所看见的一切,那究竟会发生什么呢?假如在那条僻静的小街上自己没让那人看那张“丢失报告”,又会发生什么呢?劫持、凶杀、死亡、送葬……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不!还得把事情告诉妈妈,妈妈会给自己出主意的。想到这里,利尼跳起来,迫不及待地拉开房门,走到客厅,他看见妈妈正准备出门,便叫了一声。
妈妈听到喊声,回过头来,温存地笑了笑说:“亲爱的,妈妈晚上要去公司开会,不能陪你了。你不生妈妈的气吧?晚安!”她弯腰吻了吻儿子的前额,急匆匆地走了。利尼知道妈妈是公司的经理,工作特别繁忙,他听着门外的汽车声渐渐远去,只能耐着性子等待着妈妈回来。
“嘀铃铃……”客厅里的电话铃声一连响了6次,利尼都不敢去接,最后,他还是拿起了听筒。电话里又一次响起那人低沉的威胁的声音:“我看见你家的人走了,小孩。我想让你明白,我就在你家的附近监视着你,随时都可能去看望你,明白吗?”说完,电话又“咔嚓”一声挂断了。
利尼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他无力地倒在沙发上,觉得脑子里浑浑噩噩的。他打开了电视机,正是播送晚间新闻的时候。随着播音员的声音,电视屏幕上渐渐出现了一个倒在小车后座上、满脸是血的中年男人。播音员说:“罗伯特·迪斯夫,上星期三东部银行抢劫案的目击者,今天下午四点钟在西区发现被人暗杀……”接着,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条小巷,镜头摇向一处被人撞坏的店门上。利尼突然浑身一阵紧张,这正是他上午路过看到的店门。他屏住呼吸,两眼紧盯着电视屏幕。播音员继续在说:“今天上午9点左右,温斯顿珠宝店被一个蒙面人抢劫,由于店主竭力反抗,被罪犯用枪击中胸部,射穿了肺叶,生命垂危。如果市民们有关于此案的线索,清按下列特殊号码给警方打电话,电话888—6060。警告:罪犯带着枪。”
利尼颤抖着关上了电视。现在,他已经清楚地知道,抢劫案在任何一分钟内部可能变成凶杀案,如果他真的鲁莽行事的话,他也可能成为一个无谓的牺牲者。可他现在就安全了吗?那人总像幽灵似地跟着他,在他屋子外转,还时不时打来恐吓电话……他该怎么办?怎么办?利尼躺在床上翻来复去地考虑着他的计划。他想,如果他真去报了警,那他无疑会受到警察的保护。
可是,如果警察在几个星期内都抓不到罪犯,他们又能保护他多久呢?利尼翻了个身,顺手打开了床头的收音机。播音员在说:“……珠宝店主温斯顿在慈善医院里情况不断恶化,现在,他的家属正在为他准备后事……”
利尼关上收音机,坐起身沉思了良久,最后,终于又拿起了电话,拨了883—6060。对方马上有一个人在说:“第七分区……我是警长桑伍德。”利尼告诉警长,他知道一些有关温斯顿珠宝店抢劫案的情况,但他害怕走出屋子,他敢肯定那个强盗还在附近监视着他的家。警长在电话里对利尼说:“你坐好,不要害怕。我5分钟内派两个人到你家……”
利尼放下电话,长长吐了口气,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轻松。他来到客厅,仔细查看了所有的门窗,然后,他关上电灯,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夜幕下的街道。几分钟后,一辆吉普车停在利尼家的门外,有两个穿便衣的人从车上走了下来,按响了利尼家的门铃。
利尼警惕地问道:“你们是谁?”来者自我介绍说:“格林和埃斯泼斯特,我们是侦探。这是证件。”说着,来者打开皮夹子让利尼检查了他的证件。利尼打开门,将两个人让进家里。
15分钟后,利尼已经坐在警察局的一张桌子旁了。他翻阅了一本贴满了照片的档案,每张照片上的人都是曾经在警察局里备过案的罪犯。格林侦探很希望这里的其中一个就是利尼所见到的那个人。但是,直到利尼翻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发现那个人的照片。格林侦探问:“没有吗?”利尼有些悲观又有些担忧地说:“是的,他不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现在他已经知道我把一切都告诉警察了,我该怎么办呢?”格林侦探递给利尼一张卡片说:“别怕,孩子。如果你需要我们的话,就用这个电话号码。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严密地保护你和你的家。”
当格林侦探准备护送利尼回家的时候,利尼走到汽车跟前时突然站住了。他兴奋地对格林侦探说:“等等,让我想想,我想我有办法辨认那个强盗了。”格林侦探一听,顿时喜出望外。他们立刻转身,又回到办公室里……
第二天清晨,当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利尼迫不及待地从床上跳起来,抓起了电话。格林侦探在电话里说:“早上好,利尼!为什么不看看新闻呢?你会感到心情舒畅的。”利尼冲到电视机前,打开电视,屏幕上渐渐出现了那个强盗的脸——凶残、冷酷的蓝眼睛占据了整个屏幕,这使利尼大吃一惊。
接着,他看见埃斯泼斯特侦探给罪犯戴上了手铐。播音员说:“……阿尔文·约翰逊,今天凌晨3点钟在城里的一家客店里被捕获。这是个血债累累的罪犯,警方一直在追捕他。这一次,约翰逊是被他的指纹辨认出来的。虽然这些指纹在作案现场没有被发现,但是……”接着播音员讲了破案的经过,把利尼描述成了令人尊敬的英雄……
利尼高兴地大叫起来,他终于胜利了!原来,昨天晚上他重新回到警察局后,他把那强盗拿过的那张“丢失报告”交给了侦探。格林侦探在那张纸上发现了三对指纹:利尼的一对,“蓝眼睛”警察的一对。还有另一对,格林侦探用电脑查找了全部的指纹档案,最后终于发现了这对指纹的真正主人——惯犯阿尔文·约翰逊。
“嘀铃铃……”电话龄又响了。利尼拿起话筒,听出来是妈妈的声音。
妈妈在电话里对他说:“利尼,我的好孩子,我看了今天的晨报,祝贺你,我们的英雄!”
黑猩猩握手 黑猩猩和人握手(四)
从前,有一个老头和老太婆,没有孩子,他们什么办法都想了,也向上帝祈祷了,老太婆就是不生孩子。有一次,老头去树林里采蘑菇,路上遇到另一位老爷爷。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老爷爷说:“时时刻刻都在想孩子。你到村子里去,每一户收一个鸡蛋,把抱窝的鸡放到鸡蛋上,结果你自己会明白。”
老头回到村里。村里有四十一户人家,他挨家挨户收,每一户收一个鸡蛋,把抱窝的母鸡放到四十一个蛋上。
老头天天看着,老太婆也天天看着,过了两个星期,鸡里孵出了四十一个小男孩,四十个长得结实健壮,只有一个又小又瘦,老头给每一个男孩取了名,只有最后一个找不到合适的名字。
“喂,”老头说,“你就叫小不点儿吧。”
孩子长得很快,不是一天一个样,而是一个钟头一个样。他们长大了,开始帮助爸爸妈妈干活。四十个小伙子在地里干活,小不点儿一个人留在家里做些轻活。割草的季节到了,兄弟们割草垒成垛,干了一个星期才回到村子里。他们吃饱了,躺下睡觉。老头看着他们说:
“你们这些毛孩子,能吃能睡,就是不会干活。”
“你最好先去看看,爸爸。”小不点儿回答说。
老头套上马,到地里一看:四十个草垛摆在面前。
“哎呀,孩子们真能干!一个星期割了这么多草,还垒成了垛。”
第二天,老头又到地里去,想再欣赏欣赏自己的家当。他发现少了一个草垛,回到家里说:
“孩子们,一个草垛不见了!”
“不要紧,爸爸。”小不点儿回答说;‘我们能抓住小偷,你给我一百卢布,我就能把事情办成。”
他拿了父亲给的一百卢布,去找铁匠。
“你能不能打出一副铁链,能把一个人从头到脚捆起来?”
“没问题!”铁匠说。
“‘注意,打结实些。要是铁链经得住,我就付给你一百卢布,要是铁链断了,那就算你白干了。”
铁匠打好一副铁链,小不点儿用它捆住自己的身子,一使劲,铁链断了。
铁匠又打了结实一倍的铁链,这回行了。小不点儿付了一百卢布,拿着铁链去看守草垛,坐在草垛下面,等着小偷来偷草。
半夜的时候,变天了,海上掀起大浪,从海底跑出一匹古怪的母马,奔向第一个草垛,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小不点儿一跃而起,把铁链向母马身上撒去,一下骑到马背上。母马驮着他越过山谷,翻过大山,怎么也不能把背上的人摔下来,马停下来说:
“喂,好样的,你能骑住我,一定能骑住我的公马。”
母马跑到大海边,嘶叫了一声,大海掀起巨浪,跑出四十一匹公马,向岸边奔来。一匹赛过一匹,走遍天下也找不到这么好的马。
第二天早晨,老头听到院子里有马叫和马蹄声。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他的儿子小不点儿赶着一大群马回来了。
“你们好,兄弟们。现在我们每人有一匹马,骑着去找妻子。”
“走啊!”
父亲和母亲为他们祝福,兄弟们骑着马走了。
他们走了很久。哪儿有这么多未婚的姑娘呢?谁也不愿单独一个人结婚,要好大家好。哪个妇女敢夸口,她生了四十一个女儿?小伙子们翻山涉水,来到一座山面前,抬头望去,山上有一座宫殿,是用白玉砌的。还有高高的墙,宫殿门口立着铁柱。他们数了一下,正好四十一根。他们把马拴到铁柱上,向院子里走去。不料,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女妖怪。
“喂,你们这些没有礼貌的人,竟敢问都不问,就把马拴到铁柱上。”
女妖吼道。
“喂,老东西,你嚷什么?先给我们吃的,喝的,领我们洗澡,然后再问为什么。”
女妖怪让他们吃饱喝足、洗了澡,然后问他们:
“你们是有事而来,还是为了偷懒而来?”
“有事而来,大娘。”
“你们有什么事儿?”
“找老婆。”
“我有好多女儿。”女妖怪说完,向一座高楼跑去,领来四十一个姑娘。
小伙子们向姑娘们求婚,又喝又闹,举行了婚礼。晚上小不点儿去看自己的马。马见到主人,轻轻地说道:
“小心,主人!你们和新娘子一躺下睡觉,就赶快换上女装,把自己的衣服穿到她们身上,要不然,你们都要完蛋。”
小不点儿把马的话告诉了哥哥们。到晚上睡觉时,大家穿上女装,给新娘子穿上自己的衣服。深更半夜的时候,女妖怪大声说:
“你们,我的忠实的仆人,把那些不速之客的头砍下来。”
仆人把她女儿的头一个个砍下来。小不点儿叫醒哥哥们,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们捡起被砍下的头,用铁丝穿起来挂到围墙上,备好马,赶快逃跑了。
早晨,女妖怪醒来的时候,向窗外一看,发现围墙上挂着女儿的头,大发雷霆。她命令把她的喷火牌拿来,急急忙忙去追赶;用喷火牌向四面八方喷火。小伙子往哪儿躲呀?前面是大海,后面是女妖怪,团团火焰喷过来,一个个都会被烧死。小不点儿有办法。他把女妖怪的头巾偷出来了,在自己面前一晃,便出现了一座横跨大海的桥。兄弟们过到对岸的时候,小不点儿向另外一个方面晃了晃头巾,桥不见了。女妖怪只好折回头,兄弟们骑着马回家去了。
黑猩猩握手 黑猩猩和人握手(五)
你们听过蛇妖的故事吗?如果听过,当然知道他的模样和他的为人。如果没有听过,那就听我说一个他的故事,说他怎样变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怎样变成一个最勇敢的人,怎样向公爵夫人献殷勤。是的,公爵夫人长得很漂亮,有两道黑黑的眉毛,只是太骄傲。她对有钱有势的人有时也难开金口,对普通的老百姓,更是不睬不理,只和蛇妖常常嘀嘀咕咕,说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公爵夫人的丈夫,叫伊凡王子,他一付贵族的派头,喜欢打猎,他那支打猎的队伍,说老实话,我们是比不上的。狗和鹰忠实为他效劳,还有狡猾的狐狸,会跳的兔子,尖嘴巴乌鸦,各显其能,忠心耿耿为他服务。
一句话,伊凡王子有一支无敌的打猎队伍,蛇妖也怕他三分,是不是什么都不如他呢?不!
蛇妖想过很多办法,试过好多次,要消灭伊凡王子,都失败了。公爵夫人决心助他一臂之力,她两眼翻白,两手发瘫,病倒在床上,丈夫吓坏了,急得团团转,不知道怎么医治。
“别的什么都没有用,”公爵夫人说,“只有狼的奶可以治我的病,我要用狼奶洗澡冲身子。”
丈夫带上打猎的队伍,去找狼奶,他发现一只狼,狼一见到他,就跪到他脚下,可怜巴巴地央求:
“公爵大人,饶了我吧,你叫我干什么都行。”
“把你的奶挤出来!”
狼挤出奶,还送了一只子狼给公爵,表示感谢。公爵把狼崽子养起来,把狼奶送给妻子。妻子本来希望大夫一去不回来,可偏偏他活着回来了。没有办法,公爵夫人只好用狼奶洗澡,冲了身子,从床上起来,什么病也没有似的。丈夫高兴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公爵夫人又病倒了。
“什么药也不管用,只有熊奶能治我的病。”夫人说。
公爵带上打猎的帮手去找熊奶,熊发现大事不好,赶忙跪在地上,眼泪汪汪地央告:
“饶了我吧,你叫我干什么都行。”
“好,把你的奶挤出来。”
熊马上挤出自己的奶,还送了一只小熊给他,表示感谢。
公爵又回到妻子身边,没有损一根毫毛。
“亲爱的,你再办一件事,最后一次证明你的爱情。你弄些狮子奶来,我就不会病了,还能唱歌给你听,天天同你开心。”
为了使妻子健康和高兴,公爵去找狮子。事情不好办,狮子是一种怪兽,他带上打猎的队伍,狼和熊满山奔跑,老鹰飞到天上,仔细观察每一个树丛。
狮子像一条顺从的鱼,跪到公爵面前。
公爵弄到了狮子的奶,妻子的病好了,高兴了,又要求丈夫说:
“亲爱的,我现在病好了,想再漂亮一些,磨坊那里有一种魔粉,要开十二道门,开十二把锁,拐十二个弯才能找到,你想办法弄来。”
公爵去了,看来运气不错。他来到磨坊,锁自动开了,门也自动开了,他拿了些魔粉往回走,走出磨坊,可是打猎的帮手没出来,留在里面了。有乱蹦乱跳的,有哇哇叫的,有用牙咬门的,有用爪子抓门的。公爵站了很久,等他们出来,没有等到,只好自己一个人怏怏不乐地回家。他肚子里难受,心也凉了。回到家里的时候,妻子正在忙来忙去,兴高采烈,显得年轻漂亮,蛇妖成了院子的主人!
“你好,伊凡公爵,我向你致敬,自己吊死吧!”
“等等,蛇妖,”公爵说,“我听你的,但是我不愿意窝窝囊囊地死去。
你听我唱三支歌。”
公爵唱了第一首,蛇妖听得津津有味。乌鸦只顾啄死了的野兽,没有中圈套,对公爵喊:
“再唱,再唱,公爵。你的队伍冲出了三道门!”
公爵唱了第二首,乌鸦叫喊着:
“再唱,再唱,你的队伍冲出了九道门!”
“够了,别再唱了!”蛇妖发出咝咝的响声。“伸出脖子,上吊!”
“听我唱完第三首,蛇妖。结婚前我唱过这首歌,临死我也要唱一遍。”
公爵唱完第三首,乌鸦又叫起来:
“再唱,再唱,伊凡公爵,你的帮手在砸最后一把锁!”
王子唱完歌,伸出脖子,最后一次大声说:
“永别了,人们呵!永别了,我的打猎的队伍!”
打猎的队伍平安归来,急急忙忙赶到了,把蛇妖咬成了好多节,鹰和乌鸦啄死了公爵夫人。公爵一个人过着孤独的日子,领着打猎的队伍活了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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