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法”的发展及其评析
引言
自实施经济改革政策以来,为实现对经济与社会的有效管理,为成功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并不断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越南制定并完善了相关法律体系,其中也包括投资方面的法律。制定投资法律是为了更好地激励投资、吸引投资。然而吸引投资并非易事,投资者有权自由选择投资的形式与区域。因此,如何吸引投资需要通过建立有足够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来实现,而完善健全的投资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2005 年出台的越南《投资法》为给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创造一个适宜的法律环境进行了努力;然而 2005 年《投资法》仍然存在多方面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和企业造成了阻碍。为此,越南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在 2005 年《投资法》的修订基础上通过了 2021 年《投资法》。新的 2021年《投资法》是对 2005 年《投资法》的完善,补充了较多新的内容:如取消对不同经济成分企业间的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取消繁琐的注册手续;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改革国家在投资活动方面的管理职能。对于越南投资法律制度的研究,目前中国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对越南投资环境、投资政策以及投资前景的分析,或者是对越南投资法律制度的简介性介绍,较少分析、总结性的成果;而且主要是从经济学角度论述。黄若君的《越南投资法律环境分析语投资对策》,佴澎、薛铨的《越南投资法研究以 CAFTA 协议为视角》,陶斌智的《中越投资法比较及越南投资法新发展研究》,这三篇文章主要分析越南《投资法》的内容以及对比 CAFTA 和中国之间的区别,但均未深刻指出《投资法》的缺陷。王书华在《越南投资法律制度研究以中国企业投资越南风险分析为视角》中主要集中分析中国企业到越南投资会面临的风险。认为越南的投资法律制度不断变化、具有与众不同的投资环境。王书华实证分析了可能存在的三方面法律风险,即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执行不严格和法律冲突带来的投资风险。
目前越南国内的研究尚停留在分析 2005 年越南《投资法》的内容,指出其优缺点及执行路线,如:段中坚硕士《2005 年〈投资法〉的一些不足》,阮庭供硕士《〈企业法〉与〈投资法〉生效一年后:需做的事情与优缺点》,阮庭供硕士《实施〈投资法〉与〈企业法〉:以体制改革为视角》等;另外还有教材,如:河内法律大学《投资法教程》,司法部《投资法简明教程》,黄珠江《〈投资法〉和问答题系列》等。2005 年《投资法》经过九年实施,表现出若干限制与不足,很多专家提出意见需要修改该法。对如何修改 2005 年《投资法》的讨论较多,学者们提出了诸多方案,如:计划与投资部发布的《〈投资法〉:许多条款需要修改》, 计划投资部法制处副主任郭玉俊《完善〈投资法〉》,范右泓泰博士《〈投资法〉需全面修改》等。2021 年 11 月 26 日,越南国会在修订 2005 年《投资法》的基础上通过了 2021 年《投资法》。到目前为止,越南国内对新修订案的研究付之阙如,尚未有学者对《投资法》的新内容与新变化进行研究。本文旨在做出这方面的尝试,即分析该法的新变化,指出还有哪些不足,提出加强 2021 年《投资法》实施的若干提议等。大量的文献表明对越南投资法进行的研究,大多数越南学者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分析 2005 年《投资法》内容、缺陷、积极贡献和作用。本文通过规则研究方式以及历史分析的方法分析 2021 年《投资法》的新变化及其评价,提出了如何执行 2021 年《投资法》的提议,以便提供给越南和外国投资者参考。
一、越南投资法律的发展过程
(一)越南投资法律的问题
越南投资法起源于 1987 年部长会议做出的《对于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的第127号决定》以及1988年3月22日做出的《对于国营工业企业条例的50/H BT号决定》。上述文本是对于调整与管理国内投资活动的初始文本。之后,越南政府继续建立并完善了一些调整国内投资的法律,如:1990 年《公司法》、1994年《私营企业法》、1999 年《企业法》及其 2005 年修订案、尤其是 1994 年《国内投资激励法》及其 1998 年修订案。越南国会于 1994 年 6 月 22 日通过的《国内投资激励法》是第一部全面规定越南国内投资激励的法律文件。在实行《国内投资激励法》的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不足:如大量投资领域不予开放、对投资者资格要求过高、投资手续极其繁琐、激励及优惠政策不太令人满意等等。因此,越南国会于 1998 年 5 月 20 号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内投资激励法》。越南政府通过该法明确表明,越南政府希望通过吸引投资、合理使用国家资源,推动越南工业化、现代化事业,最终实现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在吸引外资方面,越南政府于 1977 年 4 月 18 日作出的 15/CP 号决定是第一部激励并调整越南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活动的法律文件。在越南实施全面革新事业的背景下,1987 年 12 月越南国会颁布了《越南外国投资法》。这部法律对建立及完善投资法律框架、调整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活动具有很大影响。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施行,该法的具体内容显露出一些缺点与不足。为创造一个完善的法律框架、给外国投资者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越南共产党与政府于 1990 年、1992 年、1996 年与 2000 年对《国外投资法》进行了数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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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5 年《投资法》的问世
为与全球经济接轨、加快经济发展,越南政府在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并考虑国家现实国情的前提下,颁布及修改了多个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如《企业法》、《国有企业法》、《合作社法》、《贸易法》、《土地法》等。上述法律的有机组合,构建了一个形式上较完整的投资法律体系。然而在实际运行中,上述法律体系表现出了一些不足和缺陷。具体表现如下:首先,由于大量关于投资的法律都是单行法律,缺乏体系性,造成了投资者之间、投资资金来源之间及经济成分之间的差别待遇。这些缺陷已经对加快吸引投资、扩大经营环境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其次,自从越南改革开放以来,签订了许多涉及投资的双边与多边协议,这就要求越南遵守国际贸易规则。而越南对国内投资与国外投资分别立法、差别待遇的做法不符合国际规则。为了融入全球经济,越南必须遵守国际手机游戏;规则,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因此,摒弃内外有别的立法模式,构建统一的《投资法》,成为越南改革事业、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需要,同时也是主动融入国际经济的客观需求。同时,新的《投资法》应符合党和国家的经济改革路线:继续制定并完善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主动积极融入国际经济。新的《投资法》应致力于改善投资法律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新法应为各种经济成分及各种类型的投资者设立一套具有共同性、统一性及平等性的法律框架。新法应改正及完善以往两种不同的投资法律体系并行所造成的缺陷及不足。新的《投资法》也要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越南政府参加了多个关于投资的国际协议,例如:在 AFTA 框架下关于投资的承诺书、关于东盟投资区(AIA)的框架协议、越美贸易协议、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的承诺等等。签订并实施上述国际条约,一方面要求越南开放市场,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或者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另一方面越南仍然需要有条件地保持一些国内生产保护政策,有计划、分步骤的开放市场。因此,亟需制定及完善法律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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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投资法》的内容及其变化评析........7
(一)2021 年《投资法》的内容.........7
(二)2021 年《投资法》评价.......9
三、2021 年《投资法》的若干局限...........13
(一)重大项目投资审批机制存在缺陷......13
(二)未彻底解决外国投资者身份认定问题..........14
四、加强 2021 年《投资法》实施的若干提议....15
(一)更加深入广泛宣传投资法律知识......15
(二)提高国家对投资管理的效果.........16
四、加强 2021 年《投资法》实施的若干提议
(一)更加深入广泛宣传投资法律知识
为使国内外投资者及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能够了解并深入掌握 2021 年《投资法》的内容,确保该法有效实施,政府应加强宣传,普及投资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加强投资者与相关政府部门对新《投资法》的理解掌握。尤其是在当前越南人民普遍法律意识不高,大多通过中介办理投资手续,被收取高额手续费、投资款被骗、投资手续不合法等情况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加强投资法律知识的宣传,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通过深入掌握投资法律知识,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降低成本、避免非法投资、提高投资成功率;对于国家管理机关来说,可以增强法律实施的合法性,避免给投资者造成不便。笔者提议:通过专题研讨会、专家交流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投资法律知识宣传。上述活动应向所有国内外投资者开放。通过这些形式,不断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对投资法律制度,特别是新法规、新政策的了解。计划与投资部、越南工商会以及各行业协会应发挥其与众不同作用,通过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了解投资者心声、收集投资者最关心 2021 年《投资法》的哪些问题、最想了解哪些内容,从而有针对性的举办交流会、培训班及宣传活动。在举办培训班时,要避免众多培训班千班一面、流于形式。培训内容要深入到法律规定最细枝末节的部分,尤其是模棱两可,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产生歧见的条文。通过参加这样的培训交流,投资者将逐渐主动参与 2021 年《投资法》的实施,发现其缺陷与不足之处,以便法律及时进行修改。
结论
越南完成国家统一之后,越南投资法律体系包括外国投资法律和国内投资激励法律两部分。涉及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法律颁布时间不同,其调整对象也不相同。造成不同投资主体间投资政策不同,投资待遇有异。而且这种差别待遇的情况一直延续下来,已经开始对越南吸引投资起到阻碍作用,其缺点日益凸显。同时,随着越南不断签订双边与多边条约,逐渐融入世界经济,开放国内市场、改革不合理的投资法律制度的压力越来越大。然后另一方面,越南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对本国市场维持一定程度的保护,渐进的开放市场也是应有之义。以平等对待各类投资者,给各类投资者、各类经济成分创造一个平等的舞台为宗旨,越南于 2005 年出台了第一部《投资法》。2005 年《投资法》的制定及施行是越南投资法律制度的一大突破,反映出越南政府希望在符合越南经济现实的前提下继续改革经济制度并履行相关国际条约义务。然而遗憾的是,2005 年《投资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很多缺点,未能大力推动越南吸引投资。因此,2021 年《投资法》在 2005 年《投资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对所有投资活动统一适用,并补充了多个新规定。新的《投资法》体现了越南政府为所有投资者构建一个公平、透明的法律环境的努力,也提升了越南对投资的吸引力。然而,除了积极的变化以外,投资法还存在一些问题,投资者仍然面临一些不便或不公平对待。为确保 2021 年《投资法》能够达到预期目的,为越南构建一个公平、有吸引力的投资法律环境,本文作者从法律宣传与国家制度构建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提议。由于 2021 年《投资法》刚刚出台,学界尚无深入研究,各类文献资料与前人研究成果均付之阙如,本文必定挂一漏万、谬误不少,希望得到各位老师的指点以求继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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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