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地区三元构造概述——以武汉市为例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因征地引发的社会冲突矛盾日益增多,部分地区逢征必闹,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其中农村地区最大的矛盾就是征地矛盾,以及由征地引起的各类纠纷。
(一)征地冲突造成巨大的社会财富损失。
征地中,因征地方和被征地方无法就补偿价款达成一致,被征土地既无法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也无法进行开发建设,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同时,由于矛盾双方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化解征地矛盾中,造成了大量的额外经济损失。如果出现较大的征地冲突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也会对其他领域的经济生产造成影响;由于征地冲突,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信任危机,正常社会秩序被打破,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最后,征地冲突直接导致官民对立,动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合法性的认同,造成了人民群众与政府的直接对抗,影响到国家的执政根基。
(二)土地征收呈现出地域结构规律。
西方国家已进入城市化后期阶段,土地征收的规模相对有限。同时,其土地私有制下土地征收是完全自由贸易现实,土地征收行为完全是土地价格和比较收益的平衡,与空间区位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集职、住、行、贸等为一体的城市,其空间分布及扩展规律,无不是土地价格和比较收益的平衡;乡村城市边缘区;城市影响区;、城市远郊区;、市区外缘区;、内缘区;等术语,表面上是描述城市与乡村的二元结构关系,实质却隐含着土地价格和区位的差异,是土地征收发生与否的核心要素。
发展中国家现今大都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即土地征收现象发生频繁的时期,但由于各国土地制度的差异,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共性的问题是可能存在法律执行成本高和制度失败有学者研究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土地征收,指出土地征收的合理价格的四个因素中空间区位排在第二位。这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空间区位或地域部位都是构成土地价格旳重要要素。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通过土地征收来实现城市扩张的模式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主要方式我国是土地公有制国家,土地征收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政府在土地征收实施中完全处于主导地位,同时由于交易主体不明晰,土地征收研究远比西方发达国家复杂。
城乡结合部是土地征收发生最为集中的地域,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区域°,这也侧面说明土地征收的空间地域差别已得到广泛地认知。2021年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年1月,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城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也有参照执行标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也正在酝酿出台。可见,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改革已经对地域空间差别有所考虑。
1.2国内外研究进展
征收,其本身含有为公共利益剥夺公民某项权利之意,其目的是为避免私人交易过程中的价格过高。只要存在公有权和私有权,征收就一定存在。土地征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土地征收过程必须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土地征收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最终可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来补偿被征地者的损失,并改善包括被征地者在内的大部分人的福利。
1.2.1土地征收研究进展
土地征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是众多学者研究的重点。但土地征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征地补偿,征地程序以及由征地引发的征地冲突的研究。
(1)公共利益问题的研究。
美国城市发展水平较高,征收相关法规较为健全,但是美国还是没有将公益私用;和纯粹私用;界限分清,使人们对公权私用充斥着忧虑。在我国,土地征收范围过宽,已超出公共利益;的范畴,私权被公权剥夺的现象日益增多。超出公共利益;范畴征收是征地侵权的主要类型之一。
针对上述问题,有学者通过对《物权法》的研究,提出必须厘清法律中公权主体和私权主体地位,提议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土地征收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学者以法学和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探讨研究了公益性用地界定方法,为征地改革中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提供了依据。
(2)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假设征收不进行补偿,就会激励政府过度征地,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国外学者提出,征收时不应该由政府补偿,甚至提出完全取消政府征收补偿。他们认为征收补偿过高会激励原财产所有者过度投资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增加政府征收成本,导致资源浪费。征收补偿过低又会造成政府肆意扩大征地权和对利用土地者带来负面刺激。
我国按原用途对农用地进行补偿,针对此问题,我国学者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学者提出按照征地后用途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确定方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征地补偿的提议。但也有学者提出农地征收按市价补偿标准;无法满足公平会带来系列社会问题。为此,部分学者提出征收补偿应体现价值平衡,税负平衡,利益平衡原则。
(3)征收程序的研究。
国外征收程序各有差异。美国征地程序大致可分为公告听证,补偿价格评估以及初次协商,法院调解,公民组成的民事陪审团审定,判决支付等环节。法国土地征收分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规定了专门的救济途径,在行政阶段可向行政法院起诉,在司法阶段可向普通法院的征收法庭申请救济。日本和韩国土地征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在土地征收最开始进行公共事业的认定,根据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程序处理。总的来说,国外土地征收程序较规范,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征地程序,征地程序中都含对公共事业界定环节,保证了征地公益性原则。
目前,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大量的土地征收纠纷出现。众多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对我国土地征收程序改革完善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提议。
2土地征收地域结构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土地征收并不是一种随机、偶然的事件,土地征收是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制约引导下,遵循一定市场经济规律在某一区域所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由于受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多因素影响,地域空间上就会呈现出单纯受某一种因素影响区域和同时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区域,构成一定的地域结构分布。
地域结构的形成是多种作用力引致的,不同作用力就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结构。冷战时期,由于中苏对立,在地域空间上就形成了西方阵营主要以欧洲、美为代表)和东方阵营(以苏联、中亚地区部分国家为代表)的地域结构分布,这主要是以军事力量为基础的作用力形成的地域结构分布。在文化上,由于宗教信仰的相同,伊朗、阿富汗、也门、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以伊斯兰教为国教和多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在地域上形成了伊斯兰教区域。地域分化以及地域结构的形成原因很多,大体上有社会原因、经济原因、行政原因等,而某种地域结构的形成,往往是多种作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2.1地域结构产生
地域结构的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可以预知,社会初期是一种一元结构形态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区域发展速度差异,在地域上就产生了经济发展较快区域和经济发展较慢的区域,社会中也会出现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政治上也会出现了民主地区和落后地区,多元结构也随之产生。
2.1.1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1957年,缪尔达尔提出地理二元经济结构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经济相对发达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二者并存形成二元经济结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是一个多因素互相作用,非均衡发展过程。由于发展速度的不平衡,在集聚因素的作用下,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越来越快,经济不发达地区会变得更加贫穷,不平衡程度进一步拉大。
2.1.2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二元社会结构是指在城市和农村,因为制度因素城市居民和农村农民在各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各自形成相对独立的社会单元。二元社会结构将城市和农村分割成两个单元,可以从户籍、社会生产经营方式等角度进行初步划分,城市居民拥有非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工业及服务业生产经营;农村农民均为农业户口,主要从事种植业,畜牧业生产经营。城乡之间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存在着极大的差距,城市户口意味着更多的福利待遇。
2.1.3城乡二元政治结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落后的农村在政治上必须服从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的各项安排,农村和城市分裂后,就在地域上产生了二元政冶结构。在我国,农村最小的政治单元代表为村委会,城市为居委会。城市往往集聚更多的社会精英,他们更透彻理解一些民主制度、更会运用的法律赋予他们的政治权力去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农村相对蔽塞,对文化程度不高的乡村人口来说,虽然法律也平等赋予他们政治权利,但因为各种原因,行使起来相当困难,只能站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大门之外,农村在维护自身利益上发不出声音,是一个政治沉默的区域。
2.2地域结构的发展
二元结构理论采用两分法;对某一类现象的地域结构进行划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地域结构的变化日益复杂化,其形成过程受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多重因素的作用影响,单纯受某一种因素影响作用地域并不多见。以经济(或社会,政治)因素作为横坐标,社会(或政治、经济)因素作为纵坐标,从原点引虚对角线建立一个直角坐标系,见图2.1。在这里定义原点为农村中心点,对角线另一端点为城市中心点,此时就会在地域上存在一个经济、社会都属于农村特征的b区(一般属于偏远农村地区)和一个经济、社会特征都属于城市的a区(一般属于大城市中心地区)。这是二元结构理论解决的问题。
但是实际上还存在一个具有农村经济特征和城市社会特征的c区(如城中村,以及农村社会特征和城市经济特征的(如农村小集镇。二元结构理论无法解释c区和d区这一类区域存在的原因。
3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实证研究..........26
3.1研究区概况.........26
3.2武汉市土地征收基本程序简介........26
3.3研究区土地征收的地域分布........26
4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的特征分析...........36
4.1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城市中心.......36
4.2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城乡结合部.........36
4.3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偏远农村地区.......37
5研究结论与展望......39
5.1土地征收在地域上呈现出三元结构分布........39
4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的特征分析
土地征收是城市扩张的重要手段。由于不同地域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及规划、区位等方面的差异,土地征收在地域空间上呈现出三元结构分布,即城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区三种不同的类型区域。城市中心区土地市场活跃,用地需求较大;城乡结合部是城乡不均衡发展下的产物,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是土地征收行为发生的主要区域,征地成本较低,征地后往往以工业,仓储物流用地为主;偏远农村区土地比较收益率低,征地往往是以高速公路、铁路、输变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工程需要而进行的零星征地。
三元结构在地域上表现出了各自差异性,正确认识这些差异性,对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征收上制定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十分必要。结合上述分析结论,下文对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的特征进行分析。
4.1土地征收地域三元结构城市中心
城市中心土地征收具有如下特点:
(1)土地市场竞争激烈,土地征收后的土地增值收益较高,因此地方政府可供支配征地补偿资金较充裕;
(2)城市中心土地征收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为主,夹杂少量的集体土地征收;
(3)城市中心人口集中,商服业发达,经济发展较快,土地及房屋征收后,被征地居民可选择的就业机会较多;
(4)由于城市中心居民维权意识较强,同时因各项社会管理较为完善,城市居民维权抗争的成本较低,如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城市居民会毫不犹豫选择抗争。这对于该区域的地方政府而言是一种很好的警示。
例如,武昌区、江岸区属武汉市政治文化中心,目前主要涉及旧城改造,进行地产幵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地铁、城市快速通道建设。江汉区属于武汉金融中心,武汉市传统经济中心。汉阳区、青山区、轿口区原属于武汉市传统工业区,目前面临着大量的工业厂区搬迁,拆迁量大,但是由于大部分是原国有企业厂区,职工安置有一定的保障,搬迁矛盾还处于较平稳的现实。
5研究结论与展望
过去专家学者对土地征收的研究都集中于政策与法律以及土地补偿标准上的研究,定性研究居多,例如对于征地公共利益的界定,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等内容。对于土地征收的研究稍为深入就陷入了一种窘境,就是对土地征收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的相关提议都过于笼统,尤其是缺乏针对性的对比研究。少数学者认识到了这个问题,重点对城市边缘区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了土地征收矛盾大部分集中在此区域,但是这些征地矛盾频发的区域在那里,范围大致多大,以后演进的趋势怎样,大家都还未触及。
5.1土地征收在地域上呈现出三元结构分布
土地征收在地域空间上呈现出城市中心、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地区的三元结构分布。对于一般城市而言,城市中心一般是政治中心、经济中或文化中心,无论是政治影响力,还是经济实力,文化影响力都在该区域处于领导地位;城乡结合部,顾名思义,处于城市中心和偏远农村地区之间,一般在城市中心外围呈现出环状带状分布;偏远农村地区,在空间距离城市中心较远,处于城市边缘区域,呈现出与城市中心较大反差的景观特征。
5.2城乡结合部是征地矛盾冲突最为集中的地区
城市中心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地区用地成本符合;曲线规律,城乡结合部用地成本最低。各区域征地数量符合;曲线规律,城乡结合部是土地征收发生的主要区域。
城乡结合部土地征收既受到城市各类因素影响,也受到乡村各类要素影响,属城乡之间土地征收过渡区域。由于城乡结合部与众不同的区位特点,城乡结合部是土地征收的主要区域,也是征地矛盾发生最多的地区,征地矛盾表现得也较为激烈。该区域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均衡,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交杂,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混杂,补偿标准的差异等等都注定了该区域的矛盾最为集中的区域。
5.3城乡统筹是解决土地征收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土地征收三元结构所引发对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新思考。政府通过土地征收使城市获得发展所需要的土地,因此,城市也应该承担起被征收农户安置的义务。长久以来,我国都是以牺牲农村地区的发展来推进城市的发展,人为的将城乡进行分割固化,农村土地被征收后转化为建设用地,为城市提供发展空间,那么发展起来的城市必须承担起农村地区失地农民安置的义务。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