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物质生产习俗的类型及传承
回族人从事种植业生产起步比较高,没有经过中国传统的刀耕火种及木锄等阶段,直接使用了木与金属的复合工具,如铁锄、镢头、锹、镰等,且由人力转为畜力。在作物栽培和品种选择上,由于回民分布在全国各地,且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选择最习惯使用的品种。从元朝开始,回民就广泛种植小麦、大麦、稻、谷、玉米、荞麦、糜子等粮食作物;种植胡麻、大麻、芝麻、花生、油菜、向日葵等油料作物;种植白菜、萝卜、胡萝卜、韭菜、土豆、甜瓜、葱、香瓜、南瓜、西瓜等果瓜蔬菜。在《肃州旧志》中,尚有回回葱、回回甜瓜的记载。回民还喜欢种植从波斯传到中国的石榴、葡萄等。在技术上,从元朝开始,就推广套种、轮作等先进的耕作制度。而回民对农作物的栽培方法,大多数是在生产习俗中进行的。而这些习俗,又几乎是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那里学习来的。在整地、选种、播种、铲趟、收割、脱粒、贮存、加工等具体作业规程中,也形成了回族生产的一些习俗。回民重视种植业,认为这是人祖阿旦操作过的职业,也是许多先贤的遗风。
回民除了从事种植业生产外,相对来说对养殖业更为熟悉。因为伊斯兰教产生于阿拉伯社会从部落游牧经济向商业经济的过渡时期。《古兰经》上说:“那个主,他给你们把大地造为铺垫,为你们在那里设置了许多路线,并由天空中降下雨水,借以创造了种类不同的植物。你们吃吧!你们牧畜吧!那里面对有心眼的人,一定有种启示呢!”穆罕默德曾说:“安拉所差派的先知,大都牧过羊。”有人问:“使者啊,你呢?”答日:“我也是如此,我曾在麦加附近给人牧过羊。”这对中国吲民也有一定影响。回民的养殖业,既与种植生产有一定关系,更与加工业、商业有密切的联系。回民最普遍的养殖种类是羊、牛、骆驼、鸡、鸭、兔,其次是马、驴、骡,忌养猪。回族的养殖业习俗特点很明显。皮革和羊毛、驼毛的生产加工与肉食乳品的食用生产并举,有多种生产习俗。养羊的民俗继承在回族养殖业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在回族经济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与回族人民的生活关系最密切,因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养羊的良好习俗。回族民谚道:“汉民有钱盖房,回民有钱养羊。”回族人过古尔邦节有宰羊的习俗。留念已故之人要宰羊,平时也喜欢吃羊肉,且羊皮、羊毛、羊绒可加工出售。在回族民歌和俗语中,“羊”占有很大的比重。有一首回族“花儿”赞扬羊道:阴山阳山(哈)山对山,牧民们爱的是草山:合作社的牛羊布满山,仿佛是草坡上开的白牡丹。
回民牧羊还总结出了一定的经验:“春放避风湾,夏天放高山,秋牧溜地边,冬天放平川。”
骆驼是沙漠之舟,是回族发展中重要的运输工具。穆罕默德传教前就拉骆驼经商。回族在历史上出现过不少“骆驼客”,有“骆驼不怕驮,就怕偏了驮”之经验。在北方回民养骆驼的很多,有的一家养几十峰驼。回民还喜欢养黄牛,认为养牛既可生产,又可食用。回民养牛很有经验,民谚日:“饲料铡成芰子,黄牛喂成磙子”;“牛是家中宝,常吃露水草”;“牛要喂饱,马要夜草”;“牛喂三九,马喂三伏”;等等。为了珍惜粮食,改善生活,回回几乎家家都有养鸡的习俗,表现了回族妇女勤俭持家的良好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