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大瑶山瑶族的“石牌团”
石牌团是桂中大瑶山20世纪40年代以前的地方性的政治、法制、军事组织,由当地的瑶民参加,邻近几个村组成一个小石牌。以一个水系或山脉分界,将其间的村落组成一个大石牌。全大瑶山称“总石牌”。
其名称,有的以竖立石牌的地点命名,如“平免石牌”、“周琐石牌”等;有的以参加的户数命名,如“千八百石牌”、“五百四石牌”等;有的以参加的村寨数命名,如“二十四村石牌”、“九村石牌”等,大瑶山号称“三十六瑶七十二村”,总石牌又称“七十二村石牌”。
石牌团的领导人员有:石牌头人、甲头和军事领袖。“石牌头人”是自然形成的领袖,他为人公道、能说会讲、有胆有识、办事认真。石牌头人大都由男子担任,女子如果确有才干者也可以担任,如100多年前茶山瑶就出了一位名叫刘巴欠的著名女石牌头人。石牌头人取得民众信任后,办事若无大的差错,民众就会一直拥举他任职至逝世。
“甲”是石牌最基层的组织,由数户居民组成。“甲”的居民推举的领导人称“甲头”,协助石牌头人工作。甲头一经产生,其职位可以世袭,可以出卖转让。
石牌的军事首领或由石牌头人兼任,或在“起石牌”时,由石牌头人临时指定能率领、指挥石牌武装者担任,他往往是当地有威望的勇敢的人。
石牌团遇事要开会,这种会议俗称“会石牌”,它是形成民间法律制度的过程。会前由石牌头人先进行一番细致认真的社会考察,拟出若干项条款,然后通知各户主到指定地点集会,商讨草案。
草案一旦通过,就成为决议,决议的条款镌刻在石板上,或写在木牌上,并竖在会议地址,告知各户共同遵守,不得违背,这就是石牌。其内容少则三条,一般五条到十五条,多的有四五十条。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农林副业生产;维护男女间的婚姻关系;保护妇女;戒偷戒盗;规定居民发生争端时应遵循的事项;保护行商小贩;防御土匪和瑶山内外歹徒恶棍逞强滋扰;保护墓地;历史上反抗反动统治等。
处理民族内部重大事件,抵御外来侵扰的紧急事件,集合民众进行大规模行动,俗称“起石牌”。20世纪20年代,罗孟村苏扶割到平村苏公哈家上门为婿,因离婚而怀恨在心,一夜,邀其父亲和哥哥闯进苏公哈家,将苏公哈父子二人杀死。死者的家属报告金秀“百八石牌”。石牌头人陶道进等“起石牌”,率领金秀、白沙两村青壮年携枪到罗孟村,逮捕了三名凶手,并和罗孟村头人共同决定,对凶手处以死刑。凶手被押到平村杀掉,其家属被责令卖田赔偿苏公哈父子的“人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