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的传统牧业经营方式
新疆牧业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社会、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在生产经营方式上存在着显著的不同,大致可区分为以草原放牧饲养为主的草原畜牧业和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的农区畜牧业两大类型。
草原畜牧业是指各种牲畜常年放牧饲养在天然草地上,多依畜类编群,逐水草而转移迁徙。这种经营方式在新疆历史上最为悠久,历经数千年,经久不衰,是畜牧业的主体经营方式。天然草地是发展畜牧业最经济、最突出的自然优势,它的商品率高,质量较好,成本低廉,一直是民族经济的重要支柱。
经营草原畜牧业的主要民族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族。另外,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曾以经营畜牧业为主。作为畜牧业主要生产资料的牲畜和草场,1955年以前大都掌握在部落头目、牧主、宗教人士的手里。草原上的广大劳动牧民多被雇用为其放牧牲畜或从事其他劳役,他们仅占有少量牲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第一个细毛羊品种——新疆毛肉兼用细毛羊和伊犁马、新疆褐牛、中国美利奴羊等都是草原畜牧业中培育的新畜种,它们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毛绒及肉类。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畜产品的加工转化成为牧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渠道。肉、毛、皮、奶等都成为重要的商品,如:哈萨克人制作的熏肉、马肠、腊肠成为城市人喜吃的食品;酸奶、奶油、奶茶粉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物;而马奶子,在盛夏饮用不仅开胃解暑,而且有良好的药用价值。
哈萨克牧民一改过去鄙视经商的传统观念,开起了民族风味餐馆、奶茶馆,仅此一项牧民的经济收入就明显增加。此外,牧区内由过去单一经营牧业,发展为兼营农业,不仅实现了口粮自给,还为牲畜提供了大量秸秆和人工饲草,为近田养畜和农牧结合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