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思想史中的幸福观
西方对幸福的思考开始得很早,我们从荷马史诗《伊利昂记》《奥德修记》,赫西阿德叙述诗《工作与时日》以及古希腊早期的抒情诗和寓言中,可以感受到西方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希望和他们对幸福的初步理解。
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古希腊七贤之一的梭伦第一个对“幸福”的范畴做了理论探讨,开创了幸福伦理学的先河。正如黑格尔所说,它“反映了当时的反思观点”,树立了一个“里程碑”。梭伦在同克洛苏斯的谈话中阐述了他的幸福观念,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的幸福是受神意制约的,是神赐的。神对人的幸福十分嫉妒,喜欢干扰人间的事情。“神往往不过是叫许多人看到幸福的一个影子,随后便把他们推上了毁灭的道路。”因此,人必须注意一生直到最后结束,不能只看一时的幸福。一时的幸福,只能说是幸运,而不能说是幸福。
第二,人的悠长的一生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以说,没有一天的事情和另一天的事情是完全相同的。财富可能易手,豪富可能招祸,生命万事无法预料。因此,纵然是富豪,除非他幸福地把所有财富一直享受到临终,否则是不能说他比仅能维持当日生活的普通人更幸福的。
第三,只有财富并不能决定幸福,还必须要有德行。德行与财富比较,德行更重要。财富并不等于德行,有富而可鄙的人,也有穷而有德的人。财富可以数易其手,德行则永垂不朽。没有德行的富豪,并不比有德的穷人更幸福。只有诚实、公正、友谊、孝敬、能为国家献身、善始善终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
第四,中庸之道是神赐的智慧,按照中庸之道对待生命才是智慧的人。只有中等财富才能得到幸福,虽然中等财富不能像豪富那样满足欲望,经不住大灾难,但它能比豪富较少地遇到灾祸,并且还会享受到身体康健、生活安定、情感愉快等好处。
梭伦对于幸福的这些思想,超出了当时只追求物质享受和感官快乐的人,而把对幸福的理解又提高了一层。在他看来,财富对于幸福是重要的条件,没有一定的财富,就不能保证幸福。但是他更注重德行,认为没有德行的财富、不义之财,是不可能幸福的。
梭伦的幸福观虽然还不系统和成熟稳重,但是,作为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讨论幸福的思想家,梭伦开创了研究生命幸福论的先河。他所提出的幸福与德行、幸福与财富、幸福与生命命运等问题,后来被伦理学家们反复提出、反复讨论,成为幸福观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梭伦之后,伦理学家们展开了对幸福问题的全面思考,他们主要讨论的问题就是幸福与生命。由于他们所依据的哲学基础不同而形成了理性主义幸福观和感性主义幸福观。理性主义幸福观的重要代表人物有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和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