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民间的“天堂、地狱”的观念
旧时,很多地区民间有“天堂、地狱”的观念。老百姓常说:“天有九重,地有十八层。”天帝是诸神的统治者,也是人间命运的主宰,身处天地间的人死后的归宿全由天帝安排,魂居何处是根据他生前行善的功德大小论定的,功德越大,居住层次越高,离天帝越近,转世也就会越快。
自杀或行恶之人变为鬼魂后,也要根据其罪恶的轻重论定他在地狱的居所,罪孽越大,被压越深。这种人为的说教源于佛教的因果报应。
在甘肃民间,《三世因果经》为妇孺皆知。它描述了因果报应的基本内容:“骑马坐轿为何因?前世修桥补路人;穿绸披缎为何因?前世施衣济贫人”;“聪明智慧为何因?前世诵经念佛人;娇妻美妾为何因?前世佛门结善缘。”
天堂地狱说是现实生活的折射,灵魂与神鬼的联系是社会关系的反映。贫富苦乐的对立是形成天堂地狱之说的现实基础,灵魂观的产生出于先民荒诞的幻想,它集中表现在对祖先崇拜仪式上。灵魂的神化赋予祖先神秘的力量,成为血缘家族的保护神,早期祖先崇拜对象为部落首领,后来凡德高望重者及普通祖宗皆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