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那些逐渐逝去的禁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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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那些逐渐逝去的禁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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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那些逐渐逝去的禁忌习俗

和其他地区一样,天津人过去也存在着一些生活与生产中的禁忌习俗,这一方面缘于旧时天津人对自然界规律认识不够充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追求平安与顺利的心理。不过,随着科学的进步,有些禁忌习俗在人们心里是越来越淡溥了。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天津地区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传统文化有哪些。

闻雷辍耕

天津农民敬奉雷神,有闻雷辍耕的习俗。忌雷期间,不能犁田、耕地、播种,认为如果违犯,会招致雨水不调,庄稼歉收。其实天津每年头几次响雷常在正月下旬,二月上中旬,这时尚属早春,寒潮未止,过早翻地下种,会使春苗受到寒冻——古老的习俗是符合科学道理的。

鸣锣惊鱼

这是旧时天津沿海渔民捕鱼生产时的一个重要习俗活动。渔民每次出海捕鱼,都要先在水中布下渔网,当有鱼群入网时,渔民们马上将渔网收起,在渔网两端即将合拢之际,渔民们便鸣锣惊鱼,这样使得鱼群闻锣声后上浮,避免了鱼群的潜逃,使渔民们能够捕到更多的鱼。简易的风俗体现着渔民们的生产经验。

捐资建庙

同一村寨的人是同姓同宗、同一家族的,要共同捐资建庙。节日甚至平时遇到不测之事、烦恼之事时,村民们也要烧香祭拜本村有威望的逝者坟灵。

长灯不灭

从前,天津各商店的柜台在屋子深处,光线较暗,在没有电灯的时候,就要在柜台上点油灯。这灯点燃以后就不许熄灭,直到晚安大门关上时才能吹灭。这是忌讳买卖中途停业。柜台里的售货员、学徒都要直立站着朝柜台外,不许坐着趴着,更不许坐在柜台上,否则会给店里带来不顺利。

祭田神、先农和社神

农民盼望一年内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自明清以来,形成了祭天神、财神、祖宗、灶王的习俗。如除夕时,农民给碾棚、磨棚、畜棚、猪圈、大车烧香,祈祷青龙、白虎、马神、圈神永保平安,并书写“槽头兴旺”等条幅。“二月初二日,以百虫皆蛰,谓之龙抬头。以谷糠引钱龙至家……并祀土地神。”

(《津门杂记》卷上)农历五月初五,农民到雹神庙烧香、叩头,祈祷雹神不降冰雹。秋收前夕,农民聚集在大庙里,摆上供品,烧香叩头,祈求苗神为农民免除灾祸。村长宣布村规民约,谓之“青苗会”。农历八月初一,用新黏米蒸黏糕,给风神上供,祈求打场顺风。农历腊月初八,用腊八粥做供品,给虫王上供,祈求保护庄稼。在小站稻区,农人们在每年的三月二十八日聚会新农寺,烧香唱戏,祈求丰收。

商业禁忌

天津商人过年时忌说“破”“赔”等字眼,因为这些字音令人想到“赔本”“破财”的事。商店主东都以货物畅销,盈利发财为目的,他们最担心店面冷落萧条,亏损赔本,甚至买卖“黄了”。因此,过去在商店里除了要求从业人员勤于经营,精于计算,礼貌待客,谨慎从事之外,还用一些禁忌事项约束自己。例如不许向外扫地,怕扫走财气,招致亏本。商业学徒吃饭时都要用右手拿筷子,用左手拿筷子的人都得改为右手。认为用右手才“手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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