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所宣扬和提倡的平等有何具体含义
佛教是宣扬和提倡平等的宗教。佛教为了寻求解脱生老病死的方法,而反对婆罗门的种姓制度,乔达摩.悉达多就认为解脱人类苦的根源,就是人人平等,自给自足。其平等的含义概括起来有四个层次:
1.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增一阿含经》云:“我法中有四种姓,于我法中作沙门,不录前名,更作余事,犹如彼海,四大江河皆投于海而同一味,更无余名。”认为“四种姓”应是平等的,反对以种姓、等级论人的贵贱高下,强调以道德的高低、智慧的深浅论人的成就大小,主张提升道德、智慧的修持以进入生命的理想境界。
2.众生平等众生,指有生命的存在。佛教认为不同众生虽有其差别性,但众生的生存、生命的本质是平等的。《涅槃经》称:“所有众生悉有佛性。”从理论上肯定了所有众生皆有佛性,即在成佛的原因、根据、可能性上是平等的。
3.众生与佛的平等佛教寅传生佛不二、生佛一如的思想,认为众生与佛在本质上都具足真如佛性,就同样具有成佛的可能,从这一意义来说,众生与佛是平等不二的。
4众生与无情的平等“无情”,即无情感意识,不具精神性的东西。认为草木花卉、山川大地都有真如佛性,大自然的花香树绿、风动水流,都是佛性的体现。在同样具有佛性这一点来说,无情之物与众生并无本质区别,彼此是平等无二的。
佛教的平等观体现了生命观、自然观与价值观的统一。佛教强调宇宙所有生命的平等,关爱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又主张无情有性说,敬畏自然,珍爱自然,爱护自然;还宣扬众生与万物以解脱为终极目标,以进入清净、美妙、庄严的佛国净土为最高理想。这都表现了佛教平等观意义的普适性,这也是佛教哲学思想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