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苗族的社会组织-“埋岩”
苗族民间的重大问题大多通过“埋岩”来解决,各项村规民约也通过“埋岩”来制定与颁布。苗族社会的埋岩,已有几千年历史,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此后虽然不再埋岩了,但历代埋岩定下的民间法规,至今仍作用于广西苗族社会,人们依然依照埋岩法规行事,维护族内社会的安定。
埋岩范围有大有小,有村寨内部的,有邻近几个村寨的,有一条溪河流域范围的,有越州跨省方圆几百里的。融水县清代有105个小岩,分属20个方岩,和贵州邻近苗区合为一个总岩。
埋岩的方法是,选择一定时间和地点,确定范围而举行一定区域内的代表会议,针对某个问题或民间法律内容的规约,经过代表们充分的讨论与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做出决议,然后将一块长条石头在开会地点埋下,留半截露出地面。岩上不刻文字。岩一经埋下,其法律效力即产生,人人都得遵守而不得违反,其效力不经再次埋岩宣布废止便世世代代有效。有时开会议事后,虽不埋岩石,也称“埋岩”。
埋岩内容有四个方面:
(1)禁止类。禁止盗窃、重利盘剥、敲诈勒索、大秤小斗、买卖反悔、越界砍伐、跨界开荒、捉人田鲤、近亲通婚、强奸妇女、持强欺弱、仗众压寡等等。
(2)婚姻类。苗族社会婚姻制度的改革,通过埋岩进行。
(3)伦理道德类。尊长爱幼、尊重人格、崇尚人伦、怜恤孤寡等。
(4)战争类。当民族生存受到严重威胁时,通过埋岩来统一思想、组织力量、保卫家园。
埋岩制定的法律往往由善于编歌的人编成歌传唱,以便于大家熟知遵守。如流传于融水县四荣乡小东江村的《竖岩词》云:
岩石在山岭,岩石重千斤,弋阳撬回寨,摆在众人坪。喊来百个寨,聚来千个村,竖岩讲道理,个个听分明。道理藏石中,道理埋泥层,泉断理不断,山塌地不塌。树大树分杈,户多户分门,人多人分灶,燕多燕分窝。一村分一方,一寨分一岭,一家分一份,各个好安生。柴山莫乱砍,田地莫相争,房屋莫乱占,牛羊莫乱牵,瓜菜莫乱摘,田水分均匀。拧绳做一股,坚岩一条心。哪个心肠坏,手脚不整洁,盗牛又偷羊,挖窗又撬门,轻的罚银两,杀猪串内分。哪个心歹毒,烧山又烧屋,勾外来扰内,勾生来吃熟,粗绳来捆绑,活活埋下坑。不罚心不死,不埋不断根,坚岩定法理,教子又教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