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的衣食住行别具特点
鄂温克族历史上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是我国北方人口较为稀少的一个民族,在黑龙江省的人口为3000多人。主要分布于嫩江、讷河、齐齐哈尔等市、县。1957年统一其族名,称“鄂温克”,其意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
鄂温克人的生活是以射猎为主、以捕貂为业,这和他们长期居住在深山密林的环境关于,其畜牧业是后来兴起的。
驯鹿鄂温克人被称为“牧鹿人家”,他们最早收养的牲畜就是驯鹿。驯鹿原是一种野鹿,鄂温克人称其为“索格召”,在将其驯养为家畜之前,驯鹿是鄂温克人猎获的对象。据传说,很早以前,有八个猎人上山去狩猎,他们捉住了六只“索格召”的幼崽,带回家后,女人和孩子都很喜爱幼崽。于是便用树枝围栅圈养起来,从此野鹿便成为家鹿。
“索格召”不大怕人,性情温顺,愿意与人接近,善于在森林、沼泽和雪地里行走。聪明的鄂温克人在畜养“索克召”时,改其名为“鄂伦”,其意即是驯鹿,每只驯鹿的脖子上都拴上铃铛。
驯鹿的形象很有特点,角似鹿,头像马,身似驴,蹄似牛,俗谓“四不像”。身高约一米,身长约两米,喜食苔藓类植物,耐寒,夏天喜吃蘑菇和嫩叶。鄂温克人牧养驯鹿,是散牧,不需要圈养,也不储备饲料,夜晚散放林里觅食,天一亮自动回住地睡觉。其蹄尖锐而宽大,善在密林中、雪地上、沼泽地中长途跋涉,其寿命高达20年以上,能驮运东西,可负重40公斤,冬季日行20公里,夏天日行10余公里,行前要喂点盐,一呼即来。
驯鹿被鄂温克人称之为“森林之舟”,平时十分爱护,轻易不宰杀,据其毛色、年龄、性别都亲切地给它起名。驯鹿也能记住自己的名称,主人一呼,从远处便跑回来。母鹿一年产一胎,偶有双胞胎,鹿奶是美食,其肉是美味。对孕鹿和小鹿加倍保护,使役时,不让孕鹿驮重物,出汗时禁止饮水,以免流产和得病。幼鹿在哺乳期,禁止用手抚摸,如被抚摸,母鹿便不认其子。为了保护小鹿,在小鹿旁禁止烧林木、桦树皮和枫木,因其气味能使小鹿中毒。
驯鹿是鄂温克人的财富,每家都牧养数只或数十只。
猎犬鄂温克人有牧养猎犬的习俗,每家都牧养猎犬几只或数十只。猎犬是猎人的忠诚朋友和卫士,是狩猎时的得力助手。
训练猎犬要从小训练,一岁时,就要带猎犬去狩猎,去时不喂食,使其在饥饿现实,让其嗅灰鼠的气味,训练其嗅觉的敏锐力。出猎打到的第一只灰鼠,喂猎犬,使其对灰鼠的气味更加敏感。
到猎犬三岁时,猎人带猎犬去嗅大兽的踪迹,让它去撕咬受伤的大兽,特别是在猎获大兽时,把大兽的心脏喂猎犬,这样更能诱使猎犬勇猛地和大兽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