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有哪些深刻的心理根源
一是逆反心理。逆反心理是人类一种比较常见的心理,尤其在青少年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青少年在心理上正处于断乳期,随着成人感的产生,独立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感到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已经不再需要别人“唠唠叨叨的指教”了,于是把正面宣传作反面思考,对榜样及先进人物进行无端否定,对不良倾向产生情感的认同,把打架斗殴看作是有胆量,把坑蒙拐骗视为有本事,把不分青红皂白的“哥们义气”当成侠肝义胆,把遵纪守法看成是胆小怕事……在逆反心理的支配下,于是不准干的事偏要去干,甚至有的把生他养他的父母杀死,有的把教他走正路的校长老师杀死。
二是侥幸心理。我们对某些人铤而走险,希望靠运气去获得利益时,常用“舔刀尖上的蜂蜜”来形容。“舔刀尖上的蜂蜜”有两种可能:吃到蜂蜜或割破舌头,这就要靠运气。这种靠运气来获得成功的心理就是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人人都会有的,当人们遇到压力、风险、危机而感觉忧虑时,心理会失去平衡,为了防止这种不平衡,人们往往“从好的方面想”,并从行动上寄希望于侥幸。例如学生的猜题压题、炒股者的炒股、买彩票者的买彩票,赌博者的赌博,都是侥幸心理的表现。在别人遇到许多可能有多种结果导致的忧虑时,我们总是劝他从好处想,实际就是强化他的侥幸心理以消除忧虑。
在许多违法犯罪中,侥幸心理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韩非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楚国荆山之南的丽水河中盛产金砂,当时有很多的人都在偷偷采集,于是官方下了一道禁令,捉到偷采金砂的人立即在街市上分尸示众,但是,偷采的人还是很多。有人问一个采砂人:“如果把天下都给你,但是要把你杀死,你肯吗?”采砂人说:“天下最蠢的人也不会答应的”。又问:“金砂比起天下来差得远,同样是死罪,你为何要冒着被分尸的危险来盗采呢?”采砂人说:“因为采砂不一定会被捉到啊!”这种“不一定会被捉到”,就是侥幸心理!
贪官之所以成为贪官,不是他们的书读得少,也不是他们的智商不高,不是他们不知道贪污受贿是犯罪的。但诱人的金钱等利益激活了他们潜意识中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位高权重,谁敢查自己?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谁又能查到自己贪污受贿的实据?强奸犯之所以敢于强奸妇女,不是他们不知道强奸是犯法的,是他们潜意识中的侥幸心理,认为被害者或者源于恐惧,或者源于名誉,不会去告发自己;毒犯之所以敢于贩毒,也不是不知道贩毒轻则坐牢,重则掉脑袋,也是侥幸心理让他们认为自己手段高明,不会被抓到……这就是许多人在受到法律制裁时常常感到悔之晚矣的原因。从某种角度上说,侥幸心理是违法犯罪的重要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