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新疆地区巴扎的格局及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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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新疆地区巴扎的格局及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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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新疆地区巴扎的格局及交易主体

近代沙俄外交官尼•维•鲍戈亚连斯基在《长城外的中国西部地区》一书中,曾对清代新疆的巴扎做了如下描述:“进入中国西部地区的任何一个城镇,你立即就会踏上一条狭窄的街道,根据天气不同,不是尘土飞扬,就是泥泞不堪。两旁是灰色的草泥围墙,在围墙上有各种小铺的黑门扇。有的地方人们就挤在墙边的棚檐下做买卖。到处都是人,有马车、有凹轮车,有骑马的、有牛驮,有时还有骆驼……敏感好动的萨尔特人(维吾尔人)喧闹着、喊叫着、互相谩骂着、很快地走动着,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这在汉人‘“巴扎”上是没有的。这里也有各式各样的商品、商店和作坊,但都另有一种风格,也更粗糙些,便宜些。”从尼•维•鲍戈亚连斯基的描述中可见,新疆农村的巴扎十分简陋。

乡村巴扎的基本格局是一条窄街加两旁简陋的店铺或简易的棚屋,甚至是用土块垒起的台面充作柜台用。所有的巴扎都是露天的,只有极少的街道上搭盖有棚顶,这在当地便是极讲究的了。新疆乡村巴扎的格局简陋,又加之乡民惯于就地而市的习俗,使巴扎处于一个自然甚至原始的现实中。

巴扎交易的主体是农民,占赶巴扎人数的90%以上。他们来赶集的目的是出售自己家里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然后买回生活必需品或生产资料。他们通过交易互通有无。

其次是手工业者,如铁匠、鞋匠、帽子匠、银匠、制革匠、铜壶匠、木匠等。这些工匠绝大多数不是专业的,他们是农民,只是在农闲时在家里使用简易的劳动工具生产少量的手工业品,然后到巴扎上去交换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以及为再次重复手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巴扎也造就了一批商贩,如布贩、面粉贩、水果贩、干果贩、杂货贩等等。他们在巴扎上所占的比例极少。这些商贩多数也是农民,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居住在巴扎附近的农村里,抽出家庭中剩余的劳动力来赶集,贩卖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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