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为巩固战争胜利的成果、维护战后和平与安全而创建的国际性组织。它的诞生在现代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最早提出这一设想的是1941年8月14日由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共同签署的《大西洋宪章》。宪章表示希望,待最后摧毁纳粹暴政后,能建立一个“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这一提法后来被盟国普遍认为是未来国际组织的同义语,这是最初播下的联合国的种子。
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家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同年10月24日,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了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宪章规定联合国由6个主要机构组成,分别是: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联合国国徽的徽章是一个以北极为中心的世界地图投影平面图。地图的陆地为淡蓝色,水域为白色,八条经线延伸至南纬60度,纬线由五个同心圆表示。整个图案由两根交叉的金色橄榄树枝组成的花环相托,象征着世界和平。
由于这个图案较好地体现了联合国“维持国家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友好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的宗旨,所以1946年12月7日在纽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会议通过决议,将这个图案定为联合国的徽章。
1947年10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将联合国的白色徽章置于浅蓝色底旗的正中,作为联合国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