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俗及其变化的过程及其特点
市民可分老市民(即老户)与薪市民(即新户)两种,所谓老市民是指在都市定居了三代以上者,三代以下则为新市民。老户中又可以按不同时代来划分。比如古都北京,古代属燕国,现难以探寻当时的老户,但元、明、清三代的老户却可以划定。特别是明朝,朱棣进京,有不少江浙人“随龙迁入”;清代顺治进京,亦有不少东北人“随龙人关”。这些在当时属于迁人的新户至今已祖居十几代了。
城市的不断扩大,其内部民俗必然出现区域性差异,老户、老城区的民俗受到新户、新城区民俗的影响,从而发生变异,旧俗也出现许多改观现象,如由繁改简,新旧合璧,半新半旧,逐渐向新俗演进。比如大都市上海,在宋代时还是一个小镇,后逐渐成为小县规模。鸦片战争后,上海“十里洋场”飞速建成。新中国成立后,更是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发展,呈现日新月异景象,成为我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在民俗方面呈现出中外交流、城乡交融的与众不同风情。在大力发展工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各地“工业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许多旷野荒坡利用机械夷为平地而建成新的城镇,聚集来自五湖四海的务工者。他们各自的风俗习惯,将不断渗透和变融,新的都市民俗亦将逐渐显现出来。
我国城乡民俗的融合现象十分显著,城市中心以外的近郊及郊区,总是城乡风貌交叉互存,即城中有村,村中有城。各大都市的近郊地带都汇聚了大量的传统村落风俗和城市风俗,融合成一体,如北京的丰台、通县、高平,上海的闵行区、浦东新区,沈阳的新城子区、东陵区等。大片城郊村落都是城乡交接区。郊区的村民保持着乡村与城市的双重民俗特点。
在大规模的文体活动中,村民总会把出自乡村的节目拿到城市参加演出,如秧歌、龙灯、高跷等,呈现出城乡民俗汇集的景象。城乡民俗的融合,使得一部分村民改变男耕女织的生产惯制,逐渐受到商品经济的制约,因而发生变化。有的弃农经商,有的改种粮食作物为经济作物,有的到商贾大户门下打工,有的转卖土地顿获巨金而转营他业。大城市灯红酒绿,使得部分村民尤其是妇女们竞相仿效,在服饰、饮食、社交等方面崇尚虚荣,呈现“世富人贫”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