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拼了命的努力只为了证明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中做自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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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拼了命的努力只为了证明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中做自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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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拼了命的努力只为了证明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中做自己最重要

我还要拼了命地努力,才能换来一个普通的人生

文/陈大力

我今天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

就像很多人回首往昔,都不知道为何会与某人结下友谊一样,我也有一个曾经觉得“这人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

(一)

高一文理分班的那阵子,林来到我们班。

林是难得的美人。而我看见林的第一眼,便看见她眼里的不羁。那是一湾清浅的湖,又好似曾掀起过巨浪。

从闲言碎语中得知,林在初中时就是年级上出名的“坏女孩”——我当时给的一个狭隘又可笑的称呼;混迹在一帮子让老师头疼的男生中,翘课,喝酒,早恋,疯狂的事做了不少,怎会有心学习。

而初中的我是一个颇受老师喜爱的模范生。在许多人叛逆狂乱的年纪,我的生活里依然是课堂、试卷与书本,从不受扰。对我来说,顺理成章地考上高中的尖子班是必然结局。

林和我一个初中。以林中考的那点分数进入我们高中,其家底之丰厚不言而喻。

年少的我有一个心结,那便是惧怕活得放肆的人,因自己的日子太过苍白。无故事可讲的我,怕被这些过得声色十足的生活家取笑了去。

高一第一次月考后,因为成绩名列前茅,我和其他几个同学的名字、分数、照片被印在了教学楼走廊的公告栏内,以醒目的红色背景衬托。

你知道的,学校总能以某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拿到你最丑的照片,旁边标注出你的荣誉,细心地为你张贴在最显眼处,供人“瞻仰”。

那是11月份的周一,空气清冽。早操结束后,大家纷纷向教学楼涌去。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挤在一起饶有兴趣地参观平时无人光顾的公告栏——大概是逃了早操,在四处闲逛时有所发现。

他们似乎是在前几名的女生里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群人放肆地笑起来。林跟那群男生关系很好。同样翘了早操,从小卖部懒洋洋回来的她走近那群男生。

“笑什么啊你们?”

一个男生解释道:“你看,第三名是罗生!”

“罗生?!你在逗我?”

“哈哈,不敢相信吧。我已经把她的照片拍下来了,回去就给罗生看,这小子要是知道自己和一个死胖子重名还他妈不得气死啊!”

这句话后,一群男生笑得更夸张了。大概他们并不觉得事件本身有多好笑,只是在林这样出众的女生面前,难免希望做点什么给她留下深刻印象。

林拨开人群,站在公告栏前。身后的男生闹嚷着用手机互相传照片,林却突然发了火。

“把手机给我。”

她对之前回答她问题的男生说道。语气平静,却冷得令人胆颤。

然后,她接过手机,删掉了那张照片。

“人家成绩好也碍着你们了?真他妈无聊。”说完离开了。

那个罗生就是我。

当时没有文理分科,林还在普通班。这个故事是我一个偶然经过的朋友告诉我的。

我初见她时,就已认得她。她也认得我,只是不开口。

我和林能成为朋友,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我们被随机分到了一个长期的学习小组,因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有灵气的胖子”(她很久以后给我的理由),我们成了长期同桌。不时拌拌嘴,讲点段子。

第二点则是,我们班的大多数人情窦撬都撬不开,但我属于开得有点过度,时常小女生心思乱飞。我跟林偶尔讨论“坎坷情路”,在乏味的学习生活中,算是有趣。

漫长时间啊,我向林展示尽了年少的盲目和无知。

(二)

作为一个体重和成绩一样稳居班级前三的胖子,十六岁的我不去担心自己的身材,倒是每日幻想着所谓“爱情奇遇”。

对此,林常嘲讽我:少女心兮,不可欺兮。

我有段时间跟一个学长发短信发得勤,渐渐地就跟林聊起他。

我一本正经地与林谈论他的体贴、关心和彬彬有礼,什么下雨了会提醒我带伞啦,在我感冒时催促我吃药啦,在晚自习打来电话,含义不明地说一句“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啦”,让我不得安宁。

我心里明白——我所描述的、他给的关心,如果有三次,那也是从三十次冷漠里拎出来的啊。我知趣得很,从不向林说他的名字。

林说,她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她在自习课上悄悄把耳机塞给我,里面放着AFineFrenzy的AlmostLover——这首歌有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未及恋人。

我们有段时间每节自习课都听这首歌,直到林的手机被班主任缴了上去。

年少的我每每听得几欲落泪,试图将虚无的感情强加给我那平庸无奇的十六岁。我才高二啊,是那种能偷看到喜欢的人一眼就开心得快飞起来的年纪,对于爱情我一无所知,对于自己,——我同样一无所知。

我当时愚蠢地认为,我和林拥有着相同的心事。

这种想法让我有一种可耻的、隐秘的骄傲:看哪,林,我多少还是有某件东西和你一样吧。

这样的骄傲不久后就破碎了。

那是上午一个课间,林的那个瘦瘦高高的好看的学长气势汹汹地来到我们班,在门口大声呼唤林的名字。林当时坐在教室中间,装作没听见。

学长径直走到林的座位旁,把一个精致的项链盒重重放在林低头应付的习题册上,继而似是被迟来的羞涩击中了,轻声说了一句,给你的,不许不要。

全班哑然。

从学长走后一直到中午放学,林根本没动过项链盒。那天的午休时间我睡不着,趴在桌上,瞥见林打开了项链盒,对着那条羽毛状的项链笑了起来。

我一直记得那个笑容。

那个笑容并不强烈,并无惊喜之意。而是洋溢着一种掌控感,一种完全的、无需置疑的胜利。

——我看着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的那个学长正是我口中的“学长”,我知道他的一切,而因为他的手机号是我找别人帮我要的,所以他只知我的名字,不曾见过我,甚至不知我和林是同桌。

回头一想,我的“感情”除了一厢情愿,还剩什么?林才是有着真真切切的困惑,真真切切的欢欣、犹疑、悲伤。我天真地以为我和林有着同样的,属于十六七岁人儿的,轻飘飘又美妙的烦忧。

我以为自己拥有的,不过是一次精神胜利。

所以,不要一再跟我强调“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我他妈早就体会到了。

(三)

转眼,就高三了。

其实林自从进了我们班后,学习起来算是踏实,分数在班级上游。她神奇的地方在于,既可以与年级上的不良人物保持往来,没事儿违点纪,又可以在面对书本与习题的瞬间收起心,晚自习老老实实刷题,周末了跟她的酒肉朋友天南地北晃荡,饭桌上觥筹交错,畅聊人生。

但这样的日子,她上高三过后也不再过了。连吃饭都同我一起,日子多寡淡,我是知道的。

经过了灰头土脸的几个月,命运似乎决定要“公平”一次了。

高考前林刻苦地学习了,作为她长达半年的同桌,我太清楚。但她失常发挥,只能去省内一个普通的二本。

相反,考前几个月心气浮躁,频频被老师叫去训话的我却发挥得相当好,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北京是林向往的城市。小小年纪的林在物质上就做了胜者,她喜欢散发着欲望的城市。

关于物质——她不担心拥有不了它们,它们于她而言,似是与生俱来。

记得还在高一的时候,我陪她逛商场,她带我走进一家奢侈品店。她拿着好几个包挑选,问我哪个好看。我当时比较不出来啊,我说都挺好的。

林突然说,其实我也不用选,…买多少都行。

我冲她笑。

上大学后没多久,一个我们俩都迷恋多年的明星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咬牙买了门票。

我在朋友圈发门票的图,她留言道,我好羡慕你啊。

——这句羡慕却让我觉得颇不是滋味。

(四)

我觉得书里说得很对,有钱并不能改变一个人,反而是没钱会改变一个人。

上大学过后,林回归到她初中那种寻欢作乐的日子。她很快找到男朋友,然后分开,再找。

她偶尔打电话来问我的八卦,我便向她倒苦水:“你们那边哪个男生喜欢胖子,倒是把他介绍给我啊!”

说罢,两人一起放声大笑。

我没有向她讲起,我过得一直很累。我打零工、做家教,缩衣节食,为的不过是多一点零用钱,弄一身像样的行头,毕竟与人打交道不能太过寒酸。

高中时一身校服穿上一个星期、从不介意外表的自己,一定不曾料想过几年后的罗生会是这样的。

接到父母责问的来电,我讲不出话来。我早不知何时自己开始了这样辛苦的追逐,亦不知它何时是个头。

我不怪父母,他们每一分钱都来得不易,如此待我,已是溺爱。

我只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是林?

花光几乎所有的零花钱去看演唱会的那个月,我生活拮据到每天吃泡面度日。我那时常常沮丧地想,我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该去看演唱会的那个人,林才是可以享用北京的那个人。

大三的时候,我跟一个朋友走在校外的马路边,讲起林的事。彼时是四月的黄昏,天气极好。马路上三两成群的初中生,笑容灿烂得有被太阳灼伤的危险。晚风轻得像一个不能被说出的秘密。柏油马路被镀上金色,沉默而温柔。

眼前的世界如此美丽啊,我嘴里的却是它的偏袒与恶意。

我讲了林和我的许多事情,讲到我是怎样看着她被众男生簇拥,又片叶不沾身地离开;讲到她背着Gucci包,陪我在街边吃冒菜;讲到新加坡的毕业旅行里,我的不懂事和她惊人的成熟。

讲到大学后的事情,不知怎的,我难过起来。当时路过的一家音响店正好在放Creep I wish I was special,You are so fucking special.

就歌词来讲,我断章取义了。但我还是很不争气地哭起来。

那个朋友给了我一个适时的拥抱。

(五)

我为什么哭呢,不是因为落差——这么多年,我早就习惯了。

是因为自己的懦弱。

一直以来,我竟从来不愿接受我和林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一事实。我面对她难以击败的完美,控制好自己的分寸,表现漠然,全力抵挡。

我竟从来,从来没有直面过这个问题。

我拼命读书,拿高分,争取学生时代的分数胜利;看她在任何一个集体里像太阳一样发光,装作毫不在意;进大学后我忙着挣外快,或是为了奖学金苦读,她则是在社交网络上晒自己在世界各地游玩的照片,冲浪,登山,沿海公路上开越野,笑靥如花。

我一无所有,只能用学习抵挡林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我当然失败了。

我终于知道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是如此美好,真实,合理。

它不属于你,亦不属于更多的人。

——谁告诉你生活是公平的,或者将要变得公平了?

(六)

我再次遇见林,是在家乡的超市里。那是春节前夕,我拿到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名额,那个在我突然哭起来时拥抱我的朋友成了我的男朋友,陪在我身旁。

林挺着个大肚子,和我相遇了。

我有多惊讶自是不用说了。

叙旧过后,讲起近况,她说,本来退了那个二本学校,去加拿大念本科,谁能想到那么无聊,读了大一就又退学了,回来了,现在准备做全职太太。

幸福啊你。我是发自内心地这样说。

她笑笑,突然说了一句,你知道吗,我从高中就开始羡慕你特能读书,哎,我就不是那块料,不及你啊。

我也笑。不知说什么好。

我想林是明白的,她根本不必介意自己不会读书,财富、美貌、爱情,她已然拥有。

她也明白,我读上几年研究生,不外乎是,抱着高学历出来找工作,在帝都租房子,生活拮据而疲惫,办个简单的婚礼,东拼西凑地为新房付巨额首付,为工作每日奔波,从此成为地铁站里,万千个神情直接而漠然的人中的一个。

但我对此早已释然。微笑同林道了别。

我很久以前在网站上看过一段话。内容快忘了,大概意思是一个家境优渥,父母在国外高薪工作的十八岁中国姑娘面临了人生难题,那就是她应该直接去哈佛读书还是去非洲做几年志愿者,两者都供她选择。

那段话接着说,绝大多数十八岁的中国学生关心的还是高考,头破血流地挤一本的大门,学校不好、专业不吃香便惶惶恐恐,不少人咬牙复读,为的,不过是以后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和家人。而这一切的努力,都被这个姑娘优越的“难题”否定了。

你坐拥一切。而我还要拼了命地努力,才能换来一个普通的人生。

我当时大一,想起了林。那时我还不愿接受自己的普通,看得心里一阵酸楚。但我当时在心里捋了一捋,我能做些什么呢?

想完这个问题,笑了。继而在窗外二十度的温暖阳光下昏沉沉地睡着。那是在我十八岁的春天。

我拼了命的努力只为了证明自己

我没有多聪明,唯有一点勇

文/夏半月

1

我想起自己求学和刚毕业找工作时的那段经历,只能用一个“勇”字来形容。

那时为了练好口语,我不得不鼓起勇气去参加各种英语沙龙,还千方百计和老外们搭讪,跟他们用英语聊天。慢慢地,我蹩脚的英语口语竟然变得流利起来。

我找工作的经历更好笑。有人跟我说,广州那边有一座写字楼,里面全是外国人设在本地的办事处。于是,我就跑到那座写字楼去,一家一家地敲门,问他们要不要请人。

当我敲到第十家的时候,刚好碰到他们的老板在,于是叫我进去面谈。十五分钟后,我得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份英语翻译工作,薪水还不错。

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觉得庆幸,自己可以在年轻的时候,那么地有胆识和勇气。这份工作的意义是非凡的,它让我的英语学有所用,让我接触到了许多供应商,也为我的外贸生涯打开了一条康庄大道。

我一直很喜欢香港歌手杨千嬅一首叫做《勇》的歌。正如它的歌词所唱:“我也不是大无畏,我也不是不怕死,但在浪漫热吻之前,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亦当是平地。”

人的一生,所惧何其多。正因为如此,勇气之重要,很多时候往往成了一件事情能否成功的关键。

2

刚进入销售行业的头两年,也是我职业生涯最鲁莽也最有勇气的两年。

有一次部门例会上,上司让我们多去出差见客户。我头脑一热,马上申请了去香港出差。跟客户约好时间后,第二天一早就匆忙上路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香港,也是第一次出远门,没有人作伴,就这样单枪匹马地来到了那个陌生的国际大都市。我有一丝慌张,但转瞬一想,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向路人打听着来到地铁口,进入了迷宫般的香港地铁。出来地铁一路走一路问,穿街过巷,从湾仔到中环,再从旺角到葵涌,一天我就见了四个客户。

可是,从客户公司出来后,我心里充满了挫败感,因为此行基本是一无所获。虽然香港客户在告别时称赞我年纪轻轻就有勇气来跟他们谈生意,可是我想,光是勇敢有什么用?有勇无谋,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

回到公司,我惴惴不安,深恐上司责骂。没想到,上司不但没有批评我,还当着所有同事表扬了我,赞我勇敢。我才知道,原来在我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同事敢单独去那么远见那么多客户。我还是开了先河,实在是勇气可嘉。

那次,上司对我们说:“年轻的时候,有时你并不需要太聪明,只要有勇气,就能开山劈石,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说来也神奇,从香港出差回来后,我整个人都变得无比幸运起来,很快就拿下了一个小客户,然后又一个客户,到了第四个月,我又拿下了一个大客户,我的职场生涯简直像开了挂一般。也许真如上司所说,当一个人内心充满勇气时,便会无所畏惧,连困难也会为你让路。

3

我高中的同桌玲是个外表平凡的女孩,左腿不是很灵活,走路一拐一拐的,学习成绩也很一般。为此,她很自卑,从来不敢高声说话,连走路也是低着头。

有一次课间的时候,我听到她在小声地哼歌,简直如同黄莺出谷一般婉转清亮。我说:“玲,你唱歌这么好听,如果去比赛,肯定轰动全校。”

玲羞涩地笑着说:“我长得这么丑,上台肯定会吓死别人。”

很快,元旦就到了,学校要搞晚会,我们班报了一个大合唱的节目,要选一个同学出来领唱,班主任就让同学们毛遂自荐。有好几个同学都试唱了,可都不尽人意。我看看玲,她的眼神晶亮晶亮的,手藏在书桌肚里,拳头紧握,一副有所期待但又很害怕的模样。我知道,她真的很想尝试,却不够有勇气。

我决定帮她一把。我趁她不注意,出其不意地把她的手从桌子底下拉来,高高地举了起来。玲吓了一大跳,挣扎着想把手放下,可是老师已经看到了她,并让她起来唱一小段。

玲只好唱了起来。刚开始时,她还有点害怕,连声音都在发抖。可是唱完第一句后,教室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惊呆了。

那一次的元旦晚会,玲用她的嗓音征服了全校师生,老师更是安排她做了我们的文娱委员,让她来教我们唱歌。

鼓起了勇气、放开了歌喉的玲慢慢就变得开朗活泼起来,走路虽然还是一拐一拐的,但已经不再低头。她面带微笑的模样真的很美,同学们都亲切地叫她“黄莺”,仿佛早已忘了她不灵活的左腿与平凡无奇的相貌。

谁天生就有一身“豹子胆”呢?很多人,在那些自卑而内敛的时光里早已经修炼了一身的本领,可就是因为缺乏勇气和自信,让自己的才华成了深巷子里的好酒,错过了很多机会,浪费了许多时光。

如果能勇敢一点,可能一切都会不同。

4

王健林不久前说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清华北大,都不如胆大。”

深以为然。当别人还在畏首畏尾怕这怕那时,胆子大的人已经勇敢地迈出了步伐,吃起了螃蟹。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想得再多也不如动手开始做。有时候,看似很难的事,一旦我们鼓起了勇气,开始动手做,一切困难便会迎刃而解。

不够聪明无所谓,只要有勇气去尝试;失败也没有关系,只要有勇气不断尝试。年轻的时候,很多人都缺少智慧,那也没关系,只要有勇气去尝试,我们就还有成功的可能。

在漫长的人生中做自己最重要

不是每个大雄都能遇见哆啦A梦

文/李阿宅

周末去看电影《哆啦A梦》,结尾的时候,闺密抱着我的胳膊哭傻了。我放眼望去,身边的男女老少都在抽鼻子。

对于孩子们来说,这只是一部不错的动画电影。对于那些在黑暗中抹泪的大人而言,我想,也许是勾起了他们很多的回忆吧,不单单是有哆啦A梦陪伴的日子,还有那些在成长中从你身边消失的人。

我不看动漫,对于我而言,哆啦A梦的意义和光头强是一样的。闺密一脸鄙视地看着我手里镜片模糊的3D眼镜,问我为什么会哭。我说:“我的眼泪不是为了童年,不是为了拥有任意门的哆啦A梦,也不是为了结尾那句煽情的‘让结伴的朋友得到幸福,就是离开的时候’,而是为了那个笨拙的叫作野比大雄的男孩。”

生活在东京的野比大雄,不聪明,不能干,善良敏感,还总是被班里那个强壮暴力的男孩欺负。大雄的成长史,其实是每一个笨小孩都曾经历的黑暗过往。我在看着大雄被胖虎打倒,又用尽全身力气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的时候,突然想起初中班里的一个男孩来。

我们都叫他悟空,因为他大大的招风耳配上瘦小的身材,看起来确实像一只滑稽的猴子。在初中时代,有两种学生最受欢迎:一种是头脑聪明成绩好,轻而易举就能将数学题解答出来的好学生;另一种就是不学习,但是打架厉害,永远一副桀骜不驯的姿态,或趴在最后一排睡觉的不良少年。就算不属于这两种群体的任何一种,可是只要你嘴甜腿快,也能拥有自己的一个小团体。可是,偏偏悟空都不具备,还倔强得要死,所以悟空总是一个人上厕所,一个人趴在课桌上做练习题。

学校门口是一条百来米长的小吃街,悟空的父母推着三轮车在里面摆了一个卖煎饼果子的摊位,打上一个鸡蛋,1.5元一个。10年前的小县城,在网吧玩一个小时才1.5元,男孩子们为了能在网吧多打一会儿游戏,就把午饭省掉。可是不吃会饿啊,于是他们就把悟空堵在厕所门口,攥起拳头冲着他身上打两下,先给他点颜色看看,接着谈条件,命令悟空以后带4个煎饼果子来教室。

那几个男孩子都比悟空足足高出一个头来,悟空一声不吭地红着眼仰着头盯着他们。悟空那么瘦小,他们的拳头又那么结实,拳头打在他身上多疼啊。悟空再笨,肯定也知道为了几个煎饼果子挨打不划算啊。可是,第二天中午,悟空依旧两手空空地回到教室,耷拉着头,抱着物理课本背书。

男孩子们从网吧回来后,没有看到午饭,自然是非常懊恼。大步流星地走到悟空面前,伸出手把他从椅子上拖到教室后面的墙根。悟空真是死脑筋,也不反抗,虽然眼里噙着眼泪,但是仍旧抿着嘴唇,眼睛死死地盯着手里的物理课本。

男孩子们一拥而上对他一阵拳打脚踢,悟空仍旧不哭,只是脸上露出疼痛不已的表情。我是班长,手里握着一堆男孩子们不良行为的证据,随便举报给老师,他们都免不了要挨处分。于是我以此要挟,喝令他们放过悟空。

悟空在男孩子们的起哄声中缓缓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捡起地上被踩烂了的物理课本,回到座位上。

后来我想,我当时的行为并非是为悟空解围,而是少女的英雄主义情感爆棚,想如武侠小说中充满正义的绝世高人从天而降斩妖除魔一样,赢得周围人的喝彩。如果是一部纯爱小说的话,那么悟空应该被我感动,从而暗生情愫,独自坐在某个角落里,暗暗地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可是生活哪能都按着小说里的套路发展啊,悟空没有暗恋我,我们之间仍旧和以前一样没有太多的交集,悟空依旧那么笨,甚至气得数学老师拿起黑板擦,冲着他的位置丢过去,说:“猪都比你聪明。”

中考前,职高的老师来学校招生。班主任找悟空谈话,告诉他从家庭状况到学习成绩,他去上职高都是最明智的选择。其实悟空的文科成绩不差,在班里都是排得上名次的,但数理化真是烂得一塌糊涂。

悟空拒绝接过班主任手里的报名表,一秒也没有犹豫,说:“我还是想试试。”

中考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悟空,只是听说他以高出分数线5分的成绩低调地考到了实验中学,高考后去了南方的一所二本大学。

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挺为悟空高兴的,那个笨小孩不停地加快步伐,终于能够赶上同龄人的队伍,可以像大部分人那样,在大学毕业后,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娶一个合得来的姑娘,如此安稳地过一生。

可是他是那个从小就被人骂“笨得要死”的悟空啊,变聪明哪有那么容易啊。大二那年,他又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肄业去了北京。

悟空学的是动力工程专业,如果幸运的话,将来是可以进电力系统那种油水颇高的行业的。但是悟空毅然决然地递交了退学申请,在父母的责骂声中,踏上了北去的火车。

每年有多少人拥入北京的街头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们背负着的梦想有没有悟空沉重,更不知道北京的自考有多难,我只知道为了能够考进中国传媒大学,悟空一本接一本地背着厚厚的自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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