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波四季童话故事 金波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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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波四季童话故事 金波的童话(一)
诗人金波从20世纪50年代写到21世纪的今天。在他的诗歌中,我们看不到世事变迁留下的沧桑与荒芜,只看见一颗安静的心在岁月的长河中越来越晶莹剔透。令我想起俄罗斯诗人吉皮乌斯的那句话:所有本真诗人的所有诗歌都是祈祷。
最近几年,金波先生在诗歌写作的同时开始了他的童话创作。诗人近作《乌丢丢的奇遇》是一段关于生命和爱的祈祷。木头小脚丫乌丢丢偶然丢失了他的木偶身体。在不断的寻找中,小脚丫经历了许多的奇遇。如果说,小脚丫乌丢丢的成长历程是一个献给孩子的故事,那么,陪伴乌丢丢一路寻找的吟痴先生那绵延无尽的往事则是诗人作者唱给自己和所有相信爱的大人们一首深情的歌。在故事中,孩子和老人共同成长。它提醒人们:成长并不仅仅发生在一个人的童年阶段,在我们生命的每时每刻,成长都以它独特的方式在引领着我们走向生命更高的所在。
作者精心编织的“十四行诗花环”是这一童话的亮点。金波的15首十四行诗像回旋曲盘旋在每一个章节的起始。这种诞生于13世纪意大利民间的抒情诗体通过彼得拉克、莎士比亚和勃朗宁夫妇等天才诗人的创造而在后人的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由于对韵律的极高要求,它也被诗人称作“带着镣铐的舞蹈”。
主题诗就像一颗最明亮的珍珠照耀着环绕着周围的14首,又像一根无形的丝线串联起童话中的细节。在这些美丽的诗句中,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和往事终于幻化成灵动的意象,飘舞在读者的心中。而我们也终于能够这样说:《乌丢丢的奇遇》是一部为诗歌的童话,它提供了一种在今天这个轻飘飘的时代指向童话诗性精神的艺术实践。尽管金波先生对叙事技巧的把握还不是那么炉火纯青,但我们坚信,诗人那真诚的祈祷必会穿越孩子们的心灵直至未来的生命。
乌丢丢是个跳来跳去的人,是那个演木偶戏布袋爷爷的木偶走失的小脚丫。我只能据此人物际遇推测,人是残缺不全的,只要心存理想和美好,那么我们都会获得一双飞翔的翅膀,就能展示真实的人性和人性的美。
金波的童话《乌丢丢的奇遇》给我带来了莫大的惊喜和慰藉,这是我近几年来读到的最好的一本童话书。童话是一种文学样式,它应该给人传达更多的关于生命体验、文学体验
、审美体验的知识和信息。它也应该让我们看到隐藏在作品之后的作者的真实的面孔,比如说他的写作态度、艺术修养、人格精神、以及相关的一切。金波潜心经营数年,写作出这本不长的童话书,很容易使我想到泰戈尔笔下的园丁。在这个浮躁和喧嚣的时代,能有如此纯净优美的童话问世,实在是一份难得的礼物,我为此感动和感激。
金波是一个喜欢精雕细作的诗人,不美的东西他羞于出手,这是文学的良心。这本《乌丢丢的奇遇》充分地展现了他在这方面的追求和恪守。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视作诗人心灵和写作的自传。在书中,主人公老诗人吟痴(也就是吟老)就是诗人自我的一种写照。他以诗人独特的眼光审视着这个世界,也以极大的善良和慈祥理解并体贴着这个世界。我毫不怀疑诗人的迷茫之中也有无奈和妥协的成份,但是这种对文学的判断诗人在处理上是非常恰当的。至少,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诗人艺术的生活和生活的艺术的真相。文中使用了不少诗歌和儿歌,它们就像美丽的宝石一样提升了这本童话书的艺术价值。
这本书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流动的风景。因为书中所有的生命都在流动,都在渴望,都在寻找……即便是诗人书柜上的玩具和诗人的废纸篓,都是具有生命的实体。有血有肉有灵魂。他们都渴望得到爱或者在寻找爱。吟痴在寻找童心,寻找童年的友情。乌丢丢在寻找珍儿和布袋爷爷,他们是亲情的化身。蝴蝶逆风而行,在表现对友谊的忠诚和坚定。芸儿种鸡蛋花,是在寻找理解和梦想。雕塑师残缺不全的艺术品,是在寻找完美和理想。所有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流动。在人生的寻找中,他们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当废纸篓说出使诗人惊讶的、充满哲理的诗句时,诗人并不知道那些话曾经是他丢弃的诗稿。与其说这是一份尴尬,还不如说是一份无奈和感慨。时光的易逝并不是主要的,诗人想给我们传达的是一种人生的体验,那些我们丢弃的东西中有美丽。
诗人的想象力是飞扬的,因而作品中的所有人物都在飞翔。乌丢丢是个跳来跳去的人,是那个演木偶戏布袋爷爷的木偶走失的小脚丫。他来自安徒生和科洛迪的文字的故乡。毫无疑问诗人并不排斥热闹的童话,他只是喜欢美的东西。似乎他作品中所有的人物都为美而生,为美而死。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他作品中的所有人物都似乎带着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残缺。乌丢丢是一只小脚丫,珍儿是拄着拐杖的小姑娘,芸儿是个自卑的小女孩,诗人吟痴、雕塑师……我们看不到健全的和健康的人物形象。我只能推测,人是残缺不全的,只要心存理想和美好,那么我们都会获得一双飞翔的翅膀,就能展示真实的人性和人性的美。显而易见,诗人的本意也是如此的。
这本童话洋溢着理想主义、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的色彩。且不说诗人的灿烂而又优美的文字是怎样感动我们的,单说那些人物的心理、追求、性格、语言,就已经使我们领略到了一种哀感婉艳的美。这是充满生命体验的童话。这种怀旧情绪在格雷厄姆、怀特和塞尔登的笔下有过充分的体现,而在金波的这本童话书里也有出色的表现。乌丢丢是一个充满象征和隐喻的人物形象,因为他是独脚大侠,他的跳跃出自于本能,或者说是来源于青春的活力,然而,他是为跳而跳的。在诗人的引导下,他终于明白了珍儿和布袋爷爷的意义和价值。他开始以一种回归的方式去寻找自己的亲情。他在烈火中救出了那只狗和珍儿,大火却焚烧了自己的身体。他在找到布袋爷爷的家时却闻知布袋爷爷因为寻找他而去世……当然,整个书的基调是凄美的忧伤,带有悲剧的意味。
这本童话书是诗,是散文,是音乐,更是一本集有多种文学审美元素的童话书。而那些使人能充分体验到人世冷暖与变迁的动人细节,无疑是小说的元素。我相信这样的童话书具有优秀的品质,尽管它是那样稀少,但于我,已经是很大的安慰了。
【内容提要】
金波的《乌丢丢的奇遇》第一个值得品味和赞许的特色是具有深刻的哲学内涵。好的文学作品除了精准、浓缩地表现人的生活和内心外,还应该表达作家对人生、生活、生命、世界的深刻思考和思辨。在我看来,童话的最高境界是诗,而诗的最高境界是哲学。金波的《乌丢丢的奇遇》就是一首诗,一首哲理的诗。其哲学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深刻的儿童哲学。儿童虽然在形体上小于成人,在体质上也弱于成人,却有自己的生命哲学,有自己的精神世界,有独立的人格,有与成人平等的生命价值和意义。在《乌丢丢的奇遇》中,金波先生通过叙写吟老带着乌丢丢去寻找布袋爷爷和珍儿,通过叙写吟老对种鸡蛋的女孩芸儿的鼓励与赞许,表现了对儿童生命的重视,对童心的呵护。故事中国古代哲人老子就指出人的生命的极致便是“复归于婴孩”,有一颗纯洁朴素的童心。明代李贽也认为:“夫童心者,真心也。”儿童文学作品的要义是表现童心,赞美童心,呵护童心。而《乌丢丢的奇遇》几乎每一个文字都洋溢着童心,都体现着作家对儿童精神生命的重视。二是深刻的爱的哲学。《乌丢丢的奇遇》中还体现了金波先生深沉的爱,书中至少表现了三种爱:一是对母亲的爱。如,书中吟老多次梦想母亲,还有乌丢丢对布袋爷爷的感情,都表现了对父母亲情的依恋。二是对生活的爱。如,“乌丢丢”因自己只有一只脚而感到自悲和难过时,吟老对独脚单跳的“乌丢丢”的鼓励,其实就表达了作家对生活的热爱;再如,蝴蝶顶风寻找蔷薇花就是一种作家对生活的热爱的象征。还有对雕塑家和吹笛少女雕塑的描写,也表达了作家对人与人之间真爱的呼唤。三是《乌丢丢的奇遇》处处表现了作家对儿童的爱。正是这三种爱,构成了金波先生博大感人的爱的哲学,也使得《乌丢丢的奇遇》不仅仅是一个幻想的文本,还是一个具有厚重生命力量的路标:它标示着生活方向,展示着人性的力量。
《乌丢丢的奇遇》在艺术上有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梦想诗学的实践。读这部童话,使我想起了法国诗人让。福兰的诗句:在他那永恒的童年的原野诗人独自留连不愿忘记任何点滴在《乌丢丢的奇遇》中,金波先生试图以梦想的方式重新想象童年,以抵抗对过去的遗忘。法国哲学家巴什拉曾说过这样的话:“在岁月老去时,童年的回忆使我们具有细腻的感情,具有诗人波特莱尔在浩淼气氛中那样‘微笑的懊恼’。在这位诗人所体验的‘微笑的懊恼’里,我们似乎已实现了懊恼与安慰的奇特综合。”“童年深藏在我们心中,仍在我们心中,永远在我们心中,它是一种心灵状态。”金波先生的童话,是用梦想创造过去,用梦想触摸童年,而其梦想也就是创造未来,创造新的生命状态。二是跨文体写作诗学的尝试。《乌丢丢的奇遇》是一篇优美的童话,但又是一首婉约温情的抒情诗。它是故事,又以“十四行诗”连成奇特的“花环”——故事的十四章,前一章开篇的十四行诗的尾句与后一章开篇的十四行诗的首句是相同的,而尾声的十四行诗又是前十四章的十四行诗的首句组成。这是一种独特的“诗体童话”,它体现了金波先生创作一以贯之的唯美主义风格和浪漫主义情韵。
正是因为《乌丢丢的奇遇》以上的美学特征,所以其对儿童文学创作有两个方面的美学启示:一是它证明了儿童文学要追求以善为美的精神高度。金波先生一直认为儿童文学要给孩子爱,要让孩子的心灵变得纯净、善良、美好。王泉根教授在阐述儿童文学的美学内涵时也认为,成人文学以“真”为美,儿童文学以“善”为美。《乌丢丢的奇遇》就是实践了儿童文学的“以善为美”美学原则的。二是它昭示童话创作不但要张扬幻想,更要张扬悲悯情怀。《乌丢丢的奇遇》的魅力除了来自幻想、诗意、爱之外,还来自作家深沉的悲悯情怀。悲悯情怀是一种比爱更具有感染力、穿透力的情感,它是儿童文学乃至所有艺术生命常青的最佳元素。
这是一部优美的童话故事。乌丢丢因为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获得了生命,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也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
【作者简介】
金波,1935年7月生于北京。大学时代开始文学创作。出版过诗集《回声》、《绿色的太阳》、《我的雪人》、《在我和你之间》、《林中月夜》、《风中的树》、《带雨的花》、《我们去看海——金波儿童十四行诗》等十余部;童话集《小树叶童话》、《金海螺小屋》、《苹果小人儿的奇遇》、《眼睛树》、《影子人》、《白城堡》、《追踪小绿人》等多部;此外还出版有散文集《等待好朋友》、《等你敲门》、《感谢往事》; 。评论集《追寻小精灵》;选集《金波儿童诗选》、《金波作品精选》以及《金波诗词歌曲集》等。多篇作品被收入中小学语文和音乐课本。作品曾多次获得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冰心图书奖等。1992年获国际安徒生奖提名。
金波四季童话故事 金波的童话(二)
1.交换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度过他唯一的一次南方假期。
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条
脏脏的白色棉布裙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
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吗。
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
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温暖的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
笑容烂漫无邪。
她生日的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
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一天,你会象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
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
喧嚣的站台上,他把头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
问他,如果我长大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火车已经开动。他微笑着
哄她高兴,他说,可以。
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
上。那一年,她是8岁。
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回到过南方。
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划地告诉他
,她和小狗的生活。
他从来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
上面写着祝小乖和小蓝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
字。
3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
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虽然我知道我不会有蝴蝶的翅膀,可是一定会
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相见
。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
棉布裙子,黑色的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他问她,你喜不喜欢祺。
她说,祺美丽优雅,是个好女孩。然后,在明亮的阳光下,她就
微笑着看着他。
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
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
长发如水倾泻。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
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看不清楚她的表
情。他只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
他在恍惚的欢乐中,迷糊地说,可以。
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后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也接
出去。
他辞退了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准备打发掉在国内的最后
日子。
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LU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她说她很
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准备放弃学业,来北京工作
。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
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一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
他把BLU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在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
看你。
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但不嫁人。
她依然写信给他,一封又一封。
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
他一去就是5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准备再回
国发展。
在BUL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
过去苍白而清瘦。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可是我生病了。
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
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有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
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以嫁你。
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眼泪回答她,可以。
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
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
了。
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然后她要他把家
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
每年两张,已经16年。
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
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
头发上。她问他,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
,他说,可以。
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来交换她的笑容。
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2.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雪。我固执地穿上那件红色的薄呢大衣,在众人诧异的目光里踏出门,去图书馆还那本昨天才借的书。其实,我只是不喜欢坐在寝室里听她们不着边际的闲谈,我只是想再试一试我和鉴之间的那份默契。
图书馆里空荡荡,我心不在焉地将一个个抽屉拉开又关上,忽然有人在背后狠狠地撞我,回头望去,真是他。我在心里叫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遍的鉴!他依旧是一身牛仔布的风华,潇洒里又带点侠士气质,脸上写着若有若无的一份心事。我们互相胸无城府地笑笑,他查他的书卡,我翻我的目录,但最后谁也没有借出一本书。
“走吧”,他抬腕看看表,“再晚就赶不上吃午饭了。”和他并肩走出图书馆,我故意走得很慢很慢。风吹起我飘逸的红衣,像面旗帜似的在雪里猎猎响着。他忽然站住,问我:“你真以为今天又是个巧合?”我点点头,他指指肩上的牛仔包,告诉我他逃了两节课,两节很重要的课,只因为他在去上课的路上远远看见了一袭红衣的我……
我静静听着,心里感动得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无动于衷。我很严肃他说他不应该逃课。毕竟,他是高年级的班长。
他听了频频点头,那副又委屈又可怜又失望的神情让我不忍心。
他送我到宿舍楼门口,那时,我身上的衣服已成了一件厚厚的雪的衣裳。他重重地拍我,直拍得雪花纷纷震落,渐渐露出那鲜艳如火的本色。
“我可以不再逃课,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你,阿娈。”他说。我庆幸上苍擦亮了鉴的眼睛,让他在一群美丽的活泼的女孩子中间认出了如此平凡又如此敏感的我。我对自己说:将来要嫁,就嫁给那个为我震落雪花的男生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因为一些琐事忙得晕头转向几乎连喘息的功夫都没有。当终于可以静静坐下来梳理心情的时候,我失望地发现我和鉴之间的心灵感应竟飘散得无影无踪。
实在难忍受没有鉴的春天。我找到理科生的宿舍,爬上七搂,敲开一间寝室的门。我说我要找鉴,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告诉我:鉴搬家了,他不再住校。
鉴失踪了,从我20岁的世界里,他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
也许,仍是一份默契诱惑着我,在很久以后一个大雨瓢泼的周末,我发神经般地跑去一家离家很远的电影院里看电影。
散场时,我发现了鉴。他仍是高高瘦瘦,清清秀秀,身边依偎着一个长发女孩。那女孩有种苍白的美丽。
我叫鉴的名字,声音在风中发颤。
他居然还能维持住那不变的冷静,在写满心事的脸上挤出毫无生气的笑容。
“这是我的女朋友阿黛。”他指着那长发女孩向我介绍,然后又对阿黛说,“这是阿娈,一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
原来,我在他眼里仅是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而已,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欺骗我,我笑出了冷冷凉凉的两声。
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竟很平静也很平淡地问候他们,祝福他们,接着又心平气和与他道声“再见”。鉴关切他说:“好大的雨 ……”我无视他的好意,我打断他的话,我说我是和另一个男孩子一起来的,他现在正在大雨里跑,只是为了给我寻一杯很特别的冰淇淋。
“你还是那么任性,阿娈。”鉴有点伤感地笑笑,迎风抖开一把紫色的大伞。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揽着阿黛的腰,慢慢走进雨里。他的背影异常温柔,一把大伞几乎完全倾斜在阿黛头上,就是再大的风雨也打不湿她那没有血色的裙子。人去街空,残灯如梦,只有冰冷冰冷的雨仍淋着无泪又无助的我。
回家后,我发起了高烧,直烧得天昏地暗,有苦难言。
大病初愈的我变得好冷静也好憔悴。我用一只大箱子锁起了所有的红衣。从此,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素色的女孩,没有诗,更没有故事。
时光如流,我苍白依旧。
大学毕业后,我在本市的经济电台主持一个直播节目,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倾听着各种各样的人生。
再后来,我结婚,做了母亲。在循环往复的忙碌里,我以为我忘了鉴,我自以为往事尘封。
可是,一天在去直播室的路上,天空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一如七年前那个上午。我忽然没有原由地想起鉴,只觉得有种痛楚切入肺腑。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位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那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秀秀,总喜欢穿着一身帅气的牛仔装。男孩只把她当作一个美丽而又不懂事的小妹妹,不管她如何努力,这种感情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并和那个男孩同系。可一纸冷酷的诊断书却使她不能去大学报到,她病了。在生命里最灰暗、最无助的日子里,那个男孩子很沉静也很勇敢地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甚至,做了她的男朋友。她任性地透支着那份感情。因为她以为自己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死在男孩子温暖的怀抱里,那个男孩也这么认为。可她居然奇迹般年复一年地活下来,她慢慢地恢复健康,她美丽依然,可那男孩却变得沉默又憔悴。今晚,他们谈到婚事,她哭着对那个男孩说别勉强自己,男孩大吼着告诉她:他爱的那个红衣女孩早已嫁人生子,现在,他娶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
金波四季童话故事 金波的童话(三)
狂野女猎手-奈德丽
宏伟屏障的南部是一片被诅咒的凶险之地,因此人烟稀少,而英雄更是凤毛麟角。那里的大部分地区仍然残留着上次符文战争留下的创伤,特别是神秘的库莽古森林。在这些陌生的土地上蕴藏着被人久已遗忘的宝藏,许多人不惜冒生命危险去寻宝。
奈德丽只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在很小的时候,随着寻宝的父母一起迷失在这片茂密的雨林中。丛林是无情的,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母染上莫名的恶疾在痛苦与煎熬中死去。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奈德丽奇迹般地生存了下来。由于她天真无邪,童稚可人,丛林中的野兽都很喜欢她。更幸运的是,居住其中的美洲狮一家将她当作自己的亲人般抚养。奈德丽渐渐长大了,并不知不觉地吸收着茂密丛林的魔法原力,她的进化超越了人类和猫科的本能。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奈德丽站在诺克萨斯伐木队被摧毁的营址上,选择重新回到文明世界,加入英雄联盟作战,保护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广袤丛林。
因为从小与美洲狮一起生活,奈德丽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战士,她用牙齿和利爪凶狠地与敌人战斗。也许她那小猫般温顺的神态让你着迷,但是请记住她决不
要英雄的?
这个简单登录游戏里面都有哦
金波四季童话故事 金波的童话(四)
89年时父亲曾给我买过一套,是你说的《十万个为什么故事》,的确是故事,所以楼上的说不是故事的可以长下见识。
每一个知识都由一个故事引出,还是漫画形式的,非常好看。记得里边讲浮力的时候,还讲了阿基米德称皇冠的故事,现在仍记忆犹新。
现在做爸爸半年多了,一直想找这套书,或者类似的,可惜百觅不得,楼主是不是看过这套书?
睡前小故事,嘟拉故事,十万个为什么等等一些了的故事动画片是由六一儿童网制作。可以到爱奇艺、搜狐、腾讯等各大视频网站上搜索观看。
金波四季童话故事 金波的童话(五)
睡前给媳妇讲个小故事,哄她睡觉。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故事一.偷偷地想你~O(∩_∩)O~
吃饭篇~
大兔子和小兔子一起吃饭。小兔子捧着饭碗,对大兔子说:“想你。”
“我不就在你身边吗?”大兔子说。
“可我还是想你。”小兔子咂吧咂吧嘴,“我每吃一口饭都要想你一遍,所以,我的饭又香又甜,哪怕是我最不喜欢的卷心菜。”
大兔子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继续吃饭。
散步篇~
大兔子和小兔子一起散步。
小兔子一蹦一跳,对大兔子说:“想你。”
“我不就在你身边吗?”
大兔子说。“可我还是想你。”
小兔子踮起脚尖,“我每走一步路都要想你一遍,所以,再长的路走起来都轻轻松松,哪怕路上满是泥泞。”
大兔子不说话,只是慢悠悠地继续走路。
看月亮篇~
大兔子和小兔子坐在一起看月亮。
小兔子托着下巴,对大兔子说:“想你。”
“我不就在你身边吗?”大兔子说。
“可我还是想你。”小兔子歪着脑袋,“我每看一眼月亮都要想你一遍,所以,月亮看上去那么美,哪怕乌云遮挡了它的光芒。”
大兔子不说话,只是抬起头继续看月亮。
睡觉篇~
大兔子和小兔子该睡觉了。
小兔子盖好被子,对大兔子说:“想你。”
“我不就在你身边吗。”大兔子说。
“可我还是想你。”小兔子闭上眼睛,“我每做一个梦都要想你一遍,所以,每个梦都是那么温暖,哪怕梦里出现妖怪我都不会害怕。”
大兔子不说话,躺到床上。
想你篇~嘘…
小兔子睡着了,大兔子轻轻亲吻小兔子的额头。
“每天每天,每分每秒,我都在想你,悄悄地想......”
爱过你不曾后悔,我的长生
霓虹灯开始闪烁,街道开始张扬,整座城市在夜空的映衬下,变得神秘且忧伤。
城市的一隅,有着一家“七年”酒吧,老板是一位来自南方的姑娘,这里的人都叫她“阿七”。
我喜欢七年,喜欢老板阿七,所以每周必定会去打卡一次。
七年不同于其他酒吧,那里收纳的都是夜归的旅人,那里有着最动人的故事。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踏入七年,阿七在吧台招呼我过去,叫我试试她新调的酒。
那杯酒不同往日的甜,也没有昔时的苦涩,像是自我救赎,像是一种解脱。
阿七管它叫“绿洲”,她说绿洲是沙漠的希望,绿即是新生。
她说她要走了,去寻找属于她的那一片绿洲。
初见阿七时,我因失恋而狼狈不堪,而她光芒万丈。
那时,我想这世间怎会有如此良人,不知是哪家小伙儿走运,能带她回家。
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光芒万丈下藏的是伤痕累累。
我喜欢一边喝着阿七的酒,一边听她讲故事,而她的故事就像酒一样,醇香且动人。
阿七与C在十年前的那场聚会上相识,自此C便对阿七展开了强烈的追求。
C每天早上在固定的时间,提着早餐出现在阿七上班的银行门口。
阿七所在的银行经常会在商场做宣传,C便也会出现,经常多买几杯奶茶分给阿七的同事们,同事们对C先生也有好感,时常会在底下偷偷谈论C这个人。
并且每次活动结束后,都会主动送阿七回家。
平日也会对阿七嘘寒问暖,了解阿七生活的点点滴滴。
久而久之,阿七对C动了情。
阿七这个姑娘啊,有着江南女子的温婉可人,也有着北方姑娘的豪爽,很难让人不心动。
C在阿七生日到来的前一个月就准备布置,打算给阿七一个惊喜,趁着这个机会与阿七表白。
生日那天,C提前预定了KTV的豪华包厢,并和朋友们布置、彩排了一天。
晚上六点左右,阿七蒙着眼在闺蜜的带领下,进入了包厢。
阿七脱下眼罩的那一刻,整个房间充斥着红色的气球,墙上贴满爱心和爱情贴纸,地上是用蜡烛摆着一个巨大的心形,连接着一条红毯。
阿七看到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那般梦幻。
C拿着话筒对阿七告白: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遇到了你,你的一娉一笑使我魂牵梦绕,那时方才醒悟这就是心动。在见不到你的时候,我感觉全世界只剩下黑白两种颜色,只有你,也只能是你,才拥有将我的世界变成五彩斑斓的魔力。所以,请答应做我女朋友吧,往后余生,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七身处在爱意的氛围,听着煽情的表白,留下感动的泪水,欣然的接受。
一个月后,阿七为了能和C每天都在一起,搬离了与父母住了二十多年的家,选择和C住在出租屋。
一线城市的房价很高,C的出租屋是在一间简陋的民房当中,厕所和厨房都是公用的,合租的也都是形形色色的一群人。
阿七说不习惯那是假的,每次经过厨房总能闻到一股酸臭味。
满地的鞋子和袜子充斥着通往房间的走道,空气中夹杂着浓郁的脚臭。
甚至晚上想起床上厕所,都得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到了厕所,望着那每次冲洗干净却总是轻而易举又变回最初污秽不堪的马桶,只好耐心的再清理一遍。
这一切阿七都觉得可以克服,只要能和C在一起就够了。
C都看在眼里,很感动阿七为他做的事情,对阿七更是心爱不已。
C的工作忙,经常需要加班,阿七就只能一个人买菜然后提回家。
C很喜欢阿七的厨艺,阿七看他每次都把菜一扫而光,便心满意足的去洗碗。
其实阿七刚开始哪会炒菜啊!一个人在家,上网边看视频边练习,每个菜品的问题和细节以及自己动手后的成品都总结记在本子上,特别是对C喜欢吃的菜,笔记就更细致了。
阿七对C的付出让我想起了电影《灵魂摆渡·黄泉》中孟婆三七对长生的爱:
如意郎君,需得我真心喜欢,惟愿他好。他好时,我便开心;我好他不好时,我便不开心;只要他好,我好或不好我都开心,那方是真心喜欢,方是真心悦爱一人。我看长生便是如此,他骗我也好,我只要他好,他若开心,我便开心。?
伴随着阿七娓娓道来,我不禁疑惑,你为他做了这么多事情,足以见得你很爱他,按照这样的发展你们应该很幸福才对啊!
阿七苦笑道,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可这种幸福伴随着结婚的来临而悄然消散。
阿七和C在一起三年,阿七的父母想让他俩结婚,阿七感觉也差不多了,就和C谈及此事,C听完后也赞成。
于是,C便和父母说打算结婚,父亲倒是没有意见,但母亲却对阿七颇有微词。
这个未来婆婆在第一次见过阿七之后,觉得阿七不适合做自己儿子的媳妇,之后的几次见面,即使阿七热情讨好她,她依旧没有改变想法,时常冷落阿七。
C对于母亲的这种行为,也无可奈何。
每天劝说着母亲,要她同意婚事,最后终于松口了。
你们结婚可以,但是聘金没有。你的大哥结婚三年了,最近这不是准备买房子了嘛!
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还到处借钱给你大哥准备首付款。
C听完便不再说话,将自己和母亲的对话如实告诉阿七。
阿七虽然厌恶婆婆厚此薄彼的做法,但想到能和C如愿以偿的结婚,便也没有抱怨。
但是阿七的母亲却不答应了,心疼女儿还没嫁过去,就已经是这样的态度,那真结婚了,还不得受尽了委屈。
对于双方母亲强硬的态度,阿七和C也是伤透了脑筋。
阿七要C再去和他母亲商量一下,双方各退一步,少拿点也行,就算当个彩头。
C的母亲却执意如此。
我至今记得阿七说起这段往事时的模样,她抬头望向虚空,手里的茶花为了渲染气氛似乎燃的更快了,苍白的烟雾将她围绕,眼角的晶莹最后还是出卖了她。
在两个家庭协商近一个月未果,C与阿七提出了分手,这是阿七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事情。
她说他的那句我们结束了,是她听过最残忍的话。
她在无数个夜里辗转反侧,为他泪湿枕巾。
她说有一段时间,她每天夜里都会梦见他,导致她不敢闭眼,害怕醒来时没有他的那种失落感。
以致于她开始用酒精与香烟麻痹自己,试图忘记他,可她最后还是做不到忘记。
她想不通三年的温情,就因为聘金的问题,最终不仅败给了自己的天真,还败给了C的懦弱和决绝。
后来,阿七放弃了原本的高薪工作,开了一家酒吧。
阿七说,她跟自己做了一个约定,用七年的时间,不仅为了自己更好的疗伤,也是彻底斩断过去的生活。
这时,我才知道“七年”的由来。
每一次阿七提起C时,眼中都闪烁着星辰璀璨,即使她的眉梢充满了悲伤。
今年是第七年了,她也该履行自己的约定了。
她说她打算去旅行,看看外面的世界。
她说是时候该放过自己了,这样的生活太苦了,她想要快乐,就像“绿洲”一样,迎来她的新生。
而我选择祝福她,即使岁月最后没有许给她情深,但我想,时光终不会负她的,它会以另一种方式赠她情长,抚平她的伤痕。
我的阿七姑娘啊,愿你对生活充满热情,愿你卸掉锁链做到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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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爱如指纹永不变
她出身于贵族世家,十八岁的年龄,如玫瑰一样娇艳欲滴,如蝴蝶一样惹人喜爱。
一大群世家子弟围绕左右,为她一颦一笑而痴迷,她只需伸手随便牵一个,这一生便紧紧抓住了富贵荣华。
只是,少女的心里藏着蠢蠢欲动的心事,若无感情滋润,再好的年华也徒剩一声悲叹。
可惜,身边的这些少爷公子,没有一个能栖落她的心田。
和他相遇,是去珠宝店取首饰时,只一眼,她的美丽优雅便刻进他的心里。
他如接待女神般,留意翼翼地帮她试戴、包装,细心地叮嘱她注意事项。
他只是一个工匠,但他的英俊潇洒、礼貌博学,让她花朵一样柔软的心轻轻一颤。
从此,她成了珠宝店的常客,她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身边。
手托着腮,眼里含着笑,耐心地看他把一块金子做成漂亮的戒指,如欣赏世上最伟大的表演。
他会几晚不眠不休,油灯长亮,在灯下凝眉苦思,只为打一只她喜欢的蝴蝶耳环。
他们的交往自然而甜蜜,就像蝶恋花,有花的地方就有蝶,有蝶的地方必能看到花。
他们约定,这一生一世要牵着彼此的手,永不背弃。
一个贵族小姐,一个贫寒小子,世俗的眼光岂容他们长相厮守?
她握着他的手许诺:“任何人都不能将我们分开,我这就向家人摊牌,你必须要相信我!”
他当然相信她,所以他每日对着她离去的方向眺望,期望她飘逸的身影忽然出此刻路尽头,把“死生契阔,执子之手”的喜悦带给他。
一天又一天,桃花在脚下落了一地,她却再也没有出现。
此时的她,已经将要嫁作他人妇。
当她正笃定地抱着与家族决裂的想法争取感情时,不幸却如船头的巨浪,劈头盖脸地打过来。
残酷的战争让她的家族一夜衰败,一家人可能从此流离失所。
而唯一能拯救她家族的人,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
瞬间,命运将千斤重担压在她娇弱的肩膀上,是争取感情,自私地一个人幸福,还是拯救家族,牺牲自己成全家人?
最终,她选取了后者。
婚期已定,男方把打造新娘结婚戒指的任务交给他所在的珠宝店,老板又把这个重大任务交给了他。
他的心碎成春日的柳絮,在空中点点飘落,很多时候,命运让人无法选取。
既然如此,他只能默默地祈祷,期望他爱过的人一生幸福。
他决定为她打造一枚独一无二的戒指,犹如她在他心里,永远都是唯一。
他没有用珠宝店带给的材料,而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请人从南非购得一枚3克拉的彩色钻石。
虽然它不是最大的,却纯净无瑕,是钻石中的稀世珍品,就如他和她之间纯净无瑕的感情。
为她打造钻戒,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他一边想着两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想着她的一颦一笑,一边留意翼翼地制作钻戒。
将对她满腔的思念倾注在钻石璀璨的光芒中,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数月后,戒指最后成型,这枚饱含深情的戒指,有着绝美的外形,发着夺目的光彩,吸引了很多贵族前来购买。
但无论他们出多高的价格,他都坚决地摇头。
在外人看来已经漂亮非凡的戒指,他却总也不满意,这世上漂亮的戒指数不胜数,怎样才能做到独一无二,让她明白他永不更改的心呢?
他拿着钻戒,日日琢磨,夜夜研究。
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为一位平民妇人修改银戒时,不留意被烧红的银指环烫伤了手指。
疼痛难忍的同时,他惊喜地发现,银戒上有了手指的指纹,再也无法抹去。
对!将他的指纹烙在她的钻戒上,他对她的爱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指纹也是独一无二的。
六个月后,理想中的钻戒最后完工,此时的他,双手全是伤疤,眼窝深陷,形销骨立,头上也有了根根白发。
她如期完婚,当一枚纯洁无瑕、耀眼夺目的戒指捧到她眼前时,她的心为之一颤,这钻戒太美太纯了,如阳春白雪,亦如她以前的那段粉红之恋。
她拿起戒指仔细端详,发此刻指环内,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指纹。
看着看着,她忽然泪如雨下,深情地吻向了戒指。
那是他的指纹,除了他,没有人会忍着烫伤的疼痛,把指纹印在一枚小小的戒指上。
他把手伸向烫红的指环时,该是多么钻心的痛啊!
从此,这个钻戒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常常坐在落地窗前,呆呆地看上半天,眼里含着笑,慢慢地又噙满了泪。
不经意间,命运把又一个选取的机会推到了她面前。
数年后,丈夫在战场上牺牲,她成了烈士遗孀。
这一次,悲痛中的她选取为自己而活,她拒绝家人的安排,辗转千里,决定找到指纹钻戒的主人。
在一家“指纹戒——爱因你独一无二”的珠宝店里,她最后见到了阔别三十年的恋人。
此时,他早已双鬓斑白,她亦容颜憔悴,唯一不变的是,四目相望的那一刻,彼此的眼里都映着对方的影子。
他一生未婚,时隔三十年,多少个日日夜夜,最后等来了心中的女神。
这次,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要像戒指上的指纹,永不改变对彼此的爱。
她叫翁茱莉,他叫圣普勒,他们生活在18世纪的法国,他们的故事让更多人坚信感情。
他们制作的指纹戒指一直流传到今天,很多恋爱中的人都会买一枚指纹戒。
预祝自己的感情如指纹一样独一无二,如指纹一样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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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可以为你倾尽所有
人总是在幸福的时刻并没有那么多的幸福感,在失去的时候才感觉那已经是相当的幸福了。
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
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
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是带着疑惑的问:“为什么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笑着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么你还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
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喜欢她的程度更甚于女孩。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女孩知道这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她回家,她便不舍的说:“往常都是你载我,这次就让我骑摩托车带你吧!”
男孩心存愧疚的答应了,并低声说道:“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男孩在背后抱着她。
许久之后,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着你一起淋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摩托车越开越快,已经超速行驶了,男孩觉得女孩通过这种方式来发泄自己,犹豫再三,还是贴在女孩的耳边说:“我知道你难受,但是不应该拿生命来开玩笑,慢一点吧!”
女孩大声的喊道:“好吧,那你最后再说一次,你爱我......”
男孩心想最后再满足她一次吧,便开口:“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女孩如愿听到了这句话,便知足的说:“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车。”
男孩感到疑惑,却也照着做了,就在男孩刚把头盔戴好的时候,前面突然蹿出一辆白色轿车,女孩为了避让,直接撞上路边的建筑物。
第二天男孩在医院醒来,警察告诉他:“女孩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已经死亡,而你戴了头盔才活了下来。这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白色轿车逆行超车。另外我们也检查你们的摩托车,是刹车失灵才会撞上建筑。”
男孩刹那间泪如泉涌,陷入了无尽的悔恨,低声呐呐自语:“原来如此,她早就知道了,早就知道了......”
当一个人爱一个人爱到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甚至是为了对方去死都可以,这样的感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
人生的最大遗憾莫过于错误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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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性后代不仅用长寿,品而且性智慧药过人微。故са有情ⅰ9深婴fυ美之说。认为同房时环境静谧舒适,心情舒畅,双方感情深厚,关系融洽,则气机流畅,精血旺盛,此时交媾而孕,就能生出一个智慧过人并长寿的个体。男女情动,彼此神交,然后行之,则阴阳和畅,精血合凝。强调同房之前需先有床前戏,以唤起性的兴奋,譬如语言的交流,皮肤的接触,接吻,拥抱,抚摸,使男女性曲线趋于重叠,极大地调动起强烈的欲望,使男女既同步又高亢,达到美妙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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