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哲学中的人格主义有哪些核心内容
人格主义形成于19世纪末,创始人是b p鲍恩,是以美国为中心的现代西方宗教哲学流派,主要在新教徒中流行。g.h霍维森对人格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后来人格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鲍愚的学生a c.努德森、r.t弗卢埃林和e.s.布赣特曼等。当代人格主义的代表性人物是w.h.韦克迈斯特、p.a贝尔托契和r.n.贝克等。
人格主义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代表人物,他们的理论也各有特色,但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认为人的自我、人格是首先存在的,人格与世界密切相关而变得有意义;人格是自由意志的直接表现,具有自我控制性和自我创造性;人的认识行为是由人格内在品质所决定的,为了达到认识的目的,人的直觉只能依靠人格的内在经验,不能凭借推理和概念;每独自一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但也是有限的,每独自一人都会向往至高无上的、无限的人格,这样的人格就是上帝,上帝是每一有限人格的归宿。人格内部存在着美与丑、善与恶等不同价值观,它们作为道德的实体,时刻发生着冲突,所有社会冲突的根源就来自这种冲突。为了解决存在于社会中的问题,就需要个体调节人格的内部冲突,促进人的自我修养和道德的再生,这就要求人们必须信仰上帝。
通常情况下,人格主义者不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性,承认它是旧思维方式下产生的新名称。人格主义者把哲学史上那些承认或强调人、主体、自我作用的哲学家,都认为是自己的先驱或同道。在现代哲学中,他们与绝对唯心主义、实用主义和h.柏格森等人的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