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婚姻与恋爱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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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婚姻与恋爱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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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婚姻与恋爱习俗

在壮族社会生活中,青年男女主要通过对歌来选择对象。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就学会唱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就学会唱情歌。对歌有的地方称为“唱风流”,一般在街头寨尾与外寨的青年对唱,其内容是相互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及夸赞对方的心灵美、家庭好等。通过节日活动、丧嫁喜事及歌场上对歌相互了解产生感情,双方自愿后,男方父母主动请人到女方家提亲,下聘礼。此外,壮族青年男女还通过抛绣球、跳扁担舞、赶集、串寨子等多种方式结识、相恋,也有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双方自愿,最后请人说媒成婚的。

一夫一妻制是壮族婚姻的基本形式,各支系都实行家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以通婚,但姑表不能结亲。侬人支系中,多实行单线姑舅表婚,即姑母的儿子与舅父的女儿通婚,严禁舅父的儿子与姑母的女儿通婚。

云南有的地方壮族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即婚后第二三天,新娘便回娘家居住,只在农忙或节日期间来夫家住几天,也称为“不坐家”。丈夫则每隔十天半月便要带上礼物前往女方家探望妻子,住上一两天,帮岳母家干些活。不落夫家的时间长短不一,视双方的感情进展而定,数月至数年不等,一般是女方怀孕后才正式来丈夫家生活,才“坐家”。

过去壮族的婚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办。男女青年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要父母同意才能完婚。

云南壮族的婚礼可分为四部曲:接亲、送亲、拜堂和回门。由于支系、地区的不同,在婚礼的各个环节上有不同的习俗。一般由新郎家准备好议定的彩礼及猪肉、鸡、糯米等物品让接亲队伍带往女方家迎接新娘。新娘在众多送亲者的簇拥下,告别家人前往新郎家,有的地方有哭嫁习俗。

送亲的队伍多数为步行,也有骑马和乘汽车、马车和拖拉机的。来到男方家门口,新娘进门的习俗也各有不同,如师宗沙人新娘进门时要接过一把锄头、一个葫芦,表示勤劳致富、多子多福。

文山土僚支系的壮人新娘进堂屋时有踢草墩的习俗,一脚踢开放在门槛上的四个草墩表示新娘有本事。有的要到天黑后新娘才能进家,并将完婚礼品对亲友展示,有的还要将礼品过称。壮族各支系都有拜堂习俗,在主婚人的主持下,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家族长老,四拜父母。宾客也纷纷祝愿新人白首偕老,永不分离。

当男方家宴请宾客时,新郎新娘要双双前来敬酒,先敬长辈,后敬小辈。一般在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带着礼物到女方家回门,有的新娘就居住在娘家而不落夫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落夫家的现象逐渐减少,“不坐家”的时间也越来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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